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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宠小毒妃(上) 第二章 初见未婚夫(1)
作者:宋雨桐
  古代的生活真的太无趣了,所以只要城内有一丁点风吹草动或芝麻绿豆大的小事,都能一传十十传百,传到最后都成了稀奇事,何况是这种郡王爷将娶小主簿家的庶女的大事?自然是一夜之间便传遍整个江州。

  那些个长吁短叹或是嫉恨眼红的,恐怕都好几夜难以入眠。

  而平日连小猫都懒得来的秦家大门,突然有一堆莫名其妙的人来蹲点,连沿路叫卖的小贩也跑来巷子口做生意,秦家大门口这条巷子一夕之间成了人来人往的市集,还是县令大人派兵来守,才勉强图得一丝清净。

  这日,秦欢和小舒女扮男装,从秦家侧门的狗洞偷偷钻了出去,走到大街上租了一辆马车前往平城。

  “小姐,奴婢听爹说外头那些被县令赶走的人都是来看小姐的呢,每个人都很好奇小姐是长得如何的国色天香才让郡王爷求皇帝赐婚给他。”

  闻言,秦欢轻哼了一声,“果真传言就没一样是真的,明明是皇帝老子看这堂弟不顺眼,才把我这个身分卑微的庶女赐婚给他,怎么就成了是他求皇帝把我赐给他了?”

  “小姐,听说皇帝不老的……”

  “皇帝老子是尊称,懂吗?”

  小舒抓抓头,“是吗?”

  “本小姐说是就是。”

  “那好吧……小姐,我们这是要去哪?”

  “他们会到我家大门探头探脑的,难道我不会?”

  小舒啊了一声,瞪圆了眼,“小姐不会是要到长乐郡王府门口去蹲守吧?那样子多难看,要是让人给知道了传到老爷耳里,老爷会打断小姐的腿的。”

  秦欢好笑的伸手弹了小舒的额头一下,“你傻啊,太阳这么大,我干什么自讨苦吃去人家门口蹲守?”

  “那我们是要去哪探头探脑?”

  “上等香客栈。”

  “那是吃饭的地方吧?”

  “这几天最热门的话题不就是我和长乐郡王的亲事吗?要听八卦,客栈饭馆自然是最好的地方。”

  热门话题?八卦?小舒古怪的看着她家小姐,却没问。反正这半年来,她家小姐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说些奇怪的话了。

  两人一路来到平城最大的客栈,秦欢之所以舍近求远跑到平城而不是待在自家原城,一是因为平城应该没半个人识得她,干什么都方便些。二是因为平城乃长乐郡王府的所在地,这上等香又是此城最高贵的客栈,相信泰半的人都会谈论长乐郡王最近发生的事。

  所以,她来了。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至少,她得先决定是要装死逃婚还是认命嫁了吧?

  虽说她穿越来此目前为止只会当个钱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姐,却不代表她不能搞出个名堂来养活自己。皇帝赐婚,这逃婚自然是不太可能为之的下下策,毕竟要逃却不连累任何人,也只有诈死一途,但,若逼不得已,那终究是一个选择。

  她们就选在客栈一楼角落的位置,不会太显眼,却很方便听八卦,这不,才上了第一道菜,筷子都没动呢,那长乐郡王四个字便开始此起彼落了——

  “听说长乐郡王除了是个瞎子,还是个瘸子。”

  “是吗?难怪只能去求娶一个小主簿家的庶女……听说那庶女也是个丑的,见不得人,我住原城的亲戚们都说没见过秦三小姐,倒是秦大秦二小姐还可以勉强入眼。”

  “真是可怜,当年他父亲长乐王爷可是个名震朝野的大将军呢,就是因为长乐郡王被弄瞎了眼,这才离开朝堂来到了江州。”

  “这是为何?”

