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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中琴迷 第一章
作者:黑洁明

  黑暗中,钟声在响,当当……当当……当当当……

  哪里传来的钟声?她恍惚中只隐隐感到一股难受的压迫,为什么会有钟声?是丧钟吗?丧钟……

  在黑暗中回首,钟声远去,却听得另一阵流水滴落的声音。

  滴答……滴答……滴……答……

  那是什么?她又惊又惧的低首,却看见自己染满鲜血的双手——是血,是血水从她手中滑落地上的声音。

  她将双手紧握成拳,奋力甩开那莫名冒出来的血水,眼前浮现交错朦胧的白影,带着悲苦的气息。

  别这样!走开!别来烦我!

  她想大叫,却无法发出声音,只能既愤怒又惊恐的瞪着在眼前飞舞的鬼魂残像,在心中要它们走开。

  救我、救我、救我……

  一抹冰凉湿滑的东西从她右脸颈项边滑行而过,不断的在她耳边哀求。

  我无能为力!你们找错人了!离我还一点!

  她生气的在脑海里想着,伸手抓开那像蛇一样想缠绕住她脖子的灵体。

  你可以的、可以的……可以……

  另一股模糊不清的鬼魂从另一头凑了上来,哀怨地说着。

  我不行,走开!走开啊

  终于受不了它们的死缠不休,她用尽全力在心中大喊,一道刺眼的白光从她身上冒出,倏地——

  “风同学、琴同学、风风、琴琴、风儿、琴儿、小风儿、小琴儿!快点起来啰,亲爱的琴——”

  那家伙还没念完,风琴早已从课桌上清醒过来,然后冷冷地瞪着那仍不知死活将下巴搁在她桌边的王八蛋,下一秒,被她拿来当枕头的课本已迅雷不及掩耳地朝他脸上飞去。

  “哎呀——好痛!琴琴,你想谋杀亲夫啊?”方自在手脚灵活的接住课本,退了几步以防她下一波攻势,嘴上却不忘怪里怪气的鬼叫。

  她因为他的言词而僵了一下,却很快便恢复一贯的冷淡,拿出书包中的梳子,将有些散落的长发重新绑好,瞄都不再瞄他一下。

  见她不再搭理自己,方自在忍不住犯贱的又往前一站,笑咪咪地道:“喂,你可不可以有点别的表情啊?成天就扳着个脸像晚娘一样,午休时间过了,我好心叫你起来上课,你也表达一下感谢之意嘛。”

  “你知不知道你很吵?”她不屑地斜睨着他冷冷的讽了一句。

  “耶?”方自在露出一副诧异的表情,用手肘顶了顶一旁正拿着泰戈尔诗集研究的欧阳青,问道:“我很吵吗?”

  “很吵。”欧阳青根本懒得将视线从书本上移开,伸手翻了另一页,嘴里毫不客气+字正腔圆、简单明了的回答他。

  “喂,阿青,你很不够意思喔!”方自在悻悻地转身,随即满怀希望的睁大眼,装出可爱的模样,讨好地问另一旁双脚交叠搁在课桌上的雷易,“小雷,你说,我没有很吵吧?”

  雷易的回答是一记凶狠的瞪眼。

  方自在自讨没趣的干笑两声,挥挥手道:“欸……算了,当我没问。”

  他还在这边瞎混,数学老师同时也是班导的李老师已走进教室里。

  “起立,敬礼。”风琴此时早整理好仪容,面无表情的带头站了起来喊着每堂课千篇一律的口令。

  “老师好——”

  班上只零零落落的响起几声尊师重道的问候,李老师一点也不觉得受到尊重。不过,对于这一班的散乱,全校老师早就放弃想整顿的念头,他当然也不例外,所以只是懒懒地点了点头。

  在这之中,他先是看看坐在窗边两脚仍搁在桌上,正闭目养神的雷易;又瞄了下雷易前面,一派优闲地在数学课光明正大拿着泰戈尔翻阅的欧阳青;目光随之落全欧阳青旁边一脸冷然的风琴,最后才看向风琴身旁,老是嘻皮笑脸的活宝方自在。

  他们一个是黑道大哥的儿子,一个是商界大老的儿子,另一个则是本校创校理事长的宝贝孙女,再加上一个不像天才的天才。

  李老师忍不住蹙起眉头,在心底连声长叹。

  唉,他和王老师学历相当、经验也差不到哪去,为何王老师就能教到一些正常的学生,他却被分派到这些问题学生的班级?

