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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之旅 - 第九章 - 亦舒小说作品集 - 是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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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之旅 第九章
作者:亦舒
  他们互相拍打对方的肩膀。

  「一切都好吗?」

  「好得不得了,」振星答,「尤其是我,居然养活自己,你那边呢。清水浦孤儿院情况如何?」

  「新消息是兰州炭素材料研究所已成功地生产了多种人造器官,包括心脏瓣膜,肩胛骨,假肢在内,已有数十家医院临床应用,孤儿院亦配给到多具,此刻与杜邦工业合作研究。」

  振星鼓掌「我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婵新,她至赞成自力更生。」

  「修女身体可好?」

  「胖许多,心境平和。」

  「可有考虑还俗?」

  「那是她的终身盟约,她是个守信用的人?

  「什麽时候下班?」

  「四时半,你呢,住什麽地方?」

  「你不招呼我到你家?」

  「好极了,礼尚往来,你可睡沙发。」

  「我先去办些事,四时三十分再来。」

  「行李呢,放这里。」

  他只得一只过夜袋,顺手扔在一角。

  邓维楠摆摆手走了。

  女同事卓喜兰走进来,垂涎欲滴的样子:「那是谁?」

  「我表叔。」振星嘻嘻笑。

  「真的还是假的?」卓喜兰不肯走了,「真的话介绍给我,我正少个男朋友。」

  「人家不过前来歇脚,三两天就走。」

  「回何处?」卓小姐是真感兴趣。

  「有没有听过上海?」

  「家母原藉正是上海。」

  「可是她在卑诗省出生对不对。」

  「振星,叫他们到我家吃饭,」卓小姐停一停,「不过,你先看见他,你先。」

  作风洋派,把邓小生当大菜格子上的一道好吃果子。

  稍後邓维楠来的时候,她正忙着招呼人客。

  「有人仰慕你。」

  邓维楠问:「谁?」

  振星指一指。

  小邓一看背影,就知道是个土生女,笑笑,立刻拉着振星离开银行。

  土生孩子的眉稍眼角,身体语言都与洋童无异,像科幻小说中被外星人灵魂侵占了的地球人,躯壳仍属黄人,实际不是那回事。

  邓维楠也是土生,却不喜外国女孩子,也不喜像外国女孩的土生女。

  刚才那位小姐整个上身伏在柜台上招呼客人,腰肢钦摆,小邓不欣赏这一款豪放。

  此刻振星问他:「你明天就要走的吧。」

  「你怎麽知道?」

  「我当然猜到,你设法压缩行程,前来见我。」

  「振星。你气色真好。」  

  振星微笑,「但是胭脂太多,笑脸太假,打扮太俗可是。」

  「你好象在一夜之问长大。」

  「我是个大人了,我的银行户口里有七百多加币节蓄呢。」

  「哗,真是一项成就,」邓维楠笑,「我们去庆祝。」  

  「你请客?」振星眼神充满盼望。

  「当然。」  

  「啊我爱你邓维楠,我要吃龙虾牛柳,还要喝香槟。」  

  可怜的周振星,此刻了解什麽叫做自给自足。  

  饭桌上邓君笑问:「多久回家一次?」

  「每个星期六,次次吃阳春面。」

  「某君没来看你?」  

  振星不允透露消息,正如她不会对着王沛中谈起邓维楠一样。

  没有,这几个月振星都没见过王沛中,说得滑稽点,还没到五月婚期,他们的感情已经淡得只剩一个影子,幸亏没结婚。

  振星拾起头,「吃完饭我带你去看修女。」

  「你不怕令尊令堂问起我是谁?」

  「他们已经惯受刺激,不再在乎我的所作所为。」

  「呵那我放心了。」

  振星带小邓到公路车站。

  小邓还次意外可大了,「什麽,没有麦塞底斯跑车?」

  「脚踏车都没有。」栀星没好气。

  「天,你在清水浦都有办法弄到一辆破小货车。」

  「这是温哥华,生活艰苦,无弯可转。」

  「真想不到,」邓维楠上了公路车还一直笑。「真超乎想像。」

  振星悻悻然。

  邓维楠吻她的手背,「你真的长大了。」

