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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本贤良 第五章 王记绸缎庄(2)
作者:千寻
  “这个宫节,好心机啊。”

  扬起笑意,春风拂上萧瑛面容,引得几个经过的良家女子目不转睛,发觉失态后,纷纷掩面低头。

  “他的确很能看透人心。”

  寡言的慕容郬开口,他的眼界高,自是不易看人入眼,但几番细查之下,他认为那人的人品……值得深交。

  “想当年,他二十岁便拿下殿试探花郎,还有人说他看起来愣头愣脑的,若非他父亲只是个上不了台面的六品小官,恐怕会有试场不公的谣言传开来。”

  “王爷认识宫节?”小四惊讶问。

  萧瑛莞尔。“没见过,可我知道他父亲宫展,那人官誉清廉,很有些节操,在京官为东宫太子之争闹得沸沸扬扬时,他彷佛事不关己般,仍日日应卯当差。

  “宫展不走后门、不结交党派也不敛财,京官中相交的朋友没几个,他家中不甚富裕,却也不肯受贿纳污,曾有大官要他在职位上行个方便,他硬是拒绝了,真正是个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好官。

  “宫展除宫节一个儿子外,还有个十三岁的女儿宫晴,媳妇吴氏和五岁的孙子宫华,只不过宫华体弱多病,曾有人传说,他熬不过五岁。”

  慕容郬原本还怀疑,宫节当官怎么能够当得那般干净,如今听了王爷的话,他方才明白,原来他的廉洁是承自家风。

  “难怪他们两袖清风,连个仆役长工都请不起,宫节是我见过最穷的县太爷。不过,如今宫华已经十岁,不但长得清秀俊朗,还满腹诗书,聪明伶俐,才搬来邑县不多久,邻里间就有小神童之称,可我倒是听说宫节的父亲没熬过哮喘旧疾,几年前便去世了。”小四接话。

  “这件事我听说过,朝廷下了派令之后,宫节便携家带眷,把媳妇、儿子和妹妹全带往邑县上任,没想到半路遇匪,妹妹、媳妇遭了横祸,现在宫家只剩下他与儿子两个人。”看着慕容郬对宫节似乎很感兴趣,萧瑛便多聊了几句。

  小四点点头。

  “哦哦,原来是没了夫人哪,难怪官衙里常有媒婆进出,看来邑县有许多小户人家很想把闺女嫁给县太爷呢,不过……不知道是不是身子骨弱,宫节看起来根本不像个二十五岁的大男人,反而像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似的,同儿子站在一块儿,彷佛是一对兄弟。”

  小四还想多说些什么,却听见身边有个男子匆匆走过,嗓门很大,他呼朋引伴的喊着——

  “咱们宫青天又要办案了,大伙儿快去看看!”

  什么时候宫节办案已成了凤舞城一景?萧瑛和慕容郬相视一眼,慕容郬微点头,萧瑛一哂,默契十足地跟在男子身后走去。



  闲晃了几天,尽管节衣缩食,贺心秧身上的银子还是花出去不少,每兑开一两银、丢出一个铜子儿,她便心疼不已,恨不得把银子给再捞回来,坐吃山空的日子着实让人不安稳。

  二十一世纪的小天才快要饿死在祁凤皇朝里了,怎么办?

  是哪个人说的,用脑子工作的治于人,用力气吃饭的受治于人,唉,甭说治人,她便是想把自己治好都艰难得很。

  她到底能够做什么?从白天晃到黑夜,几天过去了,贺心秧还没找到可以养活自己的营生。

  她有点埋怨,当年弃高中读幼保科,如果她念的是历史或政治,也许可以女扮男装从师爷当起,再一步步受锦衣卫赏识,升官、发财,演一出回到明朝当王爷。

  如果她是灵魂穿,说不定可以穿到三岁小童身上,从小慢慢学习如何生存竞争,红一遍江湖朝廷。

  可惜不是灵魂穿、不是念历史或政治,而且这里没有幼儿园,她的专长是把屎把尿,唯一的工作机会是到大户人家当保母,问题是,她不是已婚妇女、没有生过小孩,就是想当乳母也缺乏基础条件。

  所以……她不知道会不会一语成谶,但若再找不到工作,她真的感觉自己会活活饿死。

  再次从客栈走出来,先结了这两日的房钱,又花掉两百个铜子儿,肉再狠狠痛过一遍。

  她沿着大街到处晃,布庄只用男人做小二,饭馆只用男厨,玉石店里招呼客人的清一色都是男生,难怪女人唯一的出路是找人嫁,再不就到青楼当妓女,这个时代,女人能够提供的服务,只有家事和床事。

