玮慈把食材全部放入冰箱,一边煮菜,一边指使着诺因把客厅与餐桌收拾出个干净地方,好准备用餐。
当诺因只是把报纸与杂志往旁一推就算收拾干净的时候,她便会挥舞着锅铲要他认真找个地方,好放那些杂物。
他会一边笑一边闹,趁她不注意偷吃盘子里的肉块,并且笑闹着打赌她绝对不敢吃五分熟的牛排——
很久以前,他也曾经这么快乐、这么无忧无虑……
因为她的出现,这个“曾经”终于又在生命里复苏。
当张玮慈很高兴的发觉她所煮的食物不必放在乱七八糟的书堆当中时,他们才开始用餐。
“按照你的要求,我把牛肉只烤了五分熟。”
她切开牛肉,不赞同的啧了一声,把都是血的那一块分给诺因,看起来像有七
分熟的则放到自己盘子里。
接着,她十分井然有序地,依次把马铃薯、菠菜以及莴苣也放进盘子里。
“我不吃蔬菜!”狼人为维护物种尊严,出声抗议。
“你吃!”她嘴里喃喃念着,像是对谁生气一样。“如果我能吃下带血的牛肉,你也能吃下蔬菜。”
两人面对面而坐,瞪大眼睛看着彼此的盘子。
“请用。”她对他皮笑肉不笑地比划,“尝尝看我的手艺。”
诺因咕哝几句,叉起一块熟透的马铃薯送进嘴里,紧闭着眼,颇有壮士赴死的决心,那表情像是吃什么难吃的药一样。
“这么难吃吗?”
她以前还时常请朋友吃饭耶!不可能到了纽约,手艺却全部留在台湾了吧;:
只见他咬了几口,接着张开一边紧闭的眼,对她眨呀眨,“想不到,味道还不坏。”
虽然他不是兔子或是地鼠,然而,这种食物的口感的确还不坏,就算没有熟悉的肉味,但是不难吃——不像想像中的难吃。
张玮慈听到他的评语,笑了开来,“我就跟你说吧!”
接着,换她得吃带血的牛肉。看着那鲜嫩腥红的肉块,忍着满身的鸡皮疙瘩,憋着气,她切了一小块放进嘴里——
接着她发觉,其实也没有想像中的恐怖。
就像是看出她的想法,诺因也笑了开来,学着她先前的语气,“瞧,我就跟你说吧!”
张玮慈看着他调皮的模样,不禁失笑。
这顿晚餐吃得比任何时候都来得愉快,印象中,她从前的每一个约会对象,都比不上诺因——声音低沉醇厚,谈话风趣大方,隐藏在吓人的外貌下却是幽默而且温和的男人。
吃完饭后,诺因一边收拾碗盘,一边和她闲聊,“所以你来纽约是为了游学?为什么不打算在这念个学位?”他们方才聊到她来纽约的目的,他忍不住鸡婆的为她规划起来。
“再说吧,”她当然也想,不过现在的状况不允许,“可能回台湾之后再找个工作,多存点钱,有机会再来纽约。”
“这么说,你很快就要回台湾喽?”
哗啦哗啦的冲水声掩盖了诺因话中的失望语气。
她没有发觉他的异样,歪着头想了想,“也许,等脚好一点……”
想到这问题,她也觉得这样叨扰人家似乎不太好,只是在大胡子身边,她感觉很快乐……于是,完全不去思考这个问题。
两人沉默下来,好一会都没人出声。
为了打破这份尴尬,张玮慈不自然的笑了笑,“你问这干么呢?”
诺因慢条斯理的擦干手,把碗盘放入烘碗机中。偏过头,像是考虑许久,才转过身,灰色的眼睛深深凝视着她。
“因为我在想,我要怎么追求你——或许,现在得用最短时间,想办法追到你,才能把你留下来。”
张玮慈两、三天没有下楼去了,她躲在佩卓的房子里面,看着电视胡乱转台。
没下楼的原因第一是因为她感冒,第二,则是诺因的告白。
自从那天诺因突然说要追求她之后,由于太过震惊,她不知该怎么面对他。
幸好佩卓的冰箱——魁也有冰箱——堆满食物,她不怕饿肚子。
老实说,她并不讨厌诺因,甚至可以说是相当喜欢他的——
浓厚胡子掩盖着的脸庞,凝视着她时,那一双温柔的灰眼,在阳光下丝缎般闪亮的头发,笑起来沉稳醇厚的声音,还有那天不小心窥视到的雄厚胸膛……
只是她要怎么回答呢?
她想起以前谈过的恋爱,有个跟她交往过的男人对她的评语却是——比一个男人还要勇敢!
最后一个男友跟她分手的理由则是——不想跟一个外型看起来像小孩,内在是个男人婆的女人交往。
她赏了他一拳,让他戴了一个月的墨镜上班。
从那之后,她便认定自己是个悲惨且没男人缘、没恋爱运的女人。
会那么“勇敢”,也不是她所希望的,但她实在习惯于跟父亲吵架,习惯武装自己,把自己当男孩一般,让自己看起来很强悍,这份勇敢是不得不。
跟最后一任男友分手,至今已一年多。
如今遇到诺因……
想到被困在车子时,他的软弱害怕——虽然不能怪他,有幽闭恐惧症的人会害怕密闭空间是正常的——他会不会也觉得自己根本不像个女人,不需要男人的保护呢?
