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钟还没响,蓝茵就已经睁开眼了。
水亮的眼眸瞄了闹钟一眼,五点五十八分;顺手按下了闹钟,该起床了。
从床上坐了起来,拿起放在床边椅子上的晨袍穿上,轻手轻脚地拉开更衣室的门,再推开通向另一间更衣室的门,走了进去。
这间是她和她丈夫的更衣室,十五坪大的空间里,挂了满满的衣服,当然也包括领带、领带夹、袖扣、手表、鞋子等等饰品。
每天一早替丈夫准备好今天要穿的衣服,一直是她五年来的工作,也是唯一一件她可以为他做、而他也愿意接受的工作。
因为他相信她的专业。
因为,她是顶尖的服装设计师。
只要是出自她手的东西,绝对是既有品味又时尚;并不是刻意要炫耀什么,她只是想看他穿着她亲手制作的衣服,受到众人的赞赏。
她只是想要将她能够提供的所有美好的一切,都为他所拥有而已。
她熟练地在更衣室中穿梭,挑出了冷灰色、剪裁利落的西装,配上质地上好的浅灰色丝质衬衫与深紫色领带。
一贯的冷色调,一贯地符合他外在给人的印象——冷酷而精明的企业家。
挑着挑着,她脸色突然一变,连忙腾出一只手紧紧地摀着嘴巴,硬是将咳嗽声闷在嘴巴里。
吵醒他了吗?她不安地望着更衣室的门,睡在这扇门后的他,应该醒了吧?
他一向睌睡,偏偏又浅眠,任何细微的声音都会将他吵醒;五年来,他们虽然没有一天同床共枕过,但她就是知道。
她熟知他所有的生活习性,熟知他的喜恶;她了解他的一切,比他对自己还要了解;但从没有人知道这一点,除了她自己。
将衣服放好,她赶在下一波咳嗽声发出前,快步离开更衣室,离开有着属于他好闻气味的空间,离开她每天早上都会眷恋的地方。
那里是唯一她与他最贴近的地方,也是她最喜欢的地方。
当蓝茵的脚跨进更衣室的那一刻起,凌澈就已经醒了。
不知道是因为他太浅眠,还是因为对她的脚步声敏感,只要有她在的地方,他都能感觉得到,而且能轻易地找出她来。
也许是习惯了。他竟然喜欢听她在更衣室中穿梭的细微脚步声,喜欢听她打开橱柜或拉开抽屉时那刻意放轻的音量,喜欢听她在不小心弄出比较大的音量时不安的惊喘。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些声音,竟然让他觉得平静,觉得胸口发暖,觉得似乎有一种陌生的情绪一直在他心中发酵,但最后,他总是选择忽视它。
五年了吧!和她结婚到现在,竟然已经五年了。
没想到五年来他们竟然可以和平相处,生活得像是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
最令他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她竟然完完全全遵守婚前对他的承诺──不干涉、不造成负担、不过问私事、让他做自己想做的事,爱他自己想爱的人。
只是,他们的约定后来多了一条,绝对不让绯闻上报,不让对方难堪。
他根本跟一个单身汉没什么两样,只不过身分证的配偶栏上多了个名字而已。
不可否认的,她是一个美丽又独立自主的女人。
设计的才华让她充满了自信,却不高傲;她还是和五年前他见到的她一样,温柔、端庄、美丽。
这样美好的她,当初为什么执意要嫁给他?以她的条件,多的是排队等着娶她的青年才俊与年轻有为的企业家。
因为在一些不得不两人一起出席的场合中,他亲眼目睹过太多追求者的爱恋目光。
为什么?一直到现在他还是想不通,也看不出她这样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难道……真的是因为爱他?她当初对他说过的那个理由?
凌澈清冷的眸光一冷。他今天是怎么了?昏头了吗?怎么会想起这件事来,而且他的心竟然兴起了些微波动?
正想翻身坐起,从更衣室中传来的闷咳声让他的眉头一紧。
入秋了吧?她的身体很敏感,每到季节变换就会感冒;而坚强的她从不会让外人知道她身体不适,还是照样工作,照样微笑,照样当作没有感冒这回事,除非忍不住咳出声音来。
而这外人,当然也包括他。
他从来不知道,她将他定位在什么位置。同居人?室友?还是有名无实的丈夫?
