葆琳
小编!我恨你,我希望你在那座南洋小岛上,晒得黑黑的回来!
(啥?这也叫後记的开头?)
无须怀疑,当然是後记的开头,想我家小编居然在我写得昏天暗地的时候,愉快地跑去南洋度假,这让我怎能不咬著手帕大喊:「老天爷,您太不公平了」呢?
不藉这版面宣泄一下,实在是没有办法乖乖地在这儿啜泣打著後记。因为小编吩咐,一等她度假回来,桌面上最好已经有全部的稿子,包括後记,否则我就有苦头吃了。(泣~~)
为什么老天爷要发明「後记」这种东西?
想一想,一连写了十万字的小说,脑袋里头早就是空的了,哪里还挤得出什么有营养兼卫生又好笑的後记呢?诸位也替我想想,这根本就是压榨一个苦命女子的酷刑!
(喂喂,言归正传吧!)
咳!说得也是。再怎么痛哭,该做的事要是不做完的话,也无法好好睡觉。话说这本书在书写期间,我手边还卡著另一本「不务正业」的书,结果双管齐下,将近二十万字的东西得在半个月内完成的下场就是身子开始发出哀嚎。
事到如今隐瞒也没有什么用:六字开头的人,却有著五字开头、四字开头的破烂身子,长期坐在电脑前面,姿势不良下说,还常常因为打字速度过快,而搞得我一下子脖子扭到,一下子手指头抽筋,双眼发昏,痛得我想求饶都不行。
即使买了什么低周波治疗器,那些电流似乎也拯救不了我早就发硬的筋骨,所以现在只好歪著脖子打後记了。(笑)
假如大家有什么改善葆琳健康的良策,不妨写信告诉我吧!虽然是很没耐心去运动的人,但是做点小体操还可以。
这本《天女万事通》和平一本《魔子万事通》是一个系列。(这应该不用我再说了吧?)
彷佛快要成为惯例了,某端木又出来串场,戏分特别减低一点,省得大家又丢出一堆抱怨,问我为什么不写他的故事?说实在的,端木扬的真命天女(子)在哪儿,我都想问问那个花心大萝卜呢!因此,请不要再追问我喽。
关於检察官或是律师,葆琳也只接触过少数的两、三人,观察他们工作的情形是很有趣的。最让我意外的大概就是——这真是比想像中还要枯燥的工作。当然不是说这是份没价值的工作,但是或许是看多了什么洛城法网、HERO之类的影集、连续剧,会以为和嫌犯斗智很刺激,其实他们多半的时间都是得咬文嚼字,运用法律条款和智慧,在暧昧的界线中三方拉扯。哪三万?就是法官、律师和检察官喽。
而且很多人都误以为法庭是「宣泄怒气」或是「狡辩」、「吵架」的场所,满脑子都想好对自己有利的台词,殊不知法官可没时间听当事人(不管是加害者或受害者)把压箱底的仇恨全都带进法院,不等你开口说废话,当场就叫你「退庭」,哈哈!
咦,毕竟现实生活中没有那么多怪事吗?嗯,葆琳受教了。
但我还是认为能在成千上万的条款中奋斗的男人(女人也一样)真是很帅气呢!若个性带点小小顽固更好。
加油吧!法官、检察官、律师先生们!为维护正义而战吧!我们掌声鼓励鼓励!
(附带小小希望,那种时有所闻的乌龙判决,也请改善一下~~吐舌ing)
话说……
「天女」两字的现代引申义就是:「天才大美女」,我在小说里面也提过了。不知大家认为「魔子」的现代引申义会是什么呢?猜不猜得到呢?可以告诉大家,绝对不是「魔鬼一般的男子」喔!
那就等下一本再告诉大家了。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