  到了山上,下车,还得走一段路,幸亏振星一下班已换上球鞋,才不致太过吃力。  

  婵新来开门。,见是邓维楠,大喜过望,连忙介绍父母给他认识,二人欢聚,立刻谈起孤儿院情况来。

  振星帮母亲做咖啡招待客人。

  纪月琼闲闲问:「新男友?」

  振星笞:「老朋友」

  纪月琼这时才说,「你好象真的抱定心思要做独立女性了。」

  「做成功也没有奖,光是勃拉一条街便上万多名职业妇女。」

  「打算一直做下去?」

  「是,除非有了孩子……那起码将是十年後的事了。」

  「你喜欢这样的生活?」

  「是,我愿意付出代价体验。」

  纪月琼笑,「你已欠我个多月房租。」

  「这是你的支票。」振星似知道母亲会追讨欠租。

  「在外凡事小心。」

  振星微笑,「妈,我上幼稚因那日你好似也是那样说。」

  纪月琼缓缓坐下来,喝口咖啡,「振星,科学家坚持物质不灭,可是,这二十多年光景,都流逝到什麽地方去了呢,是否仍在无边无涯的宇宙某一角落呢。」  .

  振星一怔,没想到母亲会发此奇想。

  「别误会我,我并不是想恢复青春,只是,时问怎麽会这样无色无相呢,会不会被压缩了藏在某个仓库?」  .

  振星吃一惊,「那个仓库,岂非无限大。」

  纪月琼笑「我想了好几十年都想不通。」

  「哗,试想想,如果可以开启亿万年来良辰美景的储藏库!」

  纪月琼笑,「自古至今的良戾美景是极少的。」

  「什麽比较多?」

  「奈何天。」  .

  「什麽天?」这周振星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新鲜的词儿。

  她母亲重复:「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

  振星感动了,神情黯然。  

  这时周舜昆探头进来,「喂,咖啡都凉了,母女在谈些什麽?」

  振星转过头去,「美景良辰奈何天。」

  婵新笑,「妹妹同母亲有说不完的话题,真叫人羡慕。」

  邓维楠加一句:「似两姐妹一样。」

  好话谁不爱听,纪月琼登时眉开眼笑,「外头坐外头坐。」

  婵新拄着拐杖,缓缓走出客厅。

  邓维楠悄悄问振星:「修女的脊椎没问题吧?」

  「正做物理治疗,放心,医学昌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好让她心安理得在父亲身边休养一个时期。」

  邓维楠所爱的正是周振星这份乐观。

  说也奇怪,人成长之後,爱一个人,不再爱他的五官皮相,而是爱他无形无相的气质。

  婵新胖了,面色白皙,精神奕奕,她表示在家耽久了,那样舒服,恐怕走不出去。

  这样的评语当然难不倒振星,立刻答:「那就不要走好了。」

  邓维楠看着振星,咪咪嘴笑,像是说,你呢,你自己又离家出走,振星便调皮抛一个眼色过去,我,我怎麽一样。

  两个年轻人眉来眼去,尽落在纪月琼眼中。

  这样活泼,还有什麽希望,真正的爱情是沉重的负担,当事人患得思失,很知道是场劫数,那里还俏皮得起来。

  做母亲的轻轻叹口气。

  再谈几句他俩就告辞了。

  纪月琼慷慨借出座驾。

  邓维楠欢呼一声,第一个上车坐好。

  周振星白他一眼,「虚荣。」她不屑地教训他。

  纪月琼笑着颔首,「听听现在是谁说这个话。」

  邓维楠耸耸肩,「不要紧,人同此心,谁不贪图享受,月黑风高,谁爱站在山头等公路车。」  

  车子随即驶走。

  周舜昆说:「奇怪,振星的男伴倒是一个胜一个。」  

  纪月琼白丈夫一眼:「有什麽好纳罕的,我女儿够可爱,多人爱,不行吗。」

  周舜昆像所有丈夫一样,立刻必恭必敬地肃立,嘴里说:「是是是是是。」

  周振星把邓维楠请到家中休息。

  小邓一进门探测过情况便奇问:「你与人合住?」

  「减轻负担嘛。」

  他问,「同谁住?」  

  「今日你见过的那位卓小姐。」

  「啊她,」小邓一怔,「它呀,是她,振星,你可否让出睡房,我觉得睡客厅不安全。」  

  振星一直笑,笑出眼泪来。

  不过她愿意让客人睡得舒服些。  

  那天晚上,邓维楠倒在周二小姐的绣榻上,拨了好几个电话,又做了一会笔记,实在眼困,打算休息,刚预备熄灯,抬头一看,只觉道闺房井井有条,没有一件多余的家具,也没有异香异气。

