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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儿在林梢 第一章
作者:琼瑶
  江淮倚着玻璃窗站着。  

  他已经不知道这样站了多久,眼光迷迷蒙蒙的停留在窗外的云天深处。云层是低沉而厚重的,冬季的天空,总有那么一股萧瑟和苍茫的意味。或者,与冬季无关,与云层无关,萧瑟的是他的情绪?是的,自从早上到办公厅,方明慧递给他那封简短的来信之后,他整个的情绪就乱了。他觉得自己像个正在冬眠的昆虫,忽然被一根尖锐的针所刺醒,虽然惊觉而刺痛,却更深的想把自己蜷缩起来。  

  那封信,白色的信封,纯白镶金边的信纸,信纸的一角,印着一个黑色的小天使。他从没看过如此别致而讲究的信笺。信上,却只有寥寥数字:  

  “江淮:我已抵台北,一月十日上午十一时来看你。丹枫”  

  一月十日上午十一时!今天就是一月十日!这封信是算好了在今晨寄到。他看看表,一个早上,这已经记不清是第几次看表;十点八分二十五秒!期待中的时间,总是缓慢而沉滞。期待?自己真的在期待吗?不是想逃避吗?如果要逃避,还来得及。但,为什么要逃避呢?没有逃避她的理由。陶丹枫,这个听过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却始终无缘一会的人!陶丹枫,他以为他一生也不会见到她,也不可能见到她,也从没有希望见到她,而她,却不声不响的来了。既没有事先通知他,也没告诉他她的地址及一切。“我已抵台北”,就这么简单,什么时候抵台北的?英国与台湾之间是一段漫长的旅程,即使喷射机已满天飞,这仍然是一段漫长的路!她来了!就她一个人吗?但,管她是一个人或不是一个人来的,她反正来了!他立即就要和她面对面了——陶丹枫,一个陌生的女孩。陌生?陌生?真的陌生吗?他瞪视着窗外的薄雾浓云,心脏就陡的沉入一个冰冷的、深暗的、黝黑的深海里去了。他不知道自己在那个暗沉沉的深海里浮游了多久,蓦然间,敲门的声音打破了寂静,像轰雷似的把他震醒,他的心猛跳起来,浑身的肌肉都绷紧了,他听到自己的声音,沙哑而不稳定的响着:“进来!”门开了,他定睛看去,心情一宽,浑身的肌肉又都松弛了。门外没有陌生女人,没有陶丹枫,没有深海里的幽灵……而是笑容可掬,充满青春气息的方明慧。一个刚从大学毕业,才聘用了半年多的女秘书。她捧着一大叠卷宗,口齿伶俐的报告着:“编辑部把这个月出版的新书名单开出来了。美术部设计好了《捉月记》和《畸路》两本书的封面,请您过目。发行部说那本《山城日记》卖了两年才卖完,问还要不要再版?会计部已做好销售统计表,上个月的畅销书是那本《当含羞草不再含羞的时候》,一个月卖了四万本!广告部……”  

  听她一连串的报告,似乎还有几百件事没说完。而今天,他的脑子中没有书名,没有封面,没有出版计划!他捉不住她的音浪,盛不下她的报告。他做了一个阻止的手势,温和的说:“好吧,把东西放在桌上,我慢慢来看!”  

  方明慧把卷宗送到桌上,对他深深的看了一眼,闪动着灵活的眼珠,又很负责任的叮嘱着说:  

  “每个部门都在催,说是十万火急哟!”  

  十万火急?人生怎么会有那么多十万火急的事呢?他不由自主的蹙紧了眉。方明慧识相的转过身子,往门口走去,到了门口,她忽然又回过头来,很快的说了几句:  

  “还有件最重要的事,那本《黑天使》的原稿您看完没有?作者今天打电话来催过了,如果不能用,她希望赶快退还给她。她说,别人是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希望您别丢了字纸篓!”黑天使!他脑中像有道电光闪过。黑天使!那部原稿从寄到出版社来之后,他根本还没时间去翻阅。每个作家都以为自己的作品最重要,殊不知要看的原稿有成千累万!积压上半年还没动过的稿件多得是!但,《黑天使》,这名字怎的如此特别?如此熟悉?如此蓦然牵动了他的神经?他飞快的冲到桌边去,急促翻动着桌上的卷宗、原稿、设计图……焦灼的问:“那部《黑天使》在什么地方?”  