  重重叹口气,她发现一间书铺子,想也不想便走了进去,铺子里头还算干净,书一排排的罗列整齐,老板在柜台里同顾客说话,一个伙计随着刚进门的顾客跟前跟后,替人寻书。

  这里的书册很齐全,从常见的四书五经到游记散文都有,最便宜的是科考用书,不到五十文就可以买到一本,因现在朝廷重武不重文,许多人家宁可花钱把孩子送到武馆也不肯送进私塾。

  不过再怎么重武轻文还是得学会识字断文,因为想当武状元,得考较兵法,文盲只能当大头兵,没有前途。

  她看了几本游记散文,发现一名穿着天马皮袍,头上戴一顶貉鼠皮帽,足下踏着一双青缎黑皮靴的男子从内堂里走了出来,他手里抱着两本黑皮册子走到柜台结账。

  贺心秧见他一脸喜气洋洋地递了五两银子给老板,心里忍不住想:什么书这么贵啊?

  她想也不想,便和那名皮袍客错身往内堂走去,那名伙计发现,急着想阻拦她,可惜他手中抱着客人要的书册,没办法离开,而老板正在结账哪有空,于是贺心秧顺利进入帘子后头。

  内堂里的书不多,只有两排书架子,却是高级紫檀木做的,她取下其中一本,翻了翻,快速读过一遍。

  拜托,何必搞得这么神秘,不过是爱情小说嘛,只是情节翻来覆去差不多,公子、小姐相约后花园,你笑一笑、我点点头,然后感情越来越深刻,终于,他们不顾父母反对双双私奔,然后圈圈叉叉、咿咿乀乀……结束。

  她终于见识了一回古代艳本,字数不算多,情节SoSo,情色场面嘛……

  虽然她未成年,但不得不说一句公道话,比起现代的小说,只有三个字可以形容——小儿科啦!

  如果让她来写,肯定精彩得多……呃……灵光闪过,让她来写……是啊,让她来写!就让她来写吧,她终于找到能够养活自己的工作了!

  她趁空又多读了几本,直到小伙计送走前一位客人,进内堂赶人,贺心秧向伙计投过去挑衅的目光,倒让伙计不敢唐突。

  她不疾不徐地挑了本小说,打算带回去当参考工具,在伙计不解的目光中,走到柜台,老阅发觉一个女子竟然想买艳本,吓得连话都说不出口了。

  贺心秧才不理会他的惊讶,出声便问:“老板,倘若我有艳书想卖,您能出得起多少银子买?”

  老板上上下下,彻底打量了她一番,猜测她的来历,她看起来不似小户千金,说话口气却也不像普通百姓,只是那身衣裳可知出身不高,若非刻意隐藏身分……细细思量后,他诚意解答。

  “那得看那本书印过多少本,倘若数量大,藏书的人多,自然不值钱,就像你手中这本,了不起也就一两银子。”

  印过多少本……他指的是二手书,原来艳本在这时代奇货可居,便是二手也值一两银?

  迅速盘算了下,不由得暗自生喜,在出版品还不算旺盛的时代里,这可是个能获取暴利的行业啊。

  “倘若尚未付梓呢?”

  “姑娘指的是手稿?”他难以置信地看了看贺心秧,还以为她家里有兄长留下的藏书,想拿出来换银两,没想到……

  贺心秧缓缓点点头,证实了他的猜测。“没错。”

  老板忍不住露出脸上的笑纹。

  如今士子自命清高,读书人口口声声风骨,谁肯纡尊降贵写艳书,谁不希望写下可以流芳百世的治世好文,可私底下,艳书人人爱看得很。

  这几年来,卖来卖去,也就这几个版本,没了新鲜货,客源自然少,他不得不每半年上京城补货,可这一来一往的,成本大大增加,倘若有人可以提供手稿……

  “姑娘怎有手稿?”

  本来一出口,她就要实说——姑奶奶别的不成,写稿子还难不倒我。

  可后来想想,如果累积的被害经验,还没让她学会话到舌尖绕三圈的功力,她就真的活该倒霉一辈子了。

  贺心秧露出一脸莫测高深的微笑,娓娓说道:“我家公子本是京城人士,公子写艳本而声名大噪,没想到竟惹来匪徒觊觎,因此迁居凤舞城,决定改名换姓,重起炉灶,倘若老板愿意为我们保密,倒是可以试着做做生意。”

  写艳本、声名大噪……短短七个字,老板的心脏猖狂急跳,如果她所言不虚……莫非她家公子是那位前阵子消声匿迹的陶陶?

