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喏,去吃吧。”赵氏收拾桌子后,将几只碗里吃剩的残羹剩饭拨了拨,倒入一只破碗里,端给易平澜带回来的那条狗,一边嘟囔抱怨着,“这二叔子也真是的,是嫌家里米多不成,也不知家里为了供养小叔子在城里读书,每个月家里都紧巴巴的,还弄条狗回来吃白食。”
见那狗竟不吃,还嫌弃地退了两步,赵氏没好气地啐了一声,“嘁,你再不吃,我可要端去喂鸡了。”这些吃剩的饭菜,她一向都拿来喂鸡,二叔子让她喂给这条狗吃,她还不乐意呢。
喂那些鸡吃,不仅能让鸡长膘,兴许还能多下几颗蛋;喂这狗,就算养得再肥,二叔子肯让她宰来吃吗?
兰雨趴在地上,悻悻地别开狗脑袋。曾经身为人,要她去吃那些别人吃过的残羹剩饭,她委实吃不下去,宁愿饿着肚子,也不肯吃一口。她有些委屈,原以为跟着易平澜回来,他会好吃好喝地供着她,哪里知道,他把她带到后院,就扔下她不管,下午回来到现在,人影都没见着。
见那狗竟不搭理她,赵氏被气笑了,“好啊,你这狗脾气倒挺大的,是你自个儿不吃,我拿去喂鸡。”说着,她不客气地拿起那破碗,走到一旁的鸡棚,把那些剩菜剩饭拌进米糠里,喂给那几只鸡吃。
兰雨恹恹地趴着,等赵氏喂完鸡回屋里,她走到鸡棚,垂涎地看着那几只被养得肥肥壮壮的鸡,想起先前吃过的那只烤鸡腿,忍不住回味地伸出小舌头舔了舔嘴。
虽然现在变成狗,可她没胆子去咬那些鸡,就算抓到鸡,她也不敢生吃,只能可怜兮兮地望鸡止饥。
突然听见屋后灶房那儿传来易平澜的声音,她竖起耳朵仔细听着——
“大嫂,可喂狗吃了?”
“喂了,它可挑食了,竟不吃,我便把那些剩菜剩饭喂给鸡吃了。二叔子,不是我说,这狗脾气也忒大,它又不像牛可以帮着耕作,也不像那些鸡能下蛋卖钱,养着它有啥用呢?”赵氏叨念。
“这狗很有灵性,先前多亏它带我救回观儿,咱们家里不缺那口饭菜,就当是报恩,养着它也是应该的,明儿个我进山打猎时,带它一块去,兴许有它帮忙,能多猎几只猎物回来。”
“二叔子都这么说了,那就养着它吧。”
“我去瞧瞧那狗。”
听见他要过来看她,兰雨欣喜地扭着皱巴巴的小身子,瞧见他推开后门来了后院,她迈着四条腿兴匆匆跑过去,在他脚边绕着。
“汪汪汪汪……”我要吃肉,快给我肉吃。
见这狗一看到他便高兴地摇着小尾巴,易平澜那张冷脸缓了几分,嘴角隐隐带着笑意。
“大嫂拿饭给你吃怎么不吃?”
“汪汪汪汪……”她不满地向他投诉。那种残羹剩饭也不知混了你们多少口水,很不卫生,吃了万一生病怎么办?
他虽没听懂这狗的意思,却多少从狗儿的吠叫声里听出它似乎不太满意大嫂给它准备的狗食,轻斥了句,“大嫂肯给你准备吃食就不错了,你这狗还挑食。”
“汪汪汪汪……”她忿忿吠道。那些是喂鸡的,我才不要吃。
易平澜心忖也许是今儿个给它吃了个鸡腿,让这狗吃上了瘾,故而不肯再吃别的,板起脸来教训它,“咱们这儿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家,没办法顿顿供你吃鸡腿,你若要留下来,便不能挑食,否则咱们可供不起你。”
闻言,兰雨尾巴和耳朵都垂了下去,她知道自己现在变成一只狗,是没资格挑食,饲主喂什么她只能吃什么,可她以前毕竟是人,心理上无法接受从别人碗里吃剩的残羹剩饭。
见狗儿垂头丧气地趴在地上,易平澜缓了语气,接着说:“明儿个我带你进山,要是你有本事能自个儿打到猎物,那猎物便归你。”
听见他这话,她耳朵竖了起来,两只圆滚滚的黑眼直瞅着他,“汪汪汪。”真的吗?
