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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恶媳 第1章(1)
作者:心宠
  那个男人在跟踪她吗?  

  林芷萱狐疑地朝身后偷瞄了两眼,忐忑不安。  

  从台北飞往香港的飞机上,她就曾经瞥见到他,之后在入住的酒店大厅,又再次看到他,现在,在这间铜锣湾最出名的精品店里,还是遇见了他……  

  他是狗仔吗?天啊,看来这行业十分兴旺,居然连这么帅的男子也加入了。  

  最初在飞机上,她会在那么多旅客之中惟独注意到他,就是因为他有一张英俊非凡的脸。那张脸带点中西混血儿的味道,高挺的鼻梁,幽深的双眼,还有不笑却自然上扬的嘴角,让人一看就不自觉被吸引。  

  此刻,他坐在精品店的沙发区,目光停留在她的身上,久久不散,但没有拿起相机偷拍,只是悠闲地饮著茶,跟其他等待女友试穿的男子没什么两样。但她注意到,之前他走进精品店大门的时候,身旁并没有女伴。  

  他的衣著甚有品味,虽不是西装革履,只一身休闲打扮,却一看就知道衣服的质地十分讲究,配色也很赏心悦目,不似一般狗仔队那般穿著随便。  

  他到底是什么人?不知道那样露骨的打量别人很失态吗?  

  “林小姐,这是这一季的新款,有四个颜色,刚从巴黎空运过来,建议你都试试,然后挑一件最喜欢的。”店员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沉思。  

  虽然人在香港,但她林芷萱依旧大名鼎鼎,逛遍整个铜锣湾,十间精品店有八家的店员叫得出她的名字,除去她身为名模,经常在国际中文版的杂志上亮相外,店员们认识她还有一个原因──她是家喻户晓的“购物狂”。  

  据说购物狂是一种病,很多年前,她忽然染上这种病,只要一买东西整个人就变得异样兴奋,于是手里的卡一刷再刷,直到刷爆……不过她不会像时下的卡奴那样以卡养卡,大欠卡债,而是自己赚多少就花多少,不给别人增添一丝麻烦。  

  她被称为名模已经有两、三年,赚的钱算起来也应该不少,可惜没有一块钱存下来,买的东西快堆成山,却买不起房子,一直住在父母留给她和姊姊的小小公寓里,狭窄的床上她睡一半,名牌包包睡另一半。  

  她知道这样的生活很不正常,也很想戒掉乱买东西的毛病,为此她用尽各种治疗方法,有一次甚至差点剁去一根手指头,可惜,毛病依然没改。  

  “林小姐,你想先试哪一件?”店员的声音再次响起,把入神的她唤醒。  

  望著镜子里的自己,林芷萱有点犹豫不决。  

  这四件同款上衣她只在身上比了一下,便喜欢得不得了,大红的艳丽、浅蓝的清爽、粉红的娇嫩、雪白的晶莹,款式虽然相同,可是颜色一变,感觉就全变了。  

  既然都喜欢,那就全买了吧!“我都要!”她听见自己回答。  

  “嗄?”店员似乎被她吓了一跳,但遇到如此豪气的客人,当然也不会劝阻,只是结结巴巴地道:“林……林小姐,你要不要再看看别的款式?”  

  “不必了,就要我刚才挑的那些。”再买下去,恐怕她的卡就要刷爆了!所以地得及时收手,以便全身而退。  

  店员必恭必敬地拿著她的卡走向收银台,不一会儿又折了回来。  

  “对不起,林小姐,你的额度……”  

  “不够?”林芷萱一怔。  

  “你刚才挑了六双鞋子、五件洋装、两套晚礼服、三个包包、四件同款不同色的上衣,一共是十万四千八百块港币……”  

  “我的卡刷爆了?”林芷萱忍不住惊叫。  

  “还好啦!”店员笑咪咪地回答,“除了卡里的钱,还差两百块就够了。不过以你这张卡还可以预支五万……”  

  “不,我不要预支,这两百块我付现!”她虽然是购物狂,可有一条基本原则──坚决不欠卡债!  

  她立刻紧张地低头翻现金,她出门一向带卡不带钱,身上顶多只留一些车费……完蛋了!此刻抖光钱包里的硬币,她也只有一百八十块港币。  

  还差二十块,怎么办?  

  如果在台北,还可以打电话叫老姊来救她,这会儿要向谁求救?  