  “您放在稿件柜里了。”方明慧说着,走到稿件柜边,很快的找出了那份稿件,送到他的面前。  

  他跌坐在桌前的椅子里,迫不及待的把那叠稿纸拉到眼前。方明慧轻悄的走了出去,又轻悄的带上了房门,他浑然不觉,只是探索似的望着那叠稿笺。很普通的稿纸,台湾每家文具店都买得着,稿件上有编辑部的评阅单,这是经过三位编辑分别看过后才送给他决定的稿子,那评阅单上密密麻麻的写着三位编辑的观感。他略过了这一页,望着标题下作者的名字——执戈者。执戈者,一个男性的笔名,一个颇有战斗气息的名字,一个从没听过的名字。执戈者带着黑天使而来,使人联想到瘟疫、战争、死亡。他翻过了这一页,在扉页上,他读到了几句话:“当晚风在窗棂上轻敲,  

  当夜雾把大地笼罩,那男人忽然被寂寞惊醒,  

  黑天使在窗外对他微笑。”  

  他凝视着这几句话,不知怎的,有股凉意冷飕飕的爬上了他的背脊。他怔了几秒钟,这笔迹多么熟悉!熟悉得让人害怕!很快的,他找出了早上收到的那封信,重新抽出了那白色镶金边的信笺,他下意识的核对着信笺上和稿纸上的笔迹;是了!这是同一个人的笔迹!同样的清秀、飘逸,而潇洒的笔迹!同样是老早老早以前,就见过的笔迹!甚至,是同样用黑墨水写的!现在的人都用原子笔,有几个人还用墨水?他呆住了,脑子里有一阵混乱,一阵模糊,一阵惶惑……然后,就有好长的一段时间,他觉得脑子里是一片空白和麻木。在他眼前,那白信笺上的小黑天使,一直像个活生生的小动物般,在那儿扭动跳跃着。  

  他根本没有注意到她是怎样进来的。他完全没有听到开门和走动的声音。只是,忽然间,他抬起头来,就发现她已经站在他的桌子前面了。他睁大了眼睛,瞪视着她,不信任似的望着面前这个亭亭玉立的人影,不用介绍,不用说任何一句话,他知道她是谁——陶丹枫。或者,不是陶丹枫,而是执戈者。她站在那儿,背脊挺直,肩膀和腰部的弧线美好而修长。她穿着件黑色的套头毛衣,黑色灯芯绒的长裤,手腕上搭着件黑色长斗篷。她的脖子瘦长而挺秀,支持着她那无比高贵的头颅。高贵,是的,他从没见过这种与生俱来的高贵。她有一头乌黑的浓发,蓬松的在头顶挽了个漂亮的发髻,使她那本来就瘦高的身材,显得分外的修长。她面颊白皙,鼻子挺直,双眉入鬓,而目光灼灼。她那薄而小巧的嘴角,正带着个矜持而若有所思的微笑。她浑身上下,除了脖上挂着一串很长的珍珠项链外,没有别的饰物。尽管如此,她却仍然有份夺人的气魄,夺人的华丽,夺人的高贵……使这偌大的办公厅,都一下子就变得狭窄而伧俗了。  

  他抽了一口气,眨眨眼睛,再仔细看她。忽然,他觉得喉中干涩,干涩得说不出话来。那美好的面庞,那尖尖的下巴,那眉梢眼底的神韵……依稀彷佛,全是另一个女人的再版!只是,那个女人没这份高贵,没这份华丽,没这份矜持与冷漠。那个女人爱笑爱哭爱叫爱闹,那个女人热情如烈火,脆弱如薄冰。不不,这不是那个女人,这是陶丹枫,这是执戈者,这是——黑天使。“你——”她忽然开了口,声音低柔而略带磁性。“就预备这样一直瞪着我,而不请我坐下来吗?”  

