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了一个人很多年,挣扎过很多遍。感情那么长,青春那么短,我已经累了,禁不起再受伤。
从今天开始,我决定不再爱他。
我的名字叫徐爱潘。我住在这条巷子进去最后那栋公寓的顶楼。是的,我想你大概见过我。不过,应该不认得我。我不大和人来往。
你认得的或听过的,大概是那个写爱情小说的陈夏天。
大学还没毕业,我把小说创作课堂上的作业寄到某家出版社,反正姑且一试,就这么走,这条路,写了几年半生不熟的青涩爱情故事,干脆豁出去下海写情色,竟然写出了点名堂。现实生活得不到的满足,全都在书里头发泄。
英英是这么说的。
胡英英。我穿开裆裤一起长大的烂朋友。
那是后来我才又再遇到她的。
在大马路上。正是下班的时候。她在马路的一头扯著破锣嗓叫我的名字,全马 路的人全都回头来看我,我想装作没看见都很困难。
英英以前脸皮就此较厚。现在也好像没变多少。
遇到她的时候,我还与小游住在一块,考虑接受李云许送我的玫瑰……
当李云许送我第六十九朵蓝色的玫瑰时,给我这间公寓的钥匙,我就搬过来了。
他三天送我一朵。
搬进公寓后,我在窗旁插著一瓶红玫瑰。红玫瑰傍玻璃窗夕的蓝天,我想是最适合情妇的诗意的背景。
李云许不会给我什么结果,我也不要结果。他从不避讳在我面前漾荡他无名指上白金亮的结婚戒指,我看了也没感觉,更不觉得刺眼。
小游骂我自甘堕落,英英说我自暴自弃。
我自己呢?
啊啊,太难回答了。
只是,当人情妇不就只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给对方温柔的慰藉与安慰的吗?不必掏心也不必掷情;也不用柴米油盐抹桌子拖地板洗脏衣服臭袜子,想想似乎也没什么太为难的。
这样真的没什么不好。我什么都不想不必做,住在李云许为我准备的金屋里,让他将我窝藏。
小游有好几个礼拜不跟我说话,英英倒没说什么,隔两三天就找我喝茶吃饭。
只那一回,她看到我搁在柜子里最底层蒙著尘埃的沈冬青的照片,发花的笑脸收起来,无言地对我摇了摇头。
我的结绳记事,应该也有个尽头了吧。
的确是该收拾的时候了。
我怎么可以住在一个男人为我准备的屋子里,肤受他身体的温度,心中却惦记另一个男人?
何况那个男人并不爱我。完全的不爱我。
从十七岁到二十八岁,我想,我这从一开始的一厢情愿,应该已经够了。
今天开始,我决定不再爱他。也不再去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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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岁,高小五年级开始,我就收到男生写给我的情书。不过,古诗旧词背太多,我的性格受到浸染,漾了一种诗词性的不切实际的伤感。我向往那种“一生的知己”,折心那种“死生笑阔与子成说”的凄美浪漫。
因为古诗旧词甚至那篇篇义正理直的古文章里,都没有告诉我们,情到浓时,身体那自然对另一个躯体的反应渴求,只是给我们一种形而上的爱的灵魂。所以,我向往的,一直是一种精神性的爱恋。
即使是在青春期,对这一切有著憧憬,我心中所想的“一个轻轻的吻”,便是爱情的极致。
肉体的自然渴求被精神受到的制约浸染所扭曲,我发现我一直染有一种精神性的感情洁癖。
因此,从我十一岁到十七岁,甚至到二十七岁,我从没有和男孩,然后男人正正式式约会过,并且亲吻拥抱过。
当然,和人握握手、亲脸颊,那是有的。但那是应酬。那是社交的界限。我一直不习惯和人有任何身体性的接触。肉体与心理,一直与人有相当的距离,不喜欢别人接近。
我的身体,一直,是非常处女性的。
我当然不会告任何人,到处去宣传。只有英英知道我的底细,笑我保守迂腐不正常。
古诗旧词浸染的力量实在太强,一直的,我对感情的欲望一直大于多于对肉体的欲望。
我的爱情观,一直是柏拉图的。
我从来没有想过去探索肉体的欲望,一直未曾好奇过情欲的开发。心中的爱恋,一直是一种形而上。
但十七岁那一年,英英将我拉到那个火车厢,第一次看见他,我就在心中爱上了一个人。
我不是相信一见钟情。但我真的在看见的第一眼,连那人的性格喜好脾气人生及体会经历行事观等,完全完全的不清楚不了解,就那么喜欢上了。而且在心上一搁十数年。
英英说我是迷恋。自己在心中制造一个意象,然后把他,沈冬青,套在那个 意象里,然后自己一个人在那边发神经,一厢情愿地在那里自以为谈著什么凄美的 爱情,其实连个屁都不是。
粗俗的胡英英。我听不进去。
我只承认,我的爱情是懦弱的。
暗恋是懦弱的人恋爱的方式。
那也是我的爱情方式。
我一直那样看了沈冬青两年,从十七岁看到十八岁结束,高中都毕业了,我就要离开那个城市,我还是不敢开口对沈冬青说任何一句我对他的心意。所以一搁,才会搁了十几年。
后来我想,当初如果我勇敢一点,大胆开口,主动追求,让他知道;真不行,狠狠地被拒绝被甩掉,然后痛快地痛一场,今天我也不会这样拖拖拉拉,始终抛却不掉那影子,心头的绳结也不会纠缠成一团吧?