“啊,亲爱的——”是佩卓,张玮慈现在已经很能适应佩卓那种很淑女的说话方式。“我以为你出去了。”
“我?没有。”张玮慈悲惨的捏捏自己通红的鼻子,“我好像有点感冒。”
佩卓步履优雅的从厨房端来一杯浓茶,同情的拍拍她,“我也希望我能生病,这毕竟是活着的证明。”
“像我这样绝对会让人想死。她接过茶,抽抽鼻子。
佩卓低喃着像是法文的音节,安慰她似的道:“放心,小小的感冒绝对不会让人想死——小感冒就像不愉快的恋情,结束它之后你会更愉悦。”
玮慈因为她的形容露出了笑容,随即又想起方才独自在烦恼的事情。
“诺因——”她想对佩卓说诺因跟她告白的事情,她没有人能商量。
但是跟一只鬼商讨爱情对策,这主意是不是太疯狂了些?
佩卓发觉她的欲言又止,鼓励地说:“诺因怎么了?”
她终于忍不住,说出了那天晚上的事,还有她以前受过的所有污辱评语,最后她不确定的道:“……我怀疑诺因只是开玩笑的。”
“应该说,你怕他是开玩笑的。”佩卓听完后,微微一笑,“怎么说呢……你之前的男人们实在是太糟糕了,简直该接受再教育,但是,我敢跟你保证,对狼……诺因他们这种人来说,感情这档事情,绝对不是说着玩的。”
张玮慈挑高眉头,为什么她再一次听到那个“狼”字?“跟狼有什么关系?”
佩卓突然脸色不大自然的转过头去,猛扇着扇子,好一会才转过头来。
“我是说,诺因这个人啊,就像生物界的狼一样,这种生物一生只有一个伴侣,而且家庭责任感重,对于感情,他是很没开玩笑的天分的。”
“真的吗?”
她偏着头,用扇子遮着半张脸,“我的回答无关紧要,但是我知道诺因会搬进来,是因为他的未婚妻——”
说到紧要关头,她却静止下来,露出个抱歉的微笑,“不过我觉得啊,这件事情你问他比较好,我这个人向来不在别人背后说闲话的……”
“他未婚妻怎么样?”但无论张玮慈怎么追问,佩卓就是不讲,只留下一句话——
“如果他开口了,那么,他绝对是认真的。”认真的?!那代表她可以当真吗?想起以前那些苛刻的评语,对她的外型的批评……
她不懂怎么装娇弱,诺因真的能欣赏这样的她吗?他难道不会比较喜欢那种留着长发,看到蟑螂就昏倒的女人吗?那该比较有所谓的女人味吧。
而不像她——
外表干柴,内心烈火。
最佳的“干柴烈火”的现身说法。她又打了个喷嚏,悲惨的揉揉自己鼻子。佩卓说他是认真的……或许,她明天下去一趟。给自己一个机会,也许,诺因真的不一样……
“诺因,你真的不打算去吗?”
路克用红笔从地图上画掉旧金山,悲伤的叹了口气。他是诺因的责任编辑,十五岁的他有着一头闪亮的红铜色发丝,笑起来仍像个男孩。
从诺因的第一本书出版后,四年来,两人维持着极好的友谊,但是路克仍然不甚了解,为何诺因会恋家恋成这样?
他为诺因排的签书会,除了少数几个能够一天来回的城市,其他的诺因毫不考虑——虽然对他的读者很抱歉。
诺因抱歉的看着他的编辑,知道因为自己的任性,在宣传上面让路克很难做。为了弥补路克,他拿出下本书大纲,“真对不起,这是下本书的……”
还没说完,路克已经一把夺过来,迫不及待地读起来。
“这次的地点在十九世纪的香港?《菀香之港》?”
路克一边看一边老练的用PDA做笔记,“太好了,从《东印度之光》那本后,兰斯洛的女伴一直落空,虽然这是悬疑小说,但是适量的加入一点爱情,我想会卖得更好。”
他抬起头,一双蓝眼睛闪闪发亮,“告诉我,兰斯洛,你在《菀香之港》里写到的那个中国女孩是谁?”
他知道诺因笔下的兰斯洛,其实就是诺因自己。
一定有一个如诺因笔下那样蜂蜜色肌肤、宝石大眼睛的中国女孩,走进了他的生活,否则他不会把她写进他的故事里。
诺因窘困的笑了笑,他该怎么说那个女孩因为他的告白,已经有三天没下楼来找他了呢?
可能是他太过心急,反而弄糟了彼此的关系——也许他该放慢脚步,别吓坏她了。
实在不知该如何开口,他只好微微笑着。
“好吧,就知道你喜欢装神秘。”四年来朋友不是当假的,路克知道当他露出这种微笑,便是希望对方不要再追问下去。
他转个话题,“对了,我应该没跟你说吧?出版社最近来了个新同事,她简直是太漂亮了!我正在追求她,快成功了。”
举起手,路克画出一个平空想像、前凸后翘的双S形,“大美人!身材一流。下次有机会我带她来给你看看,你再帮我鉴定鉴定。”
“一定。”诺因为朋友情场得意而感到高兴,不过也忍不住替自己感到失落。
门铃突然响起,诺因起身去开了大门。
只见门外一双闪亮亮的漆黑大眼,带着一点忧郁、一点羞涩,定定的望着他。
“前两天我感冒,所以没下来帮忙……”张玮慈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希望你还需要一个人帮忙煮饭。”
诺因满心溢着兴奋与感动,什么也说不出来,脸上浮着欣喜若狂的傻笑,他见她比了比门内,这才意会过来赶紧侧过身,让她进屋。
略克一转头,就看见那漂亮的中国女孩——《菀香之港》的女主角,活脱脱的出现在他面前。
看看诺因的表情,他知道自己该离开了。“那我先走啦,大纲我带走了。”
他拿起大衣,往外头走去,门关上后,突然想起他忘了帮心上人要诺因的签名,她可是诺因的书迷呢!
看看门铃抬起的手又放了下去,还是不要打扰人家好了,今天没要到签名也不要紧,之后再带她来,相信她看到本人一定会更加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