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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的灯 二
作者:华严
  过了几天,又是一个我上完了课的黄昏。我独自离开了教室,踏上那碧绿的大草地。蓝天无云,轻轻的风,心里一高兴,便沿着草坪直向小教堂那边走去。前面那座茅草凉亭里,有两个男同学在着,一个是张若白,还有一个却就是水越。我生怕被瞧见,快步走出草坪,踏上一条碎石子的小路,绕了一个大弯,到小教堂的背面来。小教堂背着小河,河畔一列迟开的开得分外绚烂的桃花;花朵反映在水面上,像美丽的女人凝望着镜中自己的影子。我走上小木桥,分开拂到脸上来的花枝。前面是连接教授们的住宅的大斜坡,参天的古木排列着,形成极其神秘而苍郁的所在。我忽然看见一只美丽的黑蝴蝶,忽上忽下地在近旁飞;这时向下直落,停在一朵黄色的小野花上面不动了。我悄悄走近,想一下扑住它;谁知大树背后躲者一对正在拥吻的男女同学,当我鬼鬼祟祟地弯下腰,恰好看见一只并不按常规闭起的向我瞪着的眼睛,这不就是教育系的一个女同学叫陈元珍的吗?我窘极了,慌忙不择方向地奔下了斜坡,一路踉踉跄跄地直到大礼堂前面的广场上来。然后放缓了脚步,心里兀自跳个不停。广场上一群男同学正在练习足球,冷不防,流星样的足球向我迎面飞来,不偏不斜地越过我的头顶,我又是大吃一惊,玩球的人们却哈哈大笑起来了。我正是心里发恨,听见背后有人叫道:

  “回家去吗?凌净华。”

  我回头一看,在我背后的两个人正是张若白和水越;我想避开他们,谁知道却又在这儿遇着了。

  “刚才我彷佛看见你的背影,现在,回家去吗?”张若白说着走近来,白皙的脸上架着眼镜,文质彬彬的笑得非常的热心。那水越却站定那边,好像世界上唯一可注意的东西只有那足球,使我没有机会和他打招呼,更无法开口提到雨伞的事。张若白又尽顾着和我说话,这时见我走了,便呼唤一声道:

  “水越来呀!”

  但水越却朝相反的方向走去了,张若白赶着去不及几秒钟,又赶上我来了。

  他静静地傍着我走,双手插在裤带里,略低着头,和往常一样,见到大小石子总要踢一脚。我们走出校门,走向正对着学校大门的公园后门;取出长期通行证向守门的人一照,走了进去。这是市中数一数二的名园,只因为我们每天在这儿来回借路,便毫不重视园中的美景。有时,眼看前面一条遥长的水泥路,耳听学校里响起上课钟,恨不能把公园一脚踢去哩。

  “骑车了?”若白问。

  我点点头。

  他的脸上浮起笑,像个小孩子掩不住心中的喜悦。

  “近来总难道遇着你在愚园路上骑车的。”

  我不说最近多半和王眉贞一道绕西站的路,把车子直驶到学校中;只说我有时坐电车,有时坐校车,有时骑脚踏车走西站的路,也有时走愚园路。

  “像我们这样一心一意走一条路的人,总不能够跟踪得上你的,是吗?”

  我装作听不懂他的双关语,隔了好一会儿,用装作平淡事实上自己听来并不平淡的口吻,问他刚才他那朋友哪里去了,是不是他们有事商谈被我岔开了。我添上这后半句话自然是说话的一种方法,因为,张若白既没有伴送我的责任,我也不见得欢迎呀。他告诉我,本来水越和他约好一同去买书,因为他提议我们三个人一道走,水越便决定改日再去。相信他也想到我心中想着的一点,便把水越如何讨厌女同学的怪僻说出来,以说明他要和我一道走,使水越不能在今日买书,他并没有什么说不过去的地方。也许为的想使我笑,也许为的刚才的话题说的是水越讨厌女同学,他接着告诉我前几天下大雨时,水越在甬道上被一个“大糊涂虫”撞个满怀的故事。

  “不见得那女同学便是一个糊涂人吧!”我满心不高兴地说。

  “不糊涂?她把水越的胸口撞青了一块还向他借伞,借去了伞还把它丢了买了一把伞赔他却是女人用的伞,这人还够不上天字第一号的大糊涂虫?”

