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往常的夜晚,丁子毓倚着店门外的露台抽着烟。
远远的一盏灯,犹如星子般照耀着他。
“子毓!”骑着机车,李则天单手挥舞着。
丁子毓浓眉微攒,直到她将车子停靠在露台边的停车位后,他才沉声道:“说过几次了,不需要挥手,用你的大嗓门一喊,我在一公里外都听得见。”
李则天吐了吐舌头。“对不起嘛,我习惯了。”这是没办法的事,只要一看到他,她就忍不住开心啊。
“再有下次,你就没有肉可以吃。”他摁熄了烟,下了最后通牒。
“啊……可是你说今天有准备酱烧蹄膀给我的……”她是肉食动物,一日不食肉,就会全身虚软无力——至于那可怕的禁断症状,她一点都不想再经历。
“有。一瞧她那谗样,他唇角不禁微勾。
李则天欢天喜地的跟着他踏进私飨里,发现里头高朋满座,还有不少熟面孔都是这家店的常客。
“小天,你最近看起来很福气喔。”有人如是说。
“真的?”她疑惑,却还是扬着笑意。
福气……也能从她身上看见?
真要形容的话,应该是说她幸福啊,不是吗?
“白话文叫做胖。”林保惠阴冷地从柜台丢来一句话。
刚好端菜来的丁子毓浓眉微扬,林保惠立刻识趣地闭上嘴。
“喔……是喔,我也有觉得,可那是因为我太幸福了。”
胖?她不怎么在乎的,可以吃得快乐才是重点。
不过……打从她回台湾之后,她发现之前买的衣裤都不能穿了,似乎真的是……福气了不少。
但,那又怎样呢?
她毫不在意的往吧台一坐,夹起了一块Q软的酱烧蹄膀,正要大快朵颐时,坐在旁边的客人又问了。
“你们什么时候要结婚?”
“喔,这个……”她羞怯地看了丁子毓一眼。“我是都可以啦,可是奶奶说她希望我再瘦一点,拍婚纱照比较好看。”
话落,就在她要咬住酱烧蹄膀时一蹄、膀、不、见、了!
她呆愣地低头看,然后发现,一整盘的酱烧蹄膀都不见了!
“咦?!”谁偷了她的蹄膀?
“从今天开始,你只能啃菜喝汤。”丁子毓冷沉道。
她抬眼看着走进吧台里的他。“为什么?”
为什么还要让她过那种惨无人道的生活?他答应过要好好照顾她的!而且是一辈子的吃到饱耶“因为,”林保惠像阿飘般的飘过来,附在她耳边低哑喃着。
“你胖了?!”
“可是,你不是说过你不在意的吗?”她扁起嘴,哭丧着脸,心酸的控诉着丁子毓。
“我是不在意。”他爱的是她的内在又不是她的外在。
“那……”
“等你嫁给我之后,我承诺你,只要是你想吃的都让你吃到饱?!”
“我们明天去结婚。”她毫不犹豫。
“可是你胖了?!”
“我胖了又怎样,臭小惠!”她不满的偏头骂道。
“我警告你不要再叫我小惠!”林保惠也跳了起来,摆出凶狠表情。
“小惠小惠小惠小惠小惠!”
“啊!我懒得理你这个胖子!”
丁子毓眯起眼,林保惠立刻见好就收,马上闭上嘴巴,闪到一边去。
“奶奶说要看你美美的婚纱照,难道你不觉得应该要稍微收敛一点,等拍完婚纱照再狂吃?”照她这种吃法,他要等到西元哪一年才能娶她?
“可是……”
“你乖,一个月而已,很快就过去了。”他循循善诱着。“等到拍完婚纱照之后,你就可以随时吃到饱喔,不管是牛排、蹄膀、排骨甚至是我的独门晻肉,你知道我晻肉的本事一流,用碳火微烤个两分钟,香味四溢……”
说着,吞口水的人不只是李则天,所有在场的客人都跟着猛吞口水。
这道菜,晻制的方式非常费时费工,所以除非必要,丁子毓是不肯动手的,这一点大伙都知道,然而有幸尝过的人莫不魂牵梦萦,就盼能再吃一次,所以那了肉称为销魂肉,一点都不为过。
“我要吃……”李则天觉得自己快要被口水给淹死了。
“好啊,等到你可以穿下七号礼服时,我就天天做给你吃。”丁子毓笑眯眼,一字一句说得缓漫,像是恶魔的诱惑。更可怕的是,他还不惜动用群众的力量:
“而且婚礼当天,我会无限量的供应给各位。”
“减肥!小天,你给我马上减肥!”
“我要把你的照片po上网络,让我的亲友们都认识你,盯着你,帮助你减肥!”
霎时,群众暴动了起来,就为了那一世难寻的销魂肉。
“喂喂……”李则天肩负重责大任,觉得自己快要喘不过气,而且她今天没有吃到最爱的酱烧蹄膀,好空虚好无力……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待她?
她会变胖也是他造成的啊!
是他说她太瘦,一直帮她补的,现在却把后果留给她承担……呜呜……把她喂肥后才要她减肥……
“可是毓哥,你结婚当天,谁烤啊?”林保惠摇头晃脑的走过来。
“当然是你。”他回答得理所当然。
林保惠看着他,想起“无限供应”四个大字,那就意味着在毓哥婚礼当天,他很有可能会被操到天亮……
“小天,你还是继续当胖子好了。”这是他的结论。
“呜呜……”李则天掩面痛哭。
不是胖子两个字伤到她,而是她又要进入可怕的禁断症状里了。
“乖,不哭,我陪你。”丁子毓不舍地搂着她安抚。“可是记住,我只等你一个月,逾时不候。”
“啊——”她嚎啕大哭着,魔鬼!这男人是魔鬼啦!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