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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一念之间 12、逃避,美其名叫,流浪。
作者:戏子璇
  7/11  11:25a.m.东京。

  是临时起意的,但也不算是。

  总觉得这个快速流动的城市,正以一种难以解释的力量呼唤着我,是前世的负累也好,是未来的解答也罢,反正有许多时候,人总是会有信念,非完成什么事或到什么地方不可。而且,我还有个挺象样的理由:希望在这与台湾截然不同的国度里,得到下一本书的灵感。

  虽然,从何找起、如何找起,我一点头绪也没有。

  只有一张单程机票,我无法预测归期,一如我对人生每一件事都无法缜密而具前瞻性的规划。本来,下一分钟的事,谁又知道?

  预祝旅途愉快,致流浪的自己。

  7/14

  今天,终于登上晴空塔,目睹了东京市区的夜景。

  恕我不再使用拟真的摹写或炫目的譬喻去描绘景物。任何景点,都得亲自来过才能创造单属于你的记忆,其它人的文字、图片,再好都是别人的,无法百分之百贴合你心。所以,好奇夜景有多美,自己走一趟吧!

  在看得见东京铁塔的玻璃窗前,我手里拿着方才买的薄荷巧克力,任眼前的人间烟火故肆辉映。每一盏灯亮,也许是一个故事的开始;灯暗,也许是另外一个故事的结束;而明暗、闪烁都是情节在线的冲突、两难、拉扯……然后完整了我们的一生。

  薄荷巧克力的甜,以反独有的凉,顺着呼吸进入胸口,带出了另外一个关于我的故事,也提醒了我,不知道从何时起,心里多了一盏灯闪烁着,它的确如阳光般带给我温暖,却也照亮了原本隐密而不堪的角落。

  无论幕启或幕落都会有灯光,对我来说,心里这盏灯,代表的是什么?又或者,在你心里,那是什么?

  薄荷的甜凉足以使人清醒,是否也能让我们清楚解读剧情?

  7/17

  我站在全世界孩子的共同天堂,DisneyLand。

  在这为童话而存在的幻境,任何梦想都不再不切实际,推都有资格大胆作梦,成为神话里独一无二的脚注。

  穿着昨天在Shibuya买的雪纺洋装,头戴园内商店贩卖的公主皇冠,所到之处,几乎每一个服务人员都会热切且真诚地称我为「公主殿下」,尽管就只有今天,却真让我一度以为自己是公主。

  以公主的身分,我坐了小熊维尼的蜂蜜罐到森林一游,也躲进艾丽斯的茶杯到wonderland冒险了一回……种种超拟真的游乐设施,以及人们可跳脱现实尽清角色扮演的自由,是DisneyLand永久不衰的原因,带给人们希望和欢乐的产业永远不会倒。人类无法成为童话人物,却有本事「模拟」一个近似于童话的世界,几可乱真的成功与否,看排队人潮就可以知道了。

  人生不是童话,所以才要格外珍惜机会。

  接近晚上九点,等待闭园烟火的空档,我去了一趟灰姑娘的城堡。城堡二楼是熟悉的卡通场景:一张舒适的皮制座椅,前方地面上摆着那只万人渴慕的玻璃鞋,等着找到主人。那是十二点的魔法解除以后,仙女留给灰姑娘的唯一礼物。

  闭园烟火即将燃放,我的童话冒险也会在同一时间划下句点,DisneyLand的魔法会留下什么给我呢?我甚至还没有机会和王子跳上一支舞,那么,在烟花绽放那一刻,他会不会出现,就算是一首歌的时间也好?

  这个念头实在太好笑了,就算王子出现又如何呢?再过一个小时,我也即将离开童话之境,从公主殿下变回再平凡不过的普罗大众。然后,我只能默认,虽然写过许多故事,但有些角色注定只能活在故事里,比如王子、公主。而「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的「从此」,有效期并不是永远。

  既然我们都知道童话只是现实里一闪就过的霓虹泡沫,那就在它最耀眼的一刻按下眼中的快门,存在心底。反正,伸手也是握不住的,不是吗?

