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床——”
棉被一掀,清晨的寒气钻进温暖的堡垒,惹得凯森大打喷嚏,不醒也被冷醒了。他瞥一眼肇事者,正想怒吼,却发现那个由于报复成功而得意扬扬的人,早已窜到露台上,拿起洒水壶浇起花来。
这些日子,他的狗窝经过柏乐怡精心改造,已大变模样。餐厅里铺上了英国风情的格子花纹桌布,客厅的天花板上多了一盏光线柔和的水晶吊灯,阳台上种满了春意盎然的花花草草,有了一种“家”的感觉。而那女人此刻正哼着一苜变调的歌曲,踮着脚,浇着花,微风吹动着她随意一扎的长发和宽大的罩衫,使凯森顿时怀疑自己是否已经结婚多年,成为了一个满怀幸福又生性懒惰的丈夫,正带着宠溺观赏自己忙碌的妻子。
这种感觉……真不错。习惯了她的跑进跑出,习惯了她的恶言恶语,习惯了她脸红尴尬的模样,他几乎在考虑是否应该再想出另一损招,待合约期满后,逼她续签。
“姓凯的,你倒逍遥!”柏乐怡发现了他坏坏的笑容,白他一眼。
“我付了代价,享受服务,很应该。”凯森伸个懒腰,靠在床头。
“喂,顺便问一句,茵茵那边的进展如何了?”她知道昨天他跟茵茵碰面。上帝保佑,总算让她苟延残喘了一日。
“亏你自称跟她是好朋友,居然跑来问我?”
“还不都是你害的!要不是在这里做牛做马,连打肫的时间都没有,我和茵茵她们会这样疏远?”整整一个星期,她们“风尘三侠”没能聚在一起喝茶聊天打牌,害她损失了不少赢钱的机会。
“也对,”他实事求是的点了点头,并且汇报已进行中工作, “放心好了,她老公昨天脸色已经发青了,估计不久的将来就能吐血身亡。喂,你们费尽心机这样整治那个可怜的男人,是想贪他遗产?唉,青竹蛇儿口,黄蜂尾后针,两者皆不毒,最毒妇人心,看来以后我讨老婆得当心……”
“有人愿意嫁给一个牛郎吗?”耻笑之声骤然响起,“她不怕染上爱滋病?”
“或许这位伟大的女性近在眼前。”
“谁?”她眼珠沿着屋于转上一圈,“冰箱里的老母鸡?”
“哈哈哈!”凯森四顾大笑,对于讽刺充耳不闻,很有些自我麻醉的乐观精神。“对了,我在茵茵家还遇 到了你的另一个好朋友楚楚喔,就是有偷窃癖的那 个!”他继而转换话题。
“茵茵!楚楚!”柏乐怡失声尖叫,“拜托,谁允许 你叫得这样亲热!”
“她们自己呀,”他满脸无辜,“本来我是叫雷太太 和方小姐的,她们自己说,不要见外了,阿凯,叫我 们茵茵和楚楚吧。我很听话,马上这样叫了。”
“楚楚跑到雷家去干什么?”她决定暂时不计较,因为一个疑问勾起了她的好奇心。
“咦?你又不知道?”讽笑的眼逼近,眨了一眨,“因为她很苦恼,这回,她没偷别的却偷了一个男人的心。”
“什么?楚楚在恋爱?”不得了!山中一日,世上千年,她得早早摆脱这家伙的纠缠,回归朋友们团聚的大家庭。
“想知道那个男人是谁吗?哇!爆炸性新闻耶!”
“是谁?”她迫切地想知道答案。
“唔……这个嘛,我答应她们要保密的。”凯森身子一靠,重新躺回棉被中。
“你不想活命了?”她晃晃浇花壶里的水,打算从他头上淋下去。
“你威胁我也没有用,本人向来一诺千金。她既然是你的好朋友,不知道自己去问吗?从我一个外人嘴里套出答案,简直玷污了你们的友谊。”不躲不闪,他笑着直视那个危险的浇花壶。
“哼!”话被他这样堵了回来,柏乐怡也不好再问。浇花壶一丢,她气呼呼地拖地板去。
“喂,今天暂时把家务活放一放,我们得出去。”
床上的人边吃早餐边说话。
“又要到哪里花天酒地?”
