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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300岁的女孩(含续) - 第二章 爱上300岁的女孩续 - 吴淡如小说作品集 - 是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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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300岁的女孩(含续) 第二章 爱上300岁的女孩续
作者:吴淡如
  我是衔着银汤匙出生的。

  奶妈这麽对我说。

  「我的嘴里真的衔了一根汤匙吗?」五岁的我呆呆的问奶妈。我不知道那只是一个比方。

  「是呀!我的宝贝凤儿,」奶妈一边帮我梳头一边笑,「你是叁辈子修来的福,你的命是全北京城里最好的,你生在王家,王家是首富,你爹爹又是个大官,你又是爹爹唯一的女儿,你的命太好了。」

  奶妈在笑,笑了不久嘴角便僵掉,我在镜中看见她的脸,眯眯眼中忽然塞满了泪。

  「你怎麽哭了?」

  「没有,没有。」奶妈忙拭泪。

  「你一定要告诉我,否则我就跟娘说,你伤心得掉泪了。」

  「我的小祖宗,千万别这样。」

  「那你就得说。」全王家上下一百多个仆人,没人敢拂逆我这个千金小姐。

  他们愈疼我,我愈有霸气,以为我连天上的星星也摘得到。

  「我是想起自己的小女儿,我也给她取名叫凤儿,你叫王金凤,她叫崔玉凤,可惜她的命没你值钱。」

  奶妈泪如泉涌。

  「你不准哭,」我说,「我要崔玉凤来王府同我一起玩,我没有伴,我也讨厌哥哥们。」

  「她要在就好了,我一定跪下来求你娘让她来陪你来玩,」奶妈说,「我一千一百个愿意!」

  「她去哪里?」

  「去苏州拣鸭蛋。」

  「五岁就可以到苏州拣鸭蛋?」记得奶妈说,崔玉凤跟我几乎同时出生。

  後来才知道,那是表示她死了。奶妈为了把丰盛的奶水拿来    养我,只得把可怜的崔玉凤送人。那个人家只给崔玉凤喝米浆,不到一岁她就夭折了。

  我不知道奶妈心底会不会因此而恨我,我间接杀了一个人。但奶妈对我好是真的,比我亲娘还好些。

  记忆中我的亲娘是个不苟言笑的女人,她每天打扮得光鲜洁亮,身旁围绕着大批侍女,每天她来抱我的时间绝不超过一盏茶功夫。

  她疼大哥二哥,她对我说:「女人要靠男人才能站得直,从前我靠父亲,现在我靠你爹,将来我得靠你哥哥。你是迟早要出嫁的。你有个好爹爹,我将来再替你选个好丈夫--你的命注定会好。」

  爹爹忙得很。他再宠我也没太多时间和我说话。他後来被封了官,到江南当转运使,我们便举家迁江南,住在一个上好的庭院里,那年我十二岁了。

  奶妈没跟,她有家人在北京。跟她挥手的刹那我感到无比的孤寂,彷佛我是孤伶伶一个人。

  「我托人捎信给你!」我在马车上大喊。

  「不用了,小祖宗,我不识字,我丈夫也不识字。」

  我识的字也有限,娘说女子无才便是德,我从哥哥们的私塾老师那儿读了两年书,便跟一个婆婆学女红。

  我可喜欢金陵。没有北方大刺刺的风吹沙,只有杨柳夹岸。杂花生树,群莺乱飞,我将一切织进了绣布里,还有我的青春与寂寞,也成了绣布中的风景。

  十四岁那年的上元夜,是我一生最难忘的日子。

  我将自己绣的白色夹袄穿在身上,一大早便把头发梳成两根油亮亮的辫子。

  那是第一次获准看花灯。还是爹爹的特许。

  他在河上租了一艘画艇。让我们全家在画艇上,沿着秦淮河畔看热闹,他说市集中人太多太杂,都是平常百姓的粗鄙气味--爹爹世代在朝为官,眼中只有权贵。

  我们是汉人,当时再有才干,要在朝廷讨个一官半职也并不容易。因此爹爹总是兢兢业业,一脸严肃。

  小时候我问奶妈:「爹爹怎麽不来陪我玩?」奶妈就告诉我:「爹爹很忙,他得为皇上做事,做不好,满门抄斩,连你的小命儿都没有。」

  「我又没有错,人家怎麽可能要我的命?」

  「小祖宗,天下事不是都有道理可言的。你可记得阮荷珠家?」

  阮荷珠是爹爹朋友的女儿。五六岁时,她的奶妈常把她带到我们家玩,後来便没了消息。有几次我吵着奶妈,要找阮荷珠,奶妈总说他们搬走了。

  其实不是。

  逼不得已时奶妈也会说真话:「她爹爹没替皇上把事情办好,给皇上砍了头,真惨哪,阮荷珠现在已经不是千金小姐了,她一定在磨坊里推磨,哪有你的命好?」

  *            *            *

  上元夜我没上那条画艇。

  轿子行到市集中时,人潮如蜂,把我们家的轿子队伍冲散,我掀开    幕一角,看不见前头的轿子,也看不见後面的,人潮继续如潮水般涌来。

  我不觉得慌,反而觉得有趣。十岁後足不出户的我,头一次看到这麽多人。

  街上锣鼓喧天,震耳欲聋,和寂静的大院落相较,简直是极乐世界。

  还有卖糖葫芦的!一支一支红澄澄的糖葫芦,还冒着腾腾热气,比娘头上价值连城的血玛瑙钗子还好看。

  「停,停,」反正家里没人看见我,我就下去买一支吧!我身上怀有一锭银子,是哥哥给我玩的。

  轿夫听命停了下来。我提了裙角往人群中挤过去。在你来我往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好温暖!初春的寒气全给人与人摩肩擦踵的热气赶得荡然无存。

  好不容易挤到卖糖葫芦的摊子。我向那肥胖的中年贩子递出一两银:「买糖葫芦!」

  贩子看了那锭银傻了眼:「姑娘,我们做小买卖的可没钱找你,你这不是跟我开玩笑吗?」

  原来还有得找。

  没钱找有什麽关系,糖葫芦比那锭银子叫我爱惜,我恨不得吃它十串二十串。

  「全部买好了。」

  「我的财神爷来了!」

  一支,两支,叁支……他让我抱满了糖葫芦……红衣的糖汁惹得我的白绣袄一片晕红。

  「还有呢!我帮你再弄。」

  「不要了,不要了。」我赶紧转身往回走,这时的我,看起来像是个卖糖葫芦的小贩。我如获珍宝般的抱着,怕有人抢走。

  人潮像浪潮打来,我踮起脚尖,哇!远近十里全是黑鸦鸦的人头!然後我就几乎没有再踏上地面,彷佛坐在轿子上一般,不由自主的向前涌去,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不断与我擦身……我感到晕眩、无助,好想哭喊,但仍紧紧抱着我的糖葫芦……

