“这是什么?”程晴捧着米粉回来的时候,指着他身边的兔子笼问。
“兔子。”温宁故意低下眼不敢正视她。
“我当然知道这是兔子!问题是它在这里做什么?”
“这个……我……”他抓抓头,还在努力想理由。
“你什么你啊?快说清楚,不然我拿米粉刮你脸喔!”
吞吞吐吐了老半天,他才把来龙去脉说清楚,听得程晴的眼睛越张越大,最后她终于忍不住,伸出一只手作势要他住嘴。
“兔子很乖不会吵闹——”努力争辩。
“废话!你听过兔子喵喵叫还是汪汪叫吗?兔子本来就不会叫啊!”
“它不会乱咬东西。”声音有些示弱,他也知道自己理亏。
“它被关在笼子里能咬什么东西啊?!”
“它很可怜……”
“可怜?那些在流浪动物中心的其他动物不可怜吗?”程晴气鼓鼓地反问。
“它真的很可怜,你看它的耳朵都受伤了,立不起来了。”他试图向她博取一些同情心。
“受伤?那不是受伤啦!它是垂耳兔,天生耳朵就是这样的。”
“呃……”是这样啊?
“拿去还给人家。”
温宁头猛一抬,“不要!”
这么坚定的回答反倒让程晴吓了一跳,但她随即正色,“阿宁,你要想清楚,你在这里不过待上两个月,之后你收拾行李就走了,这只兔子谁照顾?还不是我!”她伸出一根手指指着自己。“我为什么要收拾你的烂摊子?”
“可是,要是当时我不要它的话,它就会被吃掉了。”
“被吃掉?谁说的?”
“我不认识他,不过听口音像是大陆人。”
程晴又深呼吸了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情绪稳定下来。
“阿宁,把兔子还给人家。”
“不要。”他意外地坚持着,自己都有些不解。
“阿宁!”
“我不要!”
“你闹什么脾气?看清楚现实好不好!”
“要是你不喜欢它,我就带着它一起搬走。”
“你到底在想什么啊?”程晴作势就要将兔笼子提走,温宁一把挡在她面前,意外激动地说:“不要再抛弃它了!它已经很可怜了,如果真的没有人要它,那我要!就算我只能待两个月,我回台湾后一样会把它带回去!”
她抱着一堆米粉愣住,没想到一向安静的他竟然会为了一只兔子这么激动。
不要再抛弃它了……说着这些话的温宁,有着他自己都没体验过的激动,总是有些苍白、没什么表情的脸上浮现激昂的红,像是在捍卫着什么。
他为什么要这么激动?
他自己也不知道,也诌是因为他在这只兔子身上似乎见到了自己的身影—他不希望自己被抛弃、不希望自己被忽视,他希望有人疼、有人爱,所以他也希望这只可怜的兔子能被人疼被人爱,不要孤零零地被留在角落。
人总是会将自己内心深处的冀望投射在其他人身上。
不想再被抛弃、被遗忘了。
所以他想好好珍惜保护它,不再让它受风吹雨打,不再让它过着没有明天的日子。
程晴似乎也懂了他的坚持为何而来,可是这样轻率的决定却让她很不开心。兔子是生命,不是好玩的儿戏,一旦决定要收养它,那就是一辈子的责任耶!而且到时候他走了,这兔子不就成了她的责任?他凭什么替她找这个麻烦?他又不是她的谁?他们才认识不到两天呢!
两人就这样僵持了一会,直到几声轻微的喷嚏声传来。
温宁左右看看,却听见程晴没好气地说:“快把兔子带回家吧!外头凉,它快感冒了。”
低下头,果然看见兔子正站了起来,用两只前脚擦着鼻子。
他这才发现,这只兔子的前脚和小腹都是白色的,那两只前脚看起来就像戴了白色的手套一样,看起来煞是特别。
“你还在愣什么?我的米粉都快掉光了啦!”程晴往前走了几步,回过头来喊他。
“可是……兔子……”他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提着兔笼一起跟上去。
“一起带回来啦!”程晴越走越快,头也不回地说着。
算了,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对一只兔子这么坚持,不过看他刚刚那么激动,好像这只兔子是他的命一样,要是不答应,说不定他硬起脾气来,真的带着兔子搬出去。
她不知道自己是真的也有些同情那只兔子,还是只是单纯地想把温宁留在自己家里。
她又回头悄悄看了一眼,只见那个总是眉头不自觉深锁的男人,正蹲在地上,脸上露出难得的笑容,看着兔子隔着笼子,亲热地伸出小小的舌头舔着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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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兔子的记忆,温宁只依稀记得小时候家里曾经养过一对小白兔,后来变成大白兔,最后有一天变成了盘子里的肉。
他记得那时哭得好伤心好伤心,不明白为什么大人要把那么可爱的兔子给杀了?那时候爸爸还笑他,一个男孩子为了两只兔子哭成这样,真没出息!将来长大怎么办?