  这就是DisneyLand的魔法留下的最后礼物。

  今天分配给林靖风的女客只选了两套服装的摄影套系,所以在中午之前,他便结束工作,步出摄影棚。

  柜台等候区的沙发座上坐着一个大男孩,外型爽朗,属于阳光型的暖男,想必是在等候女朋友摄影结束。他面前放着一本文学小说,心思却不在书本上,一双手虽捧着书,食指却不断枢着拇指指节,明显的焦虑反应。

  林靖风经过他身边时,大男孩下意识抬起头,表情变得更僵硬。林靖风没有刻意理会,只礼貌性地点头示意,转身进人休息区。

  「等一下……」

  林靖风回过头,以服务业的笑容回应:「有什么需要为您服务的吗?」

  「那个……你……」大男孩放下手上的书,「你和阿黎在一起了?」

  「我认识你吗?」林靖风稍稍收敛笑容。

  「我叫小廷,是阿黎的前男友。她是因为你才把我甩掉的。」小廷的脸色益发沉重,「我在桃园的学校看过你和她一起,我知道是你。」

  「嗯。」林靖风点点头,无所谓的样子,「没什么事的话,我要回休息区了。」

  「阿黎很喜欢你?」

  「那是我和阿黎的事。」

  「她不懂爱。」

  「那么你懂?」

  揠手指的动作持续着,小廷撕下拇指上一小片皮肤,随着渗血的指节倒抽了一口气,「我和她在一起时,一直都忠于她,不会任感情因为一点外界诱惑就随意变质。」

  「阿黎没有逼你,是你选择要和她在一起,你所有的付出都是你自己决定的。」他说,但更像是在和自己沟通,「但你无权要求阿黎的等同回报,她怎么决定,那是她的事。」

  「怎么会有你这种人!」小廷胀红了脸。

  「你不是问我和阿黎在一起了吗?」林靖风浅浅地笑,掠过一丝无奈,「说实在的,认识她这么多个月,我们互相喜欢,却从来没有在一起过。」

  「没有在一起?」小廷不解地瞪着他,「你少唬烂了。」

  「信不信随你。」他叹了一口气。

  他期待和黎诗雨在一起,但是她的心念并非他能左右,他尽最大努力等待、期盼,也做好了故事逆向发展的心理准备。不管怎样,即使她不在身边,也会在心里;不在心里,也会永远刻在记忆里,如她所说。

  曾经相爱的两颗心,是这世界上唯一的永恒。

  但说不失落,是不可能的。

  他们在感情的循环里绕圈,却总是没有交会的一刻。为了爱她,他放下过去,变回对爱不带成见的人,而她却因为爱他,更看清了对爱的成见。这是什么谬论呢?阿黎,你因为喜欢我而与我相拥,却也因为爱上我而选择逃脱?如果相爱,为什么我们要各自孤立?

  这时候,身着黑白色系Lolita服装的年轻女孩从化妆区走出来,顶着正红色直长假发,脸上化着洋娃娃妆,活脱脱又是个从童话故事里走出来的人物。

  女孩发出清脆的笑声,朝小廷快步走来,一把握住他的手,「小廷,你真会挑衣服,这套萝莉装我穿起来真的超可爱!」

  小廷先是愣了一下,而后笑着回应:「很适合你。」

  他眼中闪过的迷惘,林靖风看见了。

  「谢谢你送我这个生日礼物,我一定会有超美好的回忆!」女孩的笑容甜腻得过分,「我好期待拍摄喔!」

  没有多久,其它摄影师通知拍摄即将开始,女孩雀跃地跟着对方走了。

  「我看你也还没弄懂爱是什么。」林靖风冷冷看着小廷。「她那身造型,和上次阿黎来拍的一模一样,你根本就是在复制替代品。」

  「我才不是!」小廷反驳,「我只是觉得那身衣服好看,而且她穿起来比阿黎更适合。」

  「是不是你自己最清楚。」

  说完,他转身走向休息区。

  爱是什么?

  两个男人在静默后扪心自问。

  摸不着,也说不清,抽象得几乎虚无,彷佛从不存在。

  但真的不存在吗?那么心中的失落与苦涩到底是从何而来?