  “避风头呗,都说当年长乐郡王的眼睛是被人给毒瞎的,有人说是皇帝给他叔父的警告,皇帝当年继位时还年轻,不得不忌惮这长乐王爷的声威……”

  “那也不必毒瞎人家儿子啊。”

  “嘘,小点声,都说是传言。”

  同桌的友人伸手拍了那人的头一下,“是啊,祸从口出,就算我朝民风开放,皇家亲民爱民,也不是什么话都可以乱说的。”

  邻桌的客人陡地冒出一句,“也不知谁真见过长乐郡王,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老还是……”

  又一个邻桌的客人接口道:“都说是老王爷的儿子了,还是皇帝的堂弟呢,自然是年轻人,至于高矮胖瘦,这我还真不知道。”

  “有人见过,听说很吓人。”

  “真的假的?都是个瞎子了还长得很吓人?难怪只能请皇帝赐婚个又丑又没地位的庶女了,说起来这秦三姑娘也是个可怜的……”

  “再怎么可怜也是修了千年才有嫁给人家郡王的福报啊!那郡王府可不是人人都进得去的!听说长乐郡王是我朝最富有的王爷来着!”

  “他有钱却是个瞎子,老王爷去世后,整个长乐郡王府都靠怡太妃娘家侄子滕世安掌管着,要我说啊,这些年过去,不知多少好处都进了滕家的口袋……”

  啪一声,又一掌打在说话之人的头上,“又胡说!到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你自个儿死了就算了,可别连累了我们几个。”

  “是啊,去去去,走了,再待下去恐怕咱们脑袋都要掉了。”说着,这一桌数人全数起身,闹哄哄地结帐走人。

  秦欢看着散去的数人,端了一杯茶喝了一口又一口。

  “客倌,上菜啰!”

  此时,小二又端上了一盘蒜苗鸡丁和炸小鱼干,那色香味之好呵,让秦欢想念起她在现代时常吃的道地中菜馆了。

  秦欢一筷子夹进嘴里,那鸡肉还烫舌呢,却是让她一口接一口,筷子都停不下来。

  “小姐你慢点吃。”

  秦欢瞪她一眼,压低声音道:“我现在是公子,再叫错,罚你没晚餐吃。”

  “奴婢不是怕小姐……不,是公子噎着了吗?”小舒很无辜的低下头。

  “你现在不是奴婢,是奴才,唉,叫小舒就好了。快吃吧你,美食当前,你就不要管我了,好好享受一顿大餐,嗯?”说着,秦欢夹了几样菜到小舒碗里,就像她以前跟姊妹淘在一块的模样。

  “你还吃得下啊?小姐,人家都说你丑了……”连她这丫头听了都要食不下咽,她家小姐倒没事似的。

  “人家说我丑我就丑啊?我丑吗?”说着,秦欢还把脸凑到小舒面前左右各摆了一下,好让小丫头可以看清楚些。

  “当然不!”小舒一向挺自家主子的,“小姐就算称不上仙女下凡,在整个江州也算得上是个小美人了。”

  “那不就是了,你管人家怎么说。”

  “可是……”

  “别可是了,这餐厅的菜还真是上等香呢,名副其实,本……小……公子钱都花了,你就别暴殄天物了,吃吧。”秦欢说着,还真的专心吃了起来。

  那模样……就像是饿了很多天都没吃饭,却一下吃到山珍海味般一脸满足。

  客栈二楼靠边缘的位置,坐着两名头戴帷帽的男人,瞧不清真容,其中一名低头专心吃饭的男子,就算一句话也没说,就只是端坐在那里,却半点也掩盖不去那高大挺拔的身姿及一身逼人的气势。

  坐在对面的另一名男子也是身形修长矫健,但相比之下,却是亲民多了,话多笑容也多,一双眼不时地探看着一楼角落那桌女扮男装的主仆二人。

  “爷,你未来的夫人真的很能吃。”华月看了半晌,眉眼都是笑。

  闻言,那位被称作爷的男人,帷帽下的一道浓眉隐隐一挑,“你探头探脑半天,就只得出这个结论?”