无奈地笑笑,也许爸爸说得对,他是没什么出息,长大了也只是一个小小的工程师,不像大哥那样在美国华尔街上班,年薪好几百万,可是今天他救了一只兔子。
虽然有些意外,但他隐隐约约觉得,也许是为了要弥补小时候失去那对心爱大白兔的伤痛吧?
进了家门没多久,程晴把米粉往桌上一堆,便跑进房里去了。
温宁把兔笼子放在木头地板上,看见兔子有些紧张地站起身来,东闻闻,西嗅嗅,原本无精打采的黑眼睛此刻变得炯炯有神,水亮水亮地打量着它的新家。
“想不想出来?”他一面问一面就要打开笼子门,却突然被程晴喊住。
“等等,先别让它出来。”
“为什么?它一定被关了很久了。”他有点不服气,以为她只是不想让兔子出来弄脏屋内。
程晴没回答,只是抓着他的手臂把他带到自己房里,往电脑前一推,“看这个。”
“这什么?”萤幕上有一个很大的兔子头。
“美国家兔协会的网站。想养兔子总要做点功课吧!你给我在这乖乖把网站内容看完才准离开,要是兔子养不好养死了,我一样把你踢出大门!”
说完她就要离开,才走到大门,温宁突然唤她——
“等争……”
“什么事?”
“谢谢。”他脸上露出一个舒心的笑容。
程晴看得有些傻了。没想到他笑起来的模样这么好看!原本老是紧绷的线条都舒展了开来,原本忧郁的眼睛眯得细细的,看起来好亲切,尤其是他的牙齿,洁白又整齐,现在已经很少有男生有这么一口漂亮的牙齿了呢!
“不客气。”她赶紧低下头。
奇怪,她为什么要觉得不好意思?比温宁更帅的男人又不是没见过,何必脸红?一定是自己穿太多太热了。
“阿晴。”
哎呀呀,这可是他第一次这么叫她耶!
“什么事?”她只是侧着身子站在门边,不敢回头,怕脸上这副思春表情被人见到。
“你能不能借我字典?”
“嗄?”
“我英文不太好,所以……”他不好意思地抓抓自己的头,原本就微卷的头发被他一抓更乱了,看起来却有另外有一种风味,好似原本紧绷的心情也随着松乱的头发一样,松开了、散开了,于是变得自由。
令温宁意外的是,对于养兔子这件事,程晴尽管一开始反对,但一旦成定局后,她却是最用心的人。
不但强迫他阅读所有关于养兔子的知识,她还将家里稍微整理了一下,把一些死角清理干净,免得兔子进去玩得脏兮兮的。此外,她还带着他到镇上的宠物店买了许多兔子用品,花了不少钱。
在台湾学过木工的阿泽,见两人这么热络,也卷起袖子帮忙钉了一个可爱的小木屋,摆在小小的前院里,说是当兔子的夏日别墅用。
温宁给兔子起名叫妹妹,因为他从小就很想要一个妹妹。
妹妹真的很乖,放出来的时候不会乱咬也不乱闹,只会乖乖跟在温宁身边蹦呀蹦地,仿佛认定了他就是主人。
程晴对妹妹的态度算是不冷不热,不会特别关照,但偶尔天气凉的时候,她也会记得在妹妹的笼子上多盖些衣物保暖。
对于程晴,温宁的心里一直有份感激:除了感激她的“收留”,还有感激她容忍自己的任性、感激她愿意收留妹妹、感激她对妹妹付出的任何一点关心……还有对他的关心。
程晴总是做多于说,也从不贪别人对她赞美,这点让他相当钦佩。
人总是喜欢赞美的,不是吗?他还记得小时候努力念书,为的就是希望老师能赞美他、同学能崇拜他、偷偷暗恋的女生能喜欢他——虽然这些从来没实现过,不过渴望得到赞美的欲望才是促使他用功念书的动力,才不是大人口里的希望光耀门楣。
他原本以为程晴该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不然哪来的钱在英国一住就是两年?但他后来才知道,她这几年的花费全是靠奖学金,他不由得对这个女孩心生敬佩。
英国奖学金之难申请是众所皆知,程晴居然能申请到,而且一申请便是全额三年,包吃包住包学费,想必她一定相当不简单吧?更何况,她年纪还比他小。
知道她年纪还比自己小两岁的时候,他惊讶得嘴巴张得阖不起来。不知道从哪得来的错误印象,他一直以为只有三十岁左右的女人才会跑来念博士,可是程晴只有二十五岁!