“有个花园宴会,得去应酬一下。放心,只是喝酒聊天,不会让你当众出丑的。”他知道她最怕跳舞。
“我没有那种场合穿的衣服!”又不是豪门公子,一个牛郎,也学人家参加什么花园宴会。
“衣服在客厅桌上那个红色的大纸盒里,拆开丝带就能看见,”他早有准备, “这个尺寸,你穿着应该适合。”
“耶?”柏乐怡没料到他还有这一招,本想抵抗,但女孩子对衣服之类的东西总有着无限好感,何况那个印著名牌标志的大纸盒如此诱人,便狐疑地走过去,蝴蝶结丝带一扯,纱质的轻盈小礼服就呈现在她眼前。
那是她喜欢的淡紫色,像雨中紫阳花的颜色,因为纱质布料在早春的季节里略显单薄,还体贴地配了件短外套,另有粉白的手套和皮鞋。
“好漂亮。”她触摸着小礼服,心里叹道。
“可以到浴室里试试。”凯森在一旁建议,似乎早料到她会喜欢。
“你浴室的镜子不会是个监视器吧?”她仍然小心提防。
“嘿嘿!”他被逗乐了,“放心,我没有偷窥癖。不过你的建议很有趣,我可以考虑试装一个。”
“呸!”将拖把往他的方向一掷,她砰地一声关上浴室大门。
几分钟后,柏乐伯一手持着头发,一手提着裙子,愁眉苦脸地走出来。
“怎么?不喜欢?”凯森倒没料到是这种表情,原以为她会像所有爱美的女孩一样,自信地在他面前转个圈。
“我的头发……”穿着小礼服的人愁得要掉眼泪了,“昨晚洗了没整理好,睡醒后变得乱七八糟,跟这件小礼服一点也不配。”像蓬头垢面的乞丐偷穿了公主的衣服。
“没关系的,我帮你梳个发髻。”他笑着拉她在镜子前坐定,先轻轻将那蓬乱头发梳顺,再从抽屉里摸出一支银色的簪子,替她仔仔细细盘了个法式发髻。
“你这手艺……哪学的?”她有些吃惊。温暖的指肚无意间掠过她的耳垂,唤起一种酥酥麻麻的感觉。心在那一刻有一丝软软的甜,但转念想到他一定也在别的女人头上屉示过如此的功夫,又有些微酸。
“以前为了讨好大妈和小妈,常帮她们盘头发。”
凯森用梳子尾尖挑下她额前几缕发丝,使她看来更形妩媚。
“大妈小妈?”
“我那个好色的老爸讨了两个老婆。”
“喔……”感到他的不快,她没有再问下去。回过头瞧瞧镜中那美艳又不显老沉的发髻,微酸的感觉又涌上心头,“你用谁的簪子帮我盘头发?这么漂亮,她不介意吗?”
“如果我说,这是特意买给你的,信吗?”他浅笑,又取出一条链子,绕到她脖子上,“配这件小礼服刚刚好,不会太华丽,也不会太寒酸。带了粉直来吗?补个淡妆就可以出去见人了。花园宴会顾名思义是在太阳底下开,太妖娆了反倒不好。”
柏乐怡难以置信地看着镜子中骤然变化的自己,抚抚胸前的项链。那链子跟簪子是一套,白金衬底,珍珠和莱茵石组成的碎花在颈间、发间闪着细微的光泽,虽不算太耀眼,但灵动之中婉约迷人。
不管这首饰是否真是特意买给她的,看着这个平素大咧咧的男人认真挽着她的发,她只觉得此时自己的心情就像这细碎的光泽,有了一点微小的快乐。
——***——
她从来没有参加过花园宴会,先前怀着好奇,此 刻一见,发现不过是一个有钱人在自家花园里开的Party。许多小姐太太都认识柏乐怡,但全不敢上前与她打 招呼——招呼一打,买卖仿冒首饰的事就等于不打自 招了。她只好独自坐在游泳池边,远远观赏这群上流 社会的男男女女。
瞧凯森那家伙似乎忘了自己的身份,此刻竟像有钱人家子弟般,见了年长的男人便故作敬仰地喊“世伯”,见了迟暮的女人便甜甜地喊“伯母”,真是笑死人!更滑稽的是,那帮老人家居然也给他面子,纷纷拍拍他的肩,好像真的跟他父亲熟识多年,还把身旁的女儿推给他,难道他们不明白这是送羊入虎口吗?怪不得人家说上流社会最好骗吃骗喝,连凯森这类牛郎也混得进来,可见这一说法万分属实。