一切,会完全变得不一样吧?
后来,我真的说了,厚颜地做了。但太迟了。
那会演变今天这种局面的一切种种,早已成形。我一开始的懦弱,一开始就注定今天这种局面,这种结果。
但即使迟了,也是好的吧?否则,我一直惦在心上,搁在心头里,一直的拖拉下去,还要拖多久?
我只怕,到我七十岁时,手里还握著他的照片,一边追想一边叹息。
可是,暗恋是多少青春少女恋爱的过渡程序,许多人或多或少都会经历。为什么别人都会过渡过去,一两年就太浪费;我却在心里一放十数年,连青春都耽误?
英英说我傻笑我蠢。小游也认为我的爱情逻辑观有问题。
当初的太纯情,转变成今天的自暴自弃?
我不想回答。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沈冬青在省高教书,教英文。那时学期刚开始没多久,天气相当的热,他总是,似乎是一种习惯性,穿著白衬衫灰长裤,丝毫没有陈旧气,十分有艺术家的气质。但并不阴柔。浓如剑的眉,削挺的鼻梁,很男性的。
英英将我拉到那节车厢时,他就是那个模样那副装扮。
我站在那里,忽然不能动了。手指颤抖起来。心脏控制不住地狂跳,跳得我简 直无法承受。
但他根本没注意到我,更别说对我有笑容。
英英拉我过去与他攀谈,我的舌头不听使唤,脸皮僵硬,开一朵花似的笑脸都觉得困难。
沈冬青绅士的,有礼貌,对我们主动的接近攀谈,既不惊讶,眼神也没有任何的骚乱,似乎是习以为常。
不管以任何标准,俗气的、艺术角度的,沈冬青都是一个好看的男人。我无法光是以“英俊”来形容他。他的气质里还多了一些什么。直到现在,我还摸索不出的那什么,像黑洞一样笔直将我吸了过去,强烈到轻易抵消地表的抗力。
我就那样一头栽了进去。
完全没有名目。
勉强要说,就是受了他皮相的吸引,因为,从开始,我根本就不了解他。一点也不了解。
自始至终,除了悄悄望他,我与他很少交谈说话,更不用说约会来往倾诉心里的话。偶尔撞见我的注视,他会回我一个礼貌性的微笑,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整整两年,我就一直是那样,以那种懦弱的、沉默的姿态看著他。能记忆的,全是那老式火车嘈杂又沉默的喀咚声响。
一切的甜蜜酸涩苦艾,全是我自己一个人在那里胡思加乱想。
没多久,英英就跟我说,沈冬青有女朋友。远远望见她。
可是我还是那样看著他。
我其实不是一个害羞的人。但何独面对沈冬青时会是那样的懦弱?我的长相,我的外表,也不是那种文静沉默婉约典雅柔顺型的,我的个性也不温柔,但为什么?我就是没有勇气对他说出我心里的话?
这是一个无解公案。至今我仍给不了答案。
英英说我是中蛊。我想或许真的是如此。
那时心里梦里全是沈冬青。白日里无法成全的,全到了梦里相会。日记里密密麻麻的,全是那个高挺修长的影子。那原型,一直延续到我日后的小说及生活故事里。
我也曾问过自己,徐爱潘啊,你究竟是种了什么蛊,中了什么的毒?为什么迟迟释放不了过去?