“这很正常啊!大学毕业后我工作了半年,然后到英国来念书。硕士一年,博士念了快两年,不过我年底就满二十六了啦!所以当然要趁机赶快出去走走玩玩哪!”她笑咪咪地拿起手上粉红色的玻璃瓶子,喝下一臼水果酒。
“二十六岁和出去玩有什么关系?”他傻傻地问。
“因为在欧洲,二十六岁以下的年轻人可以享有学生特权,买车票、买机票、逛博物馆,只要你二十六岁以下,就能拿到折扣,所以当然要好好利用。你不知道在欧洲的交通费有多贵!要是当天买来回车票去伦教,可要八十磅耶!”阿泽帮着回答。
两个人一说一唱,温宁差点被吓得当场决定一年内都不要离开这个地方。
“说到钱嘛,我突然想到一件事。”程晴把玻璃瓶子放桌上。“养兔子挺花钱的呢!”她看向温宁。
“是吗?还好吧!”阿泽不识相地搭腔。
她瞪他一眼,后者马上闭嘴。
“我说,当初说免房租,免的可只有你的房租喔!妹妹的房租可要算在你头上的。”
“兔子也要收房租?”从没听过这种事。
“为什么不要?就算不收房租,它吃的喝的用的都不用钱吗?”
“可是那些给妹妹用的用品、还有它的食物,都是我出的钱啊!”为此他的荷包还缩水了一大半呢!他私底不可是心疼得要命,到了国外,虽然住不用钱,但吃的用的加上学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啊!看看剩下的存款,缴了语言学校的学费后,就所剩无几了,这几天他还在烦恼接下来的两个月要怎么省吃俭用才好。
“你就那点钱,一下子就花光了,先不说照顾妹妹,我看你自己填饱肚子都有问题喔!”程晴说得一针见血。
阿泽又想开口说话,她瞪了他一眼,他只有又乖乖住嘴。
“我也知道啊……”温宁一手撑住自己的下巴,努力想着以后的支出该怎么办。
还没想好,一向脑筋动得快、动作也快的程晴突然咱的一声,把一张单子放在桌上,“所以呢!来,这是我们家后面超市的征人启事,马上就可以上班,我刚刚已经去问过了,工资还算不错,而且还有员工福利,你等下就去应征。”
温宁看着躺在桌上的征人启事,超市工作?那不就是搬货品结帐那些事情吗?他再怎么说以前好歹也是个资深的工程师,突然要他去做这种拿时薪的打工,这会不会太——
“这个……”
“还犹豫什么?告诉你,别想太多,这里是国外,你当然不可能一下子就找到适合你的工作,现在是能赚钱的工作优先,那些无谓的自尊先摆一旁吧!而且那家超市很受欢迎的喔!每天客人多得不得了,除了搬货卸货,你也可以在那里多学学英文啊!这可是比在语言中心上课实用多了。”
“可是,我白天还要上课。”他不否认程晴的话是有道理,但心里还是有些嘀咕。
“你可以上晚班啊!”她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那样会不会太累?”阿泽终于忍不住插嘴。
“怎么,你心疼啊?”她有些顽皮地说。
阿泽像是欲言又止,最后干脆豁了出去,“没错!我心疼啊!我这个高中同学又瘦又弱,又要上课又要打工,回到家还要照顾你这位大小姐,不累惨才怪!”
“我也是为他好啊!打工可以赚钱,又可以练习英文,不然到时候他念完语言学校考试成绩不好,怎么申请学校?”
申请学校?
