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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冤家不聚头 第七章
作者:嘉恩
  一到梅雨季节,几乎天天下雨,让人心情也变差。  

  今天他好不容易回来,为什么老天爷偏偏下雨?是不是要他待在家里,哪里也不能去?  

  他觉得自己的运气一直很差,为什么呢?周禾盛明明跟他一起抽签,为什么他抽到最好的签,在台北市郊的营区当兵,可是他却抽到金马奖!害得他现在待在金门每天看着对岸的同胞们,呕都呕死了。  

  为什么他会到那么远的地方当兵啊?来回都得搭飞机,而且久久放一次假,哪像周禾盛那么好狗运,当兵就好象在度假一样,一走出营区,搭个公车马上就到市中心,而他,飞机还不一定搭得到!  

  真呕,好呕,可是又能怎么样呢?他兵还不是得照当,而现在他总算熬了快要一年半,再过几个月就可以退伍了。  

  戴着帽子,肩膀上背着沉重的背包,陈致希淋着小雨走在陆上。再走一小段路就到家了,一回家之后他马上要洗个澡,好好睡个觉。  

  当他走到范家门前,却看到一道身影低着头坐在阶梯上,定眼一瞧,那不是范玟妮吗?  

  「你坐在这里做什么?」  

  啊,这一幕好熟悉,好象以前他也曾经看过,是在哪里看过?让他想想……对,他想起来了,是她比赛跆拳道输了的那天,她也是这样独自一人坐在阶梯上哭泣。  

  她该不会在哭吧?不要啦!他最不想见到她哭泣的模样。  

  抬起头来,范玟妮眼中有抹讶异,「你回来了?」而晶莹剔透的泪水正挂在她颊边。  

  一看到她的泪水,陈致希顾不得一切,先奔回家里,肩上的背包随便一丢,直接翻过围墙,来到她面前。  

  「你哭什么?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你说一声,我马上去替你讨回公道。」哪个家伙这么大胆敢欺负她,他绝对不会轻易放过对方的。  

  范玟妮看着他,眼泪还是不断自眼眶涌出,声音哽咽,「肥肥……肥肥它……它死了……」  

  养了七、八年的狗,它一直陪伴在她身边,她跟爸妈也一直给予它最好的照顾,可是为什么这一天来得这么快?  

  今天一早她起床,原本想要帮肥肥准备早餐,可是走下楼,却看到肥肥躺在圆垫上还没起来,她叫了它一声,可是它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开心地摇着尾巴来到她面前,她以为它睡太熟了,于是又叫了它一声,可是它还是没有睁开眼。  

  她发现不对劲,连忙向前将它一把抱起,却发现它的四肢早已变得僵硬,瞬间她明白,它已在睡梦中离她而去。  

  「不会吧?什么时候的事?今天吗?」看她的手中还紧握她每次带肥肥出去散步时的红色绳链,可见她有多舍不得。  

  范玟妮的泪水落得更凶了,「刚刚……爸妈带它去动物医院……处理火化的事……」她不敢去,不愿看着肥肥就这么化成灰。  

  看到她哭得更伤心,陈致希的心里也更加着急,「呃……狗死了不能复生,你就看开一点嘛!不要哭了。」要命,他真的很不会安慰人。  

  有没有更好的词句可以拿出来讲的?他脱下帽子拚命搔着短到不行的头发,可是大脑还是怎么也挤不出其它安慰的字句。  

  该死,都怪他当兵太久,变笨了,现在连话也不太会说。到底该说什么好?怎样才能让她不要哭呢?  

  看着她不断滑落的泪水,他很舍不得,索性弯下身,蹲在她面前,将她颊边的泪水拭去。  

  没料到他会这么做,范玟妮楞住,只能看着他的脸庞越来越靠近,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短,最后,他的唇办轻柔地贴在她的唇上。  

  她忘了哭泣,只是瞪大眼看着近在咫尺的他。  

  他……他在吻她?他们两人的唇是如此地紧密贴合,这不是接吻又是什么?  

  天啊,她几乎可以听到自己猛烈的心跳声,窜入鼻间的是他身上的味道,老实说,那是汗水混杂着雨水的味道,并不好闻,可是她一点都不介意。  

  陈致希发现她没有推开他,让他胆子大了起来。尝试性地先伸出舌尖碰触她的唇瓣,结果出乎他意料之外,她并没有反抗,反而试着回应他。  

  天啊,他简直快要晕倒了!她的味道尝起来是这么的甜美,让他怎么也舍不得放开她。  

  他的大手轻捧着她的头,亲吻着她的唇,让两人之间的距离更为靠近。他想,或许他很久以前早就该这么做了。  

  范玟妮紧握着他的手臂,上面有着结实的肌肉。他变得更强壮了,让她感受到他已经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他的吻让她头晕目眩。她从来没有跟别人接吻,这是她的初吻,虽然就这么突然被他夺走,可是她一点都不后悔,反而很开心。  