  “唷,真的吗?”他不知道我吃惊的是那竟是一把女人用的伞!

  “怎么不真?难道还有谁骗你不成?”

  “你知道她是谁吗?”

  “谁知道?说写了一张便条给水越,又卖弄玄虚不肯具名。水越说,女人惹不得,她们大多半都是……”

  “都是什么?”

  “都是——‘小心眼儿鬼’,他说。可是我绝对不同意他的话,譬如你,我觉得简直是天下无双的仙!”

  我不因为他一下子又把我变成个“仙”而觉得感动,迈开大步走进寄放脚踏车的场所,把寄车号码的小木牌交给看车的人。他跟在后面,也把牌子放在那不曾上油漆的白里带黑的木板桌上。

  我走入这已经没有多少辆车子停着的广场中,找着自己那六成新的绿色女车;把手里的书和笔记簿放入前面藤筐中。开了锁,将车子推着出来。

  出了公园门,我跃身上车,脚下一用劲,轮子滚上微斜的坡,又一飘而下;止住脚蹬,已是冲出十余丈路的光景了。听见背后飞轮的声音,张若白的车子已经追到,前轮斜刺里切过我的前轮,使我不得不放缓下来。

  “想逃吗?”他问。

  “没有这个必要。”

  “那我们去喝杯咖啡怎么样?”

  “也没有这个必要。”

  “吁!”他长长地嘘了一口气。

  我不由得望了他一眼,他也正转过脸来看我,不该遇着的眼睛又遇个正着。他一耸肩,说:

  “上个星期六,平白的叫人糟蹋了三张音乐会的入场券。”

  “我告诉过眉贞我不能够去。”

  “是呀,我并不是怨你。”

  背后忽然听见汽车喇叭一阵穷吼,一辆簇新大红色的轿车,箭矢样的飞越我们身旁。

  “无聊。”张若白低骂着。

  这是绰号“小老板”的王一川同学的新车,他总看准上下课的时间在这条路上来回驰驶;遇有同学在路上,便不停地鸣着喇叭,告诉大家他的新车子来了。

  “有时候我真想不通为什么世界上有王一川这类的人。”张若白摇摇头说,“真叫人看了就讨厌,真想走近去一连踢他七八脚。你说是不是?”

  “你说是不是,嗯?”看我没答话,他又问了一声。

  “他走他的路,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路,各不相扰。我一心想着怎样把自己的路走好,没有时间和精神去讨厌别人。”

  “他走他的路,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路。”他笑着说,“怪不得同学们都说你是一个哲学家,句句话都含有哲理。”

  “一个天字第一号糊涂虫话里会有哲理?”

  “别吹了,要做一个糊涂虫你还不够资格哩!”

  “那是说我连个糊涂虫也比不上?”

  “谁说你是个糊涂虫的?”他急得脸孔发红,幽默感全没了。

  两个马路口过去,我开始转弯,他仍旧跟随着。这是没得惊奇的规矩,他曾和王眉贞说,每次他送我到大门口,不知道哪年,哪月,哪日,哪时,我才会延请他到我家里坐坐。

  “净华,我想——我想和你谈谈,我们到哪儿坐坐好吗?”

  “我累极了,而且……”

  “明天呢?”

  “你有什么话现在告诉我好吗?”

