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平澜刚要上马,一个约莫五、六岁的小男孩从屋里跑了出来。
“二叔、二叔,您要进城吗?也带观儿去。”他小手紧紧抓着自家二叔的手,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骨碌碌瞅着他。
“二叔要进城办事,下回再带你去,你快进屋去。”易平澜揉了揉侄儿的小脑袋,哄着他。
“二叔办事,观儿可以帮二叔看马。”他模样生得可爱,噘着红润的小嘴儿,奶声奶气的认真说着。他年纪虽小,却也知道二叔那匹马可矜贵了,整个栀山村里,有养马的人家,连他们家在内也只有三户。
栀山村邻近大安城,村子泰半的人家都是茶农,种茶维生,因栀山一带所出产的茶,带着一抹独有的栀子花香气,又被称为香栀茶,在大安城一带还算小有名气。
易家也有一片茶园,这片茶园是由易平澜的兄长易平江在打理。
易平澜拍拍马儿的颈子,笑道:“黑风不会乱跑,用不着你看着。”
这匹马是他数年前亲手在大漠上驯服的一匹野马,这些年一直跟随着他征战沙场,当初在他准备解甲归田时,有军中兄弟欲重金向他求购这匹黑马,但他不肯割爱,带着它一块回来。
小男孩不死心,撒娇地往二叔怀里蹭着,“观儿不会吵二叔办事,二叔带观儿去嘛。”
易平澜被侄儿缠得没辙,最后只好允了他,回头朝兄嫂说了声,便抱他上马。
黑风速度极快,出了栀山村,两刻钟后,便到了大安城。
城里不方便骑马,他将马先寄放在一家熟识的客栈,让小二给马儿准备草料和饮水,再带着侄儿往城东去,途中经过一处烤鸡铺子,见侄儿眼睛直勾勾地黏在那挂在店门口一只只的烤鸡上头,他掏银子买了只烤鸡,撕了条鸡腿给侄儿吃。
他十五岁上战场,二十四岁返家,离开九年,与母亲和兄弟们都有些生分,也许是多年来征战沙场,他身上染了几分煞气,家里人都不敢太亲近他,只有这个侄儿不怕他,常缠着他,要他说战场上的故事给他听,故而回来这两个月,他与这个侄儿倒是最亲近,也最宠着他。
“谢谢二叔。”观儿满脸欢喜地接过,迫不及待就把那鸡腿往嘴巴里塞。
在二叔回来之前,爹娘还得要供着在城里读书的三叔,家里种茶虽赚了些银子,可三叔花销大,每个月给了三叔银子后,家里银钱便所剩无几,一个月里能吃到肉的日子没几天。
可自从二叔回来后,二叔常上山打猎,现下家里几乎天天都能尝到肉味,可他娘和奶奶的厨艺也就一般,做不出这么好吃的味道来。
他一边跟着自家二叔,一边啃着鸡腿,没留意到那烤鸡的香味吸引了一条狗跟过来。
易平澜倒是早在那条全身上下皱巴巴的狗儿跟上他们时就留意到了,也没在意,牵着侄儿往一家茶行走去。
他此来是要与茶行洽谈茶叶的买卖,先前易家茶园所生产的茶叶是由另一家茶庄收购,但那茶庄将价钱压得太低,他与兄长商量后,决定再找别的茶行。
来到茶行,准备进去时,易平澜发现那条狗仍跟着他们,眼神可怜巴巴地直盯着他拿在手里的那包烤鸡。
观儿也见到了,扯了扯二叔的手,“二叔,这皱巴巴的狗想吃咱们的鸡。”他的原意是想让二叔把烤鸡拿好,别让狗儿给叼走了。
易平澜却撕了一小块鸡肉扔给那狗,接着挥手驱赶,“快走,别再跟进来。”
那狗一口咬住香得诱人的鸡肉,稀里呼噜就把那块鸡肉给吃下肚。
在变成狗的这三天里,兰雨只吃了颗被人啃了一口,嫌难吃而丢掉的包子,早已饥肠辘辘,饿得受不了。
她不是没去过那些吃食铺子或是摊子上讨食,可往往一走近,便会被人驱赶,不是被骂就是被打,害她不敢再靠近,只能在城里四处找吃的,刚才她被那小男孩拿在手上的鸡腿给吸引,忍不住一路跟着,眼巴巴看着那小男孩吃着鸡腿,她心想只要分给她一块就好,哪怕一小口也好。
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冷眉冷眼的男人,竟真的给了她一块鸡肉,当了三天受尽白眼的流浪狗,他是唯一一个给她吃食的人,这个人一定是个好人。
莫名其妙变成狗,来到这个她在历史上不曾读过的古代世界,这三天她想过一切办法都无法变回去,不得不认命,既然变成狗,那么当下最重要的只有一件事——找饲主。