  “我可不可以先看过稿子,再决定买或不买?”他心底已是狂喜至极,却还是回答得老成持重。

  “自然可以,不过我想先知道这样一本手稿,老板有多少诚意,愿意花多少钱买下?”

  言下之意是,倘若老板诚意不足,她便不想浪费时间和他打交道,反正这凤舞城里又不只他这家书铺。

  心思转过几圈,老板连忙拉起笑颜。

  细审她落落大方的谈吐气度,老板心底暗忖,看来她背后的公子爷,就算不是陶陶,也必是大有来头,假使他压低价钱,定然会被看穿,可是价钱拉高了,万一书卖得不好、赚不回本钱,这可是他头一回将书付梓……

  他皱起眉头,考虑好半晌后才缓慢回答,“一百两银子……如果稿子能用,就一百两银子买断。”

  他诓她年幼无知吗?方才那男客,不过买两本书就付了五两银子,她还不晓得那书是新是旧、刷过多少版呢。

  这个时代,人工便宜,想来印出这样一本书也花不了太高成本,东扣西扣,她就不信这样的艳本只能卖一百本。可她没打算将心底的盘算讲出口,说不准她还算得太客气了呢。

  因此她笑了笑,用买卖不成仁义在的温婉口气道:“老板,日后路上相遇,再一起喝杯茶水吧,今日叨扰了。”

  话撂下,她旋身就要走出书铺,老板一见,立刻快步上前挡住她。

  “姑娘,有话好说,若是老朽有什么不敬的地方,我在此跟姑娘道歉了。”

  “说什么敬不敬的,老板有困难,我怎能为难您老呢?若不是公子打算重起炉灶,不计较过去的收入,老板这价儿……”她摇头叹气。“对我们公子来说,可是羞辱了呢。”

  “要不,一口价,一百五十两,姑娘觉得呢?”

  “不成。”

  “那姑娘说说,令公子的条件是什么?”

  “这凤舞城呢自然是比不上京城,况且这是公子重提笔墨的第一本书,本就不打算为难老板,就这样吧,一百五十两只能印一百本,老板印超过一百本之后,每本我们要抽一两银子,倘若老板在本数上动手脚,这种事,我们也不好告官,只不过老板也别怨咱们无情,下一本就甭谈了。”

  老板心底飞快拨了几下算盘,这蜀州顶多卖个上千本,若姑娘没诓骗他,她家公子在京城声名大噪到让匪徒觊觎,那稿子肯定是引人入胜的,说不定他可以把书卖回到京城,如此一来……

  “成,请姑娘回去向公子爷说一声,这第一本,大家试试彼此的诚意,若是卖得好,咱们第二本重新议价。”

  “既然如此,咱们就立契约吧。”

  谈至此,贺心秧松了口气,提了多日的心,摆进定位,她再不必担心饿肚子的问题,至于归还萧瑛那十两银……算了啦,堂堂王爷怎会计较这点小钱?

  字字斟酌后,贺心秧和老板签订契约,老板看着贺心秧谨慎的模样,更加认定她的来头不小,这年头除大户千金外,很少女子能够认字,这姑娘不过是个小小的婢女,不但能够认字、谈条件还能订契约……对于未来的合作,老板突然觉信心满满。

  老板态度恭谨,一路将贺心秧送出书铺,几番客气后,两人互道再见。

  贺心秧回客栈之前,先绕到附近的店铺里,买了文房四宝和数刀白纸,买块布巾包了,负在身后,怀里揣着剩下不多的银两,安步当车,一面走、一面构思她人生的第一本小说。

  转过街角,她开始盘算起未来,手稿交出去、换得银两后,第一件要办的事便是租间房子、买个管家或婢女,对于厨事,她实在是不行,尤其在没有瓦斯炉的世界,要她钻木取火吗?

  呵呵,不行,她是参加过野外求生营,可是才半天就打电话求继母接她回家。

  一名穿着皂袍的男子从身边走过,不小心撞了她一下,贺心秧直觉是小偷!

  电视上都这样演的,她反射动作是马上摸摸自己的口袋,还好银子还在,所以电视演的,并不是每次都准确。

  再走没几步,又有两个人快步从她身边跑过,差一点儿又撞上她。

  干嘛啊?有什么好康在大方送吗?总不成这里也有百货公司周年庆,有排队商品,或十分钟大抢购?

  虽然她没什么钱可以加入抢好康热潮,可好奇是全天下人类共通的习性,于是,她转身、加快脚步,跟着那些人往前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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