  “当然不是,爷想听属下的结论?”华月一脸讨好的笑。

  “不想。”

  “爷……”

  “你非得把本王拉到这里吃饭,就是为了这个女人?”一个皇帝莫名其妙赐婚下来的原城主簿之女,还是庶女,他甚至连她的名字都懒得记。

  “爷,难道你一点都不好奇你未来的王妃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属下可是在秦家附近派人守株待兔了三天三夜这才好不容易逮到人的,爷该嘉奖属下才是。”

  神色冷,嗓音更冷,“本王有叫你这么做吗?”

  “是没有。”

  “那本王该嘉奖你?”

  “不必……”华月的声调委屈极了,又往一楼瞄去,“但属下今天终于亲眼见到这秦三小姐,算是放下心中一块大石,这秦三不丑,长得还过得去,听见人家说她丑也面不改色的继续吃东西,听见有人说爷又瞎又瘸又吓人,依然是闻风不动,属下都怀疑她不是来此探消息,而是真来吃东西的,毕竟这上等香的东西当真是属上等……咦,她们要走了。”

  “所以,本王也可以离开了?”

  华月的目光终于移回对面他家郡王爷身上,“爷吃饱了?”

  “嗯。”范逸起身。

  华月也连忙跟着起身,不是站在范逸后头,而是站在前头,为的就是替他家爷“挡去”所有“障碍物”。

  虽说他家爷在十九岁那年瞎了眼,但在此之前,他家爷可是跟着老王爷上山下海的骁勇战将,学术精、武功好,剑术骑术射箭样样都是无人能出其右,所以,就算爷瞎了眼,一般时候看起来也与常人无异,在府里时不必拿拐杖也能自在行走,但到外头人来人往之处自然就麻烦些,除非爷愿意拿拐杖出门。

  可拐杖一出,爷的身分就容易曝光,毕竟这里是平城,平城最有名尊贵的瞎子就是长乐郡王,为省麻烦,不到必要时候,爷的拐杖是不动用的,最常用的就是他这个“人工拐杖”,有他在前方领路,他家爷只要跟着他的脚步走就成,正常来说,旁人不会发现任何异状。

  “两位爷要走啦?吃得可好?”店小二见人从二楼下来,笑呵呵地上前招呼,忍不住多看了这两位戴帷帽的爷两眼。

  华月拿了一碇银子递给小二,“不必找了。”

  “是是是,谢谢两位爷,欢迎再来啊。”店小二笑到合不拢嘴,亲自送这两位看起来身分很尊贵的爷离开。

  五月的江州已经很炽热,阳光大得让人睁不开眼。

  上等香位在平城最精华的地段,门外有一座大湖,湖畔杨柳低垂,湖水清可见底,五颜六色的不知名大鱼小鱼在湖里游来游去,微风轻送,虽热却不至于闷。

  秦欢只身杵在客栈门外,望着眼前的一情一景,终是再一次不得不信,自己是真的真的来到古代了。

  她深呼吸了一口这个朝代的新鲜空气,仰首闭眼感受那轻微的风吹拂过她颊畔,她很自得其乐,却没承想她这模样,姿态之美,举止之自在从容,让来往的客人都忍不住朝她瞧了过来。

  长盛王朝民风开放,无男女大防,甚者,连男子与男子之间的那等事也不算新鲜事,尤其长得美的男子特别多,成了富贵人家的男宠者也是有的,只是大都还算低调,不至于明目张胆着来。

  小舒去叫停在边角处的马车,秦欢一个人杵在客栈外头等。

  上等香的客人众多,来来往往地,三教九流都有,但前题是必须有点钱,没钱的进不了门,毕竟是平城内属一属二的客栈,一道菜的价钱就足以让一般平民老百姓吃上十天半个月的饭。

  “曼蛛儿?”有人在她身旁唤道。

  秦欢本想不理,可那道嗓音太近,近到让她本能的睁开眼,在这张眼的瞬间看到的是一个双目如星,眉目如画,彷佛从古画中飘出来的美男子。

  好吧,她承认她来到古代后甚少出门,又总是低眉敛眼的,所以还真没仔细看过几个男人,尤其是像眼前这位如此“精美”的男人,美得非常,呃,邪魅。

  此刻,她的心跳动得很快很快,像是快要从胸口里跳出来一样,躁动不休……

  这是为何?