  “后天?大后天?这个月?下个月?今年?明年?今生?来生?……”他音调艰涩得说不下去了。

  这一次,我心中除去歉意还加了点别的,但那是微乎其微的,微小得无法生存。

  这条我家坐落着的马路宽阔宁静,天色开始晦暗,但还不是亮起街灯的时候。我偷偷地望他一眼,眼镜片后面的眼睛惨极了,弓形的嘴唇抿得铁紧,一副伤心欲绝的模样。

  我思索了好半晌,想出一句用来打岔的话。便问道:

  “近来你还是天天练习小提琴吗?”

  他点了点头。

  “努力必定成功,你在小提琴上的成就,便是一个例子。”我在学祖母的语气。

  “努力必定成功,你真的这样相信吗?”

  我避开他的从略俯的脸向我射来的犀利的目光。我知道他示意的是什么,在这事上他不是不曾努力,我却不能说他已经成功,也不能说哪天可以嗅着成功的气息。

  迎面来了一个相当面善的我们同学模样的年轻男子,也骑在脚踏车上。他向张若白叫唤,张若白对他挥手。他又问张若白一些什么书又是什么会的话,然后分手。张若白告诉我这人叫林斌,国文系的同学。所说的读书联谊会,是他们几个熟悉的同学们刚组织的一个课余阅读消遣的团契。他们一起阅读,两星期开一次会讨论心得,互相介绍良好的新读物,目的在增进同学间的情感和培养读书的兴趣。我觉得这是个有意思的团契,便问他可有女同学们参加。

  “没有。”他答,“我们的会长就是水越,他说如果有女同学们参加,那么满屋里只有她们嘻嘻哈哈的声音,书既没得读,谊也无法联了。”

  “你们会员都赞同?”

  “我们会员一共五个,都是水越的学生;如果我们哪一个反对,他可能不给我们补习功课,那损失就大了。”他半开玩笑样的说。

  “若白,你有胆量向你的会长请个愿,说天字第一号的大糊涂虫想加入你们的会吗?”

  “第一号的大糊涂虫?”

  “还有,请你告诉他把那把女伞交在我的二O七号信箱,明天放学时我会换把男用的还给他。”

  “什么?”若白像被黄蜂猛叮一口般的跳起来。

  我推开自家的竹篱们,把目瞪口呆的他丢在外面。

  这一个周末,王眉贞要我和她一同参加秦同强家里的晚会。秦同强这位名字带有乐音的大好人,是政治系的一位男同学,也是王眉贞的相交已经两年的恋人。他的长相虽然不很强,追小姐的本领却的确有一手,有耐性,能宽容,长长的绳子放出去,缓缓地把它收回来;末了,那软心肠、无主见、虽然很固执但带有自卑感的王眉贞小姐,不能不依着系在她腰肢上的“粗绳”,走向他的怀里去。配着她的圆面孔,他有一张四方脸;眉贞如果压不住心里偶兴的不满,也会以这样的面形将来有权有势而且十分靠得住来安慰自己。他们俩有很相象的地方,对世界上的每一件事,都有最大的兴趣和热心;他们爱朋友,而且永远不自私。王眉贞不是一个美人,她从来不装作自己是;秦同强不是一个才子,他也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一个热情,一个周到;遇着秦同强家里开晚会,我们常会看见院校里的一个同学拍着另一个同学的肩膀说:“去!今天晚上到‘铿铛锵’的家里去!”

  这时候,秦家的大厅中灯光辉煌,连悬挂在角落里的一只暗褐色的小铃铛,也发出奇特的光。二十多个男女同学们围坐在厅中地毯上,连那白天看起来其貌不扬的他或她,都沾染得一份无法形容的可爱来。圈子中站着的是兴奋已极的主人家,淡灰色的簇新西装,红色的领花,方脸上戴一顶纸糊的尖帽子,像小孩子排积木,三角形叠在四方块上。他手中拿着练习簿和笔,写了笑,笑了写的配合众人的举手,发言,拍掌和哄笑。