“等——等等!”温宁终于伸出手来制止两人的谈话,“申请学校?
谁要申请学校?”
“当然是你啊!”程晴一副理所当然。“不然你待两个月就走了,妹妹怎么办?”
“可是我什么都没准备啊!学校哪有那么容易申请上的?”这可是完全超出他的预想啊!他原本只是想来念两个月的语言学校就走的。“而且我也没准备足够的钱念书。”
“所以才要打工啊!”程晴又挥了挥手上的征人启事。
“别紧张,还有奖学金可以申请啊!不然,还有助学贷款。”阿泽也在旁边搭腔。
温宁看看程晴,又看看阿泽。不会吧,这两个人在背地里一切都商量好了?
“念书可是大事耶,你们就这样偷偷帮我决定好了?”
阿泽耸耸肩,“你也可以拒绝啊!”
“你们——”
“你们什么?别浪费时间了,走了走了!”程晴拉住他的手。
“去哪?”他满脸问号。
“去超市面试啊!我和你一起去,免得你英文不好吃了亏。”
“等一下!我都还没决定好啊!”还在挣扎。
“你少烦!你把妹妹带回我家事先也没经过我的同意啊!”
“可是我——”可怜的温宁还是被程晴给拖了出去。
阿泽悠闲地坐在椅子上,摇摇头,自言自语,“哎呀,看来阿晴好像真的挺喜欢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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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晴的逻辑是,既然温宁收留了妹妹,就要负责到底,不能照顾它两个月就走人。而他要留下来的唯一办法,就是申请到学校,继续拿学生签证留在英国念书。
没有钱?去打工,或是申请助学贷款。
英文不好,没关系,打工的地方可以学,语言中心也可以学,再不然,她自己可以教他。
学校太晚申请?这也不是问题。总有人一口气申请好几个学校,占了好几个名额,最后只去一间学校,其他的名额就空了下来,运气好的话,能补上的机会也不是没有。
而且温宁以前的工作是软体设计工程师,工作经历相当不错,到国外申请学校,最重要的还是工作经历,通常只要老板写几封推荐信就能顺利过关。
不过听说他的老板倒债跑路了,嗯,这就有点麻烦,可也没关系,她还有秘密武器。当上学生会会长,好处之一就是和许多教授及学校行政人员有些来往,只要稍加打听哪个科系还有名额,再请几个认识的教授帮温宁写写推荐信,能申请到名额的机会也不算小呢!
反正,听程晴说得头头是道,温宁也没什么机会反驳,而且说实话,要是真的能在英国留下来念书,其实也挺不错的,至少短期内不用再回台湾那个伤心地,也能顺便充实一下自己,将来多些机会去与别人竞争。
但是……“真的有那么容易吗?”看程晴说得好简单的样子啊。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她很豪迈地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
“阿晴,你是为了我吗?”他突然问。
“臭美!我是为了我自己!我才不要照顾妹妹呢!我自己都要人照顾了,哪还有时间去担心它?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把你留下来,好好照顾我们两个。”
即使程晴的答案如此,他的心里还是莫名地一阵暖。
第一次有人,这么希望他的陪伴。
妹妹需要他,程晴也说她需要他。
长这么大,他这才体会到被需要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以前的女朋友似乎总把他当成备胎,对他的态度冷热不定,还常常心不在焉。他之前也没交过其他女朋友,加上自己工作实在太忙,的确有时候不能满足她的需求,所以他就忍着点,只要大家相安无事就好。
即使被甩了,他也一直一相情愿地认为是自己真的不够好,所以女友才会投到别人的怀抱里去。
可是到了这里,阴错阳差地成了程晴的管家,又收留了妹妹,才不过几天,就发生了不少事,程晴快手快脚、说到做到的作风虽然让一向思考缜密的他有些适应不过来,不过整体上来说,他并不讨厌程晴为他做的安排。
她有经验,又在国外生活了这么久,做事一定有些道理的吧?既然她说有希望,那他试试也无妨,反正人都已经在英国了,有什么消息也能马上知道,不用在台湾干着急。
思考了一会儿,他下了决心,“好,我试试看。”
“哎!这才对!”她用力捶了温宁的胸口一下,差点让他一口气顺不过来。
+既然决定要在程晴这儿长久住下,最重要的当然就是摸清楚女主人的饮食习惯,于是阿泽特地找了一天晚上,吩咐温宁拿着纸笔,两个人在餐桌上正襟危坐。
“纸笔都准备好了?”
