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这样一来,他就暂时不会再来找你麻烦了。”孙巧嫣用力点头,一笑。
“很难说。”
“他是来讨债的?”
“呃,不完全是。”应该是来看他饿死了没。“别提他,吃饭。”
他帮她夹菜,突然想到一件事。
“对了,半年来唯一的娱乐是什么?”
“什么东西?”没头没脑的问什么。
对上她睁大的圆滚滚水眸,他笑问:“就是我刚到镇上的那一晚,你不是说你为了赶在十二点前把机车骑回来,牺牲了半年来唯一的娱乐。”
“喔,那个啊……”她脑袋里还在想,怎么帮他对付方才那个看起来像来讨债的“大块头”。
“那是哪个?”
“就是去唱ktv,那晚还是美容院的老板娘请客的。”夹了一块红椒,小脸浮现一丝惋惜。
“唱ktv,半年唯一一次……”会不会太节俭点?
算一算,他一个月至少有三至五天约朋友在“掌风庄园”的百万视听室内,飙歌飙到爽,只有五天的原因,还是他不想唱,因为外面有其他更好玩的。
“那是刚好老板娘请客,要不,我才舍不得花钱咧!”
盯着她看,心头顿涌不舍。
他在夜店认识好多像她这个年纪的女生,每个女生都好会打扮,而且人手一个名牌包,花钱都不手软的,反观她……
年纪轻轻,为了家计,不但身兼数职,还如此节俭。
自从“收心操”执行以来,头一回,他觉得老大做得真对,至少让他这个庄园里的二王子,知道民间灰姑娘生活困苦的一面。
“好,我决定了。”
她正夹菜给他,他突然正经八百像要宣布什么大事,让她好生错愕。“决定什么?”
“等明天我拆掉石膏,我们就去唱ktv庆祝。”
“真的?老板,是你要请客?”圆滚滚的水眸里,发出闪亮光芒。
“那当然!”
“好啊……呃,不行……”
“为什么?”方才眼睛还闪亮亮的,怎一下子就不闪了?可惜!他好想看她闪亮亮的眼。
“嗯……”怕伤他自尊,可想想他应该面对现实,孙巧嫣直言不讳:“我知道你接了印刷厂后,生意很好,是有赚点钱,既然赚了钱,那你应该把赚来的钱,拿去把债还清。”
含着一块鱿鱼,他凝瞪她。“我应该没有欠你,或者是欠两位叔叔的钱吧?薪水应该也发了吧?”
“不是我们,是刚才来的那个。”
“刚才那个壮汉……见鬼了,我什么时候欠那家伙钱了!”眯起黑眸,他突然想道:“你这一提,我才想到那家伙似乎有欠我钱……”
上个月,还是上上上个月,掌上武小弟弟的卡掉了,他这个做二哥的还把卡借给他刷了一套冲浪设备——没错,的确有这回事!
回去他得查查这笔钱,武弟弟究竟还他了没?
“他欠你钱?可你为什么一副很害怕见到他的表情?害我错以为他是来讨债的。”她才在想,明天买一打老鼠夹放在门前当机关,以防那壮汉又上门来。
“我不是害怕,是‘不愿’见他。”他郑重澄清。“今天我没什么心情见客。”
“既然你不是欠他钱就好。”这样她安心多了,买老鼠夹的钱也可以省下来。“啊,说不定他是来还你钱的!”
“你从哪一点看出来他是来还钱的?”她想太多了。他嗤声笑着。
“他开一辆红色的跑车,应该是有钱还你……”
“他一直都是开跑车……等等,红色?你看错了,应该是黑色。”红色跑车是他的,掌三少的跑车是黑色的。
“是红色没错,我又没色盲。”
“你确定?”
“是红色,不会有错。你干吗那么激动?”羡慕人家开红色跑车?那也不需要这么激动吧!
俊俏的脸隐隐抽动,黑眸露出杀气。掌上武那家伙,竟敢动他的爱车?
“楼下有声音,好像是我爸和大舅来了,我去告诉他们,明天老板要请客唱ktv。”放下碗筷,孙巧嫣雀跃地往楼梯处走。
“呃……”来不及了,手才举高,她人已经冲下楼了。
“我们”指的是他和她两个人,不包括两位大叔啊!
可是,眼前,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他的跑车为什么会遭掌上武蹂躏——
狠狠地拿起话筒,狠狠地按下号码键,他要找忠伯问个明白!
磨炼来来来,喝完了这杯,再说吧!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磨炼
昏暗的ktv包厢里,杀猪般的叫声,摧残着美声歌后邓丽君的经典歌曲,坐在沙发上的掌上祺,有种想夺门而出的冲动。
“大舅,好啊,你唱得真好!”
孙巧嫣的激赏声一出,掌上祺噗地一声把嘴里的酒全喷出来。
“嫣嫣,你真的醉了。”那么难听的声音,她还用力鼓掌叫好?
