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妮的全发闪出一道光泽,她笑得很甜美,“我知道你,兰斯洛伯爵,神秘的兰斯洛。”
他认得地,那是小时候在巴黎见过面的女孩,想不到她变得如此成熟美丽。
“兰新洛……”珍妮莲步轻移,款摆生姿地走向他,直到她走到他身边,高举手中酒杯与他的轻轻碰了碰。
兰斯洛看着宴会中一双双好奇尽无满疑问的眼睛,举起酒杯,也轻轻的和她的碰了碰。
——出自兰斯洛伯爵系列一 《亨利入世的宝藏》
“唔……”暖暖的好舒服。
张玮慈扭动着,往辐射热度的另一个身躯贴近,然后,她感觉到一丝痒痒的什么擦过她的脸颊。
她手一张,抓住那毛毛的一堆,睡意深浓的咕哝道:“不要动……”
那东西没有再继续移动,接着有只大手轻轻抚摸着她的背脊——大手?
她猛然张开眼,只见大胡子带着一脸温煦的笑看着她,“早。”
“喔……早。”她脸一红——自从见到诺因后她就很常脸红——飞快的在他颊边啄了一下。
昨晚……想起昨晚,她脸更红了。
那个吻,到最后根本停不下来,简直如野火燎原一般,一发不可收拾。
而且还是她主动!
“在想什么?脸红得像发烧似的。”诺因看她脸上的红晕越来越深,忍不住开心的摸摸她,“怎么了?”
她躲开他的手,缩到被单底下,模模糊糊的尖叫一声。
“怎么了?”他想办法从被单中找出那张小脸,接着发觉她脸红得简直要烧起来了。
“我……我是不是太主动了?”
光是这样的举动,在之前男友的评论里,肯定就是太直接,不懂得迂回被动等等巴拉巴拉的罪名。
再说,她跟诺因发展得也实在是太……太快了。
越想越让她觉得想找个地洞躲起来,永远不要见人。
“这样很好。”诺因想起昨晚两人的契合,露出满足的笑容,轻轻啄吻着眼前女人,“这样很好。”
“真的?”脸又缩回被单里,模糊的语调传来。
“真的。”他再度从雪白被单与枕头中找出那张烧红的脸,一次又一次啄吻着她的脸颊。
“不介意的话,下次也可以由我主动。”虽然被动享受的滋味也不错。
她被他如雨点般落下的吻啄得笑了起来,他的胡子一直刺着她,痒痒地……抬头一看,她忍不住皱起眉头。
“诺因。”
“嗯?”
“你的胡子……长好快。”一晚上就长了两吋左右,比昨天更加浓密。
“再长下去,你简直可以去……”当圣诞老公公。
诺因一摸,脸绿了一半。
该死!他忘了自己的毛发生长远度比一般人快!连忙从地上拿起昨晚褪下的短裤,蹦蹦跳跳的边穿边踉跄地冲进浴室去。
狼人的几个生理特征他都很懂得掩饰,包含生长过速的胡子,每天早上他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刮胡子,然而昨晚被爱情冲昏了头,根本忘了这件事。
“诺因?”张玮慈迷惑的声音随着她的脚步移到浴室门边,裹着床单的她一脸担忧地看着洗手台旁的他,“你……是不是新陈代谢过快?”否则她的小脑袋实在想不出为什么有人一个晚上胡子可以长了两吋?
“不是。”他揉了揉细致的泡沫,抹在脸上,拿起刀片小心翼翼地落刀。
“那……”她想着其他的原因。“多毛症?”
大胡子的确是毛扎扎地,但是也不像她曾经看过的多毛症照片那样恐怖,只能算是男人中正常偏毛发较浓密的那一型……
要怎么解释?诺因被她的臆测弄得啼笑皆非。
“不,绝对不是多毛症。”他被这狂想弄得忍不住哈哈笑,一个分神,刀片在他的下颚画出一道血口。“噢!”
张玮慈还在忖思着,也许他胡子变长只是自己的眼花,说不定昨晚之前就那么长,而她没注意到。
但一见到他受伤了,什么思虑都丢出天外,她急忙定到他身边,“有没有OK绷?”
诺因低下头就可以看见她身上的床单微微滑落,露出细致白嫩的肌肤,但她却一手把他下颚推高,找出药箱帮他上药。
他只好放弃欣赏床单下隐隐约约的美好风景,如死鱼般抬眼看着浴室的天花板。“好痛。”
“忍耐一下。”看着他那道割伤的血口,她满心抱歉。“害你割伤,真是对不起。”
“不打紧——嗅!”碘酒一擦上去,那种刺激让他又哀嚎一声。
她赶紧把动作放得更轻柔一点。“你……要不要把胡子都刮干净?”