  他总算吻她,她等这一刻很久了!她还以为他永远都是一根笨木头呢。  

  只是,他为什么要吻她?是想止住她的泪水,还是喜欢她才会这么做呢?可是无论如何,她真的很喜欢这一吻,让她的心充满无限甜蜜。  

  这时,有车辆行驶过来,陈致希听得很清楚,那是她家车子的引擎声,他连忙匆匆结束这一吻。  

  他站起身往后退一步,「那个……不要哭了,我改天再来找你出去!」他连忙翻墙回家,奔进屋内。  

  他这辈子动作从来没有这么快过,就算是当兵训练时也一样,还不是怕她爸妈看到他这个住在隔壁的毛头小子偷亲他们的宝贝女儿,要是真被他们看到了还得了?  

  「致希,你回来啦?怎么不打个电话回来,我们好去接你?」张雅心听到声音,从厨房里走出来,就看到陈致希拿着背包奔上楼的身影,「那么急着上楼干嘛?是去做贼了吗?」要不然怎么会一副急着避开人的样子?  

  陈致希朝楼下大声道:「老妈,我今天晚上不吃了,我要先睡觉,没事不要叫我啊!」  

  天,她怎么会知道他刚从隔壁做贼回来?不愧是生他的老妈!  

  回到房里,他将背包一丢,整个人倒在床上,拿起枕头紧捂着脸。他刚刚真的去做贼了,偷了隔壁范家宝贝女儿的一吻!  

  为什么会吻她,他自己也不知道,只知道她的唇瓣真的好柔软,软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  

  而且,她的身上好香,跟他的一身汗臭和雨水味道截然不同。  

  天啊,他身上又臭又湿,也没刷牙,又刚理了头发,衣服也很丑,鞋子上好象还有污泥……  

  喔,不,他怎么会在自己那么丑的情况下吻她呢?他真是个白痴啊!陈致希不断在心里呐喊。  

  而在隔壁,范忠义雨陈雅琪两人撑着伞走下车,看到范玟妮呆站在进门的阶梯前。  

  范忠义叹口气,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玟妮,你还很难过吗?不要哭了,我们这么疼爱它,它在它的有生之年已经活得很开心了,不是吗?」  

  「嗯。」范玟妮点了点头,没有多说。  

  一旁的陈雅琪发现她的脸颊很红,「玟妮,你没事吧?你的脸好红,是不是发烧了?妈看一下。」她连忙探手一摸,「你的脸很烫,刚刚是不是淋到雨?赶快上楼休息。」  

  「妈,我不是发烧啦。」她很清楚自己的脸红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跟发烧一点关系都没有。  

  「是吗?」范忠义与陈雅琪两人不解地望着她那张红通通的脸。  

  不是发烧,那脸怎么会红成这样?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范玟妮只是摇了摇头,不发一语地转身回到屋内,走回自己的房间,躺在床铺上。  

  他……吻了她。她伸出手指轻抚着唇瓣,他身上的气息还遗留在她的唇上,让她怎么也忘不了。  

  她的心跳好快,真的好快,她恐怕永远都忘不了刚才的那一吻。如果,他是想要藉由这一吻安慰她,要她别哭,这种行为老实说真的有些笨拙,可是她还是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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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了好久,总算让陈致希等到天晴了。  

  一打开窗户,他就看到范玟妮正坐在隔壁的窗户旁边。  

  她微笑着向他挥手。「怎么,你睡到现在才醒吗?都快中午了。」如果他的头发长一点,一定是乱糟糟的。  

  「哪有,我很早就起床了,只是躺在床上多休息一下。」当兵都五点半就起床,他也早就习惯早起,哪可能睡到中午才醒?  