  不知过了多久,我的脚才触到地面。

  在一处不知名的地方:狭窄破旧的巷弄之中,人潮依旧在巷口流动,像一条奔腾的河流。

  那河流阻断了我的爹娘,我的秦淮画艇,还有我的上元夜花灯。

  平常足不出户的我,哪里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一双小脚,怕在这夜已走过比过去十四年还多的路。

  可是我什麽都没有了,我这个好命的王金凤,只剩一把糖葫芦。

  我跌坐地上,边舔糖汁边掉泪。

  「你在哭呀!你哭什麽哭,今天是上元夜呀!」有个男人挤进巷口来。他发现了我。

  我不曾和爹爹与哥哥以外的陌生男人说话。看见他,我一直考虑要不要依娘教我的方式低下头,才像大家闺秀。

  他是个年轻人,约莫比我大两叁岁,穿着寻常的蓝布衣服,身材瘦弱,裤管卷得老高,脚上一双鞋也没有。

  看起来是个粗人。奶妈管这种穿着的人叫穷光蛋,她曾经说,他们会穷得娶不起老婆。

  我没有低头,好奇的打量他,一时忘了掉眼泪。

  他伸手扶起我,我也忘了男女授受不亲这件事。彷佛他就是我的亲人。

  「不要哭,人这麽多,还怕糖葫芦卖不完吗?没问题,看我的,我帮你卖个精光,你爹你娘就不会骂你!喂,给我--」

  他误会我的意思了。但我还是把一大把糖葫芦塞给他。他笑起来一口整齐的白牙真好看。

  「我叫张雁,是水磨坊卖豆腐的儿子,今天我把娘做的甜糕拿出来卖,没多久就卖个精光!」他摇着口袋,当    当    ,「你看,全是钱!喂,你叫什麽名字。」

  「王金凤。」我羞涩的说。第一次有陌生男子对我问姓名,也是唯一一次。

  「走吧!」他带我从巷子另一头绕出去,到了一处空地,扬着糖葫芦大叫:「一文钱一个,一文钱一个!」

  果然有人抱了孩儿喜孜孜的买糖葫芦。他把铜钱放在我掌心里:「喂,你要收好,人多手杂,别给扒了。」

  远处有盏盏灯火,在夜色中开出千百朵光花,我的眼给灯火迷住,也给他兴致高昂的脸迷住。

  「别发呆,学我卖,将来你就会了!」

  他分给我两支:「学我叫,一文钱一个!」

  「一--文--钱一个!」

  如果爹娘打此地经过,他们一定不认我是他们的女儿,但我从未如此开心过!

  「一文钱一个,大声点!」他的声音是江南腔,高昂处有转折,转折中有馀韵,可比爹的乐师拉的琴好听。

  「一文钱一个!」

  我们边走边笑,不久,只剩一只糖葫芦。

  「这支我们一人分一半吧!」我饥肠辘辘--一把糖葫芦全给他卖掉了,我只舔到些许糖汁。

  他一口,我一口,在上元夜我们分吃了一支糖葫芦,他才看见我的白绣袄:「哇,你穿得这样做什麽?做生意穿粗布衣服就可以,否则生意没做成,人就给抢了,这种节庆日子,坏人特多。」

  人潮在午夜散去,我还没想要回家。如果这个上元夜没完没了多好!我忘了爹也忘了娘,只懂得看他痴痴笑。

  「王金凤,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去。」

  我呆了一下:「不知道。」

  「天哪,你住哪里不知道?」

  「我住在王家。」我说,「我搞不清地方,只知道我的父亲叫王瑞。」

  「姓王的有好几百家……你说什麽?你爹叫王端,那不是和转运使同名?」

  这时已有人叫我:「小姐,小姐……」是妈妈的随身丫头,後头跟着四个灰头土脸的轿夫。

  「小姐,你还好吧?」丫头打量张雁:「你没对我们家小姐怎样吧?」

  「别误会,是他帮我的。」我说。

  张雁在一旁紧张得说不出话来。

  「那就好,我们走!你爹和你娘差点剥了他们的皮!」丫头指指轿夫,「上轿吧!」她拉了我就走。

  「等等……」我急忙转头对张雁说话:「你的钱!」我把铜钱从口袋中掏出来。

  「不,那是你的,我只是帮忙而已--」他想不出这事的因由--卖糖葫芦的女孩为何坐轿子。

  一推一却,铜钱散了满地……

  叮咚叮咚叮咚……

  我没能好好跟他说再见。那叮咚叮咚的声音从此在我脑海中每日响起千百回。

  叮咚叮咚……

  铜钱的声音多美妙呀!我不断向哥哥们讨铜钱玩。

  哥哥们疑我有病:「你不爱银子,不爱珠花,只爱铜钱,世上哪有你这麽笨的丫头--」

  终其一生,终其一生,惟我知晓这个秘密……

  我只爱一人静静玩着铜钱,在叮叮咚咚的声音中想起他的脸……

  *            *            *

  别墅的室内装潢工程已经开始动工。

  林祖宁发烧後恢复上班,即接到别墅女主人的道谢电话。贺雅对林祖宁的设计稿满意至极,说范弘恩已找了几个熟练的工人来实现他的设计图。

  这可是林祖宁接的头一桩非公司内部的案子。业主满意,他当然高兴,於是外加售後服务:「贺小姐你放心,我会找一天上监工!」

  贺雅推说不好意思,但还是与他约好时间,派车来接他。

  由於贺雅还住在房子里,修改工程只好逐一完成。卧房有叁个,她不愁没地

  方睡。

  头一次到贺雅家监督工程是星期六。他下午两点到,工人已经走了。

  林祖宁对有无酬劳不太关心--他还是很审慎的检查每一个细节。对工作,他或许不是个积极上进的人,但对工作要求完美。

  贺雅这次穿了成套休闲服,轻松活泼,比他上次见她看来年岁又小了许多。

  她像只快乐的小云雀,给他倒茶送毛巾,又慰问他的腿伤。

  「下星期就可以打掉石膏了,只不过要重新学走路。」

  门铃大响。

  贺雅蹦蹦跳跳的开门:「啊,是你!」

  「不请自来!」那个快乐的声音属於范弘恩。

  「叫你来之前给我打个电话,你都……」

  「不能来吗?」范弘恩说:「今天是我的二十八岁生日!」

  「甜心……谁说不能?……你的朋友也在!」

  林祖宁听了对话,终於明白两人的关系。哈!好个范弘恩,连朋友都瞒住!