  “他们在讨论的题目是‘怎样做个好父母’。”陪我坐在角落里的王眉贞放进嘴里一粒花生米。

  “嗯。”我看着她的涂脂抹粉的脸孔点点头,也放进嘴里一粒花生米。

  这间长方形给人舒适感觉的厅相当大,一列落地的玻璃窗门隔开外面的凉台。那粉红色为底、白色为面的薄纱窗帷像女人的长裙,叠折得十分有韵度。壁炉当中放着一大盆黄澄澄带有香味的蔷薇花。左边一架黑漆明亮的大钢琴。仰面一幅大油画,画的事一个曲线完美的裸女,一头瀑布样的长发,从脑后披到胸前来;最慑人心魄的是那一堆迷惘而又凝神的大眼睛,她坦然于自己的一丝不挂,却望得你衣履齐全的人浑身不自在起来。

  王眉贞舔舔嘴唇,拍拍手,一碟花生米吃光了。短而白嫩的手指在茶几上敲了敲,斜着眼睛望着我说:

  “凌净华,我们过去圈子里坐吧。”

  “不。”我答得很干脆。

  “来了,又不和大家一起玩儿。你不看他们一个个尽往我们这儿瞧,还以为我们跟他们闹别扭哩。”

  “等这讨论会完毕后再去好吗?我可以参加讨论‘怎样做个好儿女’,还无法讨论‘怎样做个好父母’。”

  “好,又是你有道理,我的月里嫦娥!”

  同学们给我个绰号叫“月里嫦娥”,从好的一面解释,是夸我模样儿美,仪态不俗;事实上我知道他们的本意在说我孤高自赏,不能和大家打成一片。自小没有伴侣的生活,使我不知道怎样处身在男女同学中;像一只久困笼里的小鸟,一旦离开了笼子,不知道怎样在海阔天空的环境中飞翔。我孤独、害羞,而且十分的自负。在人多的地方我觉得心慌而且懊恼;心慌为的不习惯,懊恼为的我并不佩服那些成为中心人物的人们。没有人知道我的隐衷,而我也在奇特性格的幌子下,作着并不彻底的脱离群众。他们叫我“月里嫦娥”,我是否真的宁愿独处广寒宫,只有天知道。

  “凌净华,今天晚上说是那个水越也要来哩!”王眉贞忽然记起来似的说。

  “哦?”我正用手帕抹脸,让手帕停在张开的口上。

  “张若白可是不敢来,”她噗哧一笑,“说是懊恼死了。”

  我默默不响,张若白如果因为对我说了那些话而懊恼,那真是多余极了,我并没有怪他的意思。

  接着王眉贞又告诉我那日秦同强说起今天晚上的晚会,因为水越弹得一手好钢琴,便请他来给大家弹几曲,想不到他居然答应了。

  “秦同强说水越主修的是物理,可是最爱音乐,而且文学方面的修养也高。”

  “所以他自以为了不起?”我扬开双眉问。

  “秦同强说水越知道自己闯了祸了。”

  “闯祸!我又不是公主皇后,如果我是,我也不会和他一样愚昧的自以为了不起!”

  “晚上大家希望让他弹琴你唱歌哩。”

  “你说我——我为什么要唱呢?”我大声说。

  “嘘!”她笑着把食指压在唇中。“为什么不向他证明我们女的不一定个个都是小心眼儿鬼呢?”

  “为什么我得向他证明呢?”

  “那你承认自己是个小心眼儿鬼。再说我们那天也真是够糊涂,怎么就不曾注意到那把伞的绿色把手当中还嵌有两朵花,而且,你大约也真的把人家……”

  我阻止她往下说,同时也不禁笑起来了。

  讨论会终于完结。秦同强表示满意地搓搓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白手帕,在暴着青色血管的额上印几下,迫不及待地向眉贞和我走过来。他的那双“八”字脚,一左一右的在地面上踏着,配上他那过宽的肩膀和过粗的脖子,使我联想到庙宇里的黑脸孔的矮神,而对那宽与长不能相称的身材,生起像拉面粉捏成的人儿似的给拉长两三寸的念头。

  “两位小姐,私话谈完了吗?”他咧着嘴问。“净华这一身的衣服真好看。”

  “她身上不单是衣服一项好看吧!”王眉贞目光一抛说。

  “呵呵……”他笑得额上的血管比蚯蚓还粗了。

  我想问他们讨论的“怎样做个好父母”的结论是什么,又觉得还是不问来得妥当些。事实上我也知道他们的把戏,偏选这么个题目过过做父母的瘾,就像小孩子未长大,一心一意希望做大人。

  “眉贞,告诉净华晚上给大家唱几支歌吗?”