  「那你今天有打算做什么吗?要不要去逛街?」今天是星期六,而且气象局也说了今天会是个大晴天。  

  她是约他一起出去吗?「好啊!」不答应的人是笨蛋。  

  「那等一下见。」范玟妮拉上窗帘,换上白色针织上衣和浅蓝色牛仔裤,外搭黑色小外套。  

  换好衣服,她走下楼,看到父母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你要出去吗?」  

  「嗯,跟隔壁的陈致希去逛街。」  

  「呵,那路上小心喔!」陈雅琪笑着朝她挥了挥手。待女儿出门,她马上转过头去看着丈夫,「他们的关系好象又变得不错了。」  

  「是吗?」范忠义哼了声,一脸不悦,「隔壁那小子想要娶我家女儿,还早呢!」怎么也不希望宝贝女儿太早嫁人,这是天下父母心,不过,女儿终究长大啦,将来还是得嫁人的。  

  范玟妮一走出门,就看到陈致希已经在外面等她。他坐在机车上,手中拿了一顶安全帽,她记得,那是她之前到高雄时他借给她戴的那一顶。  

  她伸手接过戴在头上,坐上他的机车,「我们去西门町好不好?」自从那一天的那一吻之后,她就想要再去一次西门町。  

  「啊?有没有搞错?今天是假日,人很多耶!」  

  陈致希的回答还是跟以前一样,令她怀念。  

  「那又怎样?陪我去逛逛不行吗?」她伸手拍了他的安全帽一下,「快走吧!」真的好象回到过去,她忍不住笑了起来。  

  「喔,你干嘛打人啊,很过分喔!」  

  不过,这样的感觉还不错。那一吻之后,他很怕她会不理他,担心他们之间会变得尴尬,还好他担心的事都没发生,这让他放心不少。  

  来到西门町,陈致希把机车停好之后,范玟妮突然一把握住他的手,「你还记得以前我们一起来这里逛街吧?」那时是他主动握住她的手,这一次轮到她主动了。  

  「记得啊,怎么会忘记?」他一样带着她先往左边走,来到以前曾去过的那间店,「这里不就是你买裙子的那间店吗?」瞧,他印象还很深刻。  

  「真的!」真是想不到这间店还在,那么老板娘也还是以前的那一位吗?  

  「欢迎光临,看到喜欢的可以拿起来试穿。」走出来招呼的人正是他们以前所看到的老板娘。  

  「看,老板娘还是她。」陈致希指了指老板娘,小声的在范玟妮耳边说,「不过她一定不认得我们。」  

  可是出乎意料之外的,老板娘竟然开口,「你们怎么那么久没来啦?好几年了。」  

  「老板娘,你还记得我们?」范玟妮微瞪双眼,一脸难以置信。  

  「怎么不记得?从以前到现在,就只有他会跟我杀价杀那么多,我还记得你是买一件九百八十元的浅绿色裙子对不对?」嗯,当年的孩子现在都长大了。  

  「是啊。」范玟妮真不晓得该说什么好。  

  原来是因为他太会杀价了,所以老板娘才会记得他们啊!  

  这算是好事吗?不过她很开心,这里还是跟以前一样,让她有种回到过去的感觉。  

  「你们今天想要买什么吗?啊,这件裙子不错,你可以买来送给你的女朋友。」老板娘连忙拿出挂在一旁的一条浅蓝色长裙。  

  「女朋友?」哎呀,老板娘搞错了,范玟妮又不是他的女朋友。他原本想要开口反驳的,却又说不出口。  

  看着一旁的范玟妮,不晓得她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她会告诉老板娘实话吗?还是会像他一样,当作默认?  

  但范玟妮的回话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好啊,我先试穿看看好了。」刚好她也想要买一条这样的裙子。  

  她没有反驳?她怎么没有跟老板娘说她不是他的女朋友呢?虽然满脑子问号,他心里其实是很开心的。  

  被误会就算了,反正他也没差,哈哈……  

  老板娘将裙子拿给范玟妮试穿,接着走到陈致希身旁,「你现在在当兵喔?你们交往多久啦?是不是那个时候就在一起啦?那你们在一起挺久了嘛,那她都没有兵变耶!少年耶,不错喔!」  

  听到老板娘这么说,陈致希一张俊脸都红了,只能傻笑,「没有啦!哈哈……」  

  他们是认识很久没错,不过没有交往啊!这些年发生许多事,是他到高雄念书后才跟她恢复之前友好的关系。  

  记得在旗津的午后,他问她要不要等他,等他大学毕业当完兵,那时候,她好象答应了吧?  

  嗯,应该是答应了才对,她也好象一直等着他,而他也快要退伍了……天!她真的在等他!这不是他的错觉吧?  

  范玟妮从试衣间走出来,问他道:「好看吗?」他的回答呢?还会跟以前一样吗?  

  陈致希看着眼前朝他面露笑容的她。  

  以前她高中时是短发,大学之后留了一头达腰际的长发,现在,长发已经剪齐及肩。  

  她的发长长短短,一直有所改变,唯一不变的是她的笑容,总是能牵动他的心。  

  「嗯,很好看。」她无论穿什么都好看,这是他的真心话。  

  范玟妮笑看着他。他的回答还是跟那时候一样!  