  「Surprise!」

  林祖宁为怕误会先声夺人:「我够敬业吧!我来监工。」

  范弘恩倒不是个会猜疑的家伙,只是看见好友现身,有点事出突然,惊愕地说:「哇!真巧!」

  他以为林祖宁什麽都不知道,还想瞒:「我……我……我……我找贺雅谈点事……」

  林祖宁把好友的窘相看在眼里,只得装糊涂:「嘿!真巧,我该走啦!」

  「不,不……」贺雅这个主人当得为难,「林先生你才坐一会儿,大家一起聊聊吧!」

  「我……我有事情。」

  干嘛在这儿当电灯泡?他若在此处破坏范弘恩的周末,又是他的生日,搞不好范弘恩会暗暗恨他一辈子。

  「我的司机还没回来!这样吧!林先生您先等一等--」

  「我跟贺小姐到隔壁书房谈一下事情好吗?」他们正在二楼的客厅。因为已经开始施工的关系,一片狼籍。

  贺雅和范弘恩进了书房,留林祖宁在客厅里发呆。

  他看得出范弘恩是个热恋中的男人。

  两年前刚认识旷雨兰时,他也是那样,既大胆又害羞--以为别人全不知道自己的雀悦,其实每个人都看得出来。

  他们在图书馆认识,旷雨兰坐在他对面,很认真的读书。他其实没什麽事,刚服完兵役不久,刚找到工作,回学校图书馆恶补过去学的建    架构理论。他很有耐心的陪她看了四个小时书,中午时问她要不要一起出去吃午饭。

  「我请客。」他很有礼貌的提出邀请。

  「为什麽要你请客?」旷雨兰并不接受他的善意,好像有陌生人请她客是一种耻辱而非尊荣。

  「我刚刚找到工作,没有人可以一起庆祝。」

  「哦?」那张美丽的脸骄傲的抬台起来看看天空,盘算了一下:「我可以陪你庆祝,但是我们各付各的,无功不受禄,你的工作又不是我帮你找的。」

  两个人走到校门外的台菜餐厅,旷雨兰点了全部的菜,反正他没意见。

  那一餐他破纪录吃了凤爪和苦瓜--林祖宁从来不碰这两种东西,尽管林张琼子的手艺是如何精湛--但他为晒雨兰破了例,还得装出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

  第一次吻她也是某个晚上从图书馆一同出来的时候。

  他的初吻献给那个天边有彩霞的黄昏。

  唉--林祖宁不由得叹口气。恋爱中的男人都是盲目的,恋爱中的女人也是,他们两人当初都看不清彼此的差距。那种不同正如太平洋与大西洋,爱情是那一道狭窄的巴拿马海峡,竟然可以让他们有如胶似漆的亲密。

  贺雅和范弘恩还没出来。

  根本不是谈事情,是谈恋爱。恋爱还未必是用谈的。

  正在发呆时,门铃又响。

  他迅速的沿楼梯扶手半滑半跳下去开门。君子成人之美,他可不愿意坏了范弘恩的约会。

  「请问找谁?」

  门一开,来客与他同时怔住。

  好面熟的女孩!可又想不起来哪里见过!

  「你是……」两人同时说出口。

  鼻梁上架着黑色细框眼镜的女孩打量他两眼:「你是我姐姐的朋友吗?你……你很面熟。」

  他知道她是谁。她一定是贺雅的妹妹,轮廓有些相似。贺雅    丽,这女孩清秀,很有书卷气。

  「我也觉得你很面熟。」

  林祖宁可不会对每个女孩都这样说。

  「我是贺湄,你好。」女孩落落大方的伸出手。

  「你好,我是帮贺雅做室内设计的朋友。」

  「啊!我想起来了,」贺湄盯着他的断腿瞧:「你是我上个月救起来的那个人,你出了车祸,在草丛中,脸上都是污泥和血……」

  「是这样吗……」

  虽然当时他在昏迷状态,还睁过眼睛,大概就在那时候记住这张脸--

  「是你救了我?」

  「我把你送到和平医院!」

  「对……那麽,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不算。我只是刚好在清晨开车经过那条公路,稍微停下来看一眼那棵榄仁树,然後就看到你。我以为你死了。」贺湄笑道。

  谁说人间没有巧合。有缘分就有巧合。

  贺雅和范弘恩这才下了楼梯。贺雅听见了妹妹和林祖宁说的话,拍手说:「你们两人真有缘分。」

  贺湄撇嘴笑笑,不否认,也没附和,「巧合。」

  「你来找我有事吗?」贺雅问:「家里可还好?爸妈呢?」

  「很好;我只是开车路过,来看看你。」

  「缺不缺钱用?」贺雅似乎很关心妹妹的经济状况。

  「不,不,饿不死--你有朋友在,我告辞了。」

  「别急着走--」贺雅是个热情留客的人,何况是自己妹妹。

  「不行,下午我还得教两小时水彩课。」贺湄说:「林先生,幸会。噢!还有……」

  「范弘恩。」范弘恩笑脸相迎,自我介绍。

  「幸会。我走了,有缘再见!」

  「我这个宝贝妹妹是个百分之百的艺术家气质,除了教画就是画画,不担心男朋友,不担心没钱吃饭……」

  「气质很好。」林祖宁下了评论。

  「每天开车晃来汤去,结果她的每月收入都花在赔偿别人和罚款上,天生脑袋少条筋!我真後悔我把旧车子给了她……」贺雅说。

  多麽奇妙,这个弱不禁风的女子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林祖宁又把施工状况从头巡逻了一遍。他可要好好一报还一报。

  *            *            *

  又是一年上元夜,在金陵。

  我已从王金凤变为陈氏,十六岁时父亲将我许配给同是地方首富的陈家子弟。

  我一直说不,在心中,不断的说不。他们怎麽会知道,我心头只有一个人--那个男人,曾经陪我卖了一夜糖葫芦。我的梳妆台放了一整层的铜钱,那件沾了糖渍的白绣袄,洗也没洗,被我细细收藏起来。我记得他问我姓名的自在样子,也记得他那口整齐的白牙。

  没再见过他。我偷偷读那些千金小姐随流浪汉私奔的坊间小说,盼望有一天也能那样。母亲给我的新婢女叫阿蛮,她总有本领帮我弄那些书来。

  可是阿蛮再有叁头六臂,也没法替我把水磨坊卖豆腐的儿子张雁弄来。因为连阿蛮都不知道我的心事。

  张雁是我一个人的秘密。

  只有叮叮咚咚的铜钱知道,沾上糖渍的白绣袄也知道。

  我不知道他记不记得我。除了我是王家宝贝女儿外,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子,不特别    美,不特别聪明,不特别叫人记得。

  二十五岁上元夜,在金陵。我怀中已有一个孩子,是个男孩。

  我坐在州官特制的大画艇上,船内歌舞曼妙。我带着孩儿在女眷房。

  我的丈夫陈元继承祖业,又得到我父亲的大力帮助,算来是金陵数一数二的富商。

  除了我以外,他还娶了两名妾。

  我没做声。不嫉妒的女人被当做贤德淑女,我不在乎贤不贤德,我不爱他。

  我佩服他的聪明,他的手腕,他的气魄,但我一点也不爱他。

  因为这个理由,我还劝他纳妾,尽管他物色来的女子是歌妓出身,我也一视同仁。娘对我说:「看开一点,你爹还不是那样,他有了叁门妾还偶尔到酒巷歌戴,荣华富贵到死。陈元是个好面子的人,他不会亏待你。」