“好了。”
“你这本子这么小,够记吗?”
“应该够吧?不过就是记些她平常爱吃的菜而已不是吗?”
“也对啦……不过她很挑嘴的,做的菜不合意吃几口就不吃了,所以你还是要细心点,别随便乱弄,免得她到时候吃不饱又营养不良。”
’ “没问题。”
“好,那我开始喽!”
阿泽于是滔滔不绝地开始讲了下去,只见温宁的脸色越来越沉重,手里的笔越写越快,没多久笔记本就翻页,只听一页一页不断翻过去,直到快见底了,温宁才喊了出来,“等等,这太夸张了吧!她连优酪乳都要指定品牌?会不会太奢侈?”
阿泽瞄了他一眼,“早跟你说你的笔记本太小了嘛!”
“阿泽,”他很认真地看着朋友。“你是不是喜欢她?不然你哪根筋不对,没事对一个女人的胃口这么了若指掌做什么?”
“不是,当然不是。”阿泽干脆地否认。
“那你为什么把她照顾得这么好?”
“你才刚来,又运气好碰到我们,还没办法体会人在异乡那种孤寂感吧!人在国外,自然会彼此照料,她提供我住宿,我就帮她料理食物,其实也满公平的。至于说喜欢她嘛……”他歪着头想了一会。“喜欢是喜欢听到阿泽说出“喜欢”这两个字,温宁的心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一紧,然后万分紧张地等着他把话说完。
“不过那种喜欢像是兄弟姐妹一样,和情人之间的感觉不一样。”
“为什么?阿晴哪点不好?”尽管心里松了一口气,但他还是忍不住好奇,追问到底。
阿泽看了他一眼,只是笑笑,没说什么。
“我说,”过了好一会阿泽才继续开口,“别看她是个博士生,有时候也挺迷糊的,论文一忙起来就忘了吃饭洗澡睡觉,不然就是突然跑去旅行不见人影好几个星期,感觉上就还像是个小孩子一样。”他说着说着脸上露出微笑。“不过,她是个令人感觉舒服的人,和她在一起,总觉得特别轻松,没什么压力,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有时候连秘密都会不知不觉地说出来呢!
“老同学,我以后会告诉你的!”他拍了拍温宁的肩膀,脸上有一种很难辨认的神情。
三天后,阿泽要回台湾了。
他几乎没带走什么东西,只除了几张和程晴合照的相片,以及几件在英国买的衣服,其他的东西,包括牙膏牙刷毛巾这类个人卫生用品也没清,就全一古脑地都留给了温宁。
“看!我对你多好,东西全留给了你,帮你省不多少钱。”临走前他很义气地捶了一下温宁的胸口。
温宁白了他一眼。这两个人连动作都这么像。
“根本就是懒得清理嘛!”他回头看着一团乱的客厅。
待会得好好整理了!
“说实在的,还真舍不得你走呢!虽然我只来了不到一个星期,却觉得和你们已经相处了很久似的。”温宁叹口气。
出来放风的妹妹这时候也跑到门口来张望,温宁笑了笑,蹲下身子摸摸妹妹的头。
“高中同班三年,到今天才听到你说句像样的话。”阿泽也蹲下来摸了摸妹妹的耳朵,妹妹动也不动,乖乖趴着,闭上眼,让他轻轻地抚摸着。
“还记不记得,前两天你问我喜不喜欢阿晴吗?”
“你不是说喜欢吗?”
“是啊,我是喜欢,但不是那种喜欢。”他停了停,又说:“阿晴真的是个好女孩,你要好好把握。”
“什么意思?”
“她喜欢你,看不出来吗?”
温宁当然不相信,还以为阿泽在开他玩笑,“我知道被女人甩很惨,不过你也不用开这种玩笑安慰我吧?”而且程晴还是堂堂的准博士,怎么可能会看上他?
“别对自己这么没自信。难道你不喜欢她吗?”
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喜欢,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见到她的时候心情就很好?没见到她的时候,心里想的也都是她?可他才到这里几天,事情会进展得这么快吗?阿泽是不是只是在逗他?