  是,周振星回来以後,发觉原来一件行李已足够应付日常生活,其余统是多余累赘的身外物,不要也罢,人生观大变,再也不崇拜物质矣。

  周振星拉开沙发床,一躺下去就不顾动,她一向贪欢贪睡,为着这两样事,一切均可抛,本想与邓维楠叙叙旧,一起叹息几声,感慨数句,可是眼皮直挂下来,她已堕入梦乡。

  卓小姐很迟才回来,立刻钻进房问,故一幢小小公寓虽然睡了三个年轻人,却一点声响也无。

  早上振星闻到咖啡香一跃而起。

  卓喜兰问:「昨夜你有客人?」

  「嗳,上海来的稀客,他人呢?」

  卓喜兰笑,「已经走了,神龙见首不见尾。」

  「啊。」振星嗒然。  

  「会不会是昨日我见过那个留胡髭的英俊小生?」  

  振星把被褥搬回自己房间,只见人影已缈。

  茶几上留着一只白信封,小振星拆开,里边有张便条:「振星,青山白水,後会有期,永远怀念你的邓维楠。」

  振星不语,咦,信壳里遗有物件,是什麽?一张宝丽莱小照,相中人是邓维楠、小王阳、王淑姑及张贵洪,齐齐咧开嘴笑。

  振星喜出望外,把照片看了又看,爱不释手。  

  卓喜兰探头进来,「再不出门要还到了。」

  「今天我有车,载你;一程。」

  卓喜兰同振星说:「我想参加今年华埠小姐选举。」

  振星看她一眼笑曰,「呵.必入三甲。」

  「振星,你陪我一起竞选好不好?」

  振星笑了,「我志不在此。」

  「玩玩而已。」

  振星摇摇头,「天下没有玩耍游戏,若非全身投入,必定败下阵来。」

  「你说得对,得到第一名,可回香港再作全球华埠小姐竞选,必有所获。」

  「我精神支持你,嗳,对,你的名字活脱就是华埠小姐的姓名,响亮别致

  卓喜兰。」  

  「振星,谢谢你。」

  「不过你得先学几句粤语。」

  「我已经找到了老师。」

  「有志者事竟成。」

  午膳时分,振星出外买了一只照相架子,把那张四人合照搁在案头细细欣赏。一切都恢复正常了。生活将渐趋沉闷枯燥,除非同卓喜兰君一起去竞选华埠小姐,否则再也不会有什麽意外惊喜。

  利率下降,做房屋按揭的部门忙得跳脚,一日喜兰进来歇脚喘息喝杯茶,鬼叫:

  「呵那个老太太要我的命。」

  振星正空,笑道:「我出去替你。」

  「你不会听得懂她的话。」

  「我试试  。」

  好一个周振星,不慌不忙,出外应战。

  可不是一位老太太姓马,约七十余岁,瘦小,精悍,打扮整洁,不谙英语,一口宁波话,只会用粤语问:「得未?」  

  振星刚学会几句宁波土话,可乐了,立刻与她攀谈起来。

  稍後马老太的孙女前来会合,十分讶异,「周小姐,你怎麽听得懂她的话?」

  不但听懂了,且替马老太存进一笔七位数字款项,又替她做妥一笔第二次按揭,还有,帮她买入西区一幢新公寓。

  振星笑道;「一点问题也无。」

  那马小姐瞠目结舌。

  马老太满意地站起来,「这姓周小娘头子交关活络。」

  振星鞠躬,「应该的应该的。」  

  马老太再细细打量她一下,摸摸她的手,走了。

  卓喜兰这时才拍拍胸口走出来,「周振星,小的五体投地。」

  天天都有这样的顾客,振星并非日日如此好运。

  福建话她就不大听得僵,只会黑白讲,真好嚼,莫幸样这几句。

  如果时间与能力允许,她愿意学遍中国方言,以便同各省各地华人交谈。

  这真是宏愿中之宏愿。

  下班之後,她与诸同事都已忘记此事。

  第二天,一位女顾客笑吟吟来找周振星。

  「记得我吗?」

  周振星出名过目不志,立刻答道:「马小姐,昨日才见过。」

  「我叫马瑶瑶。」她伸出手来相握。

  「你好,有何贵干?」

  「家祖母对你印象良好,欲请你赏面到舍下吃顿便饭,不知周小姐可允拨冗?」

  讲得太斯文了,振星要把马小姐的一番话消化一轮,才笑道:「有得吃?好极了!」

  马小姐也笑:「明日晚上七时,我来接你。」

  「我自己会去;把府上地址给我即可。」  

  「祖母叫我负责接送客人。」  

  「那麽,明天你到银行来接我好了。」  

  翌日,振星觉得做客人不便空手,出外买花,才发觉花店已摆满洋水仙,她在店里发呆,她曾为栀子抑或茶花伤神,婚结不成了,不必研究花束,不过,以後每逢五月,一定会生类此惆怅。