  他一愣,醒了。从这个迷离恍惚的梦中醒过来,他摇摇头,振作了一下自己,竭力想摆脱那从早就压在他肩头心上的重负。他再眨眨眼睛,再仔细看她,努力的想微笑——他自己都觉得,那微笑勉强而僵硬。  

  “你必须原谅我,因为你吓了我一跳。”他说,声音仍然干涩,而且,他很懊恼,觉得自己的措辞笨拙得像在背台词。  

  “为什么吓了你一跳?”她问,微微的挑着眉梢,深黝的眼睛像暗夜的天空,你不知道它有多深,你看不透它包容了多少东西。“我敲过门,大概你没有听见,你的秘书方小姐说你正在等我。”他站起身来,正对着她,他们彼此又注视了好一会儿。终于,他有勇气来面对眼前的“真实”了。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在等你,”他说,嘴边的微笑消失了,他仔细的打量她。“我本来在等丹枫,她从英国来,可是,忽然间,丹枫就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位作家,名叫执戈者。”  

  她的眼光飘向了桌面,在那摊开的稿件和信笺上逡巡了一会儿,再抬起睫毛来的时候,她眼底有着淡淡的、含蓄的、柔和的笑意。但是,那笑容里没有温暖,却带点儿酸涩,几乎是忧郁的。她发出了一声低低的轻叹。  

  “是这件事吓了你一跳?”  

  “可能是。”她深沉的看他。“你是个大出版家,是不是?许多作者都会把他们的作品寄来,是不是?这不应该是件奇怪的事呀。但是,显然的——”她的眼光黯淡了下去。“如果我不提醒你执戈者与陶丹枫之间的关系,你不会翻出这篇黑天使来看,它大概会一直尘封在你的壁橱里。有多少人把他们的希望,就这样尘封在你这儿呢?”他迎视着她。那眼光深邃而敏锐,那宽阔的上额带着股不容侵犯的傲岸,那小巧的唇角,却有种易于受伤的敏感与纤柔。这纤柔又触动了他内心底层的伤痛。多么神奇的酷似!  

  “我很抱歉。”他出神的看着她,那眉梢,那眼角,那鼻梁,那下巴,那嘴唇……天哪!这是一个再版!他费力的约束自己的神志。“我不会把别人的希望轻易的抛置脑后,我的职员会一再提醒我……”“我注意到了,”她很快的打断他。“你有个很好的女秘书,又漂亮,又机灵。”像是在答复她的评语,方明慧推门而入,手上拿着个托盘,里面有两杯热腾腾的茶。她笑脸迎人的望着江淮和陶丹枫,轻快而爽朗的笑着说:  

  “今天阿秀请假,我权充阿秀。”发现两个人都站书桌前面,她怔了怔,微笑的望向江淮。“您不请陶小姐到沙发那边坐吗?”一句话提醒了江淮,真的,今天怎么如此失态?是的,自从早上接到丹枫的信后,他就没有“正常”过。太多的意外,太多的惊奇,太多的迷惑,太多的回忆……已经把他搅昏了。他惊觉的走到沙发旁边——在他这间私人办公厅里,除了大书架、大书桌、大书柜之外,还有套皮质的沙发,靠窗而放。他对陶丹枫说:“这边坐吧!”她走了过来,步履轻盈而文雅,那种高贵的气质,自然而然的流露在一举手、一投足之间。她坐了下来,把黑色的披风搭在沙发背上。方明慧放下了茶,对丹枫大方而亲切的笑笑,丹枫对她点头致谢,于是,那活泼的女孩转身退出了房间。丹枫四面打量,又一声轻叹:  

  “我发现,你有一个自己的王国。”  

  “每个人都有个自己的王国。”他不自禁的回答。“王国的大小,不在于生活的环境,而在胸中的气度。”  

  她的眼睛闪过一抹奇异的光芒,紧紧的停驻在他脸上。这种专注的注视使他不安,他觉得她在透视他,甚至,她在审判他。这对眼睛是深沉难测而敏锐的。她多少岁了?他在心中盘算、回忆,二十二?或二十三?她看起来比实际的年龄还要成熟。国外长大的孩子总比国内的早熟,何况,二十二、三岁也是完全的大人了。“你在想什么?”她问。  

  “想你的年龄,”他坦白的回答,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如果我记得没有错,你今年是二十二岁半,到十月,你才满二十三岁。是的——”他咬咬牙,胸中掠过一阵隐痛。“那时候,每到十月,我们都给你准备生日礼物。你的生日是——”他的眼睛闪亮:“十月二十一日!”  

