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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公唬不过 第1章(1)
作者:雷恩那
  远远地,他便听到走近的脚步声。

  那人步伐有些轻佻,有些不定性,像是在逐渐加热的铁锅里等着爆开的小炒青豆,急躁外显,却饱含精神,就算是颗青豆子,也是颗开心豆。

  他不动声色,听着。

  脚步声在拉近与他之间的距离后一转轻微,仍慢吞吞挪近中。

  然后,对方停在他躺椅边,离他好近,近得让他清楚听见那浅浅的呼息,感觉到那小小身子散出的体热,还有一股淡淡的、似混合了各种药香的奶味。

  一直瞪着他瞧,小脑袋瓜里打什么主意?

  真不让人清静吗?

  “哈啾——”他秀气地打了个喷嚏。

  从中摊开、覆住他整张脸的那本薄薄蓝皮书,因那声喷嚏动了动,书往旁一滑,他原想任其掉落,有人却快一步接住书。

  看来是非醒不可了。

  自宁谧的午后小睡中醒来,他那双凤目慵懒眨动,墨睫下的眸光溶着水月一般,雾蒙蒙,彷佛此刻才察觉到身旁有人。

  近在眼前的是一只抓着蓝皮书的淡麦芽色小手。

  他慢吞吞对上那人视线。

  都两年未见了,记忆中,该是一双圆溜溜的清亮大眼……一瞧,果然没错。

  两年前,这女娃儿才十岁,已是小小美人胚子,眼睛是五官中最为抢眼的地方,喜怒哀乐大鸣大绽,不太知道掩饰……唔,或者是他太苛刻,一个十岁小女娃本就该天真些、单纯些,即使单纯得近乎愚蠢,也没什么不好。

  唯一不好的是,她是他的小小未婚妻。

  “邝莲森,终于找着你了!我爹和我昨儿个就抵达‘五梁道’,你阿娘还让大胖厨子和小胖厨子烤了一头小乳猪和小羊羔帮我们洗尘,大伙儿昨晚吃吃喝喝好开心,还放烟火玩,你怎么不来?”

  今年立春过后刚满十二岁的小姑娘四肢修长,个头与同龄的孩子一比明显高了些,但小脸蛋仍有些婴儿肥,两颊红润如粉桃,她说话时,眉儿飞、粉颚扬,丹田充沛,大眼睛满是笑意,形状细致的唇咧开一抹爽朗弯度。

  邝莲森看着一身鹅黄新衣的她,又瞄向她头上绑着嫩黄缎带的双髻,小姑娘明亮得犹如雪陌上的春阳,笑得毫不拘束,好似与他混得很熟很熟,深知他的性情与底细……

  她以为他还没全然清醒,对他的沉默不语和瞪视不以为意地眨眨眼,略腼腆地道:“是我爹要我换上新衣新裙的,唔……还有新鞋呢。”

  她踢踢脚,让他瞧见缀着漂亮彩缨的缎鞋。

  “我爹说咱们邝、安两家是亲家,拜访‘五梁道’就是拜访亲家,要我穿裙子,不能又是一身轻衫劲裤。”而且还得乖些、听话些、安静些、秀气些……唉,这一大堆的“些”,她家的爹真是为难她了。

  她喜欢“五梁道”,喜欢久居于此的邝氏一族,而在这儿做事的人,她也差不多是见一个爱一个。

  人家待她好,她就待人家更好,旁人若为她流一滴血,她连性命都能为对方豁出去。这里的人喜欢她,她就好用力地喜欢回去,爹说她得懂礼数,那好吧,她听爹的话,乖乖变个小闺秀,但不保证能撑到底。

  “你这身打扮真好看,穿裙子确实可爱许多。”横在躺椅上的俊秀青年微微一笑,嗓音如丝,犹有困色的脸白里透红。

  “是吗?呵……呵呵……”她晃晃脑袋,表情原是欢喜,随即又转苦恼。“可要是穿裙子,我跟着爹走踏江湖、四处行医,那真有些不方便。好比上回,我被两只恶犬狂追,爹那时不在身边,全赖我飞毛腿跑得快,才把两只狗甩得远远的,若穿裙子肯定跑得直打跌。”

  “不爱裙装无妨的,你自在就好。”他语气有淡淡遗憾,似有若无地透出。

  “邝莲森,我没说我不爱裙装啊!”被小小误解,急得她挑眉轻嚷。

  他听了仅是微笑。

  安纯君心里大大叹气。

  这个邝莲森,她是挺喜欢他的。

  听爹说过,当她还在娘亲肚子里时,与娘曾为闺中密友、有着深厚情谊的“五梁道”女家主便为自个儿十岁的独子来个“指腹为盟”,说是生男的就当兄弟,生女的就作夫妻,后来娘费劲儿生下她,难产血崩,即便爹的一手好医术也没能救回娘亲性命。