  她说得有理,我心头却寒如冰霜:

  王金凤一生,只能有荣华富贵吗?为何我不能像陈元一样还有其他的爱人。我只要一个人,那个卖糖葫芦的少年,一面之缘终身不忘。

  坐在我身边有一位年轻妇人。约莫十八岁,一身大红新棉袄,模样是江南女孩的水秀,只可惜是小家碧玉型,穿着锦衣玉裳,反而坏了她的美丽。

  「夫人,她是金陵本届举人的新妇。」阿蛮挨过来对我说:「那棉袄太伧俗,好像第一次穿好衣裳,不懂裁好式样。」

  「你少批评人家。」

  阿蛮是个丫头,但也养於富贵家,年久便自视甚高,看谁都比她低下。

  「新举人是谁?」

  「是个卖豆腐的儿子,叫张雁,据说是十年寒窗苦读熬出头的!」

  「张雁--」

  这名字在我心中念过千百次!可不是我朝思暮想的男人!我一怔再怔。

  忍不住打量起身边的女人来。我的心中竟有无限酸楚,万种醋意。

  她比我年轻,比我好看,比我惹人爱怜。

  更重要的是,她得到我的爱人!我想了十多年未能见张雁一面,而她凭什麽,夜夜能与他同床共寝!

  歌舞灯花醇酒美食,一样也进不了我的眼    ,我只是痴痴看着这个年轻妇人。

  她也注意到我在打量她,对我微笑。她身畔的一位官太太挨着她耳朵说了几句话,我听见了。

  「那是金陵富商陈元的元配夫人,她是王家的女儿。」

  她客气的与我颔首,介绍自己:「我是张雁的妻子,久闻贵府大名。」

  平平凡凡一句话,听得我如针刺心肝。我的神色无异,因为我极力镇住自己泉涌的悲伤。

  曲终人散。

  我看见她随一个官人走了。

  没错!他的背影已烙在我心,他是我日思夜盼的男人,我抱着甜睡的孩儿,傻傻看着一对贤伉俪离开。

  「张雁张雁张雁--」像念经一样默颂千百次,希望他回头发现我,则我今生无憾。

  他果然回过头来。他果然看见我,迟疑了一下。

  他的妻子也回过头,彷佛在对他说,我是陈元的妻子。

  我不敢笑,身边人多口杂,眼波才动被人猜。

  他也不敢对我笑。在那一刹那间我却知道:他认识我,我认识他!他在叫我……他在叫我王金凤!

  孩儿被我松软的手丢到地上,嚎啕大哭。我根本忘了怀中有个孩子。

  「夫人,你,你做什麽!」阿蛮抢过来。

  除了他,除了他,我什麽都不要--

  却只能哑口无言,如痴如呆的看他们走远。

  依然与我的铜钱为伴,叮叮咚咚,度过流金岁月。好不容易等到两鬓斑白。

  每年上元夜,我总盛装赴画艇官宴,不见伊人来。

  阿蛮说他到京城做官去了。

  我不甘心,没与他再说一句话,於是我深谋远虑,勤於教导我的儿。

  叫他赴京读书,叫他秘密打听我的恩人,一个叫张雁的人。

  「娘,他是我恩师!」

  儿子返乡时告诉我。

  「他可知道我是谁?」我焦急的间。

  「他说他从不记得於任何人有恩。」

  「这是谦冲,你要学他。」我硬生生的转了语气。

  逾年,我的儿子又捎来消息。恩师有意将女儿许配给他。那女孩他见过一眼,模样甚为中意。

  「娘你说如何?爹已答应!」

  「好,好。」

  好,好--这一世不能结良缘,退而求其次做儿女亲家。那麽,我终於能再见他一面了。

  夫婿与我盛妆赴京,替儿备好重礼。陈元在京城物色一处华丽宅第,给儿做新房。

  红烛高悬,叁拜天地。

  「郎才女貌!」「多子多孙!」贺客盈门,如同蚁群,来来去去。

  我彷佛回到那年元宵夜,回到熙熙攘攘的人潮中,我哭我喊无人听见,终於觅得一个窄巷,边舔糖汁边落泪。忽有人朗朗对我说:「哭什麽?糖葫芦卖不完我帮你卖!」

  我见到张雁和他夫人。夫人热络与我招呼。我作揖回礼,对她说:「我们陈家高攀这门亲事。」

  「哪儿的话。女儿嫁入本籍我们都很欢喜,京城少年轻浮,没有你的儿子淳厚。出身富贵而宅心仁厚,不矜不夸,最是难得。」

  张雁忙与贺客寒喧。啊!他也老了,皱纹多了,背驼了。

  一口白牙竟还在,是当初那个少年。

  不知他可记得我?

  我一生只要这个答案,老天爷!我甚至想直趋他面前问他:「你记得王金凤吗?几十年前在金陵与你卖一夜糖葫芦的女孩子?」

  在贺客群中转呀转,终於,来往人群把我旋至他身边。

  在他身旁我竟还会颤抖。喜不自胜。

  「亲家母。」

  他终於对我说话。不,我不要这句话。

  又一波人潮密密涌进来。爱面子的陈元开了流水席,分为叁等,上等待贵宾亲友--谁知贵宾亲友多如蚂蚁。

  我的手心触到一枚冰凉的东西。

  差点惊叫出声。

  他以眼神喝止我,示意我别惊扰他人。

  一枚铜钱。

  啊!一枚铜钱--

  我握紧了铜钱,神色镇定再随人群移挪,不敢多做停留。

  他没叫出我的名字,但他给我的比我要的多了太多!我,我,今生无憾--真的无憾……

  梦中也会笑,直到我    下最後一口气。

  福禄寿,我都有了。但我这一生算悲剧还是喜剧?

  你说,是悲剧还是喜剧?

  人人都说,我的命够好了。靠父,靠夫,靠子,各个稳当杰出。

  是悲剧还是喜剧?

  「再见。」

  这一次,天使守约跟他好好道别。

  无论以什麽方式道别,他还是无限怅然。

  「再见!」

  他对着飞舞的窗纱说话。

  电灯啪一声扭开了。不用说,是林张琼子。

  「我来看看你有没有盖好棉被,你对我说再见做什麽?你要那个女人不要我是不是?女人好找得很,娘你可只有一个,没心没肺……」

  林祖宁装睡。

  「又来这套!你跟你爸爸一样,跟我玩一二叁木头人?哼--」



  「祖宁,我要跟你谈谈。」

  旷雨兰意外的拨空陪林祖宁到医院打掉腿上的石膏。原来是有话想跟他说,林张琼子在家,不方便。

  照了X光,医生说复原情形良好。不多久即可行走自如。

  走出医院,林祖宁的心情并未比较轻松,因为旷雨兰有话要跟他谈。

  好久没跟旷雨兰谈过太有目标的事。两人生活在同一个屋檐,双方都知道是错误。

  有什麽好谈?旷雨兰口舌辩给比他好,逻辑推理比他强,主观也比他多。

  他最怕和旷雨兰「谈」,比小学生听校长训话还惨,说错话和不说话都有罪。林祖宁心想:旷雨兰还好没当法官,否则重刑犯难逃一死,轻刑犯则难见天日。

  「到哪儿去?」

  他徵询她的意见。怪事,他认识她後越来越像专制体制下的小奴仆,生怕动辄得咎,乾脆听她的。

  「你可以有你的意见吧?」

  「鸿霖?」那是他请她吃第一顿大餐的法国牛排馆。

  「天哪!早就关店大吉了你不知道。」

  「对不起。那--麦当劳?」

  从前他每天都在麦当劳吃早餐。他想,麦当劳总不会倒吧?