  陪她来香港工作的经纪人天天骂她是购物狂,她怎么好意思拉下脸去找骂?可是……除了经纪人,她又找不到借钱的人啊!呜……怎么办?好丢脸哦!堂堂名模付不出区区二十块,叫她日后怎么在江湖上行走?  

  “林小姐,如果你钱不够的话,可以少买一样东西。”店员善意地建议。  

  不,这些东西她都好喜欢,台北又没有卖,如果不把它们带回家,她作梦都不会安宁的!  

  正在万般苦恼之际,忽然一抬头,看到那个坐在沙发上的男子嘴角露出微讽的笑意,她不由得火冒三丈。  

  哼,这个臭男人,跟踪她就算了,没礼貌地盯著她看了半天也算了,现在居然还敢嘲笑她?简直得寸进尺!  

  她林芷萱除了购物狂这名号非浪得虚名之外,还以脾气火爆闻名,今天这小子自己找死,她就让他见识见识,她可是不是好惹的!  

  “这位先生,”将手中的衣衫一甩,大步踱到他面前,扬声道:“请问我们认识吗?”  

  “呃?”男子一怔,用很奇怪的语句回答,“算起来,应该是不认识。”  

  “那你为什么一直跟踪我?”  

  “我有跟踪你吗?”对方一脸无辜。  

  “不要以为我没有注意到,之前在飞机上和酒店里,我都有看到你!现在又在这里遇见你,这怎么解释?”她不客气的猛瞪。  

  “那只是彷巧邂逅而已。”他摊摊手,明显敷衍。  

  “那你为什么一直盯著我?”闻言,她火气更盛的怒吼。  

  “因为我觉得小姐你长得很漂亮啊。”男子笑嘻嘻的,一脸不知羞耻的模样。  

  “是吗?”林芷萱忍住火气,“可是先生,你知不知道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一直盯著别人看,是不礼貌的行为?”  

  “哦,那我道歉好了。”他很爽快地答。  

  “请问你打算用什么方式向我道歉呢?”  

  “什么方式?”男子有些诧异,“口头道歉不行吗?”  

  “不行!”她眉一挑,脑筋一转,一个鬼主意倏地成形,“我要你赔偿我的精神损失!”  

  “精神损失?这么严重?!”对方瞪大双眸。  

  “你要我把你当成偷窥狂抓到派出所吗?”她恐吓。  

  “嗄?那还是不要吧……”他微笑,摊开手,“庭外和解,怎么样?”  

  “好,给我二十块!”她像个女王一样命令。  

  “二十块?”他再次惊讶。  

  “怎么,偷看了美女一整天,连二十块都不想付?”她叉起腰,要钱要得相当理所当然。  

  “不,”他的回答出乎她的意料,“我只是觉得二十块太少。”  

  话未落,她还没有反应过来,他便从钱包里抽出两张钞票。  

  “看了美女一整天,至少值两百块。这里的钱,除了够你付买衣服的余款之外,还够搭车回酒店。”  

  他似乎一眼便看出她要钱的真正企图,优雅一笑,将钱塞到她的手里便转身离去。  

  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后很久很久,林芷萱仍然在想著之前那个无解的问题──这小子到底是什么人呢?  

  ***

  萧慕人不是狗仔。  

  他觉得自己算是林芷萱的朋友──一个她不认识的朋友。  

  第一次听到林芷萱这个名字,是三年前,在表弟的酒吧里。  

  那时候,他怀著当作家的梦想,自费出版了一本小说。  

  在那一本名叫《失踪》的侦探小说里,男主角是一名失忆的男子,在僻静的街角开了一间无人光顾的侦探社,有一天,侦探社终于来了一位客人,拜托他寻找他家失踪的少爷。  

  男主角在查找的过程中,了解到这位失踪的少爷是一个十分不负责任的人,为了追求自己喜欢的自由生活,扔下父母与偌大的家族企业,独自在外流浪,八年不与家里联系,弄得全家上下日夜为他担惊受怕,家族企业也因为后继无人而日渐凋零,可最后,他惊奇地发现,原来那位“失踪的少爷”居然就是他自己!  

  八年前,他离家出走,却在一次车祸中失忆,他的家人为了让他意识到自己的不负责任,所以引导他去侦察自己的过去。  

  这本小说卖得很不好,因为侦探小说迷们觉得这像一本文艺小说,而文艺小说迷又觉得这是一本侦探小说,双方都不认可,两边都不讨好,所以从此,萧慕人的作家梦就破灭了,只好回归自己的生活圈,做父母要他做的事。  

  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了林芷萱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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