  “说过了,她不答应。”她又把目光向他一抛,立刻收回放在五香瓜子上。

  秦同强的眼睛睁得像桂圆。王眉贞捏住瓜子壳的手兰花般的一张,咬着大牙说:“别急,她已经答应了。可是你的钢琴家呢?”

  他满脸爱惜的轻拍王眉贞的一下,向前两步探首入我们背后的小书房。笑着说:“喂,水越,可以出拉了吧!”

  王眉贞和我急切地交换了一下眼色,我说我一点也不在乎,却不由回忆一下刚才有没有说溜了嘴,说出过分冒犯的话被他听去了。

  水越出现在门边,手里还拿着一册线装的想是秦同强父亲的古书。一件淡蓝色的毛线背心加在白衬衫上,一条深蓝色的长西裤。丰盛而漆黑的发落下一绺覆在广阔的前额上,使那过分成熟的神情添上一抹稚气。他的亮晶晶的大眼睛眨也不眨的,嘴唇抿得紧,嘴角勾起浅笑,一副提得起整个地球的气度。

  “凌净华小姐。”他对我微微一弯腰。

  “水越先生。”我板着脸孔说。

  他笑出一列白牙齿,王眉贞和秦同强也笑了。

  “嘿,水越,你今儿来了呀!”陈元珍的声音在厅的那头响着。

  水越的眉心又那么样的结起,长睫毛帘子样的向下一垂,又向上掀;黑眸子向厅的那角只一溜,满脸的不耐烦。

  我的背后已飘来一阵奇香的气息,接着是那特殊而又熟悉的笑声,两个盛装的女同学已闪到我面前。看到这高个子、象牙色的皮肤、浑身曲线如一颗熟透的苹果的陈元珍,我不禁又想到那日树底下她的眼睛。现在她向着水越望了一眼,眼梢立刻扫到我身上;憨笑的尾巴没收尽,眉心嘴角都燃起怒火,使我抱歉之余不折不扣地打了一个寒噤。另一个也是教育系的,叫周心秀,是秦同强地姑舅表姐妹。她和陈元珍不但模样儿相彷佛,连服饰几乎也相同;一齐是彩花的低胸洋装,腰肢束得像树皮包着树干,雪白地胸部看得见乳沟,那两只吹满了气地“皮球”,时时又破衣弹出地可虑。我眨眨眼睛向下看到她们地脚,脚趾甲上涂着蔻丹;在绿色窄条高跟鞋相衬下,使人有寒冷、恶浊、惊险地感觉。特别是陈元珍地足踝,正随着厅上地音乐扭,那钉子样的绿跟半倚着地面;我担心这可怜的不成鞋子的鞋子,随时有折成两截地可虑。

  “元光的信看到没有?后天晚上的事怎么样?”陈元珍又向我眼角一扫,随说随走入书房里。看水越没什么反应,又问道:“你听见我说的话没有?水越,请你过来一下好吗?”