  这四个学生随便一个他都得罪不起,幸好,开学到现在还没人惹出什么大麻烦——如果上星期理化教室爆炸那件事不算的话。

  唉,希望这样的平静能继续维持下去,要是能乎平安安的度过这三年,他一定会去文武庙拜神还愿。

  “各位同学,请翻开课本第十一页……”望着台下早已在课桌上纷纷趴下梦周公的同学们,李老师无奈的声音在台上响起。

  老实说,他从来就不期望这一班学生会乖乖听课,他们不惹是生非他就要多念几声阿弥陀佛了。

         ※       ※        ※

  十一月的秋天,北台湾的山林透着寒意,风云高中树头的绿叶转红了些许。

  放学钟响,不多时,学生们便陆陆续续的走出教室,或是成群、或是二三两两的离开广大的校园。

  走在林荫大道上,偶有落叶飘下。风琴手里抱着课本从教室走出,不少目光因她的出现而为之转移。

  她是风云高中出名的冰山美人,开学三个月以来,身上永远干净整齐,衣着总是完美的一丝不苟,而从小到大无论是大考小考,她的成绩总是维持在学年第一。

  打出生至令,她拿过各式各样不计其数的奖杯和奖状,但不知是天性孤僻亦或是骄傲的不屑与人为伍,虽然身为学生代表,却老是一个人独来独往,一张脸更是少有情绪波动。

  她小时候便是个早熟漂亮的女孩,现在更是个小美女,还是个聪明的美女,才高一身高就有一七0了,未来几年可还有向上生长的空间。

  人总是爱看美女的,但像她这样聪明冷艳又高姚的美女,一般人却只敢远观而少有人会上前搭讪。

  因为大部分的人,无论男女,在她面前都会不知不觉认为自己矮她一截……接近完美的她,总让旁人衍生出莫名的自卑情结。

  这其实也是她到现在都是一个人独来独往的主要原因,男的仰慕她、女的嫉妒她,以致于没人敢接近她。

  意识到枫林大道上,其它学生自动地避开了她,风琴自嘲地扬了扬嘴角。

  也许,不只是这张脸皮的关系,毕竟她这张脸和小妹风铃有九成九的像,但小妹却讨人喜欢,家里总是能看到小妹的同学出入其中,至于她的朋友,倒是一个也没有。

  那小她五岁的妹妹从小好动,即使脾气没比她这个做姊姊的好到哪去,可风铃总是将所有的喜怒哀乐大大方方的全呈现在脸上,不爽便是不爽,喜欢便是喜欢……而她,却习惯了将自己的情绪隐藏起来。

  但是,外表冷漠不代表她内心也是冷漠无情,看到同年纪的女孩聚在一块儿发出欢乐的笑声,她也会钦羡她们的无忧,也会希望自己是其中的一员。她曾试着交朋友、试着融入同龄的女孩中,但每次的尝试,到了最后总是会引发一些可笑的争执甚至背叛,所以她放弃了,也习惯了,既然她无法勉强自己去迎合他人,那就算了。

  在经历过几次尝试后,风琴明白,就算她不在人前使用能力,或者假装没看到那些在空中飘荡的幽魂,她依然无法让普通人接受她。

  从小,她便知道自己不能太将情绪外放,儿时受过的教训,更让她明了纵使她不想,甚至不肯面对,她仍然得一辈子背负着那样的异能;她永远都不可能变得平凡,那天生的异能早已根深柢固地影响了她的性情。

  她所能采取的,只有消极地继续假装没看到、消极地认为她的性情已定,不能和乐的融入群体,因为就算是被人称为骄傲的冰女,也比被人当作神经病或是鬼女来得好,而且,若她响应了其中一个魂魄,一定会招来更多想和她说话、甚至利用她的冤魂,然后让那些东西越聚越多,到最后让小学二年级那般惨烈的灵异事件重新上演。

  于是,风琴就这样形单影只的度过了小学、中学,习惯了那些打量审视的目光,习惯了他们私底下传来传去的八卦流言,习惯了以一张没有表情的脸面对众人。

  没有朋友也没关系,总比放了感情出去,到最后却被朋友当成妖怪,甚至被他们认为是鬼女的好。

  原以为这就是她的学生生活,以为她的高中该也是这样度过,没想到……

  “小琴儿,等等我啊!”

  就是这个!