柏乐怡并不知道凯森到此一游的目的,但他不说,她也不问。做人不宜多话,是她这些年来总结出的经验。盯着池水,托着一杯鸡尾酒,她无聊得打呵欠。这户人家的游泳池颇有趣,铺了金色的底砖,阳光一映,便变成橘色,像夕阳融在水里,比起一般的蓝色池子更能挑逗眼线。
“倦了?”凯森看她捂着嘴,似乎摘到她在打呵欠。浅笑着走过来,坐到她边旁椅子的扶手上,伸出— 只胳膊绕着她的肩。
“你快过去吧。”柏乐怡扭扭身子,摆脱那只令她尴尬的胳膊,因为一园子的人都在朝这边瞧、有的已经开始低声议论, 可能是在探讨她与这个牛郎之间的关系。
“我再去应酬两句就可以走了。这家的主人……今天过生日,他以前帮过我,所以……”
“你的事与我无关。”她语气冷冷地打断他的解释。
“要不要吃些点心?”他转身离开,又忽然回头一问:“我帮你取些过来。”
“我还年轻,不想这么早就变肥猪,”她蹬他,这家伙,大庭广众的,干吗搞得这么亲密?
他耸耸肩,笑容变得有些涩了。不一会儿混入人群,但目光仍时不时朝她这边瞥一下。
仍然没有人敢上前跟她打招呼,尽管这时她发现 已经有许多名门闺秀跃跃欲试。她安静地坐着独饮, 看看这些人的好奇心到底能压抑多久。
“嗨,以前奸像没见过你,我姓温。”终于有一个人上前跟她打招呼了,不过是—个男人。
他身材高大,挡住了园中诸人的部分视戏。柏乐怡昂起头,猜想对方的身份, 也庆幸自己终于多了一道屏障。
“你是阿凯的朋友吗?”男人仲出手与她一握, “是刚从国外念书回来的吗?”
要是告诉他自己并非进口的洋货,而是本地的土产还是极便宜的那种,不知他会不会掉头就走?
她一笑,“不是。”
她这种模糊的回答搞得这男人十分糊涂,但又不肯承认自己理解能力差,于是继续浪费口舌, “今天家父过生日,匆忙了点没准备什么节目,很无聊是吗?”
原来他是这家的少爷!怪不得明明满脸挂着什么都不放在眼眶的神情,却又处处显示出容忍的礼貌。他是替哪位红颜知已来当探子的?总不至于对自己有意思吧?
柏乐怡才不愿与他多搭活,迅速将目光滑开,落到不远的草地上。
但是,这一落,使她全身骤然僵住。
绿茵上,站着一对璧人。男的笑容温和,女的妆扮明艳。
是他们吗?
呵,应该不会错。虽然她尽量抹去那段记忆,但没想到事隔多年,一切还仿佛昨日,如此清晰,就连他们说话的语气、惯用的眼神也记得清清楚楚。似乎只要稍稍一闭眼,往事就像电影般,马上轰轰烈烈的播放着。
听说,他们毕业后便订了婚。如今,他在她父亲的公司里身居要职,被风采杂志评为年度十大杰出青年,不久,等她完成海外的学业,他们将会有一场盛大的婚礼。
他更英俊了,穿着英式手工西装,举手投足间完全洗去了昔日穷学生的土气,俨然驸马爷的气派。而她,从小就会打扮,现在又读的是时装设计,一向都是走在时代潮流的尖端,那么耀眼,如夜空里的明星。
柏乐怡感到杯里的酒在颤抖的手间泼洒出一滴,金色的水珠溅到绿叶上,在这一瞬间,他们无意中也看到了她。
六双眼睛交会了好几秒,不打招呼看来是不行了。
罗珊拉着未婚夫走过来,绽放笑颜,“乐乐,好久不见,最近在忙些什么?”她用手肘顶了顶未婚夫,“快跟咱们的老同学问好呀!傻愣着干什么?乐乐你别见怪,他最近忙生意忙昏头了,老是犯糊涂。”
翁家良苍白的脸上泛起一丝微笑,“乐乐,你还好吗?”这苍白,不知是因为忙生意忙得累了,还是有别的原因。
不敢多看那张昔日再熟悉不过的俊颜,只把目光投向罗珊,柏乐怡听见自己的声音像是从天外飘过来似的,“珊珊,听说你出国留学了,是去美国吗?”