  结果她选了六枝玉簪花。

  马小姐十分准时,振星至欣赏这种习惯,在人类所有陋习中,周振星最恨迟到。

  振星知道马家大宅的地址,她刚替这住宅做过按揭,马瑶瑶又告诉她:「祖母就是喜欢置地。」  

  精明的人都作如是观。

  振星没想到马宅有那样考究的排场,还用着一名打杂一名厨子,都是华籍白衫黑裤的老佣人,招呼得客人舒舒服服。

  老太太满面笑容,「周小姐最爱吃什麽?」

  「叫我振星得了,至於吃呢,」振星想一想,微微笑,「我独爱大卤面。」

  老太太一怔,哈哈笑起来,「下次。下次一定给你准备。」

  振星本来以为她父母的家已经相当过得去,可是马家肯定超班,那大宅里只住着几个人,可是摆设家具足够三十人用。

  老太太十分健谈,说起往事,「我们家是四八年移民过来的,过去家父在宁波开钱庄,他也做米、木材、盐生意,曾是上海股票交易所的常客呢。」

  振星小心聆听,嘴巴却没空说话,老厨子做的四冷盘四热荤精致可口,她不住地吃。

  马瑶瑶笑着同振星说:「祖母与祖父并非盲婚,他们见过面,看过外国电影,逛过马路。」

  振星点点头,怪不得如此开通。

  她咽下食物,同马瑶珞说:「你们天天吃这样的菜肴?会长胖呢。」

  马瑶瑶看祖母一眼,笑道:「我们平常吃得清淡,今天是请客人。」  

  振星终於开口问,「「为什麽当我是贵客?」  

  马瑶瑶咳嗽一声,噫,里边有文章。  

  她说,「有一个人,特地嘱咐祖母请你到舍下来。」

  「谁?」振星奇问。

  这时马瑶瑶扬声道,「马遥杰,你出来吧」

  马遥杰,这名字好熟。

  振星转过头去,只见一高大年轻人从客厅转进来,看着她微笑。

  原来是她香港的同事马遥杰。

  「是你,小马,」振星大乐,「本乡遇故知,太好了伊」

  马老太真幽默,「果然是老朋友,来,阿杰,帮忙招呼周小姐。」

  振星问:「你怎麽来了?」

  「我陪父母来度假并。」小马笑着坐下来。  

  「令尊令堂住哪里?」振星忍不住问。  。

  小马看祖母一眼,「住四季酒店,他们同祖母有代沟。」

  振星奇问:「我怎麽不觉得隔膜?」  

  马瑶瑶笑:「讲明是代沟,一代同一代才不妥,隔代就没事。」

  振星边笑边吃,乐不可支。

  马遥杰怜惜地看着振星「振星,你真能吃,你那爱吃的习惯始终如一。」

  振星也无奈,只得耸耸肩。

  「我自祖母口中一听就知道银行里那个头子活络会说宁波话的女孩子是你。」

  振星但笑不语。

  「你姐姐好吗?」

  「好,谢谢你问候。」

  马瑶瑶说:「来,到偏厅来喝口龙井茶。」

  她与祖母却到另一处去听弹词唱片去了。

  振星说,「马遥杰,你从来不曾告诉我你祖母住在温哥华。」

  马遥杰看振星一眼,「我从来没有时问没有机会。」

  「托词,我们可曾是天天见面的同事。」

  「一幢人墙堵着,我怎麽接近你?」

  振星愕然「什麽人墙?」

  小马轻轻道:「李宝贤、梁伟民、李锦宗、刘叔伦、崔枝鹏、罗国才、陈德晶、邵庆璋…...」

  「唏,都是同事罢了。」

  小马只是笑。

  「再谢你一次,那日多得你陪我往医院急症室找姐姐。」

  「应该的。」

  振星问:「几时回来?」

  「父母过几天就走,我,我得留下来侍奉祖母。」

  振星啊一声,「马老太那幢西区公寓是为你置的。」

  「可不是。」马遥杰有点腼腆。

  「你会喜欢温埠。」

  「振星,」他鼓起勇气,「我希望可以约会你。」

  振星大方地微笑,「我会等你电话。」

  马遥杰转过身去,欢呼一声。  

  这时马老太的声音转过来:「阿杰,同周小姐到市区去逛逛,喝杯酒什麽的,别老愣在家里。」

  振星扬声:「叫我振星得了。」

  马遥杰驾车送振星。

  振星说「我俩其实住得很近,要不要到我家去看看?」