  走回休息区,林靖风随手开启计算机,连上FACEBOOK。

  原本,他并没有使用FACEBOOK的习惯,任何社交网页对他来说向来是麻烦的。其一,他的生活不值得额外记录,工作、烟酒,除此之外便无其它。他连自己都顾不好,哪有必要把糟透的一面公诸于世、任人评论?就算偶然出现小微光,向来也是留存在相机,而非虚无网络;其二,别人做了什么、吃了什么、难过什么或庆祝什么,又和他有什么关系?活着已经是件够麻烦的事,他实在懒得闯入更错综的网络世界,为社交而社交。

  偏偏,这是他和黎诗雨唯一的连系,不得不为了她,在电光石火的虚拟世界里,跨越重重阻碍与不适应,找寻她所留下的只字词组,以及他还在等待的讯息。

  他点开宇施黎的粉丝页,画面停在她于DisneyLand留下的贴文。附于文字下方的照片,是她站在城堡前,与升起的烟火一起灿烂地笑着。

  在她挥霍着流浪的日子里,他想过无数次,究竟能为彼此做些什么?

  制造童话般的神迹一点都不困难,他只要搭上最快前往东京的客机,出现在她面前,像无数电影情节上演过的,以阔别千里后的重逢拥抱燃起璀璨烟火。但难就难在,神迹出现后,如何不凋落?

  况且,这样的情节,在她的书里,大概已出现过无数次了。以她的想象力,也绝对能想到更多让他出乎意料的感动。他脑海里浮现她的脸,一副无所谓的表情告诉他,爱情本来就是这样的啊,为了一次感动,有些人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但那又如何,谁知道关系何时结束?而且,人们之所以愿意不顾一切,就是因为对结局一点把握都没有。

  所以,神迹之于黎诗雨,好像起不了作用。虽然,这样漫无目的的等待对他来说是消极了些,但他确实无所适从。

  然后,他竟又开始从记忆里找寻可以依循的方向。当初他是怎么让萧忆真放弃孟沧沧的?是用相片让她发现自己的美?抑或是耐心倾听她的无奈,让她对他构成放不下的依赖?

  接下来的那些女人,又为何爱上他?是他笑容里的无辜,还是眼里涣散的寂寞?他想起季咏若,怀着数年希望最后抱恨而终,始终捉不住飘荡的他,而如今他又要如何捉住心无定所的黎诗雨?

  他燃起一支烟。

  在这惆怅时分,他需要惆怅的氛围,好让心底的无奈可以更深刻。烟雾缭绕,他看不清眼前,只好折磨自己,才蓦然惊觉,在黎诗雨闯入他的世界之前,他的生活原是如此简单。

  行尸走肉般活着,至少没什么大风大浪,也不用担心期望拉升到最高点后,随时一坠而下的不安全感。就算回到空荡荡的屋里,没有一个值得的人可以说话,但最糟也就仅止于此了。

  对黎诗雨的强烈渴望会把他推向何种结局?

  他不再是醉生梦死的游魂,却一点也不快乐。

  7/21

  刚用餐完毕,正在Shinjuku的街上写这则留言。

  不要笑我,我想我得了拉面依存症,日本的拉面真的好好吃,我几乎每天都要吃上一碗,才觉得一天是完整的。

  怎么说的豚骨汤头呢?是让人食指大动的乳白色,比牛奶糖再淡一点的颜色。填菜单时我总选最浓的口味,对惯吃清淡汤头的台湾人来说可能过咸,但对我来说,却是难得的浓部滑顺。很香的大骨味,但不腻口,我总是能喝到见底。另一个主角,面条,对食物讲究嚼感的我,会选最硬的。煮太烂的食物吃起来一点都不过瘾,毫无存在感。我想,这大概是我下颚会变宽的主原(不准偷笑)。可是,嚼感的重要性可是牵涉到我的老年生活,怎能马虎?因为,我对我的退休生活,只有两个最简单的规划,一是每天都有吃得起一碗拉面的零用钱,二是还吃得动超硬口感的面条。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夏夜的Shinjuku街头还是十分炎热,尤其刚吃完拉面,更是满头大污。站在熙来攘往的街上,让我想起同样忙乱的台北车站,来自各地的旅人在重要的交通枢纽交会,然后被列车、公交车转往下一个目的地,不曾止息。我可以清楚感受到空气之中交杂的酒气、各种品牌的香水味,或是青春的汗水之类云云,大多属于有目的的旅人。

  另外一群人,大概没有旅行目的,甚或,他们不被这城市编列在行进的目的之中。他们所拥有的,不是车票而是破旧的纸箱,沿着车站出口屋檐底下摊放,只望一夜安眠。没有目的、没有家的旅人是自由的,但自由也代表着另一种形式的放逐,你去了哪、做了什么,都不会有人期待你的消息,因为没有人把你放在心上。

  究竟身为自由的旅人好呢?还是像风筝一般凌空高飞,际遇却掌握在执线者手里?