  爹总说邝莲森是安家未来的姑爷,等这儿女亲家真结成了,她得喊他一声“相公”,这事,她打小就知,但知道归知道,倒也没什么特别感想,总觉那是属于“大人”之间的事,还得好久又好久的以后才可能跟她扯上关系。

  她对邝莲森是很单纯的喜欢,如朋友那样的喜欢着,而在她豪爽的小脑袋瓜里,朋友全是交来肝胆相照用的。

  每隔两年,爹亲会带她上一趟群山环绕的“五梁道”。

  “五梁道”邝家所产的山参是汉药中难得的极品,她爹爹行医时所用的参材全由邝家提供,因此才有这两年一会,她跟着大夫爹爹进“五梁道”补给参药。

  如此说来,她与邝莲森相处时日并不久,但长情又重情如她,一旦相交就是一辈子的事,只差没斩鸡头、喝血酒,她到底是把他当朋友看了。

  然而说起她的这个朋友啊,长得实在有够单薄。

  他肤白透粉,双颊瘦削也就算了,五官全都生得薄薄的,薄秀的双眉,单眼皮的细长凤目,薄而峻挺的鼻,然后是单薄且红的唇瓣,连下颚也尖尖又细细的,让人都舍不得捏重了。

  但莫名其妙的,她实在闹不明白怎么回事,那些不够深沉的五官生在他脸上,却奇异地融成一张气质宁稳的脸庞,他总是沉静优雅,不慌不躁,像是“五梁道”周围层层迭迭的大山全都坍塌,都没法惊动他半丝半毫般。

  他究竟俊不俊、称不称得上是美男子?说实话,她其实不怎么能分辨,只晓得如他那样的沉稳气质,求都求不来啊!她想要得很,想得口水都快泛滥成灾,想得胸口总痒痒乱乱的。跟他这般斯文优雅的人待在一块儿,她像也多出几分内敛的味道,离那种暧暧内含光的江湖高手更近一步了。

  吞了吞过度泌出的唾液,她深吸口气,很努力地学他平稳心绪。

  “我们……呃,就别再提裙装的事了。”越解释越难厘清,干脆跳过。她扬扬手里的书。“你躲在这儿就为了读它吗?”蓝底书皮上写着四个墨色不匀的字——“山野奇谭”。作者不详。

  “我爹说,这种书都是一些穷酸书生、落地秀才胡诌出来混饭吃的,一本卖三文钱都嫌贵了,里头写的山怪啦、花妖啦、三头蛇啦、金蟾蜍什么的,全是假的,你竟然喜欢看这种书?”

  “是啊,我爱看,还挺有乐趣,太正经的书我可读不下去。”他仍没想起身,懒骨头般继续赖在躺椅上,连呼息都懒懒的。“你不看实在可惜了。”

  闻言,安纯君大眼睛眨也不眨,直勾勾地望着他。

  怎么?因为他爱读小书,小姑娘很失望吗?

  突然间,她“噢——”地发出微颤的叹息,像是一直屏着气,这一刻终于记起如何呼息。

  邝莲森被眼前那张迅速胀红的小脸和倍加发亮的丽眸弄得微微一怔,下一瞬,他搁在扶手上的一袖被紧紧抓住,那双麦芽色小手抓得颇用力,激动得把蓝皮小书都给抓绉了。

  “噢——邝莲森……噢——邝莲森,你、你好样儿的,我终于找到同好了啊!”爹常说,行正道,道不孤也,她安纯君走的虽是歪道,也不孤单呢!真好!“我也好爱看这些书,什么《迷镜志异》、《大江南北江湖行》、《化外遇仙记》、《游梦实记》等等,一本比一本好看,故事一个较一个精彩,爹说我就是读太多那些乱七八糟的书,才会跟男孩子一样野,脑袋瓜里尽冒出一些古怪想法——”略顿,她红润小嘴微张地喘息,兴奋之情染遍她红通通的脸蛋。

  “邝莲森,咱们俩就多交流吧!我把爹给的零花钱攒起来,往后我要随爹上‘五梁道’,一定帮你多买几本好书!”

  那张五官单薄、俊美偏冷的男子面庞微地发怔,似起了些波动,却也是眨眼间的事,他凤目中极快地刷过什么,一掠,一切又稳下。

  “好啊,那就麻烦你了。”他斯文地笑。

  “哈哈,不麻烦、不麻烦!”安纯君豪迈地挥挥手,这才发现薄薄的蓝皮小书快被她的手劲捏烂。她吐吐舌头,赶紧摊开书皮,努力抚平。

  勉强弄妥后,她正想把书递还给他,扬睫,恰与他四目相接。

  她不好意思地傻笑,把绉绉的书放在他身侧。

  邝莲森突地启唇道:“我们‘五梁道’邝家也有自个儿的奇谭,你听过吗?”

  安纯君先是一愣,随即瞠圆眸子。“真的吗?”

  “真的。”才怪!可他低柔嗓音听起来多真诚。

  她再次抓住他的衣袖。“我要听!邝莲森,你说啊!”