  其中听到方自在那家伙调侃的声音,风琴忍不住皱了下眉头,脚下不停,头也不回的继续往前走,但她知道,周遭看向她的目光更多了。

  这个讨厌的家伙!

  自从在开学那天遇到这个家伙后,他就莫名其妙地死缠着她,无视她冷淡的态度和厌烦的表情,他总是一副和她很熟很熟的样子,亲热的搭着她的肩,叫她一些奇怪恶心的小名,说着一些无聊透顶、言不及意的话。

  这样一个像痞子般的人,智商竟然接近两百,若非亲眼见过他在教务处的辉煌成绩资料,她是怎么样也不相信!

  再加上前两天第一次段考成绩公布,这个痞子竟和她同时并列全学年的第一名。当她在公布栏前看到时,心中顿时升起一股莫名的躁郁,只觉得真是——-

  真是没有天理!

  对,就是没有天理!生平第一次,她对别人的考试成绩在乎起来。

  风琴有些忿忿不平的加快脚步,不想搭理那还在身后追赶的人,她越想就越觉得生气。

  那个痞子,那个一天到晚打混摸鱼、嘻皮笑脸的家伙,怎么可能和她考出相同的成绩。

  不是她瞧不起他或是自视甚高,而是那家伙从来不见有正经的时候,上课打瞌睡不说,边睡还会边打呼流口水。整天邋邋遢遢的,袖子永远是卷到一半,上衣钮扣三天两头就会因为运动激烈而掉一次,颈上的领带老是松垮垮的要掉不掉,满头的乱发,还有那一身汗水,他每次都会——

  “琴琴,你怎么不等我?”方自在漾着开心的笑脸,三步两并地追上来一把勾住风琴的肩,“我叫你好多遍,你没听到吗?”

  鼻端闻到他身上传来的汗臭味,她转头看向他搭在自己右肩上的大手,知道自己肩上的衣料不可避免地又被他的汗水浸湿;她蹙了下眉,心底隐隐不爽,右肩一低又快步向前行,避开了他亲昵的动作,甩都不甩他一下。

  方自在当然没那么容易就放弃,两个大步又跟上,毫不在意她的冷淡态度,只一个劲儿的和她并肩走在一起,一手插在裤袋中,一手不时笑咪咪地和一旁观看他俩的同学打招呼,同时不忘和她闲扯。“昨天晚上你有没有看电视啊?原来我们学校很有名耶,我看了新闻才知道,咱们一班有个建筑业龙头鸿飞建设的小开,三班的班长还是市长的儿子,四班白水灵的爷爷是军界大老白将军,六班还有位和我同姓的影视红星方中擎,我们班的小雷则是黑道大哥的儿子,阿育他老爸听说也是商业大老——”

  “王伯好。”经过校门时,他笑着和守校门的工友打招呼。

  “放学啦?”王伯拿着竹扫帚笑呵呵的问。

  “是啊,拜拜。”

  “拜拜,过马路小心点。”这少年可真乖,每天见到他都会和他打招呼,这所学校有不少流氓学生,像他这样乖巧的可是少之又少,会天天敬老尊贤向他问好的,可更是稀有动物了。

  “我知道,拜。”方自在笑着挥手和王伯道再见,跟着又回头对风琴继续说道:“哇,随便数一数,咱们这一届的风云人物还真不少,你爷爷还真会取名字,有这些个名人子女在,想不翻云覆雨我看都有点困难。”

  其中听着他喋喋不休的声音,风琴越听越烦,那些人的背景如何,关她什么事?这家伙怎么这么八卦?她一出校门便左转,抱着课本越走越快,想赶紧上了公车甩掉他。

  谁知方自在一伸手便抓住她左上臂,硬拉着她要到对街去。

  “你搞什么?放手。”风琴被他抓着跑,手上的书险些掉了,她终于露出有些气恼的脸色,不悦地瞪着他。

  方自在半点也不在意,只霸道地硬抓着她继续过马路,边看向左右来车,边笑嘻嘻的说:“你先别赶着坐车,对面开了家新的小吃店,那里的叉烧面很好吃哟,简直就是世纪无敌的给它美味,我告诉你,要是没吃过那家的叉烧面你就枉费此生了。”

  这家伙说什么鬼啊?真是受不了他!

  因为在马路上拉拉扯扯有些危险,她等到了对街才立在原地站稳了身子,不肯再走,硬是扯回自己的手,冷着脸怒瞪他道:“方自在,放手!”