  「我可以请你,用不着小气。」

  「昨日情怀?」

  「室内光线太暗。」

  「温莎小镇?」

  「太远,我四点钟一定要和客户见面!」

  「IR?」

  「你几岁了?还跟青少年混後现代?」旷雨兰挑剔的习惯没改:「算了算了,你从来没说对过地方!」

  她喜欢玩这种猜谜游戏。然後说,罢罢,众卿平身,汝等未得朕心意。

  还是她自己挑的一家小咖啡店乾净素雅。她熟练的把跑车停在小空隙中,扶林祖宁出来。

  「你打算怎麽样,我们之间?」

  她替自己点了爱尔兰咖啡,让林祖宁喝柳橙汁。她说咖啡因对病人不好。

  「你打算呢?」

  「别逃避问题,是我先间你。」

  「Lady  First!」林祖宁无奈笑笑。

  「好吧!」看样子旷雨兰的无奈也不比他少几分:「你希不希望我搬回来?」

  「你希不希望我希望你搬回来?」

  叁折肱之後,林祖宁变成诡辩学派,因为他永远答不出正确答案,悟不出真理何在。

  「又是这样!」旷雨兰气得站起来,想转身离去,又按捺性子坐下来。心中暗骂:这男人简直是只蛞榆,走得慢吞吞,还连壳都没有!「你说出你心中的话,我们能重新开始吗?如果你认为可以:第一,请你那位名厨妈妈搬走:第二,请你积极进取一点;第叁,请你坚强果决一点!第四:……」她以为他会接受所有条件,一一奉行。

  「不可以。」

  林祖宁很坚决的点了头。

  旷雨兰难以相信眼前景象:这个一向没太大意见的男人投了否决票!

  「你说……不可以?」

  「是的,」林祖宁觉得好轻松,「我们个性不台,你自己知道!再拖下去,耽误你青春。对你而言,我永远是朽木不可雕。也许吧!但是我喜欢我的生活方式。如果我天生是一只乌龟,我也只好用自己的速度爬行,没办法训练成一只兔子!雨兰,你自己好好想,你要的是一只兔子,不是我这样的乌龟!」

  「你的比喻,真多--」旷雨兰失神的摇摇头,她从没听过林祖宁在她面前说话如此流利。

  「你是不愿意你妈走?」她试探地问。

  「我求她走求之不得,我最怕人家天天在我耳朵旁边唱咏叹调!」

  「那是什麽原因?你总不会有新女友吧?」在旷雨兰想来,断了腿的林祖宁几乎日日黏在病榻上,哪有什麽机会?

  「面对问题吧!雨兰,我们不适合。」林祖宁愈说愈坚定:「你和李大泯是比较登样的一对!」

  「他?你以为--我和他?我和他除了公事外,还没发生其他关系?」

  「雨兰,那是你的自由。」。

  「我的天,我好像今天才认识你,林祖宁!」旷雨兰啜了一大口咖啡,恢复镇定,她的职业素养不容她有太大失态:「这时候我真会欣赏你的坚决!如果你不是正在对我说再见的话。」

  「你很好,雨兰,」他此话出自真心,确实,大台北才貌双全如旷雨兰的年轻女子,登报一年也未必找得到一个,「你真的很好,你美丽、年轻、聪明、能干--」

  「你嫌我不温柔!是不是?」

  旷雨兰不知不觉红了眼眶。

  「不是。你问问自己,你不是那麽爱我,我对於你只成一种习惯,你早已不爱我了。」

  「谢谢你替我找台阶下,」旷雨兰吸了一下鼻子,企图稳住不争气的泪水,「也许你说得对。」

  「我希望你找到更好的对象。我欣赏你,我说真的,非常欣赏你。」

  「只是欣赏,」旷雨兰苦笑,「而我们同居只是一种习惯?唉!我确实不该再搬回来,没错,只是一种回家的习惯。对於我的急惊风而言,你的慢郎中作风一直是很好的平衡,因为过去我们可以在一起。」