他承认他从来没有尽过做丈夫的义务,也从来没有跟她好好的说过话或吃过一顿饭,他根本一点都不了解她;他对她的认知就跟外界一样,一个美丽又有才华的设计师。
很糟糕的丈夫,很恶劣的情人,很过分的朋友;更惨的是,他竟然连这些称谓都沾不上边,因为他从来不曾关心过她。
烦躁地站起来,他唇边扬起一抹冷酷的微笑。今天的他,真的是想太多了。
走进浴室梳洗后,他换上了她为他准备好的衣服,果然衬托出他冷傲不凡的气质。
离开房间,准备下楼用早餐,在经过她的房门口时,又听见了她的闷咳声,他跨出的脚步稍微停顿了下,然后又继续前行下楼。
蓝茵在房间深吸了几口气,确定咳嗽的症状已经舒缓一些之后,才开门下楼。
“早。”一如往常地,她向凌澈道声早,然后拿起刘妈为她准备好的早餐,准备上班去。
“你慢用,再见。”她的口吻仍一如往常的客气有礼,不过声音却透出些微沙哑。
“感冒了?”他还是忍不住问出口。
讶异于今天的他竟然会关心她,蓝茵的唇边扬起淡淡的微笑。“老毛病了。”
他看着她,冷漠的眼中映着她的身影。
今天的她穿得很休闲,两件式淡粉色的针织衫,合身的小喇叭牛仔裤,深蓝色的缎面高跟鞋,装扮简单,却无损于她的美,反而让她看起来更年轻。
见他只是看着她却没有要开口说话的意思,蓝茵敛下眸,掩去心中的失落,优雅的微微一笑。“那我上班去了。”
她就是这样,因为太了解他了,总是在他觉得为难之前,先一步结束掉整件事情。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凌澈的黑眸闪过一丝犹豫。
他刚才似乎看见了她眼底那抹淡淡的哀愁。只是,可能吗?
蓝茵一走进住家附近的咖啡馆,里头的店员已经自动帮她煮起咖啡了。
“小姐,你的中杯拿铁不加糖。”店员有默契的将咖啡递给蓝茵。
“谢谢。”蓝茵微笑接过,付了钱准备离开。
“小姐今天看起来特别年轻喔。”店员真心赞美着,又赢得蓝茵的微笑。
“谢谢。”她朝店员点个头,离开咖啡馆来到十字路口。
是因为她今天不同于以往的轻松打扮,所以凌澈刚才才会多看了她一眼吗?
他心里所想的,是她今天穿这样去上班适合吗?还是觉得今天的她特别年轻?
红灯亮了,她站在十字路口等着,拿着咖啡的手抬了下,手指上的钻石戒指闪了闪,照上她的眼。
视线一垂,她看着无名指上的戒指,忍不住伸了右手摸了摸,思绪不觉飘远。
这戒指,是五年前她为自己挑选的结婚戒指;甚至连婚纱、喜饼、饭店、宴客的名单,所有所有的一切都是她自己决定的,凌澈只是付钱而已。
这是当然的。当年被逼着结婚的凌澈,婚礼当天有出席就已经给足她面子了,其它的她都可以不计较、不要求。
这款戒指与凌澈的同款式,是一组对戒,是她喜欢的样式,虽然凌澈在喜宴结束后就将戒指给丢了,但她还是坚持戴着,即使有时候因为身上的穿著需要变更配带饰品,她仍是坚持不取下来。
因为她对自己发过誓,取下戒指的那一天,必定是他们离婚的时候。
而且,再怎么说,这戒指也是当初凌澈亲手为她戴上的,一直到今天,她仍然能清楚的感觉到他为她戴戒指时,那修长手指的触感与暖度。
所有一切的一切,他都可以不记得,他都可以不在乎,可是,她不行。
绿灯亮了,蓝茵挺起背脊向前走去,没有注意到停在斑马线前的高级轿车中那双炯亮的黑眸。
她刚才在想什么?
在蓝茵摸着手上的戒指发呆时,正好被路过要去上班的凌澈看见了。
她那半垂的眼眸、深思的神情与唇畔那抹淡淡的苦笑,突然让他的胸口闷了起来。
她在想什么?对这段有名无实、孤立无援的婚姻感到绝望?对他的漠不关心感到失望?还是对她早就应该结束这一切、然后重新开始,而不是这样继续拖着而感到后悔?
看着她拿在手上的早餐和咖啡,他才想起──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就不和他一起用早餐了?
她总是拿了早餐就走,总是那么的匆忙,好像是在逃避什么似的。
这样想起来,以前那个总会在家煮好晚餐,苦苦等着不会回去吃饭的丈夫的她,似乎早已不见踪影了。
是她已经对他死心,不想再为了他装扮成贤妻良母的样子讨他欢心,还是已经看透这是一段错误的婚姻?