  他这吹倒是挺听话的,说放手就放手,可是却从旁拉了张圆凳一屁股就坐了下来,回头喊道:“老板娘,我要两碗叉烧面,再切十块钱豆干、十块钱海带——”

  他像是想到什么,突然停了下来,转头又问她,“你吃不吃卤蛋?”

  卤蛋?风琴下意识的摇头,按着才发觉不对,她干嘛要回答他!她又没要吃,何况这里是大街上耶?

  她看着他又回头向老板娘叫了一颗卤蛋,这时才发现原来两人已经到了人家面摊前了。

  方自在从筷筒中拿了两双卫生筷,见她还站着,少根筋的道:“别站着,坐下来啊。再等一下下,面就好了。”

  坐下?在这里?

  风琴看了下身后车来人往的大马路,再瞄瞄脚下有些残破的红砖人行道,然后看看身前那张有些油腻的桌子和一旁塑料制的圆凳……

  要她坐下,吃这种路边摊?

  她有些难以置信的望着正在拆卫生筷的方自在,开始怀疑他是笨蛋。

  右脚后退一步,她原本已要离开原地,回头就见她要坐的那班公车已进站停下,眼看人们一一上了车,现在她就算跑过去可能也来不及了,何况她手上抱着好几本书,肩上还背着沉重的书包,这一跑起来多狼狈,匆匆忙忙的什么形象都顾不得了,风琴这厢稍一迟疑,车子已吐着黑烟驶离。

  因为学校是在山谷里,所以公车半小时才有一班,一想到要再等个二、三十分钟才会有车过来,她就莫名觉得右肩上的书包和手上抱着的课本有些沉重。

  望着已渐昏暗的天色,她回首瞧瞧那拿着两根竹筷磨擦的方自在,然后二度望着那圆凳,跟着掏出书包里的面纸,将圆凳擦拭过后才认命的坐下。

  “哪,给你。”他像是没发觉她原本想离开的意图,只笑着将那两根磨擦过的竹筷递给她。

  风琴又蹙眉,奇怪地盯着他递过来的竹筷。

  “拿着呀。”他见她没反应,自动地伸手将她左手抓起来摊开,然后将筷子放到她手心上,再帮她把手给圈起来,握住那双竹筷。

  她有点傻住,愣愣地瞪着他一副理所当然的怪异行为。

  做完这一连串动作,他又拆开另一双竹筷,又开始将两根筷子互相磨擦,一边还道:“这家的面真的很好吃喔,每次想到都让我口水直流。我老妈做的东西和老板娘煮的面差了十万八千里,简直有如地狱和天堂之别。我要不先来这里垫垫肚皮,回家准会被我老妈的厨艺荼毒。”

  “你在干什么?”趁他喋喋不休的话语因换气中断时,风琴抓住机会问出心里的疑问。

  “啥?”他不解地反问。

  “你为什么一直玩这筷子?”

  “玩?哦,你说这个啊?”他将两根竹筷喀喀互刷一下,好笑的道:“这不是玩,因为这些卫生筷没有做得很好,所以有些旁边会有一丝丝的分叉,要是不这样磨擦的话,等一下握筷时,不小心就会被叉开的竹丝扎到手。这样刷一刷、磿一磨,先把那些不平的分叉弄掉,就不会被扎到啦。”

  是吗?原来是这样子的。她从小到大没吃过路边摊,所以不是很清楚,刚刚还以为他在发什么神经呢。

  垂眼看着自己手里的卫生筷,她没来由的觉得好笑,唇边不觉微微扬起,透出一丝浅浅的笑意。

  “啊,面来啦、面来啦!”方自在捧过老板娘端过来的汤碗,先行端给风琴,“你们女孩子吃起东西慢条斯理的,你先吃,我动作比较快,吃下一碗。”

  “我不饿。”她拧眉说道。

  “试试嘛,很好吃的哟。”他边从老板娘手中接过几盘小菜摆上桌,一边怂恿她,“相信我,不会让你后悔的啦!老板娘的汤头可是用大骨熬上十几个小时的,现在天气那么冷,吃碗热呼呼的面是最过瘾的,保证你吃过一次,下次还要再来。”

  他刚握住她的手时,只觉得冷冰冰的,昨晚寒流来袭,她这个古板的乖宝宝今天竟还只穿着学校标准单薄的制服,也不见她在制服里多加几件保暖的衣物。像他这样的健康宝宝都觉得很冷了,一下课就跑去打球运动流流汗,免得冷到脑袋空空,何况是她?