  除了川流不息的人潮之外,离我不远的年轻街头女艺人正忘我演唱着。很可爱的女孩,皮肤白皙,一头及肩长发染成带有光泽感的亚麻绿。

  我的日文不好,她唱的歌我一个字也听不懂,但她的声音是令人舒服的,像夏日微风吹过铜铃那般,引发了我对音乐的渴望,真想好好的听一首歌啊。我想起了林慧萍小姐柔软的声音,不是女孩的嗓音与她有什么相似之处,而是突然很想念她的歌,好似在我心里有重要的连结,可惜,我忘记带耳机出门,无法听存放在手机里的音乐。

  我朝女孩走去,用很破的日文夹杂英文,询问她会不会唱中森明菜的

  「Necessary」,那是林小姐唯一收录在专辑里的翻唱日文歌曲。我很意外,女孩竟然会唱。

  虽然只是街头艺人,女孩的声音仍有足够的穿透力,我相信她未来的舞台应该不仅只闹区街头。可惜,还是无法缓解我身上没有耳机的无奈。有首诗句是这样说的:「曾经沧海难为水」。听过林小姐那样无尘且让人不知不觉间卸下防备的温柔嗓音以后,街头女孩就只是漫漫旅途中的惊鸿一瞥,转瞬而逝。

  回到「曾经沧海难为水」这句话,元稹先生用了「曾经」这个字眼,表示那沧茫无际、令他永生难忘的海已不在眼前。人往往在失去后才能体悟拥有的美好,于是美好的也总是令人心碎,形成一种极度自虐的吊诡:若要试炼谁在心中最重要,只要离去就可以得到答案。

  爱情的真正定义:不在身边,而在心里;不在心里,而在记忆。

  待会回到短租公寓以后,得好好听一首林小姐的歌。情难枕,你说如何?

  按下发送键后,黎诗雨收起手机,汇入人潮之中。

  决定到东京以后,紊乱的念头织成细密的网,紧紧包住她心头,挥之不去。

  那紧密的程度,大约等同于她口里的豚骨汤余韵,当注意力掠过口部,那醇厚的滋味总让她一再回味。即使时间过去,仍然坚持占据她的味觉系统。

  她承认,那些念头理所当然与林靖风有关,也远远背离她过去对感情一贯的坚持,她成了矛盾综合体,就像同时被天使与恶魔所扰的卡通人物,进退两难。

  「爱」或「在一起」是爱情全然不同的两种进行式。她可以毫无保留地爱着林靖风,那是她的事,无论之后他有什么际遇,与她都无直接关联,只是单方面把他放在心里,飘流四处,至少有个暖心的角色在她生命里活着;在一起则要考量太多,习惯、生活模式都得配合对方,多了她从来不懂得经营的责任。和所爱的人共有幸福温暖的家,是多少女人的梦想,但她却不认为自己有那样的能力。

