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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膳娇医 第七章 早熟稻大丰收(1)
作者:风光
  到了闵允怀即将启程江浙的时候了,考虑再三之后,张氏决定和他一起前往,因为两人尚未有孩子,若接下来又是数月甚至数年的分离,那传宗接代的事又要拖延不知多久,何况闵允怀在公事上努力,生活上若没人照顾却是一塌糊涂,张氏对他也放不下心。

  对于她夫唱妇随的决定,开明的闵老夫人自无不允,她可没有那种媳妇就是要伺候婆婆的迂腐思想,反而觉得张氏做的决定很对,如果真能带着喜讯回来,她晚上作梦都会笑醒。

  就在起行的前一日,闵家特地大办宴席,桌上满满当当的大菜,孔雀开屏鱼、金玉满堂、四喜丸子、金皮乳猪、锦绣冬瓜盅、发财三鲜羹、雪蛤鱼翅……一道道摆开来犹如过节年菜一般,再听这些吉祥的菜名,足见众人对闵允怀的祝福与期许。

  「我敬大家一杯。」闵允怀举杯,考量到屋里都是老弱妇女,倒只有他杯中是酒,其他人是茶,他的目光看向两个弟弟。「二郎,三郎,我此一去归来不知几时,这文安伯府及娘就交给你们了。」

  闵韬涵身体也好多了,在大哥离开后当家自是当仁不让;而闵子书经闵韬涵开导也变得懂事许多,已经重拾书本,不再镇日出府胡混,听了大哥的交付,不由频频点头。

  三兄弟对视,会心一笑,厅内众人一起喝了一杯,接着便谈天说地、推杯换盏,和乐融融,一大桌的好菜也渐渐消灭了快一半。

  此时,闵韬涵才突然说道:「大哥,这儿有份礼物,是我与瑾儿要送给你的,你到了江浙能用得上。」

  张氏闻言笑道:「瑾儿前阵子才替我们做了细绵衣,还买了晒伤药和透气的帷帽给我,你现在又送,我们马车都快装不下啦!」

  众人都笑了起来。

  闵允怀有了些醉意,也跟着打趣。「二弟送的肯定是好东西,马车塞不下也要收叩!」

  「大哥大嫂放心,这东西占不了多大地方。」

  在一番笑闹之中,闵韬涵由怀里默默掏出了一叠纸,递到了闵允怀手上。

  闵允怀好奇地与张氏一起定睛一看,赫然发现这些都是地契,上面的地点都是些什么「两浙路温州乐成县」、「两浙路杭州钱塘县」、「两浙路处州青田县」……等等,重点是,全都是良田。

  闵允怀夫妻顿时百感交集,他们很清楚这回去南方,如果有了这些田地,皇帝交办的差事会好办许多。至于闵韬涵夫妻哪里来那么多银两置办田地?想也知道,必是这阵子闵家药膳馆的收入了。

  张氏当下就红了眼,她可是知道那收入有多可观,自己分得的那一份她都存了起来,准备让闵允怀到南方时打点官场及生活所需,至于买地她便无能为力了。想不到洛瑾竟拿出了自己那一份,而且评估这些土地的价值,她应该是全花了出去,说不定还要贴上一些。

  「二郎,弟妹,你们这是……」闵允怀自然也想到了张氏所想,手里拿着的地契觉得无比沉重,这份礼是送到心里了,他真不该收,但地都买了,除了他也没人能收。

  「大哥,这只是我们的一点心意,是夫君提议的,否则我也不知道大哥需要什么。况且比起大哥所要做的福国利民之事,这根本杯水车薪,以后我们还会陆续购置,大哥用得上就用,可别推了。」洛瑾此时笑道,她还真怕闵允怀拒绝。

  「可是你们辛苦赚的钱,本该留着自己花……」闵允怀当真过意不去。

  「大哥,你想想,如果你差事办成功了,那江浙一带以后就是首屈一指的富饶之地,足可成为天朝的粮仓,届时想用这么便宜的价格买到当地良田,那是痴人说梦,所以我们权当囤地了,待以后地价涨起,我们怎么也亏不了不是?」闵韬涵可不是傻傻的乱买地,他买的土地都极有针对性。

  毕竟这是他妻子辛苦赚钱的银钱,他所用的一分一毫都要对得起每个人。

  经他解释,闵允怀夫妻才好受点。闵允怀百感交集地收起了地契,还替张氏擦了把感动的眼泪,怕她再哭下去,他都跟着想哭了。

  「好啊,好!二郎做得好,瑾儿也做得好,瞧你们如此无私,为娘心中相当安慰,相当喜悦。」闵老夫人更是感动,如果是闵韬涵做到这样,她并不奇怪,但连洛瑾都能付出到这种程度,已不枉她在接受洛瑾后对其视如己出。