  这男人根本不是她的菜啊,就算这男人真的很美,但也不致于让她的心跳到都快让她喘不过气来的境地吧?

  “你在唤谁?我吗?”秦欢摀住胸口,想安抚一下这颗妄动不休的心,却在这男人进一步逼近时,她感觉到强烈的窒息感,让她根本无法呼吸。

  “你不认识我?”男人皱起他漂亮的眉,已然伸手勾起她的脸,“你明明是曼蛛儿……怎么可能不认识我?就算你女扮男装,就算你已经长大了,变美了,我也不可能认不出你来,就算你化成灰,我都认得。”

  啪一声,秦欢伸手打掉他的手,下意识地往后退一步,“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不叫曼蛛儿,也确定不认识你!”

  “胡说,你明明是曼蛛儿!”男人一把抓住她的手。

  这回,他使了劲,秦欢根本甩不开他。

  “跟我走!”

  “我不要,放开我!”她死命的挣扎,可不管她怎么用力,她的手都无法挣开这男人的箝制,“来人啊!救命啊!”

  男人没想到她会在客栈前大吼大叫喊救命,漂亮的眉一挑,正想一掌劈昏她,耳边却袭来一阵又疾又猛的掌风,突如其来的变故让男人连忙侧身一闪,放开了秦欢的手,而就在这一瞬间,男人只觉眼前一抹黑影晃过,方才那还在他掌心里的女人已经落在一个头戴帷帽的男人怀中——

  “阁下是谁?竟敢袭击本公子!”唐渊着恼地瞪着眼前这个高大挺拔,却戴帽遮脸见不得人似的男人。

  “你又是谁?竟敢当街强抢民女。”范逸的嗓音清冷无比,却有一股不怒而威的气势,但显然怀中的女子不太怕他,双手紧紧扣住他的手。

  唐渊傲气的抬了抬下巴,“本公子何来当街强抢民女?这姑娘跟本公子是旧识。”

  “是吗?”

  “本公子骗你干么?随便抓一个人问问,都听过本公子的名声,本公子花容月貌,多少女人投怀送抱,需要强抢民女?这可真是天大的笑话!”

  “我问的是她。”范逸低下头“瞧”着怀中的女人。

  此时,秦欢也刚好一脸诧异地抬起头来望向他。

  这个男人……

  他的眼睛……看不见!

  不会这么巧吧?难道眼前这位就是她未来的夫君长乐郡王?不会的,应该不是的,可不管他是或是不是,她都发现了一件神奇的事……

  她竟然懂得医术!或者说,她不是懂得医术,而是懂得怎么解毒?

  当她的手一摸上这男人的脉搏,她就知道这男人是被毒瞎的,瞎了多久。

  重点是,她还知道怎么治,根本不需要思索,而是很快速的本能反应……这根本是神医级别了吧?只是摸了一下脉搏,就好像可以看透他的奇筋八脉似的……

  真是疯了!

  她究竟是穿越到什么样的一个女人身上啊?

  明明是一个主簿的小女儿,怎么可能又懂药草又懂医?而且都跟毒有关!

  秦欢震惊不已又迷惑不已,神情怔忡地仰头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心思千回百转,她该救这个男人吗?她明明可以治他的眼睛……

  可,他若是一般不相干的人也罢,毕竟不认得她就没事,可他若真是她要嫁的长乐郡王,那她的本事岂能让他知晓?毕竟她就算有十张嘴也说不清,为何她从小长在主簿之家却懂医又懂毒吧?惹来一堆质疑不说,搞不好还会被当妖女办了!

  何况,他的眼睛定是让许多大夫给瞧过的,人家大夫医不好,她这个平常人家的小姐却说医得好?谁会信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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