  照他看她一定冻坏啦,所以手才会这么冰。

  真不懂这些女孩子,爱漂亮不怕流鼻水,天气冷穿多一点又不会怎么样。班上几个比较赶流行的女孩子还好,懂得加可爱的围巾和手套,就只有她,什么都不加,好象女超人一样。真是——害他看了莫名其妙就觉得很烦。

  天气的确是很冷,听他这么一说,风琴盯着那碗热呼呼直冒白烟、香味四溢的汤面,有那么一点点心动。

  方自在睁着大眼,支着下巴笑道:“你吃一口看看,吃不下我再帮你解决。”

  “方同学,你的面!”老板娘喊道。

  “有!来了!”他从圆凳上跳起来,大脚走没两步就到了面摊边,去端自己的叉烧面。

  天色越来越暗了,面摊老板娘打亮招牌灯,寒冷的空气中飘散着油葱、叉烧、酱油的香味和热气。

  风琴知道自己真的是有些饿了,眼看街尾不见公车车影,她便秀气的持着卫生筷、卫生汤匙,舀了一汤匙,吹凉了些试吃看看他所谓不吃枉费此生的美味叉烧面。

  “怎么样?”

  面才入口,就见坐回原位的方自在满脸期待的整个人凑上前来,兴致勃勃的问她,好象这面是他煮的一样。

  闻言抬头,一入目就是他的俊脸,她差点被他那张放大的脸给吓到,所幸她天生冷静,够镇定,才没因此呛到而喷他一脸面条。

  快快将嘴里的面条咽下喉,风琴没好气的瞪他一眼,伸手推开他近在咫尺的大脸道:“你离我远一点。”

  “很好吃吧?嘿嘿。”他咧嘴一笑。

  是不错。面条香口滑溜,热汤的鲜味仍在她唇齿徘徊,引人想再吃一口。

  她望着他自满的傻笑,久久才低首淡淡的回了一句,“吃你的面吧,笨蛋。”

  风琴虽是嘴里没好话,但方自在看她低首慢条斯理的吃将起来,心里不由得乐上老半天。见她专心吃面,他也捧着汤碗稀哩呼噜的趁热吃起面来。

  一碗热汤面吃下来,风琴有些纳闷他怎能因为如此简单的理由就高兴老半天,这面又不是他煮的,这面摊也不是他家开的,真不知道他在高兴个什么劲?

  没两三下,他便解决掉自己的那碗,桌上的小菜,很快地也被他一扫而空,这时风琴碗里的面才吃了一半。

  “你的面不烫吗?”他刚开始吃时,风琴见他一口又一口,忍不住问。

  “烫啊,不过面要趁热才好吃、才有味道。”他嘿笑着回答,说完又继续低头猛吃,一副饿死鬼投胎的模样。

  是吗?风琴将面条弄到汤匙上,然后到碗里盛了些汤,吹凉些才又入口咀嚼。脑海里想的却是,印象中好象是谁也曾这样说过,面要趁热才好吃——

  是了,是她那个一手创立风云高中的爷爷说过,不过她记得爷爷说的是,面要趁热吃才过瘾!

  烫了舌头很好玩吗?男人真奇怪。

  吃完了叉烧面,天色已经全暗,两人各自付了面钱,风琴心想这下可以安安静静的去搭她的公车回家了吧?谁知方自在这家伙却又拉着她往校门走。

  “你又要做什么?”她被他强拉着走,刚刚才升起的一丝丝好感,这会儿又被他给破坏殆尽。

  “已经很晚了,你一个人坐公车很危险,我骑车送你回去。”他嘻皮笑脸的说着,全然不把她的不悦当一回事。

  “骑车?”他们才高一,他应该还不能考驾照吧?更何况照他行进的方向,一副机车停放在校门口的模样,怎么可能呀?风云高中禁止骑车上课的,这家伙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才要挣脱他的手,她人却已经被他带到学校大门旁,而且看到了他所谓的“车”,风琴这才知道他说的车是指脚踏车,而不是机车。

  看她一脸愕然,方自在将车牵出来笑着用下巴点点后座,“上来呀,这可是我的宝贝铁马自在号,保证安全又可靠,舒适又大方。”

  她长这么大从没坐过脚踏车后座,但也没白痴到相信他所说的。笨蛋也晓得那铁架坐起来有多么的不舒服,而且从这儿到她家坐公车都要二、三十分钟了,更何况是坐“脚踏车”,她屁股不痛死才怪!