  她还是自私的吧。

  站在街角,她点燃了一支凉烟。

  知道他抽烟以后,她也开始抽了,起初只是想回忆他呼出烟时的沧桑模样,但思念的频率太高,她忘不了他,因而也染上烟瘾。

  彷佛卖火柴的小女孩,烟头闪烁的橘红让她看见不切实际的幸福片段:她像个平凡的居家女人为他端上亲手做的晚餐,而他笑得犹如从来不是个飘泊的浪子。

  她不禁失笑,以致没注意到有另一个男人朝她靠近。

  「小女孩。」男人发出一声低沉的呼唤,具有磁性的音频,触动她脑部的记忆区块,聚焦在尘封的角落。

  她回头,衣着考究的中年男子站在灯下,对她露出别具深意的笑容,「我是任亦,你的大男人。」

  她无奈地笑,拍去抖落裙摆的烟灰,「可惜,那已是过去的事。」

  「对我来说,你永远都是我的小女孩。」任亦朝她走近几步,取下她手里的烟,「小女孩不应该抽烟的。」

  「首先,不要学连续剧那套。」她一脸不以为然,「而你也无法任意操控所有人,任亦先生。」

  「难得在异地重逢,你不认为该叙叙旧吗?」

  她没答话,重新点燃一支烟。在卖火柴小女孩的幻想里,眼前的男人从来没有资格闯入,她为他的打断而心烦。

  「你一个人来日本?」他拿起她的烟,抽了一口,「没人陪你?」

  「我想回屋里听音乐。」她呼出一口烟,「不聊了。」

  「还是在听那些不该是你这个年纪听的音乐?」他哼唱了几句过往她惯听的歌,「所以我才说,你应该是从文艺片年代穿越过来的女孩。」

  「如果你只是觉得我特别才喜欢我,世界上有更多想法怪异的年轻女孩。」

  「为了你,我收集了林小姐所有的唱片。」他轻握住她的手腕,「但是,你没有再回来过,我们的家。」

  「我想听什么音乐,从来不需要依赖任何人。」她拨开他的手,「我要走了。」

  被人潮淹没之前,任亦用稍高的音量问了一句陈腔滥调:「小女孩,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她消失在喧闹的大街上。

  东京新宿街头,仍旧熙熙攘攘,甚至以数倍于台北的速度在涌动。

  夜的喧闹遮盖了她一声无意义的轻哼。

  爱过,又如何?

  他永远在追求不切实际的泡影,知道即使伸手也于事无补,而她无力让他的幻想成真,为何还要自欺欺人?

  对她来说,所有爱情,都是泡影。

  随着人群流动,她被推往下一个路口,几个路过男子注意到独自一人的她,走过来搭讪。但她的日文能力实在太差,往往才说一句「sorry,I’m  can’t  speak  Japanese」,眼前的男人便落荒而逃。

  回到短租公寓以前,她仍是独自一人。

  蓦然静默的无人巷弄,她的影子以极度夸张的扭曲线条占据路面,像场戏谑的特技表演,却是百分之百无聊的独角戏。

  观者与演者,都是同一个人。

  她突发奇想,方才应该将任亦留下,至少这莫名其妙的闹剧还能多个人来欣赏;不过,也仅是想想而已,回头草这种风景她向来是不看的,毕竟相同结局的戏没有体验第二次的必要。

  站在屋檐下,她摸索手提包,想找出烟盒;这时,一名年轻男子从附近公寓大门走出,无意中发现她,同时改变了原本的行走路线。

  她打开烟盒,空无一树的盒内让她轻皱起眉头,只能百无聊赖地将烟盒扔回包包内。

  「烟没了?」男人以日语询问,理所当然地。

  她回头,烦躁地以英语响应她已经重复过无数次的「对不起,我不会说日语。」

  「没关系,我会说英语。」男人以流利的英语回答。

  她稍微有了精神,「喔,我已经遇到快一百个听到英语就吓跑的日本男人。」

  「所以我来了。」他笑。

  「不要学连续剧。」她还是那句。

  她蓦然发觉,男人戏剧化的程度是居更甚于女人?特别是甜言蜜语那套。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永远都是连续剧。」他笑得更大声,「你一个人?」