  众人的动容,令席上气氛顿时有些煽情了,此时闵子书没头没脑地突然插上一句,「娘,我也很好啊,你怎么不夸我?」

  此话一出,原本那奇妙的氛围散去不少,众人倒是笑了起来。

  闵老夫人没好气地笑道:「你这兔崽子,没惹事我就给祖宗烧高香了!」

  「怎么这么说,我已经改很多了。」他摸摸鼻子掩饰了下羞愧,自己以前的确也太不像话了点。「大哥,我没像二哥二嫂那么富有,不过我也能送你一个礼物。」

  「哦?你要送我什么?」闵允怀好奇地问道。

  「我决定回太学念书,也要取得功名!以后与大哥同样在朝为官,做大哥的得力臂膀!」闵子书夸下豪语,但下一瞬间又有些尴尬地道:「只是这件事要未来才能实现,不过我保证我会尽力做到的!」

  前一句话让众人喜不自胜,后一句又令人哭笑不得,不过总之这是件好事,闵子书终于愿意振作起来了。

  洛瑾倒不知道自己也占了功劳,只是在心中欣喜着,闵老夫人笑得频频拭泪,闵允怀大声叫好,又敬了一杯酒,张氏泪眼汪汪的看着这一室相亲相爱的家人,庆幸自己真的嫁对了地方。

  而闵韬涵则像是不经意地目泛柔光,别有深意地看了眼洛瑾。若没有她,他的身体不会好,便不能帮助到伯府,子书可能被陷害下狱,大哥就算要办好皇帝的差事也会窘于银钱……其实洛瑾才是伯府能有今日这般喜悦的关键吧?

  一只大手默默的伸到了餐桌之下,轻轻地握住了洛瑾的小手,她先是吓了一跳,而后转过头去,迎上他温柔的凝视,她却是低下了头,比新婚之夜那时更加的羞答答。

  在他说过喜欢她那日之后,她便觉得自己被他的情意包围着,他从不吝表示,她好像变成了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洛瑾无法表达自己有多么感谢上天,让她有机会重活一次,没有错过去体会这份爱情。

  一旁的人见到小俩口的眉目传情,纷纷会心一笑,夜幕渐渐低垂,但文安伯府中的笑语及温馨却并未停歇。

  无论宴席上多么的喜悦和睦,终有曲终人散的时候,闵允怀就要出发,为了让他养足精神,戌时正众人便结束了吃喝,回各自的院落歇息。

  洛瑾与闵韬涵一同进了揽山居的主卧房中,这阵子她已经搬回来与闵韬涵一起睡,很奇妙地,她竟没有一丝不适应,他也一样,两人倒像是老夫老妻似的,在一张偌大的拔步床上各据一方,安分得很。

  但今日有些微不同,在欢声喜乐之后,遗留下来的是淡淡离愁,这其中的落差让大家都不好受,尤其闵允怀是家中的顶梁柱,他一离开,总觉得伯府都不像伯府了。

  洛瑾琢磨着这种感觉,满心的感慨,在两人净身上床后,她难得地没有直接睡着,反而偎向了闵韬涵,轻声说道:「夫君,我好喜欢伯府的气氛,和我想像中的家人一模一样。」

  方才宴席带来的余波也仍然在闵韬涵的心中荡漾,他不由好奇反问。「你心目中的家人该是什么样的?」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爱,每个人都爱彼此,互相关怀。」洛瑾不知道怎么说出心里的感觉,索性举了个例子。「像我出嫁前在洛家的时候,过得很辛苦,每回用膳,所有人都在高兴的谈天,但他们的笑容很虚假,每个人都在算计别人,我就像个外人一样,被众人忽视冷落,即使是虚伪也没有人要和我搭话,我曾经试着不出现了,竟也没人发现我没去,也或许他们发现了却无人在意。」