  她的眼睛也闪亮,但是,很快的,她把睫毛低垂下来,藏住了那对闪烁的眸子。半晌,她再扬起睫毛,那眼睛又变得深沉难测了。“难得你没忘记!”她说,声调有一些轻颤。“我在想,你早上收到信的时候,可能会说,陶丹枫是谁?”  

  “你——”他急切的接口,伪装已久的面具再也挂不住了,他瞪视着她,热烈的低喊:“丹枫,你怎么可能这样冷酷?这样沉静?这样道貌岸然?你怎么不通知我你的班机?你怎么不让我安排你的住处?你怎么不声不响的来了?你——居然还弄了个黑天使来捉弄我!丹枫,你这么神秘,这么奇怪,这么冷淡……你……你真的是我们那个亲爱的小妹妹吗?那个被充军到异国的小妹妹吗?那个我们每天谈着、念着的小妹妹吗?”一股泪浪猛的往她眼眶里冲去,她的眼睛湿润了。那白皙的双颊上立即涌上了两片激动的红晕,她扭转了头,望着窗外,手指下意识的在窗玻璃上画着,由于室内室外的气温相差很远,那窗玻璃上有一层雾气。她无心的在那雾气上写着字,嘴里模糊的低语:“我并不神秘,我回台湾已经三个月了……”  

  “三个月!”他惊叫,激动惊奇而愤怒。“你来了三个月才通知我!你住在什么地方?”  

  “我租了一间带家具的小公寓,很雅致,也很舒服。”她仍然在窗玻璃上画着。“我每天在想,我该不该来看你,如果我来看你,我应该怎样称呼你?叫你——江淮?还是叫你——  

  姐夫?”他手里正握着茶杯,她这声“姐夫”使他的手猛的一颤,水溢出了杯子,泼在他的身上,他震颤的放下了茶杯,杯子碰着桌面,发出轻脆的响声。他挺了挺背脊,室内似乎有股冷风,正偷偷的吹袭着他。他从口袋里拿出烟盒,取了一支烟,打火机连打了三次,才把那支烟点着。吐了一口大大的烟雾,他看向她。她依然侧着头,依然在窗玻璃上画着,她没有回过头来,自顾自的,她继续低语:  

  “我去姐姐的墓地上看过了,你把那坟墓修得很好。可是,墓碑上写的是‘陶碧槐小姐之墓’,我知道,她始终没有幸运嫁给你。所以,我只能称呼你江淮,而不能称呼你姐夫。”她回过头来了,正视着他,她的眼珠清亮得像黑色的水晶球,折射着各种奇异而幽冷的光彩。“江淮,”她幽幽的说:“我很高兴见到了你。”他审视了她几秒钟。“唔。”他哼了一声,烟雾从他的鼻孔中冒出来,他不稳定的拿着那支烟,眼光望着那袅袅上升的烟雾。“丹枫,”他勉强的、苦恼的、艰涩的说着:“关于我和你姐姐,这之间有很多事,都是你完全不了解的!……”  

  “我知道,”她打断了他。“听说,姐姐很柔顺,她不会有对不起你的地方吧?”他一震,有截烟灰落在桌面上,他紧盯着她。  

  “当然,”他正色说:“她从没有对不起我,她善良得伤害不了一只蚂蚁,怎会做对不起人的事!”  

  她的眉毛微向上扬,那对黑色的水晶球又在闪烁。  

  “好了,”她说:“我们先不要谈姐姐,人已经死了,过去的也已经过去了……”她望着他手上的烟。“给我一支烟,行吗?”“你也抽烟?”他惊奇的,语气里有微微的抗拒。  

  “在伦敦,女孩子十四岁就抽烟。”她淡淡的回答,接过了他手里的烟,熟练的点燃。他凝视她,她吸了一口烟,抽烟的姿势优雅而高贵,那缕轻轻柔柔的烟雾,烘托着她,环绕着她,把她衬托得如诗、如画、如幻、如梦……他又神思恍惚起来。“姐姐抽烟吗?”她忽然问。  