  水越伸手把额前地发向上一推,漫不经心地踏着四平八稳地脚步走进去;边举起手中的线装书向秦同强一照说:“我想向你借这本书,同强。”

  周心秀的手搭在王眉贞地肩膀上笑着说:“让他们去说悄悄话,我们到那边去吧。”

  同学们鼓掌催我唱歌的时候,水越已经弹了好几个曲子。他旁若无人地抚弄着琴键,比起刚才的落寞神情,这时又加上一层懊恼,好像什么人都触犯了他似的。他地指头却和他的态度完全不相符,随着他的臂力在动荡。我吞咽一下口水,轻轻地清一清喉咙,微微地昂起头,开始唱了。我小心的,平静地,把胸中地力量有节度地托出来;像一个内行的登山家,留着充沛地力量登峰造极。围住我们地“肉屏风”肃静无声,水越地眼睫毛向上一掀,闪着满眼惊讶地光。一曲唱完,同学们的掌声震聋了人的耳。接下去是一曲又一曲,再来一个又再来一个。唱到黄自的《长恨歌》里地“山在虚无飘缈间”,秦同强找面锣来敲着大呼晚饭全冷了。

  “参不透镜花水月,毕竟总成空。”一个女同学随着这样唱一句。

  “参不透净华水越,毕竟总成空。”秦同强用锣锤指着我和水越唱。

  一个男同学抢去秦同强手中的锣锤,在他的特大号的屁股上敲一下,嚷道:“铿铛锵!吃晚饭啦!菜全冷啦!”

  晚饭后,大家七手八脚地移走了厅中的地毯、沙发、茶几等等地障碍物,双双对对的开始跳舞。秦同强带走了王眉贞,边向我这十八世纪的小老太婆挤挤眼。这红色绿色的小灯泡,使前一刻过分明亮地厅,笼罩在神秘浪漫的气氛中;那沉重而柔软的时代舞曲,锤子样地捶着我的心。我忽然想离开这里,到一个安静无人地地方去呼吸几口新鲜的空气。

  我悄悄地穿过小书房,打开通着凉台的门,踏上那冰冷而坚实的凉台地面;迎面吹来冰冷的风,我深深地吸了两口气,倚在彩色瓷砖的栏杆上。夜花园一片漆黑,只有园丁的小屋里亮着橘红色地灯;除去一朵朵黑暗无法掩没的白边地花儿,什么都瞧不出来了。天上许多星星,天空无穷的遥远;放眼望去,心也随去无穷的遥远。如果每颗星星上都有人类,他们都是我们的好邻居;我愿意借给他们白糖和酱油,或是把送错到我们家的邮件送还去,像我们对待老教授一家人一样。这使我记起昨天大白从他们地厨房里偷回一大尾鱼,他们那口吃的烧饭老妈子结结巴巴地嚷着没有人听得懂的话;那也许是那一颗星星上的人的话啊,我忍不住发笑起来了。

  “什么事这样好笑,凌小姐?”

  我吓得一跳,一看,却又是那位水越先生,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到这儿来了。

  “你——不冷吗?”他迎上我的目光。

  我轻微地一摇头。

  他倚在我身旁地栏杆上,两只手合拢着搓着什么,却是一朵黄蔷薇。我低头看自己胸前,王眉贞为我加在粉红色毛线衣上的那朵,不知道什么时候失落了。

  “这儿地空气好极了,是吗?”他一面深呼吸着,“为什么不说话呢?还在怪我‘愚昧得自以为了不起’吗?”

  “不,我在想,像你,应该在里面继续当你的舞王才是对的。”

  “我讨厌跳舞,刚才在下面跟园丁老王谈天哩。你呢?为什么你也不跳呢?”

  “我向来不敢讨厌什么,只因为我不会跳舞。”

  “你不会跳舞?为什么要说假话骗人呢?”

  “我真的不会跳。从前,我的父母不赞成我学跳舞,现在又不好意思乡下佬儿似的从头学。”

  “是吗?”他的眼睛比星星还要亮的望定我,“其实,那是一点儿也不难的,像你这样的喜爱音乐。”

  “不,不,”我一叠声地说,他相信我不会跳舞后,又使我觉得相当不是味。“我不要学,我根本不喜欢跳舞的。”

  他一迳地笑,把黄蔷薇凑近鼻尖,我看出那就是自我襟上遗落的,因为花瓣已见萎弱,显然被人踩踏过。虽然我前一刻还在气恼他对我过分的批评,现在已是忘怀了。第一,我没有理由希望人人都当我是个“天仙”。第二,如果他要那么说,却也没有哪句话完全不正确。第三,他的弹钢琴的妙手,使我开始崇拜他。第四,我不喜欢见了女同学便无所不奉承的男同学;对他独特的作风,至少也有五分欣赏。他的瞳眸深处有道光芒,那是不属于这世间的,那其中掺杂着冷漠而又有抑郁和哀愁。为什么?是什么使他这样呢?