见他一脸怀疑的神色,阿泽耸耸肩,“你也别紧张,喜欢和爱又不一样,所谓喜欢只是有好感而已。只是我看你这几天来似乎开朗了些,不像刚来的时候,老是一脸苦瓜,好像全世界的人都对不起你一样。说来你会有这样的改变,阿晴也有点关系吧?”
温宁苦笑了一下。是啊!程晴说风是风,说雨是雨,想到就去做,找丁一大堆事情丢给他,结果他根本没心思去想过去那些伤心事,想的念的郡是今天该怎么过。
“为什么突然告诉我这些?既然阿晴这么好,你又为什么没和她在一起?还把她拼命塞给我,好像急着把女儿嫁出去的老头子一样。”
“没办法,总觉得对不起她。”阿泽又耸耸肩。
“对不起她?什么意思?”
“她说过她喜欢我,可是我没办法用那种感觉去对一个女人。”
温宁眼睛突然张得好大。
“你再说一次?!”不会吧?高中三年他都不知道这件事?
“你没猜错,我是同志,我只爱男人,没办法爱女人。”他瞄了一眼脸色慌张的大男生,又说:“那么紧张做什么?要对你下手的话,高中早就开动了,还会等到现在?放心放心,我对你没兴趣。”
“怎么以前不说,现在才说?”
阿泽竟然就这么轻易地把他的性向给说了出来?尽管温宁并不排斥同志,但印象里总认为同志都宁愿将自己的身分隐藏起来,不会这么轻易示人的。
“反正迟早要知道的。以前在台湾,总是拼命躲、拼命藏,可是出了国以后,突然发现以前那些躲躲藏藏的行为很可笑,这又不是犯罪,何必像贼一样见不得天日?”他语重心长。
“会这样告诉你,也是因为想让你知道,程晴真的是个好女孩,我没喜欢上她,是我自己的问题,不是她的错。”
“干么一直提到这件事,好像我真的就一定非喜欢她不可?”也不知道人家到底对他是不是真的有意,还是只是阿泽自己随便说说而已。
“我想我应该不会看错。”阿泽笑笑。“而且,同住一个屋檐下,又是孤男寡女,想要擦出火花可不是难事。”
“别再开玩笑了,这样会让我以后和她相处很不自在。”
“随便你,不过我倒是很期待听到你们的好消息啦!”阿泽也不在意,他回头朝屋内喊着,“阿晴!你在干么?梳妆打扮也不用这么久吧?
我知道你舍不得我走啦!别躲在厕所偷哭了。”
“谁在偷哭啊!你臭美!”屋里飞出一条红绿相间的围巾,正巧就落在他的头上。
程晴跟着跑了出来,拿起他头上的围巾顺手把他整颗头给包了起来,看起来就像个印度阿三。
“天气冷,小心别着凉了。”
“台湾热得要死,你送我一条丰毛围巾做什么?”话虽这样说,但阿泽的心里却是一阵暖。
其实他一直很想要一条苏格兰的羊毛围巾,镇里一家店有卖,但价格太高,他看了好几次就是买下下手,也许是不经意间和程晴提过一、两次,没想到她竟真的记在心里,特地买了一条送给他做临别纪念。
“我走了,你要自己好好照顾自己。”
“你放心,我有阿宁啊!”
“他?”投过去不屑的一眼。“他还要你多多照顾呢!这小子搞不好连菜要怎么切都不知道,全靠你以后好好“调教调教”!”
“你以前还不是这模样?放心,我会好好教他的。”
“那……我走了。”阿泽又看了她一眼,眼里有着淡淡的歉疚。“阿晴,谢谢你。”他低低说出这句话,微笑。
“阿泽……再见。”她退回房里,慢慢掩上门。
就在门要合上的那一刹那,她突然又探出头喊,“笨阿泽,找到男朋友的时候别忘了寄张相片给我,让我好好瞧一瞧!”然后又马上缩了回去,把门关上了。
“她不送你?”温宁疑惑地问。
“唉……”一向嘻皮笑脸的阿泽叹了口气。“她会哭啊!舍不得我嘛!”停了停。“而且我也舍不得看她哭……毕竟一起生活了一年,看着她哭,我也会难过。”
温宁默默不语。阿泽刚刚讲的话还在他脑海里徘徊。
阿泽说,程晴喜欢他。
所以才会要他留下?
这是真的吗?
提着阿泽的行李,走在大马路上,他忍不住悄悄回头望了家门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