  “是的。”他本能的回答。  

  “哦?”她惊奇的扬起了睫毛。“我以为——她绝不会抽烟。”“为什么?”“因为,很明显,你并不赞成女孩子抽烟,你不赞成的事,她就不会做。”他怔了怔。“怎么知道我不赞成女孩子抽烟?”他问。  

  “你赞成吗?”她反问。  

  “不。”他坦白的。“你的观察力很强。我不喜欢女孩子的手指上有香烟熏黄了的痕迹。”他下意识的去看她夹着香烟的手指,那手指纤柔白皙,并没有丝毫的烟渍。“你很小心,你没有留下烟痕。”“姐姐留下了吗?”她又问。  

  他蹙起眉头。于是,像是猛然醒悟到什么,她坐正身子,抬了抬那美好的下巴,提高了声音,清晰的说:  

  “对不起,说过了不再谈姐姐。我今天来,并不完全以陶碧槐的妹妹的身分来的,我在练习写作,可是……”她轻声一叹:“你显然还没看过我的作品!”  

  “我会看的!”他急促的说:“给我一点时间!”  

  “你有的是时间,我在台湾会住下去。”  

  他困惑的看她。“我以为你学的是戏剧。我以为你正在伦敦表演舞台剧。”  

  “我表演过。”她说:“演过‘捉鼠机’,也演过‘万世巨星’,都是跑龙套的角色,是他们的活动布景。我厌倦了,所以,我回台湾,想换一种生活方式。”  

  “你一个人回来的吗?”  

  “一个人。”“为什么事先不通知我?”  

  “我独来独往惯了,”她望着烟蒂上的火光。“这些年来,即使是在伦敦,我也是一个人。我母亲……”她沉吟片刻,熄灭了烟蒂。“她和她的丈夫儿女,一直住在曼彻斯特。”她抬眼看他,忽然转变了话题。“我会不会太打扰你了,我知道你是个大忙人!我想,如果我识相的话,应该告辞了。”她站起身来,去拿那件披风。他飞快的拦在她前面。  

  “你敢走!”他激动的说。  

  “哦?”她仰头看他,眼里有着惊愕。“如果你不跟我一起吃午饭,如果你不把你这些年来的生活告诉我,如果你不带我到你的住处去,如果你不让我多了解你一些……”他大声的、一连串的说着。“你休想让我放你走!”她的睫毛向上扬着,她的眼珠亮晶晶的闪耀着光芒,一瞬也不瞬的盯着他,她的嘴角微向上弯,一个近乎凄楚的笑容浮上了她的脸庞,她闪动着眼睑,眼底逐渐流动着一层朦胧的雾气。她微张着嘴,半晌,才吐出了声音:  

  “你实在不像个冷漠的伪君子,我一直在想,你是神仙还是魔鬼?你何以会让我姐姐那样爱你?现在,我有一点点明白了……”她眼底的雾气在加重。“江淮,”她清晰而幽柔的说:“你怎么允许她死去?”  

  他迅速的背转身子,不让她看到他的脸,他呼吸急促,肌肉僵硬,全身心都笼罩在一份突发的激情里。然后,他觉得,有一只纤柔而温暖的手,轻轻的握住了他。他不自主的浑身一震,这手是传电的吗?再然后,她的声音和煦如春风,在他耳边轻轻响起:“听说,台湾的四川菜最好,请我去吃川菜,好吗?”  

  他回眼看她,她已经披上了那件黑丝绒的长斗篷,她浑身都浴在一片黑里,可是,那白皙的脸庞上漾着红晕,那小小的嘴唇绽着轻红。他想起古人的辞句:“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再加上那盈盈眼波,和那遍布在整个脸庞上的,近乎是圣洁的笑容。天哪!她多么像碧槐!她又多不像碧槐!她高雅得像一尊神祗,而那笑容,却是属于天使的。天使!他心中惊悸,黑天使!黑天使代表的是什么?欢乐还是哀愁?善良还是罪恶?幸福还是不幸?摇摇头,他不愿再想这个问题。  

  伸出手去,他揽住了她的肩。  

  “我们走吧!”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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