  「那不是爱。」林祖宁说。

  「你在寻找吗?」

  「我只是在思考,我也很困惑。」

  「我不知道你也会用『困惑』这个字眼形容自己。」

  「我常常很困惑,只是不习惯这样说,因为说出来无益。」林祖宁看着旧情人,「我们平时近在咫尺,可是隔得很远,对不对?」

  「还是朋友?」

  旷雨兰再一大口喝完咖啡。

  两个人第一次达成共识。



  「我恐怕不能太常来看你。」

  天使说。一颗晶莹的泪水从她灵秀的眼睛中掉下来,慢慢慢慢,化成一颗珍珠。落在地板上,轻微的响声。

  她不再是一个冷漠的小女孩。

  她比当初那个小女孩美丽得多,宽松的白袍已经遮掩不住她如成熟果实般的身躯。

  像一朵接近盛开的玫瑰,最美的那一刹那。

  林祖宁卧房里全是玫瑰。浅红、浅橘、浅紫……他自己将房间布置成玫瑰花园,只为等待她来。

  她却愁眉苦脸的来。不过,连忧愁也盖不住她出乎世俗的清新美丽。

  「人少了。」他指的是,旷雨兰与林张琼子已先後搬走。

  「你会因此而孤独吗?」

  「不,我喜欢孤独,因为你只在我孤独的时候来到。」

  「我的时间不多,我不能这样下去,我已经受到警告。如果我不努力把自己变回小女孩,我就得再下去走一遭!」

  「对不起。可是你答应说叁个故事给我听。你会守信用吧!」

  天使点点头,「我守约,我不说谎。」

  「这一次你要了智慧?」

  「是的,我要了最後一朵玫瑰。我想财富是不能使一个女人真正快乐的。回顾那一生,我怨叹自己不聪明,如果我懂得抓时机,未必如此遗憾。」

  电话铃竟在午夜时分响了。

  「明天再说,再见。」

  天使连忙告别。她这次一直站得远远的,不敢靠近他,把他当毒蛇猛兽一般。离开也匆忙。

  「喂,那一位?」

  「我啦!小范。」

  「你怎麽有闲情逸致在这时候打电话给我,不是不约会到半夜不回家吗?」

  「我……是还没回家,喂,贺雅问你有没有空,明天是星期天,一起去烤肉如何?」

  「还玩大学生游戏?」

  「拜托,拜托,贺雅有兴致嘛!你就舍命陪君子。」

  唉!恋爱中的男人!女友叫他去跳楼,地也会去学优美的跳水姿势。

  「你怎麽知道我没事?」

  「我想你一定没事。据可靠消息表示,旷雨兰昨天搬进李大泯的豪华住宅去了。」

  「哇!恭喜她,很好呀!」

  「你少酸了你。」

  似乎没有人相信林祖宁会放得下。

  「好了好了,明天绿野山庄入口见,要不要请贺雅派车接你?」

  「不用,我会租一辆车。」林祖宁可不想继续被当作残废。

  「那说定了。」

  才放下电话,又有刺耳铃声跟进。

  「小范,又是你吗?忘了什麽事?」

  「谁是小范?你的新女友?」电话那头的声音是林张琼子的,语气略带兴奋,好像抓住了什麽把柄,「阿宁啊!有女朋友可要带回来给妈看看,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你上次就是没得到我同意就跟那个母夜叉来往--看,搞得人财两失!」

  「妈,你怎麽说得那麽难听,我哪里人财两失!」

  林祖宁被林张琼子的措辞搞得啼笑皆非。母亲的个性他再明白不过,如果邻居打死了一只老鼠,在她嘴里会变成毒死了一群猫。总之有天壤之别。她的嘴巴不但是扬声器还有放大镜功能。

  「你看,你为她浪费几天,摔断一条腿,电器用品被她带走一半,还落个不清不白的罪名,不是人财两失是什麽……」

  如果他是个女孩,林张琼子大概会要求他跳井自杀以谢罪天下。

  「明天要不要妈去帮你煮顿饭打牙祭?」

  当然是敬谢不敏。

  他起身咕噜咕噜喝了几口白兰地,才慢慢有了睡意。拿酒精当催眠剂的习惯已由来久远。

  *            *            *

  第二天一大早,他到租车公司租了车,开到绿野山庄去。

  人山人海。在停车场兜了好几圈才找到一个小空位。

  事不疑迟,抢!

  在台湾,抢车位的本事比开车技术要重要得多。

  碎!

  一声擦撞,他的手差点给震离方向盘。车子给撞了一下,原来也有人看上这个位子。

  有惊无险。但遭遇这种状况,脾气再好的人也会大骂叁字经。

  他摇下车窗大嚷:「喂,这个车位是我先看到的,你懂得礼貌吗?」

  对方也摇下车窗。

  林祖宁无限後悔。一个很面熟的女人正对他看。

  是贺湄!原来贺雅也约了妹妹--他,竟然对自己的「救命恩人」咆哮,天杀的不知感恩图报!

  「对不起,」贺湄耸耸肩,「我开车一向不太专心,没看见你的车--」

  「没关系,没关系--」他笑得十分尴尬:「我不知道是你!」

  「反正我是给人骂习惯了,每天开车听人骂叁字经几十回,听不见才奇怪!」

  贺湄替他打圆场。

  她缓缓把车停好下车来。

  「你好像跟上次见面时有点不一样……」林祖宁打话题讲。

  「哪儿不一样?」

  他仔细观察思考了一下。没有答案。

  「你不太注意我,」贺湄笑道:「我剪了头发。」

  原来她把及肩长发剪成黛咪摩儿头。衬托出她漂亮的脸型,整个人显得精神抖擞。

  「房子改装好了,美仑美奂」贺雅和范弘恩早在入口处等。

  这两姐妹虽然鼻眼略相似,但气质十分不一样。

  「我姊姊想跟范弘恩结婚。」

  贺雅和范弘恩亲亲热热的生火烤肉时,贺湄很知趣的靠过来,帮他起另一个烤肉灶。

  「哦?真的?很好啊!小范绝对是个好丈夫。」

  林祖宁可没嫉妒心理,他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

  「我也知道他好,」贺湄:「但我替姐姐担心,怕没那麽容易。」

  「只要相爱,又有什麽不能解决的事情?有了爱情就有勇气。」

  「你比我还不看重现实,唉!姐姐走错一步路,受多少年折磨。」贺湄欲言又止。

  「什麽走错一步路?」

  「你不知道?姐姐恐怕没跟范弘恩说过。」

  「小范谈恋爱时是没有朋友的。」林祖宁笑笑,「他起初连对象是谁都不肯说。」

  其实,像贺雅这样的女人,无论如何粉妆玉琢,从她眼睛中都可以读出沧桑。

  贺湄没再说下去。

  「你在教绘画?」

  「姐姐告诉你的,」贺湄相当不以为然,「她总是把我说得太好,我这叁脚猫功夫不过能教教一些想念美术系的孩子。」

  她看起来有点卓称不群的傲气,但表现出来却很谦虚。

  林祖宁一下子便升起了火。贺湄蹲下来烤肉,还不忘早上的事:「对不起,抢了你的车位。」

  不久贺雅叫贺湄帮范弘恩的忙,自己神秘兮兮的踱过来,在林祖宁耳边说悄悄俏话:「你觉得我妹妹怎麽样。」

  「很好,气质很好。」这是林祖宁的一贯评语。

  「我真怕她嫁不出去,到二十五六岁了,一个要好的男朋友也没有,脑袋全放在画画上。人家送她玫瑰花,她从不疑有他,没想到其他意思,只会留下来画静物花卉,真头痛。」

  「你和弘恩什麽时候结婚?」

  林祖宁怕贺雅再提起贺湄,制造两人间的许多尴尬。

  「贺湄说的?这丫头,」贺雅娇嗔,「八字没一撇。」

  「小范可是真心。」

  这会儿换他当介绍人。

  「我的问题很多,」贺雅淡淡的说,「我是个有过去的女人。」

  林祖宁无意深究,「小范只要有你便不在乎。」

  「问题那麽简单就好。」

  「无论如何,我乐观其成。对了,你的房子要不要我再去审查一遍?」林祖宁送佛送上西天。

  「小范有你这种朋友真幸福。」

  「我靠他的也不少。」

  朋友嘛!提不上肝胆相照,守望相助也是必需。林祖宁又和贺雅约了时间看房子去。

  *            *            *

  我又因粗心而犯了错。这一次,我和另一个离魂天使聊天,晚了,忘掉差事。

  这是罪不可赦,於是我叁度下凡尘。

  这时人世间闹轰轰,有枪有炮,时局汹涌。

  天赐我耳聪目明。

  我无奈跳下命运海。污污沈沈的命运海--太多冤魂使它混浊不堪。我的掌心有一朵玫瑰幽幽发着亮光,照亮我的前路。

  循着黑夜无边的甬道,我等投胎。未投胎之前,我已有意识,有意识之後,等待变成漫长而孤独。

  我被放进一个幽闭的皮囊,我的身体随皮囊长大,等得不耐烦,我便敲击四壁:「放我出去,放我出去!」

  母胎中温暖潮    ,但无事可做。原来,当聪明人打未出世前得先学会孤独。

  好不容易等到呱呱落地。有人狠狠打我屁股。

  我的声音宏亮且带喜气,重见天日的我多麽欢喜。欢喜中又有恐惧:

  命运待我将如何?