看着她抬头挺胸,毫不迟疑地从他眼前迈步前进的模样,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开始感到心慌与不安。
他冷酷的眼神闪烁着,一种在脑海中窜起的想法,让他目光一寒。
他,该不会已经开始注意到她了吧?
一个安安静静、固守本分,比朋友关系还不如的她,难道真的引起了他的注意了吗?
蓝茵一进到办公室,就用最短的时间解决掉她的早餐。
“蓝茵,你这个胆小鬼。”用面纸擦了擦嘴唇,蓝茵小声的骂着自己。
明明有时间、也有机会可以好好坐下来和凌澈一起吃早餐,偏偏她宁愿选择放弃,每天都将早餐带进公司然后匆匆解决。
为什么?因为她不敢单独和凌澈相处太长的时间,即使只是吃个早餐,时间都太长了。
因为她是个胆小鬼。
每次见到他,她的目光就会被他吸引而离不开;到最后,她不得不拿出最强的意志力才能让自己免除掉花痴般的举措。
而自从那一次,她贪婪依恋的眼眸被他逮个正着后,她就不再与他一同出现在餐桌上了。
她怕总有一天她会移不开视线,会忍不住向他表白,向他说爱,而这些刚好都是他不需要她给的。
不能说爱他。
五年了,即使已经过了五年,每每想起这件事,她的心就会痛一下。
不能说爱他,这点她很清楚;为了怕自己情不自禁脱口而出,她只好想尽办法与他保持距离。
只要能每天见到他,每天跟他说上一句或两句话,只要他过得好、过得快乐就好了,所以就算他不爱她,她也已心满意足了。
“蓝茵,早。”同事埃玛也进公司了,一向染得五颜六色的头发,今天却是一反常态,黑漆抹乌的。
“头发怎么了?”蓝茵问着,讶异于一向坚持不染发就不是美人的观念的她,今天怎么了?
“我要改邪归正从良了。”埃玛摸着自己染回黑色的长发,笑着。
看着埃玛脸上甜蜜的笑容,蓝茵懂了。“你的阿那达喜欢黑发的女生?”
“他说我的头发发质很好,如果染回黑色,一定非常迷人。”埃玛的脸颊上飘上两朵红云。
“那他下次是不是要说,你的身材这么好,穿旗袍一定很美,要你每天把自己包得密不透风的?”另外一名同事小咪听到了她们的对话,连忙插了一脚。
“若他真的这么说,那有什么不可以。”埃玛低头看着自己今天穿的低胸洋装,认真的想着。
她向来认为美的事物就是要给大家欣赏,所以她总是不吝于展露她的好身材;但如果他真的对她开口,要她的美只属于他一人,她想她会同意的。
“哇哇哇!”小咪一连哇了三声。“恋爱中的人就是不一样,难道人一旦陷入热恋就得为对方牺牲或改变自己吗?就样就不是对方当初喜欢的人了嘛。”
“你不懂。人一旦恋爱或结婚了,谁还能保有当初的自己?”埃玛理所当然的说。
“谁说没有?”小咪看向蓝茵。“我们的设计总监蓝茵小姐不就是了吗?”她走到蓝茵身边,绕着她东看西看的。“你看,蓝茵从我们以前认识到现在,她的穿衣品味、她的装扮、她的一切,从来都没有被谁要求或影响过,她还是原来的她,从来没有变过,人家可是有家室的人耶。”
埃玛也打量起蓝茵来了。“她是个特例。”她下了结论。
“去。”小咪受不了的翻了个白眼,这是什么论调?
“本来就是嘛。”埃玛解释着。“你看,哪有人结婚了,还是一样的出差,一样的加班。没有生小孩就算了,连她先生长什么样子我们竟然没人见过!如果不是你的身分证配偶栏上真的有人占了位置,大家一定觉得你说你结婚了,只是想赶走那些追求你的人。”
听着听着,蓝茵笑了,笑得苦涩、笑得哀凄,不过却没有人发现。“我会这么的保有自我是有原因的。”
“什么原因?”埃玛与小咪齐声问,她们想知道秘诀在哪里,只要不是说要长得像蓝茵一样美就好办了。
“我的原因是……”蓝茵垂下眼眸,掩饰此时真实的心情。“他根本看不到我。”
“什……什么意思?”埃玛与小咪愣住了。一个活生生的美人在眼前竟然看不到,那个人是瞎子吧?
“意思就是,他根本不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