  「对,在日本是。」突然想到什么似的,她又补充:「一直都是。」

  「想要人陪吗?」他坦白地问。

  「你拿什么让我留下来陪你?」她反问。

  没有直接响应她的问题,他拿出手机,打开记事本,在上头输人几个汉字后,递到她面前,「这是我的名字。」

  七原秋也。

  她仔细看过屏幕上的字,噗哧笑出声,「少来了,和大逃杀的男主角一样?」

  「你知道那部电影?」

  「岂止知道,我还看过小说、漫画。电影是最失败的改编作品,太紧凑,人物的矛盾面根本无法如实呈现。」

  「然后呢?对七原秋也这个人有什么想法?」

  「通常在戏剧作品里能活到最后的,都是对人生有憧憬,以为爱可以改变一切的傻子。」她露出毫无意义的笑容,「但真实人生里,这些人往往是死得最惨、而且是最先死的人。」

  「然后我们都还活着。」七原秋也的眼眸在夜色里闪烁得刺眼。

  「也不是对爱憧憬的傻子。」

  犯烟瘾时,手边却连一支遗落的烟蒂都没有,真是世界上最窝囊的一件事。

  好在,口袋里还剩下几颗薄荷糖,聊胜于无。

  她撕开糖果纸之前,七原秋也递上一支烟。

  「我不随便和人分享烟的。」他提出了邀请:「一支烟,你要留下陪我吗?」

  「好。」她微笑,将烟点燃,随口问:「你几岁?」

  「三十三。」

  「喔,和他一样。」

  「他?」

  「没什么,一个朋友。」她不置可否。

  「那你几岁?」

  「二十四。」

  「喔,和她一样。」

  「谁?」

  「没什么,一个朋友。」他毫不在意。

  他们相视而笑。

  「到我那?」他问。

  她点头。

  寻求一夜安慰的男人向来欣赏她的干净利落,但黎诗雨,这次你也太好笑了吧?在台湾有个男人排除万难、卸下武装,只希望能与你谈一份认真的感情,而你的心跳也因他而促快,你却宁可跑到陌生国度,在陌生的街头接受陌生男人的邀约?

  她在心里自嘲。

  现在的她,与初识时的林靖风有何不同?

  靠在七原秋也宽厚的胸膛,对方高超的肢体技巧确实让她体温升高,暧昧的低吟声此起彼落,狂暴的节奏终于让她失去理智,抛开始终烦扰着她的、痴痴缠缠的爱情牢骚。

  她任凭他将舌探进口中,甚至毫无保留地热烈响应,以汗水侵蚀孤寂与深埋于内心深处的懦弱。

  颤抖的高潮来临,她让他在身体里留下纪念,然后,在朦胧的视线中,她看见墙上时钟分秒流逝,发觉这一切都只是在打发时间。

  为了等待林靖风在心中淡去。

  为了等待那双掌握镜头的手不再撩拨她的思绪。

  为了等待爱情那磨人的小东西对她失去兴趣。

  为了他。

  都是,为了他。

  她离开他,才发现竟是如此在意他。

  晨曦闯入窗内,七原秋也点燃一支烟,迎向她初醒的面容。「在一起吗?」

  她转身,伸手遮住刺目的光源,「在一起什么?」

  「就我和你,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

  「你是想和我在一起,还是不想一个人?」

  「这有什么差别?」

  「只要我看得顺眼的男人,一支烟、一首歌,就可以把我留下来。但如果要谈责任、谈未来,麻烦得像写计划书一样,那就不必了。」她连林靖风都可以不要,其它男人根本没本事绑住她。

  「你说完了吗?」七原秋也的笑容仍像个放浪的流浪者,将烟盒扔给她,「拿去。」

  她没答话,接过烟盒以后,默默点燃,极度缓慢地抽着。

  现在她拥有最多的,就是时间,而且不是有句话说,青春本该是拿来挥霍的?

  烟雾在眼前织成迷惘,她下意识地哼起「情难枕」。

  爱情一直都不是人生的全部,却纠扯纷乱了全部的人生,成为解不开的结。

  手中的烟接近尾声的时候,被七原秋也抽走,随意在一旁捻熄,并且将她压在身下。他的鼻息以急迫的节奏侵扰,而她正好唱完那一句,无怨无悔有几人?

  「什么?」他问,同时将手勾住她的腰。

  男人都喜欢她的腰,刚好是占有收藏品那般,一把环进怀里的弧度。占有吧,就这个当下,什么都不用多想。

  她笑了,放肆笑出声,以更强烈的肢体行动迎合他,「抱我吧!」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有很多故事可以说,以她黎诗雨为女主角的话,林靖风是她截至目前为止最忘不了的男人,打破无数她对爱情习以为常的反应,但是,像七原秋也这样的男人,才是最适合她的。

  心灵相契的爱情从来都只是神话,她并没有领衔主演的资格,但是,曾经客串过,就可称是不虚此生了。

  她领悟了这道理,在别的男人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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