  我又将待命运如何?

  旁边有个尖拔的女声说:「哭了,哭了,恭喜夫人!」

  又有人问:「是男是女?」

  我认得那个声音,那是我娘的声音。我在她肚子里的时候,只听见这个声音对我说心事。她忧愁的时候我知道,地快乐的时候找他知道。我感觉得到她的一切。

  她却对我一无所知,不知我是男是女!

  「是个女孩!」

  「声音那麽大,却是女孩,将来可别成了力士!」

  娘的声音疲惫,有些微失望。

  「恭喜,徐先生,得了千金!」

  「好,好,好!」

  他是我爹吗?当未睁眼见世,我就知道他欢迎我。

  隔几天,我便知道,娘只是二娘,我的生父徐英,是个读书人,书香传家数代。他有一妻一妾。

  清末年。爹是最後几届的科举进士。我幼年时,改朝换代,爹虽失了旧日官职,却仍拥有相当的家产,够他一世不愁衣食。他从京城回到湖南乡下,过着半隐士的生活,不问世事纠纷。

  娘是湖南乡下女子。俗话仍说,无後为大,爹的元配不能生育,自做主张把娘迎娶入门。

  娘不是个聪明人,或者因为她从未受过教育,她的聪明无处    出。人家叫她生个男孩,她生不出来就以为是自己的错。她是典型的乡下女子,粗壮纯    。

  爹爹很喜欢我。他或许不爱娘,但他爱我。

  隔一年,娘生下一个弟弟。我五岁时,下头已有叁弟一妹。娘还想努力生孩子。

  爹最疼我,他不重男轻女,他爱我聪明。

  两岁半我诵完叁字经,二岁能默念菜根谭,五岁唐诗叁百首已背得大半,还会跟爹说:「这首是好诗!」「那首迂腐,我不喜欢!」

  「小小年纪即有见地,」爹总在人前夸我,「若是男孩,将来必可光宗耀祖!」

  「女孩为什麽不能?」我抗议。

  「毕竟不同,」爹说。他望天沈沈叹一口气:「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时局这麽乱,当了男人,恐怕才没好运气!」

  大娘也疼我,视我如己出,我反而瞧不起自己的娘,和她疏远。我记得她问我是男是女时的失望。

  大娘雍容华贵,温柔贤淑,说话一口京片子,抑扬顿挫像唱歌。大娘比我的亲娘大十岁,但我亲娘却比大娘老得多。因为她不重视自己。

  亲娘在六岁时想帮我缠脚,被爹骂了一顿:「你懂什麽,现在流行天足!」

  亲娘自己就是一双天足,可是在她那个时代,还被人瞧不起。

  「时代变了,早就变了!」爹是个识时务的人,虽然有时也不免书空咄咄,一肚子不合时宜。

  爹还是送我上学堂。我是当地唯一上学堂的女孩。我不容别人强过我,即使是男孩。

  他们只能在先生夸我时装做听不见;趁我回家路上揪我的辫子。我不搭理,反正那只是嫉妒。

  「你运气好,梦蝶,时代愈来愈开放了,将来也许你也可以像男人一样做大事。」

  爹送我到武汉念中学。找了一个叫于大妈的寡妇照顾我生活起居,一起住在叔叔婶婶家。

  学校里的女同学不超过二十个,我当然是最出类拔萃的,在学业上。

  那时我有个最好的女同学叫刘司棋,她是湘潭一个大地主的女儿。她的功课绝无我出色,但她有出色的外貌,个儿娇小,是男孩子都会喜欢的小美人。

  本来我们是一起哭一起笑的好友,曾盟誓要成结拜姐妹。

  一封信折裂我们之间的友谊。

  那是一封情书。寄信人是学校的风云人物黎    大。

  这封信先转至我的手中。

  他从背後叫住我:「徐梦蝶同学。」

  我回头,见是他,大吃一惊。在学校中谁不认识他呢?他的体育一级棒。

  也没有人不认得我,我是学科状元。

  我脸红心跳,以为他有事对我说。不然为何唤住我的名。当时男女还是不大来往,风气末开。

  我故作矜持:「有事吗?」

  他羞涩的递给我一封信。我考虑了叁秒钟,才伸出手接过。我以为他写情书给我,天上掉下来好事,我思慕他已久。

  「请帮我……转给刘司棋同学……」

  他期期艾艾的说。

  我虽未失态,但失望已极。原来他喜欢的是刘司棋。

  刘司棋收到这种情书,少说也有百封,偏没一封写给我。我心中总有不平:我虽然不如司棋甜美,但也丝毫不丑怪,为何没有人青睐?

  「你太好了,他们不敢抬头看你。仰之弥高,望之弥坚!」司棋安慰我。

  司棋是个善良的女孩。

  我也信以为真,对自己不受男孩喜欢并不在意。但当我得知黎    大也追求司棋时,我的怨气已无法抑制。

  男人为何都喜欢美丽而没有头脑的女人?

  我挣扎许久,才把信给了司棋。我以为,司棋处理这封信的态度会像处置前一百封信一样,当笑话念给我听。

  她没有这麽做。显然她有受宠若惊的感觉。她发了半晌呆,问我:「该怎麽回?」

  这下子,两个巴掌可拍得响了。

  她无助的看着我:「我的文科不行,字也丑,你帮我出个主意好了。」

  司棋本性良善,但不够聪慧,父亲送她来念中学,是为炫耀他新派作风,为女儿买个文凭,嫁个文化人,反正家中不缺这笔钱。

  我犹豫一下便答应了。至少,我可以把我的情以文辞达意,交在黎    大手上。

  写了第一封,还有第二封,第叁封。

  黎    大回信盛赞我文学素养。发信人虽是刘司棋,但我只觉得他在夸赞我。

  一往一覆许久,双方都未要求正式约会。

  我动了手脚。发了一封刘司棋未过目的信函给黎    大,我约他某日七时在城垛下见面,而且未曾告诉司棋这件事。

  他自然守约。女人约男人,男人哪有不到的道理?