“你不喜欢它吗?”诺因低下头对她调皮一笑,却又马上被她抬高下巴。
“不是。”只是觉得他胡子长很长一定是她眼花。“可是我很想看看你没有胡子的样子。”
“很可怕喔。”
“不要跟我说你刮完胡子就变身成宾拉登。”她贴上OK绷,故意轻拍他的伤口,得到一声使她满意的哀叫。
“只会变成小布希。”
“那也够可怕的了,不过……”轻吻一下他的颊边,张玮慈笑得很甜美的走了出去。“他没你这么帅喔。”
诺因瞬间感觉飘飘然的,被心爱的女人称赞,这种滋味实在是太……
太美好了。
张玮慈利用屋子里的另一间浴室冲了个澡,换好衣服,但仍倒在诺因那张大床上。
柔软的床垫轻轻软软地包围着她,她抬头看看房间里那仍阖拢的浴室门,诺因低沉愉悦的歌声从里头混杂水声传出,歌声虽非专业,却让她心跳加速。她回想起昨夜——真想一头栽到冰水桶里,看看能不能使热度稍退一点。
许久,她才见到一撮偷偷摸摸从门后探出一点点的灰发。
“玮慈。”
“嗯?”这么见不得人?她忍着笑。
“看了不准笑。”
“好。”她伸手到身后偷偷把食指与中指交叉成一个×。
“我自己好一阵子也没看过我的嘴了……”诺因一边咕哝,一边摸着光溜的下颚走出。
除了那块刺眼的OK绷,他实在是长得相当俊帅,深邃的眼睛、高挺的鼻梁,以及如刀削岩石般俐落的脸部线条,非常英俊,也非常——
眼熟?
张玮慈怔愣了一下,“诺因。”
“嗯?”看她一脸滑稽的呆相,他倒是很乐,“我有这么帅,让你看到眼睛都发直了吗?”
“你……该不会还有双胞胎兄弟吧?”
“没有。”想起还未出世就因难产而死的妹妹,他脸色有点黯淡。“我父母只有我一个孩子。”
“那,”她吞了口唾沫,紧张的扭住了手指。“你……跟凯因。渥夫是什么关系?”
他咧嘴一笑,“那是我的笔名。”
“所以说……”张玮慈觉得心跳快得让她负荷不了,不知是兴奋到爆炸,还是害羞到爆炸。“你就是……写兰斯洛伯爵系列的渥夫?”
诺因挑高了眉,他觉得她现在的模样,好像是忽然发现昨晚跟她上床的是个三头怪。“是,没错,是我。”
他看着她先按住胸口,瞪大眼看着他,张嘴像鱼吐气一样开阖两三次,像是呼吸困难,他不禁担心起来,“怎么了?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是,快要昏倒了。“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她见过诺因!在她买的原文精装书后的作者访问里,有作者一张小小的照片——据说凯因.渥夫十分注重隐私,完全不想曝光,那张照片是在访问中拍下的,他并没有直视镜头,看起来也比较稚嫩。
“老天,我居然还压倒了你,”张玮慈动作迅速地躲进被子里,掩脸哀嚎,“你是我最喜欢的悬疑侦探小说作者,我居然还压倒你!啊——”
上帝还是观世音菩萨,谁能把时光倒转回去?她居然——噢,老天!她一点矜持也没有的扑倒了他!
他会怎么想?
诺因不喝酒也醺醺然地,再次发觉虚荣感令他飘飘欲仙,他是自己心爱的女人最喜欢的作者呢!
他向来不喜曝光,也因着狼人的天性,相当保护隐私——否则,哪天被狗仔队拍到化身为狼的模样,那可就糟透了。
只是,眼前那小小身躯却缩在被单里,死也不肯抬头,像是被他的身份吓坏了。他伸手推推她。
“玮慈,怎么了?”有这么严重?
“¥*@&……”从被下传出喃喃的咒骂声,显然是在诅咒自己。
“玮慈?”他试探的拉开棉被,但她死命揪着,他只好被迫与她展开拉锯战,当然最后是身材高大的他胜利。
一拉开棉被,却只见她一脸羞愧的……泪痕。
而且她看他的眼神好……怜悯,活像前一夜是她强迫他似的。
“有……那么震惊吗?”没必要吧?
“我,”抽鼻子。“我想都没想过,会遇到你……而且,昨天晚上我还那么的……”
“热情?”很棒啊。
“毫无矜持……”
他不懂这小女人的脑袋里装的是什么。“这很重要吗?”
两人情投意合,彼此明白心意,这才是真正重要的部分吧?
小矮人又开始抽鼻子。
“可是这样一点也不像个……不像你笔下那些矜贵的女人……一点也不女性化……”
一言以蔽之,她就是觉得自己不够女性化。
诺因为她的自卑笑了出来,现在的她跟那天在密闭车厢里坚强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
她是个惊奇箱,每回打开,就有一个惊奇。
“这不重要,”他张开双臂,抱住那死拉着棉被不肯放的小人儿,“我笔下的女人们是她们,你是你。”
“可是我这么的……”抽鼻子抽得更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