“来,老板,我敬你,你人真好,给我们工作,又带我们来唱ktv,而且你……长得好帅……”醉醺醺的孙巧嫣,笑得一脸羞红。
“好,我知道我很帅,但是,才喝几瓶酒而已,你们三个会不会醉得太离谱。”
今天拆石膏的是他,这场庆祝会的主角也是他,他没醉,其他人却全醉倒了。
孙叔早已阵亡,福来大叔发酒疯猛抓着麦克风不放,一首唱完接着一首,一首比一首还要凄厉。
只有嫣嫣最可爱,喝醉了之后,脸红红的好迷人,除了偶尔神经线错乱,会称赞杀猪般的声音犹如天籁……
“时间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虽然还不到十二点,但挂的挂、疯的疯,再不把他们送回家,接下来发疯的会是他。
“掌上祺,你很小气耶!”搥他的手臂一下,她忽地又眯眼笑望他,双手圈着他手臂,撒娇着:“老板,我们很难得出来玩,你让我大舅继续唱嘛,好不好?”
“好,你说的都好。”
他知道她是个好女孩,懂得替家人着想的女孩,连娱乐都让给家人。
一整个晚上,她唱不到三首歌,全是她爸和她大舅在抢麦克风,九局上半,孙叔醉倒,福来大叔独赢。
“掌上祺,你是个大帅哥,很好、很好的大帅哥,我好喜欢你唷!”说着,她吻了他脸颊一下。
被吻得心花怒放之余,掌上祺喜不自禁地拍手。“好啊!福来大叔,你唱得真好。”见鬼了,难不成他也醉了?
“老板,我的同学都……都很喜欢听我唱歌,既然你也喜欢,那我……我再唱一首给你听……”林福来高举麦克风,颇自high。
可不可以不要……掌上祺无言地看着他。他后悔了,后悔方才拍手鼓掌的蠢行。
把醉倒的两位大叔送回家后,掌上祺扛着坚持要照顾他的孙巧嫣,回到印刷厂楼上。
将软趴趴的她放到床上,他苦笑着,她都醉成这副模样,还想照顾他!
“嗯……老板……”原本睡着的人,又张开眼。“几点了?我……我去煮饭给你吃。”说完,又合上眼。
不一会儿,她又微张眼,喃喃念着:“老板……帮……我调闹钟,早……早上我还要送牛奶,还有……送报纸。”说完,侧翻身,两腿夹着棉被,又睡着。
看她连醉了都还挂记工作,他心底实在不舍,管不了现在已过午夜十二点,他拿她的包包,找到电话簿,直接打电话给送牛奶以及送报纸的老板,向他们请一天假。
“找不到人?那你就自己去送。”同样的话,前后说了两次,也同样率性的挂上电话。
“掌上祺,你这个大坏蛋!”
床上的人,突然迸出一句“合情合理”的话。他向来是女人口中的“大坏蛋”没错,只是,她干吗莫名其妙地骂他?
坐在床沿边,探头一看,她没张眼,应该睡着了,在做梦?
“可恶的掌上祺……我的初吻……一点都不浪漫……”
初吻?不浪漫?
如果他猜的没错,他第一次不小心和她嘴对嘴,那是她的初吻,而她埋怨事发地点在印刷厂楼上窄小的客厅,不够浪漫……
的确,那地点大概可以列为初吻最糟的十大地点之一。
“你是好帅的王子,我好喜欢你……”
自得的咧嘴一笑。“那当然!”
她翻身过来,睡梦中的她,脸上带着娇甜的笑,他望得入迷之际,情欲翻腾,俯首,亲吻她的唇,一股欲火在胸口喧腾……
解开她的衬衫领口,大手探入胸罩内,抚摸那浑圆坚挺的雪白椒ru——
“掌上祺,你这个……大色狼……”
看着她,明明已睡了,还不断地骂他,仿佛真的感觉到他在做坏事。
忍住在体内喧腾的欲火,挺直身,他努力克制想再度压上她娇躯的冲动,将她衣服穿好,旋即,冲向浴室,用冷水浇灌一身的欲念热火——
把被冷水淋湿的发往后拨,再用冷水冲脸,用力搓揉着脸。
他到底是怎么了?以往的他,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女人在怀,他绝不会浪费一丁点时间,男女间的欢爱,不就是天经地义。
可为什么一碰上孙巧嫣,他东犹豫、西迟疑,南踌躇、北踟蹰,就是不敢对她爱怎样就怎样,明明他就很想把她怎样的……
难道他身体某些方面的功能,也因为“收心操”而跟着收了起来?
视线缓缓往下,发现身下的某部位,还热情地收不起来,确定自己身体功能都正常,松了一口气之余,他沉下脸——
今晚,该不会要冲一整晚的冷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