  “这朵花你从哪儿来的?”我想了想,想出这么一句话。

  “晚饭后你的座位旁边儿,差些没让我一脚踩得稀烂。”

  他自然知道这是自我襟上遗落地,但没有还我的意思,也许因为已给踩坏了。

  “你,还在怪我出口鲁莽吗?”他转过脸来问我。

  “没有的话,我应该先问你胸口上的一块瘀紫怎么样了。”

  “一点事也没有,那根本是我信口夸张的话。”

  “还有那把女人用的伞  ……”

  “又丢了。一个同房间同学前几天拿去用,忘记遗失在哪里。”

  我开始笑,他也开始笑;越笑越好笑,笑个不停。笑停了,他又开始默默地把花儿凑近鼻尖,好像刚才的欢笑本不是发自他心中,而是向人借得的,现在归还去了。

  厅内播送着我喜欢的《维也纳森林舞曲》,我听着那轻快美妙的旋律,整颗心愉悦的给拥到云端上面去。

  “你喜欢这支曲子吗?”我问他。

  他没有答应,好像这曲子是根魔针,已把他从头至脚的扎住了。

  我惊异地望着他,晶莹的泪水在他的眼中闪烁着,长睫毛向下一覆,大颗的泪珠,沿着挺直的鼻子旁边滚下去。

  他迅速地抹去泪,告诉我当他十三岁的时候,一夜,他家里举行着一个盛大的舞会,也就是这支曲子,他的母亲和她的宾客们跳着舞,楼上传来了枪声,他的父亲倒卧在血泊里;自杀,用手枪射透了他的胸膛。

  “我从小生性孤独,怕羞,也没有兄弟姊妹;我的父亲爱我,我也爱他。他常常借酒浇愁……小时候我夜夜祈祷上天降福给我父母,我对这世界祈求的只是这一件事,但是不能够得到。”

  我心里十分难过,不知道该用什么话安慰他。

  “原谅我。”他咬着下嘴唇低下头去,长睫毛向上掀起时目光触着我的目光,微微地抿起红润的嘴唇,一份无法描摹的纯朴和羞涩;好像他的成熟和冷漠只不过是掩盖在上面的一层表皮,现在已被揭去了。

  “我……我同情你。水越。”我满心不忍地说出这一句。

  “不要同情我!我不要任何人的同情!”他大声嚷着,双手敲拍着栏杆,那朵花掉到园中去了。

  我轻轻地吸了一口气,移转眼睛观看“影子戏”。一对对投射在玻璃窗上的幢幢人影,正像漫步在迷濛的云雾中,轻飘飘的这边荡来那边晃去。我记不清这是一支什么曲子,这样的感心动耳,荡气迴肠;我的心中并无悲哀,不由得眼圈儿也湿了。

  晚饭送来寒冷,我说我该回去了,因为我答应祖母不至太晚回家。

  “你怪我吗?”他伸出手来和我握着。

  “一点儿也没有。”我笑了笑。

  “本来我想找着你,告诉说你的歌唱得好极了。”

  “我应该说你的钢琴弹得更好。”

  “不要对我说这样的话。”

  “是你自己先说的。”

  他笑了,流过泪的眼睛像水底的水晶球。

  “我送你回去好吗?”

  “不,眉贞会和我一道走。”

  “让我送你回去,就算我对自己的愚昧行为作一个补偿。”

  “谢谢你,我很高兴你要送我,但我和眉贞约好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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