“美国?”罗珊的声音一向尖厉,像饱含讽刺,“开玩笑,我读时装设汁的去美国做什么?你是没见过美国学生设计的那些衣服,毫无创意可言,他们的毕业展简直比百货公司的卖场还平庸!这一科,要就不读,否则一定要去巴黎。乐乐你有时间一定要来巴黎看看,我在赛纳河畔买了幢房子,窗台边种了许多郁金香。”
“有时间一定去。”幸好这些年到欧洲进货从未遇见过她。
“怎么,你们都认识呀?”温大少上前凑热闹,罗珊白他一眼,并不理会。他只好讪讪地走开。
“乐乐,这个姓温的是你的朋友!不要怪我没提醒你,他可是个没什么品味的土包子,看过他新买的跑车吗?居然是亮黄色的,把顶篷一盖,开到马路上会让人误以为是计程车。可笑吧?像不像七十年代的小太保?亏他老子还算有钱人,也不好好调教—下这个独生子,看看他们办的这是什么花园宴会!”
罗珊从前在国内念大学的时候,就喜欢在校刊上发表批评文章,时政局势,社会潮流。见人骂人,见鬼骂鬼, 笔法十分犀利,被称为“X大学文坛一把刀”。
柏乐怡摇头淡笑。“我们刚刚认识,并不熟。”
尖锐的目光掠过她的胸口,尖厉的声音又响起,“呀!乐乐,这新款项链前两天才上市的,你就戴上了?不过,也难怪,听说你最近常常跑欧洲进货,花色换得比较快也是正常的事。”罗珊两眼凑近,像在审视, “唔……其实用钻石和珍珠镶成花形也蛮漂亮的,珍珠的柔和、钻石的透明,兼而有之。不过,怎么总给人不够大方的感觉……”
柏乐怕一边听着没先没了的品评,一边饮着掺了酒精的饮料,眼皮有些发沉 她感觉到站在旁边的翁家良跟她—样默默无言,她没望他,他也不敢望她,两人之间隔着罗珊的声音,从许多年前。这声音就像一条无形的大河,把他们曾经亲密的关系隔断了。
什么也不能做,只能一杯接着—杯,她知道自己要醉了……
花园另—角落里的凯森, 正被一群小姐太太包围得密不透风,年纪稍大的,便倚老卖老,像对待—个小男生那样摸摸他的头发,或拍拍他的脸颊。衣角也被魔爪拉得发皱——
“凯凯,越长越帅啦,什么时候请伯母喝喜酒呀……什么?还没意中人?不要紧,伯母给你介绍!我那几个侄女随你挑……怎么?还在跟你爹他怄气,不肯搬回家住呀?你大妈小妈最近都瘦了一大圈喽……听说你和人合资开了一间叫阿波罗的夜总会生意很好?改天请伯母们去玩玩?”
可怜的凯森苦笑着,学习战斗中的士兵,冲过层层封锁线,待到终厅钻出人墙之后,却发现金色的水池边,伊人已不见踪影。
“乐乐——”心中—慌,他对着附近的绿林大叫数声,不见回答,素来沉着的俊颜顿时抹上焦急的神色。
“阿凯,我爹地请你过去切蛋糕!”毫不知情的温太少这时傻乎乎地靠近,伸出一只找死的手,搭上那个心情焦虑的人的肩,于是,焦虑的人立即变得暴跳如雷——
“妈的,你把乐乐拐到哪里去了!说!”他揪住他的领口。
“乐乐?谁呀?”温大少脾气好,没生气只愣愣地问。
“就是刚刚坐在这里的那个女孩!不要跟我说你不知道,刚才只有你一个人跟她说过话,我在那边看得清清楚楚!”
“刚刚坐在这里的……”迟钝的人思索良久,终于唤醒记忆,“穿紫色小礼服的那个?”
“妈的,少跟老子装傻!”
“我是跟她说过话,不过后来又有两个人跟她说了话,我就被其中一个女的赶走了。所以,我不是惟一一个跟她说话的。”他一本正经地表示自己的清白。
“我管你,说!她现在人呢?她要是弄丢了,就是在你们温家弄丢的!我只找你们姓温的要人!”