小游说我发热病。带了一辈子的病根。
很多年后,我想了想,我也许只是对于爱情没有足够的勇气。陷在那盲人的黑里,盲乱地追寻爱情那虚无的精神性。
十七岁开始到十八岁结束的无言的凝视,并没有为一切划下句点,而一直在我心头延续,以各种方式在我内里燃烧,烧成各种酸楚苦涩的灰烬。
但很残酷的是,在我自以为纯情,为心中那苦涩的情愫哀怨生愁时,这一切对沈冬青来说,却完全不关痛痒,一点意义也没有,甚至没有任何感觉。
他根本什么都不知道──就是后来知道了,对他来说也是没有任何意义。
我跟沈冬青两个人其实根本没有任何交集。我们的生活,我们的思考,我们的感情,其实其实恨本连一点交集都没有。甚至,更残酷的,就是连相切也不曾有过。
事情一开始,真的,就只是我自己一个人在那里一厢情愿,制造一种凄美爱情的幻想。
要认清这一点,并且承认这一点,面对这个事实,是非常残忍且残酷的,并且难堪。那不只把我整个人赤裸地剥光,从里到外用放大镜仔细地检视;也把我的思愿及感情毫不留情地解剖开,一刀一刀地割开那蒙了雾的膜,无情地戳个稀烂。
沈冬青根本就不喜欢我。对我从来没有感情的意愿。
他是温柔的,有礼,但也仅止于那样罢了。
英英警告过我,我们不是沈冬青欣赏意恋的型,我们缺乏他恋慕的那款婉约及柔美。我没有听进心坎里头。
那当时,在摇晃的火车厢里,能看上他一眼,我就已经很满足,没有去想奢求太多。
高二那年旧历年前,英英老爸倒了人家的会,漏夜搬家。那以后,就只剩下我一个人。
高三一整年,我只是无言地看著他。日记里依然密密麻麻。
毕业的那一天,我终于找他说了话。
好像很多年以后那样,我找上他说了从前没说的话。
然后我就离开我们的海边小镇。离开我的太平洋。
那不算流浪,而且一点都不浪漫。大学我念了五年才毕业,而且没有把书念好。
每年日子过到底,浓浓的情愁就袭上我心头。最怕冬天那细细绵绵,总是下著微微的酸涩的雨。
那几年我断续在学校打工,收了一些情书,也有一些人追求。可是我的心凝固了,青春再盛,还是那样看它空白流过。
我试著分析自己,修的心理学课却被当得十分彻底。到底我还是看不清自己的心。
二十一岁那一年冬天,打工的系馆里一个学长辞职准备出国。平素我们还算友好,所以他央我帮他一些工作交接的杂务,我想也没想就点头。
灯火通明,夜也不算太黑,所以两个人独处我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然后,非常突如的,他竟将灯光打暗,我还在笑他的恶作剧,冷不防就那么被抱住。
被钳得很紧,几乎没办法呼吸。
第一次被人那么碰触,我都可以清楚听见自己声音里的恐慌。
学长是结了婚的。在我耳边娓娓低诉说他一直想那么做,已经想很久了。
他央求我不要挣扎不要抗拒,好好让他拥抱一会儿。一会儿。一会儿他就会放开我。
于是,就那么一会儿,我被一个男人紧紧抱在怀里。
那以后,我再也不跟任何识与不识的男人在灯火通明或黑暗的夜里独处。
不管同性或异性,我都不习惯别人以任何方式碰触到我。
好或不好,我大学到底毕了业。
我连典礼都没有参加。毕业第四天,我的第一本小说出版了。
靠稿费过不了活。一家出版社收我当编辑。就在那里头,我认识小游,更且和她一同分租了一层公寓。
但我到底没有在出版社窝太久。半年吧,我没仔细算过。反正最后,我还是把工作辞了,专心写我青涩的爱情小说。
老实说,我并不是太受欢迎的作者。我的小说里总嵌了一些教老编头痛的意识型态的东西,太多形而上的垃圾。
“别忘了你写的是爱情小说。”老编总是会这么提醒我。“情节!情节!那是最重要的!”