  她转过头去看着镜中的自己,「老板娘,我要买这一件裙子。」他所说的话比任何店员所说的都要让她开心。  

  老板娘苦笑着看向陈致希,「你该不会又要杀价了吧?不要啦!最近经济不景气,你就多少让我赚一点钱吧!」  

  陈致希笑问道:「这件多少钱?」  

  「打折下来是一千零九十元,算你一千元就好。」  

  他马上拿出皮夹付帐。  

  结完帐,老板娘笑嘻嘻地将裙子装进袋子里交给范玟妮,「欢迎再来啊!」  

  走出服装店,范玟妮马上转过头去看着陈致希,「你为什么要帮我付钱呢?我自己可以付钱的啊。」  

  陈致希有些不好意思地伸手搔了搔脸颊,「没关系啦,我就是想要帮你付钱嘛!因为我刚刚才想到一件事……」  

  「什么事?说啊。」他有什么好不好意思的啊?怎么话说到一半就不说了呢?这样很不像他喔。  

  「就是……我跟你认识这么久了,却没有买东西送过你,所以……」  

  「你在说什么傻话啊?那又没有关系。」她一点都不会介意这种事情好不好?想不到他竟然比她还要在意。  

  而他也并不是没有给过她东西,只是他自己忘了吧。  

  「喔……」原来她一点都不在乎,那一直记在心头的他就有点蠢了!  

  啊,他为什么每次在她面前都会觉得自己又笨又蠢?这是什么道理?让他心里呕得要命。  

  他一把握住她的手往前走。看来他还是不要说话算了,以免让自己变得更蠢!  

  她看着他的侧脸,发现他的耳根子有些泛红,不晓得他又在不好意思些什么,不过他却板着一张臭脸,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在经过麦当劳时,范玟妮停下脚步,「你还记得以前你带我来这里吃东西吗?」那是她第一次吃麦当劳这种快餐。  

  「记得啊!」他怎么可能忘得了?她还说过那是她第一次到麦当劳,让他那一整天都把她当外星人看待。  

  「那你还记得我们星期一去学校后,被全校同学议论纷纷的事吗?」之后的事一直是她心里的痛,怎么也忘不了。  

  陈致希沉默不语,紧握着她的手,「我没忘。」就是后来发生了那件事,害得他们之间的关系变糟。  

  以前高中读了哪些东西,跟哪些人同班,他都快忘光了,就这件事情让他怎么也忘不了。  

  如果有小叮当的时光机,他一定要回到过去,大声跟全校同学说他就是喜欢她,怎样!  

  只可惜这世上根本没有什么小叮当,他也不是那个又笨又懒惰的大雄……咦?他刚刚在想什么?  

  如果有小叮当的时光机……不对,不是这一句,再下一句,他就是喜欢她?天,他喜欢她,真的喜欢她!而他却直到今天才正视自己的心。  

  该死,他是不是真的太笨了,怎么到现在才知道自己喜欢她的事实?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高中?国中?还是更早之前国小的时候?  

  喔,他真是个白痴、大笨蛋!  

  他喜欢她啊!要不然他以前也不会老是找看起来跟她相似的女生交往,也不会在旗津的午后跟她说要她等他,也不会在前几天看到她伤心难过的时候吻了她……  

  从以前到现在,他所做的一切,全都是因为喜欢她,可是他却一点自觉都没有。  

  那么她呢?她喜不喜欢他?他好在意这件事,好想要知道她心里是怎么想的。  

  范玟妮从刚才就直盯着他看,他不晓得在想什么,一下皱眉头,一下子瞪大眼,一下子又露出想要哭的表情。  

  「你在干嘛啊?在想什么吗?」她头一次看到他有这么多的表情,觉得很有趣。  

  陈致希连忙回通神来,神情相当认真看着她,「那个……我有件事情想要告诉你,虽然我一直以为我小时候很讨厌你,可是其实我……我真的很……很喜……」  

  完了,他光是看到她的脸,就什么话也说不出口。  

  他突然想起以前周禾盛国中时跟他说的话——当你喜欢一个女生,就不要告诉她,要等她自己发现,再主动说说喜欢你,这才算是男人。  

  对对对,就是这句话!没错,他是个男人,所以先不要告诉她,等她发现到再说。  

  「你……你很怎样?」范玟妮看着他,心里充满了期待。他想对她说什么?他该不会是打算跟她说他喜欢她吧?  

  她等这一天好久了,快说啊!他只要说出来,她马上就给他一个大拥抱,答应跟他在一起!  

  陈致希看着她那充满期待的眼神,神情有些尴尬。「我……没事啦!哈哈哈……」他马上以傻笑带过。  

  一听,范玟妮的眉头紧紧皱起,用力踹了他一脚。  

  「笨蛋!」没事害她那么期待!  

  笨蛋、笨蛋、笨蛋!气死人了啦!  

  「哇!很痛耶,你怎么踹人啊?」他抱着脚,在人来人往的西门町哇哇大叫起来。  

  要命,她踢人怎么那么痛,她「下脚」真是一点都不留情啊!  

  「哼!」范玟妮懒得理他,自己一人往前走去。她怎么会喜欢这个笨蛋,还喜欢他那么久?她是不是也很傻呢?  

  「喂喂喂,别走啊,等等我!」陈致希连忙一面跳一面追着她。  

  他怎么也不明白,她究竟在生什么气呢?女人果然还是挺难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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