肯给狗儿吃食的人,心肠应当都不错,至少不会虐待动物,虽然脸冷了些,眼神凌厉了些,不过五官长得还不错,高鼻深目,轮廓深邃立体,身量高大,英俊挺拔,看着就觉得赏心悦目。
想到有这样的男人当她的饲主,她忍不住高兴地摇着尾巴,蹲在茶行门口等那男人出来,一边思考着要怎么样才能让那男人收留她,是要用缠字诀,还是要卖萌耍可爱。
她突然想起自个儿现在变成沙皮狗,一身毛皮皱巴巴,在现代,有人喜欢这样的狗,可从她流浪的这三天看来,这里的人看见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
“那狗怎么丑成那样,皮都皱在一块。”
卖萌似乎不太可行……
就在这时,有一行人敲锣打鼓行经茶行门口,走在前头的一个少年高声吆喝着——
“来来来来,各位乡亲们,咱们陈家杂技团今日来到贵宝地,给乡亲们表演咱们的绝活,请各位乡亲父老来捧个人场……”
跟在后头的几人有的翻着跟头,有的耍弄着手里的棍棒,有的人摆弄着彩带,有的抛掷着手里的六、七枚铁球,一路往前而去。
一路吸引不少百姓跟上前去凑热闹。
兰雨瞥见有个小身影从茶行里走出来,也跟在人群里,想去看杂耍。
她汪汪汪吠叫着,想提醒茶行里正与掌柜的谈事情的易平澜,但她的声音淹没在响亮的锣鼓声里,在茶行里头的男人没听见,她担心小男孩走丢,急忙跟上去。
观儿进城没几次,不曾看过杂耍,看得兴高采烈,也跟着手舞足蹈起来。
人群越聚越多,兰雨紧紧跟在小男孩身后。
来到一处空地前,那杂耍团摆好物什,匡匡匡敲起梆子,七、八个人排成一列,百姓们则围成半圆,将中间的空地留了出来。
为首的是一个约莫五十岁左右的男人,他先向众人抱拳施礼,笑咧嘴道:“各位乡亲,咱们陈家杂技团在这儿给大家行个礼,问个安,多谢大伙捧场,今儿个小老儿带几个小子们来到贵宝地,小子们会使出浑身解数,把压箱底的绝活都呈现给乡亲们,若乡亲们看得高兴,有钱捧个钱场,没钱捧个人场也好。”
说到这儿,他再朝众人抱拳施礼,接着回头朝站在他身后那七、八个少年吆喝道:“小子们,给我打起精神,拿出你们的看家本领,让乡亲们瞧一瞧、乐一乐。”
首先上场表演的是抛铁球,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上上下下变着不同花样,抛掷着手里的铁球,从两颗到四颗到八颗,最后变成十二颗,让人看得目不暇给,博得满堂彩。
观儿人小身子也矮,挤不进去,有个身形削瘦的男人瞧见他,盯着他瞧了好一会儿,上前问他:“小孩儿,你家大人呢?”
“二叔在办事。”观儿老实回答。
听见他家的大人没在附近,那男人眼神一闪,“前头杂耍很好看,叔叔抱你过去看好不好?”说着也不等他回答,便迳自抱起他。
兰雨见他并没有抱着小男孩挤到前面,而是往旁边走去,心中一惊,她张嘴咬住那男人的小腿,不让男人带走小男孩。
那男人低头瞧见咬着他腿的兰雨,踹了她一脚,没好气地骂道:“哪来的丑狗,滚开!”
她痛得哀叫了一声,不死心地再跟上去,她不敢再去咬那男人,见那男人要将小男孩带走,她心里着急。
观儿发现他没带他去看杂耍,也开始闹腾,“叔叔放我下去。”
“乖,叔叔要带你去看杂耍。”
“不在这里,在那里。”观儿年纪虽小,但多少也认得出方向,杂技表演是在右边,这叔叔却带着他往左边走。
怕他吵闹,那男人索性捂住他的嘴,低声厉色警告他,“不想挨揍,就给老子乖一点。”
“唔唔唔……”观儿吓哭了,隐约明白他遇到坏人了,他想回去找二叔,拚命扭着小身子想挣脱男人。
“再吵老子打死你!”那男人开口恫赫,将他抱得更紧,另一只手狠狠捂住他的嘴。
观儿吓坏了,呜咽地哭着。
兰雨在后头看着,急得团团转,不知男人要把小男孩带去哪里,她没办法回去通知小男孩的二叔,怕她一走就找不到人。
她一路跟着,直到瞧见那男人走进一条巷弄里的一间宅子,她才急忙拔腿朝茶行的方向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