尽管如此,算我运气,我还是有了一小群的读者。那些人以不同的方式,与我有著相似的年少那种心情与没名目的愁。
那几年,感情写太多,我想我性格里一直有种淡淡的哀愁。
二十六岁那年年中,我父母以非常平凡庸碌的方式,照生老病死那平凡的程序,就那么摆摆手走了。从那以后,我就成了孤儿。
我爸不是会挣钱的人。生活在社会底层,大字都不识一个的人能挣什么钱?所以,日子一直不是很好过。我妈常说,穷人是没亲戚的。所以,我一直,从来也没跟任何亲戚来往。
我有叔叔姑姑伯伯和舅舅,但我很少与他们打照面过。老实说,走在路上如果迎面来个相遇,我都没把握我是否能认出他们的长相轮廓。人家不见得势利,只是我们自己先筑了壳。
孤儿的滋味如何?喔,我只能说自由。
这种“自由”其实十分的伤感。悲哀得教人难过。
当然的,我们是没有遗产这回事。
生活需要继续。我想了想,便放了手,写起情色的小说。
那种东西好销多了,看的人也多。我的稿费逐渐地调涨,一个人的日子也算过得去了。
这当中我听说沈冬青结婚然后又离婚了。他一直在省高,像恒星一样始终没有移动过。我明知道他就在那里,心里一直在作梦,却不知为什么,始终没有回去找过,不断让青春空白错过。
为什么呢?是否下意识里,我穷苦破落的家庭背景,让我面对他时不自觉地感到自卑退缩?
爱情是有条件的。成熟一点以后,我想了许多。而除了这个,我想不出任何的理由。
就是那年年尾,我碰到了季云许。然后,隔年春天,在车水马龙的大马路,与 英英重逢。
一哄始李云许就不避讳他已婚的身份。小游警告我,我只是好笑,我对李云许 既没兴趣,有什么好警告。但等李云许送我第一朵蓝色玫瑰时,我就笑不出来了。
我开始给沈冬青写信。石沉大海,一直没有回音。
等李云许送我第三十四朵蓝玫瑰时,我终于、终于去找了沈冬青。
真的,他就像恒星一标,亘古不变。
透过书信文字那种懦弱的方式,我到底让他知道我这些年来心中纠葛的情感。他对我露出一个爱莫能助、抱歉无奈的笑。他又结了婚,但很快又离了。可是那深邃的眼瞳,仍然没有安放我身影的位置。
离开的时候,他仁慈地替我付了咖啡的钱。
其实,我不喝咖啡的。
我在东部海边晃了数天,直到身上没钱了,我才一身邋遢灰朴地回去。
我心中始终有个结,需要一个仪式来化解。
等李云许送我第五十七朵蓝玫瑰,我再一次去找沈冬青,站在他的公寓门前。
他的眼神没有太多的波动,好像我当年曾见过的那种习以为常。
这一辈子,我第一次那么大胆主动。我拥抱住他,仗著夜暗夜深,传递给他我心里所有的悸动。
沈冬青吻也没吻我。直接地拒绝了我。
不是他的道德有多高尚,也不是他对感情多忠贞。他直截了当地告诉我。而是我根本不是他喜欢那类型女孩,根本引不起他的欲望。
从脸蛋开始,到性格,到举止,我就不是吸引他的那种欲望火源,催发不了他身体对我身体的欲望。
他说,很抱歉,他实在喜欢不了我。
我心中那仪式,于是始终就无法完成,永远没有一个结果。
我照常吃饭照常睡觉如期把小说完成。
等李云许送我第六十九朵蓝玫瑰,并且递给我那大厦顶楼公寓的钥匙时,我一句话没说便接受了。
他什么都帮我准备好了。温柔又周到。
那晚上李云许发现我身体那非常的处女性时,我从他眼神里看见那不可置信的表情。
我什么都没有解释。
有什么好解释的?
半年多了,我二十七岁的晚春已经过尽了,李云许的老婆终于找上门来。我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断不断,分不分手,我完全不在乎。
就是那时候,我才发现心里最底层那依旧被搁藏的很好且完整的影子。
天啊!怎么到如今!
到如今。
我怎么能够躺在一个男人的臂弯里,感受他注入我身体内的温度时,心里却鬼魅似搁著另一个男人的身影?!
沈冬青都说得那么明白了。我究竟还在恋眷什么?!
应该是好好收拾的时候了。
所以我就离开了。
离开李云许。离开青春少年那一段黯淡的过去。
其实这些年,我好几次告诉自己要放弃,也想放弃。但拖到最后,即使明白被拒绝,还是拖一条纠葛的尾巴,始终盘亘在我心头。
终于,我决定不再去爱他。
虽然,我想我也许不会忘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