  「好得很。」

  一路上他同振星说着他的计划,马家人面极广,几乎各行各业均有熟人,属於车子驶入唐人街不愁没地方泊那种。

  振星忽然想起婵新说过:「我什麽人都不认识,」停一停,「我只认识上帝。」

  振星莞尔,所以她爱婵新。

  小马忽然鼓起勇气问,「振星,你已解除婚约?」

  振星点点头,看着马遥杰,「我的事,你都知道呵。」

  「他们说,我听。」小马不得不承认。

  「他们对我好像极有兴趣。」  

  「可以说是。」

  「其实当时世界有许多大事发生,像波兹尼亚战争不停;美国第四十二届总统诞生,人民币贬值,北美洲经济可望好转……但是一班同事仍然可以抽出宝贵时间对我如此关注,我实在感激流涕。」  

  小马有点尴尬。  

  「你,」振星瞪首他,「你也是从犯。」

  小马大气不敢透。

  「你爱听,就有人会讲,你应该说,周振星是我的朋友,请勿在我面前讲她是非。」

  马遥杰双手插在口袋里,笑了,「我确实那样说过。」

  「有吗,」周振星一怔,「有何证据?」

  「到後来,我有个绰号叫马星友,即小马乃周振星之友,还不够?」

  振星嗤一声笑出来。

  她带他参观她的公寓,让他知道她的近况。

  马遥杰告辞的时候问:「振星,你多久没跳舞了?或许我们可以去跳舞。」

  「几时?」

  「明天晚上。」

  「一言为定。」

  她送他出门,然後回到卧室,打开柜门,轻轻取出用尼龙袋罩着的一袭衣裳,她打开拉链,把衣服挂在橱门上,躺在床上观赏。

  那是她的婚纱。

  什麽都可以退,不知怎地,周振星却没有把它给送回去。

  它不是一袭长裙,是件象牙白缎子六幅吊带裙,裙上罩有小外套,平时亦可当晚礼服穿。

  那样的衣裳,不小心稍滴上一点酱油就完蛋了,也许只能穿一次半次。

  明天就穿它去跳舞吧。

  卓喜兰应酬回来、看到那袭裙子,「哗,多美。」

  「谢谢你。」

  「可否借来穿?」

  「当然,只怕你身裁太过健美。」

  喜兰上前摸摸料子「可以放一放,竞选华埠小姐要自备衣饰呢,你就赞助我这件衣服如何?」

  「没问题,我们合份用。」

  喜兰再仔细端详一下,「振星,我觉得它像件婚纱。」

  振星笑道:「你多心了。」

  「你看  ,」喜兰说下去:「配上同样长度的面纱,简单的珠冠,以及一束小小玫瑰花,就是全套婚纱。」

  振星纳罕:「配玫瑰好吗?我还以为是嘉汀妮亚;」  

  喜兰肯定的说「玫瑰形态优美,栀子花瓣太大太散了。」

  早知请教她。

  振星道:「不,它不是婚纱。」  

  「我也知道它不是,」喜兰笑,「你我才不会那麽早结婚,我们还没看够这世界呢。」

  振星答:「可不是。」

  「振星,听说他们要调你去纽约分行?」

  「是,尼铁吾分行欠人用。」

  .  「你去不去?」

  「还未决定,我不喜欢美国,四年大学生涯并无改变我的想法。」

  喜兰笑,「奇怪,美人也不喜欢加拿大。」

  「那多好,没有烦恼,各适其适。」

  「振星,我觉得你实际上是不想离父母太远,不过,如果你真想发展事业呢,纽约之行会有帮忙。」

  振星微笑,幸亏父母有婵新。

  喜兰回房去,振星把衣服措好,它进柜子之前发出悉率的声音来。  

  振星忽然想起有一朝在清水浦听见张洪贵哼歌,她问他:「哼哼唧唧唱什麽?」

  张贵洪笑答:「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妆爱武装。」

  就是这样。

  振星熄了灯,上床睡觉。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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