  他自然空等,因为司棋并不晓得。

  当日寒风刺骨,到了八时,我伪装无意经过,叫住冷得缩头缩脑的他:「喂,你怎会往这里?」

  黎    大不隐瞒:「刘司棋叫我在这儿等。」

  「她怎麽会不来?」我故作吃惊。

  「我也不知道。」

  「怪事,啊!我知道了。是我的错!」

  「什麽怪事?跟你又有什麽关系?」

  「是这样的,」我细心解释,「司棋的信一直都由我代回。写信的对象除了你,还有市中心那所大学的一个生物科学生,她叫我今天写信约那生物科学生,明天约你在这里,我把日期全搞在一起?」

  「不只我?」他是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身上气得一脸通红:「岂有此理!」

  「你要原谅她,司棋什麽都好,就是贪玩。」

  「原来她是那种女人!」他气愤大喊。

  「我代她向你赔罪。」

  黎    大气呼呼的转身要走,我叫住他:「喂,你吃饭没有。」

  「没有,哪有心情?」他一脸倒楣状。此刻他必恨死了刘司棋,我幸灾乐祸的想。

  「我代她陪罪,请你到城南陕西馆子吃羊肉膜子!」我找了好藉口。「你在信里说你爱吃这种东西!」

  「她连信都给你看?」

  「不只,还是我回呢!」

  「原来与我通信的人是你?」他面色渐和煦,「唉!可麻烦了你这位高材生。」

  一夜相谈甚欢。我是他在那绝望的夜里唯一一盏温暖的灯,他对我有了好感。

  从此他写信的对象转为我。我当然不肯把信与司棋分享。可怜的司棋,她一点也不知道发生什麽事。

  中学毕业,他要到北京念大学,来信告知我。

  我回乡告诉爹,爹欣然同意。只有我的亲娘不大高兴,怕我书念了太多,念成老姑婆。

  「梦蝶可以给弟妹做个榜样。」大娘也支持我。

  其实,读书哪比得过黎    大对我的吸引力。我只想到北京为我的未来步步为营。到北京,我可与他出双入对,刘司棋不会发觉。日久生情,我和他顺利修完学业。我又以极机巧的方式暗示他提亲。

  黎    大父亲也是地方乡绅,与我爹一谈即合,婚事顺利无比。

  我成了黎    大的妻子,和他回乡当教书匠。时局不靖,无处比家乡好。

  日子安安稳稳过了一年。

  为什麽没有人教过我呢?无论有多少聪明,不该是你的就不是你的,即使拜了洞房都一样。

  回家乡後我有了刘司棋的消息。据说她老早成了婚--嫁给当地一个老富翁做填房夫人,俗话叫抱棺材板儿。棺材板抱不了多久,夫婿归天,她成新寡。

  这样成为寡妇,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她原本不该嫁得如此落魄。有人告诉我,是因她父亲後来吸上鸦片,卖田卖产,家道中衰。把她当成抵押品。

  我并不想再见她,为了试探我的夫婿是否还眷恋司棋,我把司棋的遭遇告诉他。

  他只是淡淡的「哦」了一声。

  「你早就知道了?」

  「没有。」

  脱离学生生活的黎    大,活得有些无精打采。跟他说话,他未必搭理。看不见他的情绪起伏。

  只有与叁五好友秉烛夜谈时才见他激动论国事。我不肯他有任何干政举止,我知道,话说愈多的人死得愈早。

  「你就希望我做个胸无大志的男人!」

  他常抱怨。

  他凭什麽抱怨?我为了他,也成为一个胸无大志的女人。我把我的聪明分了八成在他身上。

  我学了一手好厨艺,看管他的胃。他的腹围,可比念书时多了好几寸。他的朋友来访,也多会称赞:「嫂夫人不但知书达理又贤慧,融合旧时代与新时代优点,难得难得!」

  我自认为自己做得相当好。我是好女儿,好媳妇,好妻子。

  黎    大的爹娘与他大哥住乡下。每逢年过节回去,我总会带上讨两者欢心的贺礼。人住得不近,就容易讨好。

  一切完美无缺,就等让他成为孩子的爹。那他的心就更定了。像孙悟空被念上紧箍咒一样。

  我计划我的一生,也计划他的一生。

  我的生命中怎能容许如此的丑闻?

  他说家中有事要回去,不让我跟。「兄弟间讨论将来分田产事宜,姑嫂不宜参与。」

  多响亮的理由--黎    大可不笨。

  他没有回老家。

  他到了湘潭,找刘司棋。

  你知道我如何知晓--我看了报才知道。报上都有了我才知道。

  工整的印刷字排上:《湘潭讯》小姑率亲族捉奸,其校教员黎×大与寡妇刘×棋丑事曝光……

  如果我还看不出来,那个黎×大是我的夫婿,而刘×棋就是我中学同学的话,岂不枉我聪明一世。

  我聪明一世又如何?我丈夫还是可以骗我,他回老家,然後到了湘潭,多少年来朝夕与共,而他对刘司棋的一张美丽脸庞未曾忘情。

  悄悄放下报纸,我赶到那个城市。

  我将他保出来。他低头不肯见我。我以为他知羞耻,那我会说服自己原谅他。

  「我对不起你,」他终於开口说话:「你其实不必来。」

  「为了你我一定会来。忘掉这件事,好吗?我们可以重新生活。」

  「不,」他忽尔咬牙切齿,两眼红丝瞪着我:「我无法忘记你的卑鄙!」

  我不用思考就知道他在说什麽。

  他与刘司棋对质过了?我卑鄙?他怎麽可以用那种字眼形容我?我不过犯了一个小错!那麽多年前,微不足道的一个小错!

  我用一个小错来赢得他。他不知我的苦心,反道我卑鄙。

  「你打算怎样?」我冷冷的问。

  「刘司棋会放弃所有财产跟我,所以我有责任照顾她。」

  「你要她做妾?新时代了,没这个规矩!」

  「不,我要离婚!」

  「你……你……」我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离婚?我知道这是个新时代新名词。

  「我给你机会,    大,」我尽量维持温婉语气:「你再想一想,你的父母、名誉、地位!你的声名已经给那个女人毁於旦夕了,难道你还要赔更多进去!你放聪明点想想好不好!」

  「覆水难收!」

  他真的不再回头。我也有我的自尊,我同意签字。

  刘司棋的小姑,只是因妒恨她能享受大量的遗产而出此下策,刘司棋的丈夫已死,此案自不成立。

  黎    大真同刘司棋逍遥去了。唉,有情人终成眷属,而我情何以堪!

  情何以堪?

  黎家翁姑再同情我也没用。我守着宅院,日日等待一个变心的人回来。

  心情颓丧,无以再续教职。我染上了烟瘾。当时要弄鸦片可不难。

  早在大动乱来临之前,我的心早已给虫蛀了千百回,我的人,只剩下一具还能叹气的皮肉骷髅。

  争乱来临的时候,他们都逃,唯我不走。

  走不动。走不走也没有差别。走也是行    走肉。搜刮的人来了。带走一切值钱的财富,不理我,当我是个死人。我在    炕上缓缓吸着烟,眼皮也不曾抬过。

  我连自己什麽时候死的都不知道。

  「爱一个人能爱成这个样子?何苦!」林祖宁说。

  「我想那不是爱,是恨。」她的眼神带着月圆时的清辉,「爱情,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他的眼神没有离开过她。

  她是个成熟的女人了,她的哀怨和美丽一样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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