见狗儿这般聪慧,不论他说什么它都听得懂,易平澜脸上的表情再缓了几分,抬手摸摸狗儿的脑袋,出声道:“我从不说假话。”他接着从衣袖掏出一颗适才从厨房里拿的馒头,喂给狗儿,“这馒头冷掉了,你将就着吃吧。”它若再挑食,今晚只能饿肚子了。
兰雨一口咬住馒头,放在两只前腿上,朝他高兴地吠叫了两声。
“汪汪。”她宁愿顿顿吃馒头,也比吃那些别人吃剩的残羹剩饭好。
瞧见冷掉的馒头竟能让它高兴成这般,朝他直摇着尾巴,他喉头滚出低沉的笑声,“你这是饿狠了吧,你今晚先在这后院将就一晚,明儿个我再帮你搭个狗窝。”
翌日一大早,跟着易平澜进山后,兰雨才发现她把打猎想得太简单。
易平澜眼力极好,随便弯弓搭箭,都能射中雉鸡或是野兔。
但她拚命迈着四条腿也没能追到半只猎物,她还发现一个问题,纵使追上,她也没胆子就那么扑上去狠狠咬死它们。
她从没杀过活鸡,以前吃鸡,都是人家杀好的,现在要她用嘴巴活生生把猎物给咬死,她光想就觉得恶心,最后索性也不追着猎物跑,回头跟在易平澜脚边。
易平澜见狗儿蹿了半天,也没咬到半只猎物,他搭弓射中了只山鸡,出声指使狗儿去叼回来。
“去把山鸡咬回来。”
听见他竟要她用嘴巴去把猎物咬回来,兰雨嫌脏不想去,蹲在他脚边没动。
易平澜抬了抬眉,威胁道:“你没本事抓猎物,连叼猎物回来都不会,这么没用,看来也没必要再养着你……”
他话还没说完,她便吓得跳了起来,“汪汪。”我这就去把鸡叼回来。嗖地就飞奔过去,顾不得再嫌脏,张开嘴一口咬住鸡,把鸡给带回来,讨好地在他腿边放下,猛摇着尾巴。
“汪汪汪……”我把山鸡咬回来了。
易平澜被它那讨好的眼神给看得笑出声,“瞧你这狗腿的模样,简直都要成精了。”
她尾巴摇得更起劲了,“汪汪汪汪汪……”不要弃养我,以后每天好吃好喝地供着我,我保证每天都听你的话。
易平澜没听懂它在叫什么,摸摸它的狗脑袋,见时候已不早,将适才猎到的几只猎物收进一只麻布袋里,提着带下山。
见狗儿紧跟在他脚边,他想起还没帮狗儿取名字,停下脚步朝狗下腹看去,“你是母狗还是公狗?”
兰雨猛地一怔,羞得夹紧两条后腿趴下来不给他看,就算变成狗,她也是有羞耻心的。
“快起来,让我瞧瞧。”这只狗看起来是只七、八个月大的幼犬,还没发育完全,之前他也没留意过它是抬脚撒尿还是蹲着尿,也不对,是这狗从没在他面前撒过尿。
“汪汪汪……”她朝他骂了两声,你不要脸。
易平澜皱起眉,从狗的吠叫声里隐约听出它在骂他,觉得莫名其妙,“你不让我看,我不知你是公是母,如何帮你取名?”
她还是整只狗趴在地上不肯起来,取名字事小,名节事大,她誓死要捍卫自己的清白,不给他看。
瞪着狗儿看了好一会儿,易平澜那在沙场上被称为鹰眼的双眸,多少看出了些端倪,他越发觉得这狗不同于寻常的狗儿,竟然还会害臊。
他眼里浮着一抹逗弄的笑意,“既然你不让我看你是公是母,那这样吧,就叫你狗蛋好了。”
“汪汪汪……”她抗议地吠叫,狗蛋太难听,她才不要叫这个名字。
他故意道:“看来你也喜欢,那就这么决定了。”他提起那袋猎物,继续往山下走。
她爬起来跟在他脚边,朝他吠叫着表达不满。“汪汪汪汪……”
“成了,我知道你很喜欢狗蛋这名字。”
“汪汪汪汪……”才没有,我一点都不喜欢,不准叫我狗蛋。
易平澜猝不及防弯下身子,探头朝狗儿的下腹投去一眼,摸着下巴,哂笑道:“原来是母的。”
她一怔,连忙夹紧两条后腿,耳边却听见他调侃的笑声传来——
“来不及,我都瞧见了。”
“汪汪汪汪……”你这个人太无耻了。
“你一条狗怎么会像个大姑娘似的,这么害臊,难不成真是狗妖?”他停下来,凑到狗儿面前仔细打量它。
瞧见俊帅的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瞧,兰雨一时紧张之下,被狗的本能驱使着,伸出小舌头朝饲主的嘴角舔了一口,舔完,她整个僵住,啊啊啊,她刚才做了什么,竟然舔了他?!她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来!