  他淡应了声,温和眉目藏光,应小小未婚妻的请求慢条斯理地道:“在很久、很久以前……”故事都得这么开头。“‘五梁道’这里原只住着一户采参人家——”

  “姓‘邝’对不对?那户采参人家是你的老祖?”小姑娘语气激扬。

  他嘴角渗出笑,点点头。

  “是,那户人家姓‘邝’,是我不知第几代前的老祖。我这位老祖宗在‘五梁道’开枝散叶,祖婆替他老人家生下五男一女,男的个个身强体壮,高大俊朗,全是采参能手,也是最好的猎人和樵夫,至于那个排行最末的小闺女儿则成为双亲和五位兄长的掌上明珠。”

  “邝莲森,她长得怎么样?是不是很美?”这种细节可不能放过。

  “嗯……”青年沉吟着,目中彷佛轻含遥思。“据说老祖的这位小闺女儿,肌肤白里透红、吹弹可破,优美的瓜子脸上有一对细而亮的凤眼,秀挺的鼻子,沾着朝露的红花唇瓣,她声音巧啭如黄莺,见过她的人都会喜爱上她,无法克制地想对她好、望着她笑。再有,因为她喜欢穿红颜色的衣裙,绑红色发带,所以有个小名叫红儿。”

  “噢……”安纯君悠然向往,随着他的描述,脑海里自有一抹美丽影像。

  她略偏脸容打量面前的年轻男子,眨眨大眸,忽而一笑。“邝莲森,原来你跟红儿是同个模样,你像到她了。”

  他一怔,定定看着那张心无城府的小脸蛋。

  “……是吗?”

  “是啊!”她更仔细地端详他的眉眼口鼻,愈看愈有心得。“咦……邝莲森,这么说来,你其实长得很好看呢!”她道完哈哈笑,颊面暖了暖,像是这时才辨出他的美丑,实在有些对不住他。

  “你喜欢我生得好看,是吗?”他低柔问。

  小姑娘放声又笑,丹田气足。“我喜欢交你这个朋友,你好看,我喜欢,你不好看,我也喜欢的。”

  四周一静,男人的瞳底再度刷过什么,如小石直坠湖心,涟漪隐隐。

  安纯君见他不语,遂催促问:“话说回来了,邝家的那则奇谭究竟怎么回事?跟红儿大大有关吗?”

  邝莲森仍静默着,瞅着她的目光须臾不离。

  好片刻,他意味深幽地扬了扬嘴角,才慢悠悠地重拾声嗓。

  “有爹娘疼,有五个哥哥爱着,红儿日子过得无忧无虑,只是深山里缺少玩伴,当爹带着兄长们入山采参,娘忙着家里头的杂务时,没谁陪红儿玩,她是有些孤单了……然后,就在某个秋日午后,她追着一只小兔钻进树林里,愈追愈远,密密的树林后没有兔子踪迹,她却遇到一个年纪与她相仿、穿着绿衣绿裤的男童……”他淡淡一顿,因听故事的小姑娘蓦地发惊呼。

  她丽眸瞪得更圆,屏气凝神,专注的样子像把一切当真了,他内心一阵好笑。

  安纯君……纯君……这名字取得倒有几分传神,颇有“蠢”意。

  他接着道:“男童叫作小绿,他陪红儿玩,听红儿唱歌,给红儿抓小兔、抓松鼠、抓小鸟,两个小的时常腻在一块儿,小绿要红儿不能把他的事对谁说,连家里人都不行,红儿乖乖答应了,一直没把小绿的事说出去。然后秋去冬来,红儿的爹娘和哥哥们终于察觉到事情不对劲,他们软硬兼施地想从红儿嘴里问出事来,但红儿就是不说——”

  听到这儿,安纯君小脑袋瓜使劲一点。“对!这样就对了!红儿答应过小绿,她不说的,这叫朋友间的义气!”

  邝莲森突如其来想笑,是那种发自心底的笑意,几要从内心涌到嘴角。

  怎么办?这姓安的“蠢”君小姑娘,他不欺负她都觉有愧天地。

  “可是红儿越隐瞒,家人自然越担心啊!”清俊双眉无辜地蹙了蹙。

  “他们要做什么?”安纯君急问,小小心肝七上八下的。“小绿陪红儿玩,他们是朋友,他可没使心眼害人!”

  “话不是这么说,你爹要以为你有危险,肯定会拚命把你护住,不许谁欺负你,我老祖自然也护女心切,都一样的。”

  “唔……”话是没错啦,但……

  邝莲森叹口气道:“所以他们开始跟踪红儿,偷偷跟着,像在深山雪地里寻找参药那样的仔细用心,终于,让他们瞧见小绿了。唉,我老祖一觑见那男童,简直惊为天人。”

  “……惊为天人?”

  “老祖他火眼金睛,经验老到,一看就知小绿不是人,是野山参吸取天地间的灵气后,幻化而成的精魄。它能随意转化人形,与人自在相处,道行少说也得千年以上,这样的绝世参材可遇不可求,我老祖自然既惊又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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