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在四天前的那个夜晚,王子殿下还在家里搜肠刮肚地盘算著怎么才能让她的诗诗乖乖点头嫁给他的新点子,可是一通来自爱丁堡的国际长途却完全打乱了他的阵脚。
他那位远在英国的十哥居然出了车祸,生命垂危,挂断电话,他立即便和强森火速搭乘飞往爱丁堡的班机,在十哥入住的医院和同样闻讯赶至的父母兄姐们会合。
到了爱丁堡,他的十哥才刚进行完手术,虽然抢救已经成功,但却并未完全脱离生命危险,只有在三天之内清醒过来才能确保生命无虞。于是家人们不眠不休的守在十哥病床旁三天三夜,即便有人曾劝过他休息一下,但担心十哥伤势的他也根本无法成眠。
第三天,十哥终于清醒,而知道十哥已然平安无事的他也才终于如释重负,放下心中的大石,也无暇逗留于爱丁堡,迅速便搭机返台,马不停蹄的来到程诗诗的宿舍,一秒也不愿多做耽搁的来会他心里最挂念也已是四天未见的可人。
其实,在他离开台湾之前他并不是匆促到连交待她一声的时间都没有,可他却一时坏心作祟,想看看他的不告而别会不会对她造成什么影响,她会不会也能像他想她那样的想他。
所以,他才会故意只给公司打了电话请假,而唯独忽略了她,现在心爱的人儿就躺在自己的怀里,十哥性命又已彻底无碍,四天未曾闭眼又已完全放松下来的他,很快便闭上眼,跌入了沉沉的梦乡。
“王子殿下,您……”程诗诗原本还有很多问题想要问他,首先她就很想知道这四天他到底都发生了什么,可当她发现枕边的他已经入睡,熟睡中还露出一丝幸福而又满足的笑容。
她只好选择将所有的疑窦暂时搁在心底。凝视著他宛如婴儿般恬静的睡颜,若有所思。
***
不知不觉,程诗诗在比尔德的怀里也渐渐睡去。
等到一觉醒来,已是日上三竿,睁开眼睛,她却发觉本该睡在自己身边的男人竟已不见踪影,鼻端却嗅到好闻的食物香气。
她侧过头,看到比尔德正坐在前方桌旁的椅子上,桌上的书本却皆被撤走,收到别处,改而放上了许多美食。
比尔德看到床上的程诗诗已经睡醒,扬笑道:“你醒了?快去洗漱一下,陪我吃早餐。”
“这些早餐全都是你自己做的?”
程诗诗望著桌上的食物,三明治、煎蛋、炒米饭、皮蛋瘦肉粥……不但气味好,外观也极佳。若这些全出自于这位王子殿下之手,她何止会对他刮目相看,简直都不敢置信了。
“呵呵,不是,是强森帮我们在外面买回来的。”
强森·特瑞一睡饱后便即刻赶至程诗诗的宿舍找他,还接获他的旨意,帮他们买来了满满两大口袋的食物。
他想诗诗应该很少在宿舍里吃饭,因为她这里连个餐桌都没有,他只好把放书的桌子腾出来当餐桌用,“其实诗诗你也并没猜错,我确实是不怎么会做家事,除了烧个开水外,其他的就都不会了,因为我根本就没什么机会可以学。”可这也不是他的错,谁叫他家世好,自小茶来伸手饭来张口,一堆人殷勤伺候在侧,他能有什么办法?
程诗诗走进宿舍附设的洗手间,不到十分钟又走了出来,已然梳洗完毕、神清气爽。
比尔德搬了把椅子,放到自己身边,拍了拍,“坐这里。”
程诗诗安静坐下。
“我不晓得你喜欢吃什么早餐,西式的还是中式的,所以就让强森各买了一些。”拿过一个三明治给她,“先尝尝这个,很好吃。”程诗诗拿起三明治,很小口的咬了一口。
“是不是很好吃?”她没说话,只点了下头。
“这里还有牛奶,还是温的。”又把一杯牛奶推到她面前,“趁热喝。”
程诗诗默不作声的吃著手上的三明治、喝著杯子里的牛奶。
瞟了一眼一旁的比尔德,见他支著下巴正目不转睛的望著她,脸上洋溢著一抹傻笑,似乎还很享受的样子。
疑惑的问出口:“你怎么不吃?已经吃过了?”
“还没,不过看著你吃我准备的食物,我的心就感觉好满足,真想就这样一直看下去。”
就算看一辈子,也不会觉得腻!
程诗诗低下头,不再说话,只是缓慢地咀嚼著嘴巴里的食物,三明治吃完,又拿起一片吐司面包。
“需要不需要抹些果酱?”比尔德指了指桌上的一堆瓶瓶罐罐,“这里有草莓的、葡萄的……还有蓝莓的,每种口味都买了一瓶,你喜欢什么口味的?”
“蓝莓。”
“原来你喜欢蓝莓口味的。”他记下了,打开果酱盖,他殷勤的帮程诗诗把果酱涂抹到吐司上。
“谢谢。”吃饭的时候被人如此死盯著看的滋味著实不怎么好受,被人这样体贴伺候著的感觉也让她很是不自在。她很想让他移开视线,别再这么盯著自己不放,可她也知道,多说无意,他才不会顾虑她的感受。
程诗诗吃完手里的吐司,喝掉最后一口牛奶,抽出一张放置在桌上面纸,擦了擦嘴。
“吃饱了?”比尔德笑问。
“嗯。”
“很好。”比尔德笑容更深,“既然你已经填饱肚子,那么现在,该是我用餐时间了。”
在程诗诗还没意会他话中含义时,他已从椅子上霍地站起身,一只手将她从椅子上拉起来,揽在自己怀里,另一只手则把桌上散乱分布的瓶瓶罐罐、杯杯碟碟都给推到一侧。空出大半张桌子,然后把她抱到桌子上,让她叉开腿坐到桌上面,笑容可掬地在她耳畔低喃道:“我现在好饿。”
程诗诗还未开口言语,他已动手解开她的衬衫钮扣,弓身站在她叉开的两腿之间,笑得好不邪恶。
这个家伙铁定又是想做那件事了!一睡醒觉就惦记著吃她的豆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