  那些过往说起来有些伤感,洛瑾闭上眼轻轻甩头,将那种无谓的心理负担抛去,才又恢复笑吟吟地道:「幸好我嫁到伯府来了呢!娘、大哥大嫂、三郎,都是好人。」

  闵韬涵静静地听完,不知怎么地心头有种酸溜溜的感觉,「合着只有我不好?」

  洛瑾微愣,随即笑开。「怎么会,你最好了!」

  「所以你是高兴嫁入闵家,还是高兴嫁给我?」他像个任性的孩子,居然执意要问出答案。

  明知道这么想很不应该,但洛瑾真觉得此时的他才像个人,有着真实的喜怒哀乐,而不是事事漠然高远,像个谪仙人,可望而不可即。

  这样的他,她更喜欢了。

  「一开始是高兴嫁入闵家……」她说的可是大实话,闵家让她由洛家那个坑跳了出来。「现在,更高兴嫁的人是你!」

  一句话哄得闵韬涵满意了,他唇角上扬,动情地轻轻揽过她,在她额上一吻。

  洛瑾只觉额上一热,心头轻飘飘的,一种浮上云端的喜悦与躁动令她本能的抬起头,也在他颊边回了一吻。

  这回换闵韬涵愣住了,他摸了摸颊,像是不解自己为何只是被她轻轻一碰,心头便波动得这么厉害,如果这种感觉就是夫妻间的情意交流,他希望能再让它深入一些。

  他望着她,望进她的眼中,看到的是纯然的依恋与爱意,原本也该落在她颊上的一记轻吻,不知怎么竟鬼使神差地落在了她芬芳的唇瓣上。

  洛瑾嘤摩了一声,热烈的回应起他,娇躯升起一股燥热,让她本能的更偎向他。

  闵韬涵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怀里又是喜爱的女人,如何能忍,手一伸便探进了她的衣襟,一寸寸的探索起那白瓷般的无瑕肌肤,滑嫩的触感着实令他爱不释手,只觉身下的人儿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无一丝不美好。

  洛瑾岂能受得了这般刺激,左扭右闪的躲着,但那种肉体上的快感又让她渴望得都痛了,显得欲拒还迎,更是大大的刺激了闵韬涵,几乎要将她的里衣剥下,亲眼看看那凝脂雪肤是否如他想像。

  床帐上两人纠缠交叠在一块儿,彷佛那迟来的洞房花烛夜就要发生在今晚,突然间洛瑾一个激灵,由激情之中抽离了一点,硬是停下了自己的动作,逼自己理智地唤了一声。「夫君,不可。」

  听到这声不可,闵韬涵也硬生生停了,憋着一身的欲火,目光复杂地望着她。

  洛瑾几乎不敢逼视他如火般的眼神,微咬着下唇,嗫嚅道:「夫君的身体还禁不起这般心绪起伏……我们……还不成……」

  闵韬涵长吁了口气,硬是压下满身欲念,由她身上翻了下来,自然不会勉强她。何况他心知她说的是真的,他虽然身体好了些,却也没好到能撑住床笫之事上的激情,现在就已经觉得有些喘不过气了,万一真的到那一步,会发生什么难以想像,他可不想死在床上落人笑柄。

  这还是第一次,他如此痛恨自己这副破烂的身子。

  然而洛瑾却没有一丝嫌弃及遗憾,抚着他的俊脸温声说道:「夫君,今晚能与你更亲近,我很喜欢。」

  「你当真不遗憾,我这个夫君没能给你正常的夫妻生活?」闵韬涵有些难堪地问,这是完全不将她当成外人,赤裸裸的把自己的弱点暴露在她面前。

  洛瑾的目光却更加温柔了,笑意也跃上眼角。「夫君忘了我是什么人了,人伦之事听说是人间至乐,我们刚刚才尝了甜头,我岂会让彼此错过更多?」

  闵韬涵挑了挑眉,她好像将话题带到了奇怪的地方?

  果然,洛瑾接下来大言不惭地道:「你放心,学医多年用在一朝,我一定能让你重振雄风,要几次有几次,你生得这么俊,看得到吃不到我比你还心急,那可是为妻我的福利。」

  重振雄风都出来了,闵韬涵不语看着她,神情有些奇怪,怀疑这话真的是她说出来的。

  洛瑾亦不干示弱地与他对视,两人大眼瞪小眼一阵,突然同时笑了出来,那笑声之欢畅瞬间冲淡了激情的余韵。

  他明白了,她这是逗他,拿自己打趣,怕他因为自己身体虚弱,行不了人伦之事而自厌自卑。她的体贴令他感激,可是他都病了这么多年了,心理素质的强大也是她所不能想像的。

  「那为夫就等着贤妻的努力了,希望早一天能如你所愿,毕竟天天被人虎视眈眈的,让为夫觉得自己像今晚宴席上的红烧肉呢!」说出这番话,闵韬涵犹自脸不红气不喘。

  洛瑾微微瞪大了眼,也怀疑自己听到什么,但瞧他目中闪过的促狭,不由皱了皱鼻子,做了个鬼脸,两人又笑成一团。

  「睡吧。」他将被子在她身上盖好,但这回却不是在床上泾渭分明,而是互相依偎着,契合在彼此的怀抱里。

  夫妻间的缠绵激情或许是生活的点缀,但像这般的温暖踏实,将两人心中的眷恋绑在了一块儿,或许对闵韬涵及洛瑾而言,才是夫妻真正长久的相处之道吧!