“也许她喝了太多香槟,去洗手间了。”
“是吗?”他怀疑的看着他。
“呃……先前好像看到她往车库那边去了。”他保证着, “真的,我以为她是想上洗手间但走错了方向,正想指引,可是这时一群客人把我挡住了,等我突破重围,发现她人已经不见了……耶,阿凯,你要跑去哪里?我爹地在那边等你切蛋糕……”
被弄得糊里糊涂的温大少,看见凯森飞也似的向车库奔去。咦?阿凯为什么要这么紧张?只不过走丢了一个女人而已。他不是一直都说头皮屑都比女人值钱吗?他不是宁可翻箱倒柜找一条失踪的领带,也不肯理会一个为他自杀的女人?今天真是奇了!温太少掐了掐手腕,确定自己没有在做梦。
“乐乐!”
车库里,凯森一眼就看到了依在他车子旁边,吐得一塌糊涂的紫衣女孩。
她的发髻松了,缕缕沾着汗水的发丝贴着发青的面颊,眼睛不知怎么地,又红又肿,像水蜜桃。一阵酸涩的痛楚弥漫了凯森的心,这种既疼痛又温柔的感觉,他从没体会过。
“乐乐。”他走过去,环住她的腰,发现声音里有一丝哽咽。
“凯森?”柏乐怡回头怔怔地看着他,惨淡一笑,“你回来了?”
“嗯,我回来了,再也不跟那帮啰嗦鬼胡纠变缠了,我们现在就回家。你不要到处乱跑了,懂不懂?我……我会担心的。”臂膀的力道紧了紧,仿佛有了前所未有的力量,让他把眼前瘦小的人儿搂在怀里,保护一辈子。
“园子里太吵了,我想还是在车上等你比较好。幸亏我还认得你的车子。”她昏沉沉的脑袋直往下坠,搁到了他的肩上。
“聪明!”他把肩膀移近些,方便她的依靠。嘴角由于伊人无意中亲昵的举动而隐隐—笑。拉开车门,却发现她并不上车,只低着头, 仿佛要在地上寻找什么。
“怎么了’”他不解。
“簪子……弄丢了。”柏乐怡忽然哭起来 像个无助的小孩,“我不知道把你的簪子丢到哪里去了。”
“不要紧的,丢了就丢了,我们再去买更漂亮的,”他拍着她的背,给予安慰。
直觉告诉他,她的伤心,并不是团为一只簪子。
“我在草地上找了又找……来来回回地找……可就是找不到。我是不是很没用?”
她一定喝了很多酒,连呼吸中都带着酒味。
“谁敢说你没用?我找他算账!”凯森将她拖入怀中,揉揉她凌乱的发,用指尖轻轻梳理。
“他说的,他说我没用,不能帮他完成学业,给不了他一个大好前程。他说我……很没用。”
他?是谁!跟她酒醉有关吗?一股无明火自心中窜起,他很想把那个“他”凑个半死。
“我们回去找簪子好不好?我不想!不想这么没用。”柏乐怕挣扎着向前走两步,却一个踉跄扑倒在地上,膝盖骤然一撞,渗出血来。
凯森心中一紧,也跟着跪倒在地上,小心翼翼将她包里在自己的臂弯中。手边没有帕子,焦急之中,扯裂她裙摆的一角,缠绕那伤口,止住不断渗出的血。
从前并非没有见过血,只是从她膝盖渗出的鲜红让他感到无比痛苦,一滴滴血像一根根针,无声无息刺入他的心。
她愣愣地看了看自己的膝盖,纵声大哭。
“裙子……破了,裙子,好贵的……”脆弱在这哭泣中彻底释放。
“不要紧,我们冉去买,买更贵的。”他吻着她的前额,哄着,劝着,用一种他自己听了都会吓—跳的温柔语音。
语无伦次的人又哭了—阵,嘀哝了一阵,终于累了在他怀里沉沉睡去。凯森心情复杂地凝望着她,将那娇弱的身子抱至车子后座上。
草莓型的靠垫让柏乐怡像个孩子—样睡在软绵绵的空间里,晶莹的泪珠挂在腮边,更显稚气。他不敢相信平时凶巴巴的人,此刻居然如此安静可爱,让他忍不住想偷吻她。
她,到底是个怎样的女孩?
抑住想吻她的冲动,他叹了口气,发动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