  她不信任的瞪他一眼,二话不说就往公车站牌走去,方自在见状忙骑着单车跟上,皮皮的道:“琴琴,别这样嘛,给点面子,赏个脸嘛,不然自在号会哭泣的说。”

  “那你就让它——”风琴没好气的回头念他,谁知却看见方自在身后,学校大门口处飘着两团白影,她顿时哑了嗓子,脸色立即刷白,连“哭死算了”这四个字也全卡在喉咙里!

  糟,她忘了最近五点多就会天黑!也忘了这地方有多不干净!

  那两团白影似乎在同时发现她的存在,尖啸一声便飞窜过来。

  不——

  风琴吓得倒退一步,手上的课本和书包慌乱中落了地,还来不及闪避,白影已迅速飘至,原以为又要被缠上,谁知就在那一瞬间,方自在凑了过来,挡住了白影的来势,然后几乎是不可思议的,白影撞上他却——被轰然反弹回去!

  “你没事吧?”方自在跳下单车,帮她捡起掉落的课本和书包,担心地看着脸色苍白的像死人的风琴,完全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她鷘诧地瞪大了眼望着他,再看看他身后那两团想上前却又不敢的魂魄,有生以来的第一次,风琴脸上出现非常急切的表情,迫不及待的抓着他

  “载我回家!”

         ※       ※        ※

  街灯下,飞虫围绕。

  脚踏车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平缓地向前行进。

  要改变对一个人的看法似乎很简单,至少对风琴来说是如此。

  她可以因为他像痞子一样吊儿郎当的态度而讨厌他,她当然也可以因为这家伙可供利用而改变印象,当然不是说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但多少觉得他变得可以容忍,而且顺眼多了。

  脚踏车后座的铁架如她所想的,一点也不好坐,可至少安全这点他说对了一半。

  身旁的景物缓缓向后倒退,她的神经仍是有些紧张,不过十分钟下来,她倒是很确定那些鬼魅的确不敢接近他,虽然她不了解原因为何,可这家伙真的是该死的好用,而看在这点的份上,她想她可以忍受他一路上的喋喋不休。

  “你的书包可真重,每天背着这么重的东西你不嫌累吗?”他刚捡起她的书包时,还以为她在里面摆哑铃呢。

  “你每天说这么多废话,不嫌累吗?”她忍不住口他一句。

  “什么废话,那是生活乐趣。人生来一张嘴,要是只会吃饭不说话,那多无趣啊,你说是吧?”他嘻然回答,自得意满极了。

  生活乐趣?鬼扯。她轻哼一声,不予置评。却又因他这问题突然想到,开学三个月以来,她似乎从没见过这家伙背着书包,便问:“那你的书包呢?不重吗?”

  “书包?嘿,我没那种东西啦,傻子才会整天背着这些死书来来去去,我全放学校抽屉里啦。”方自在轻松自如地踩着脚踏车,想也没想就回答。

  风琴脸一沉,冷声道:“你的意思是说我是傻子啰?”

  糟糕!方自在吐吐舌头,只觉得背部一阵寒意,他干笑两声道:“不是,当然不是——啊,这里要右转还是左转?”

  “右转。”

  他听话的右转,然后努力的想转移话题,眼角正巧瞄到一家卖咸酥鸡的摊子,立即在摊前紧急停下车道:“老板,一份咸酥鸡!”

  他突然煞车,风琴一个没注意,身子向前倾、头就撞到他汗湿的背,抱在胸前的课本差点又掉了。

  “要不要辣?”炸咸酥鸡的老板问。

  方自在忙回头涎着笑脸问她,“你吃不吃辣?”

  岂料却见风琴一手抱着快掉的课本、一手捂着鼻子瞪他。

  “啊,对不起。”他抓抓头,不好意思的笑笑。

  “少年ㄟ,要辣吗?”老板又问了一次。

  方自在只好又问了风琴一遍,“你吃辣吗?”

  “我、不、吃!”她咬牙没好气的说。这个王八蛋,就知道吃,要煞车也不说一下整天吃吃吃吃吃,她看他迟早会肥死!

  谁知方自在少根筋,以为她是说不吃辣,回头就同老板喊道:“不要辣!”

  风琴两眼一翻,十分确定这家伙一定是个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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