  闵允怀南下督种早熟稻去了,张氏也随侍在侧,文安伯府瞬间像是停摆了下来,连客人都少了许多。

  闵老夫人由张氏那里暂时接回了管家的权力,横竖老大不在也没什么事,原想让洛瑾过来一块儿学着,却让闵韬涵拦了,理由可不是怕媳妇儿受累,也不是怕张氏日后回来有什么想法,而是现今文安伯不在,闵韬涵可不准备让伯府就这么闲下来。

  京里稻子比南方晚成熟约一个多月,但此次闵允怀南下种稻是接在一期短作之后,伯府也有着几座农庄,数千亩的土地,在初寻到早熟稻时闵韬涵便让其空着,如果现在立刻育苗,算算时间,等于能比闵允怀在南方早一步种这些早熟稻,一方面对朝廷表现出支持,另一方面也能亲自验证早熟稻种植的细节,将经验与南方的兄长分享。

  所以闵允怀刚走,闵韬涵就禀明闵老夫人,与洛瑾一块儿住到了农庄去,准备将全副精力放在早熟稻的研究上。

  因为洛瑾对医理熟悉,有些植物上的相生相克及虫害预防或许能有她独到的见解。当然,她一同去也能随时注意他的身体状况,持续调养,免得他忙过了头,好不容易养好的身子又病倒下去。

  至于闵子书,这阵子除了忙读书也要去走走关系,因为秋阐过后又一批学子会离开太学,或分发到更高等的学舍,他便可以重新入学。

  一家子都有自己的事,闵老夫人也可以趁这机会休息一下,免得一天到晚为小辈操心。

  闵韬涵带着洛瑾来到城南的农庄,这里的田地最大,有着千亩,一眼望过去根本见不到边际,原本种着小麦、黍稷、粟米等作物,现在全空了下来,就等闵韬涵来利用了。

  首先是挑选一块种田育苗,这块种田的地需平整,地力肥沃,利于灌排水,土质不能太黏太干或太松,万一苗没育出来,等于这一季便没作物可种,所以这开头的第一步特别重要。

  选好地之后开始整地,先将土地整平,之后灌水让杂草与落粒发芽,以便清除,避免育苗时长出别的东西来,还要将田土反覆耕得极细,同时田埂上也要清理干净,在地初步整好后才开始肥田、下种、防虫。

  肥料一般是家禽及人类的粪水肥,但那主要是稻作中后期所需的肥力,太早施下一不小心还会灼伤了稻苗,于是闵韬涵在谘询一些老农的意见后,将粪水肥的比例减少,加了稻杆肥及稻壳灰进去,更在洛瑾的建议下去向京里大型的油行、豆腐店等买来大量菜籽粕、豆粕及花生粕,同样掺在田肥之中。

  选种时要精挑细选饱满、晒干的稻种,当初闵允怀命人找来的早熟稻种已然符合要求,只是仍需做些准备,使得稻种更适应本地的土地与气候。先将稻种均匀洒上竹子提炼出来的酸液,为的是杀死及清理其残留的一些虫卵或杂质,之后浸在水中数日,去除太轻而浮起的稻种,剩下的待其发芽,便可至种田下种。

  下种后就要洒上防病虫危害的药剂了,这里闵韬涵充分借重洛瑾的长才,将需求告诉她,洛瑾研究了一阵,建议以金铃子、大蒜及糖醋等制成药剂,喷洒在田间及田埂之上。

  直到绿油油的秧苗成功长出时,一旁的田地也早都耕成了水田,都在重新整地灌水,加肥除虫,以便早熟稻的插秧。

  这一切的过程都是闵韬涵夫妻亲力亲为,而一旦闵韬涵有什么新发现,便不厌其烦地去信给闵允怀,交流种植的经验,闵允怀有什么困难也会写信回来,就这样几乎每两、三天就有书信进出,让洛瑾有种错觉,闵允怀好像根本没离开过京师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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