易平澜冷不防被狗儿舔了口,浓眉微拢,抬手摸了摸被舔的嘴角,并不觉得嫌恶,倒是这狗在舔了他之后,原本就皱巴巴的脸皱得更加厉害,似乎是在害臊,活像人似的,他抬手揉了揉它的耳朵,嘴角扬起一抹笑。
“既然你是母的,那往后就叫你……皮妞吧。”
皮妞?这名字也很难听好不好!兰雨不太满意,但总比狗蛋要来得好多了,勉强能接受。
易平澜发现自个儿竟隐隐能察觉出这条狗的情绪,看出它对皮妞这名字虽不太满意,却也接受了。不管它是不是成了精怪的狗,只要它没有加害他和家人的心,他可以让它留下来。
下山回到易家,兰雨趴在后院鸡棚旁的阴影下,此时虽已入秋,但今天秋老虎发威,日头很烈,她懒懒地把嘴靠在前腿上,想到今日上山自己一只猎物都没抓到,今天是别想吃到肉了,有些闷闷不乐。
也不知是不是变成狗的关系,以前她倒没那么爱吃肉,变成狗之后,吃肉的欲望变得很强烈。
她回头看向旁边鸡棚里的鸡,想起昨天吃到的那只鸡腿,舔了舔嘴,那只鸡腿是易平澜当做她救了那小男孩的谢礼,以后大概都吃不到了,就像易平澜昨天对她所说,易家不是什么富贵人家,不可能再拿那么好吃的烤鸡喂养她,能拿那些剩菜剩饭喂她已不错了。
思及以后可能过的苦日子,她心酸地想着,她究竟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变回去啊?
就在她幽怨地自怨自艾时,易平澜拿了些木板过来,她懒洋洋地不想动,但想到这个人是她的饲主,为了给饲主留下好印象,她勉强爬起来,意思意思地走到他脚边蹭了两下,表达一下自己的亲近之意后,便又回到适才那处阴影下趴着不动。
易平澜见狗儿似乎有些恹恹地,心忖也许是今儿个进山热到了,他找了处空地,用带过来的木板给它搭建狗窝。入秋了,不久天气就会逐渐冷下来,有个遮风挡雨的屋子,能让这狗有个栖身之处。
易平澜手很巧,几块木板在他手里,很快就有了个雏型。
她睁着一双黑溜溜的眼睛盯着他看,他的身材很健硕,衣袖下的臂膀看得出很结实,那张古铜色俊挺的脸微微泛着薄汗,神色认真地在为她做着狗屋,她看着看着,心口有些荡漾起来。
她活到二十五岁,只在高中时谈过一场纯纯的恋爱,高中毕业后,随着两人进入不同的大学,恋情无疾而终,之后,也不知为什么,她的桃花没再开过。
饲主的长相是她喜欢的类型,让她忍不住有些胡思乱想起来,接着思及人狗恋是注定没有结果的,不得不悲伤地掐断那非分之想。
“二叔,你在做什么?”午睡醒来,观儿和长他五岁的姊姊来到后院。
“做狗屋。”易平澜头也没抬,拿起锯子将一截过长的木板锯掉。
“观儿也帮二叔做。”观儿兴匆匆跑过来。
易平澜瞟见狗儿面前的碗里已没水,吩咐侄儿,“你去给皮妞拿些干净的水来。”
“皮妞是谁?”听见一个不曾听过的陌生名字,观儿好奇地问。
“是二叔帮那只狗取的名字。”提起这事,他眼里微露笑意。
“它叫皮妞啊。”观儿蹦蹦跳跳地来到狗儿面前,蹲下来看着它,奶声奶气地叫着它,“皮妞、皮妞,你有名字了。”
易如仪也走过去,拿起那只缺了角的碗公,从井里打了些水,放到狗儿面前。她性子文静,乖巧懂事,很小便开始帮着家里干活,奶奶身子不太好,平时爹娘忙着照顾茶园,她既要照看弟弟,也要服侍奶奶。
这狗昨儿个被二叔带回来时,她见它模样长得有些丑也没多看,今天才仔细瞧了瞧它,见它那身皮毛虽然皱巴巴的,但多看几眼,倒也不觉得丑了。
她小心翼翼地抬手摸了下它的脑袋,细声细气地开口,“皮妞,这水给你喝,你快喝。”
兰雨抬起眼皮睐她一眼,见这清秀的小姑娘带着善意的笑,伸出舌头朝碗公饮了几口水。
她也是当了狗才知道,这狗喝水不是用嘴巴喝,是用舌头将水给卷进嘴巴里。
见姊姊摸了狗,观儿也跟着伸手摸摸狗儿的脑袋,稚气地哄着狗儿,“皮妞要乖哦,以后有糖,观儿再分你吃。”
易如仪告诉弟弟,“观儿,狗喜欢啃骨头,不喜欢吃糖啦,我瞧咱们村子里其他人家养的狗,都喜欢啃骨头。”
“那以后咱们吃剩的骨头都留给皮妞吃。”观儿迳自决定了这事。
“汪汪。”她才不要啃他吃剩的骨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