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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侠龙戏凤 第2章(1)
作者:沈亚
  这一年,金璧皇朝十二岁的太子兰欢登基为帝,改年号为“天运”,尊七王爷兰俊为摄政王,同朝廷三公共同辅政。

  他最喜欢的朋友是呼延真,九岁。

  每天上午,欢帝辰时到午时在众大臣的辅佐下处理政务,未时之后便溜到城南的御史大夫府跟着御史大夫呼延恪“学习”,一直到人夜才会回宫。

  当然,刚开始呼延真并不知道这位客人是父亲的顶头上司、是天底下最有权势的人,事实上她对这位“君子”十分不满意,从第一次——

  不,从第二次见面开始。

  因为他不肯归还她送给他的玉梳。当初她以为他是贼,生活困顿,所以才送他玉梳变卖,既然他不穷又不是贼,把玉梳归还给她也是理所当然的吧。

  “我以为你是个“君子”。”

  这是很聪明的双关语,一方面暗指兰欢不还玉梳是个贼,一方面又希望兰欢真的够君子,愿意归还玉梳,呼延真很为自己的机智感到得意。

  但兰欢完全不为所动。他也不知道自己干嘛那么坚持,宫里什么珍奇宝贝都有,那么个小小的暖玉梳子实在算不了什么,但他就是不想还;是他生平第一次有人送礼物给他,并非因为他是太子或者皇帝或其它什么,仅仅只是因为他就是他。

  “我会跟我爹告状的!”呼延真双手抱胸,很有些愤怒地瞪他。

  “去啊,小孩子嘛,找大人告状是很寻常的事。”兰欢无所谓地回答。

  他倒不是有意激怒呼延真,而是真的觉得即便是呼延恪来找他追讨,他也不在意,反正他就是不打算还,天底下有谁能奈他何?

  然后他迎来了生平第一次的拳头攻击。

  看起来可爱得像个陶瓷娃娃的呼延真打起架来一点都不含糊,她什么拳脚功夫都不会,就直扑上来狠狠地朝兰欢的眼睛殴了一拳。

  在兰欢还没意会到自己到底该如何应对之前,呼延真已经将他扑倒在地,用那双看起来很小巧的拳头揍得他满脸开花!

  他真是不想打他的,他那么小、那么可爱;可是这个有点胖的小孩跟宫里那些太监宫女完全不同,他一点点一滴滴都不让他,就抡着那个小拳头没命地往他脸上招呼。

  打脸实在太不道德了,他明天还要上朝欸!

  所以当呼延恪跟兰十三赶到的时候两人已经打得满地生尘,他们一人拖一个,将两个孩子从地上揪起来的时候,那两人还互不相让地隔空挥拳踢腿,呲牙咧嘴得就跟街头的野孩子没甚么两样。

  兰十三好气又好笑地将兰欢整个提起来,就像拎着一袋果子般的轻松。“你比人家大三岁,比人家高一个头,而且还学过武功,丢不丢脸啊!

  兰欢气得大叫:“有什么用?!我又不能用武功打他!”

  “什么事惹得你这么生气?”兰十三好奇了,他这徒儿平时进退有据、雍容大度,根本不像个孩子呢。

  “你看!”兰欢回头,哇哇大叫:“他好没品,专打脸!”

  兰十三忍不住噗一声笑出来,同时奉送爱徒满脸口水。

  “那你呢?”呼延恪忍住笑,绝不承认兰欢那张青红交错的脸让他高兴得意得不得了。

  “为什么打架?”

  “他笑我是只会告状的小孩子。”呼延真气呼呼地挥舞着拳头。

  “嗯。”呼延恪点头,然后严肃地对兰欢开口:“你不可以笑他是小孩子。”兰欢大张着嘴,不敢相信自己所听见的。

  呼延恪真的对他说了“不可以”这三个字?!

  呼延真在父亲背后朝他扮鬼脸。

  从这一天开始,兰欢知道,自己在这地方的身分不是“皇帝”,甚至连皇族也不是。他就是兰欢,也只是兰欢;呼延家的人待他以客,一分不多,一分不少。他原本不太确定自己喜不喜欢这种感觉,但时日久了,居然也就习惯了。

  岁月就在这样打打闹闹中流逝……彷佛还是昨日,光阴却已经远走了三年。

  望着竹庐外两颗明显长大却还是挤在一起争看彩图、还不断斗嘴的脑袋,呼延恪不由得叹息。

  与他的想像完全不同,他的希望也一再落空。三年来兰欢的热度一点都没有减退。

  他每天兴高采烈地从宫里跑来,规规矩矩地与他学习硬梆梆的文章制度内政,甚至连每月固定的两个休沐日也不例外。

  当“学生”的时候,兰欢求知若渴,态度严谨恭敬,不曾有过丝毫架子。

  他是个要求严格的先生,并不因为他是小皇帝就有所宽容,甚至要求更高,可兰欢不但做到了他所有的要求,甚至还能举一反三,的确聪明过人。

  不得不承认,他当初的确错看了小皇帝,毋庸置疑他是个好学生,热忱专注、好学不倦。但下了课,兰欢就是个十五岁的大孩子,半大不小的皮猴子,幼稚白目阴险欠揍智缺样样齐全。

  跟他那个原本应该被教养成贤良淑女……

  算了,他想骗谁呢?他从来也没想把真儿教成什么娴雅淑女,但也不至于变成野猴子吧?真真是人算不如天算,这两个欢脱的家伙凑在一起就可以闹个天下大乱,教人不得安宁!

  幸好兰欢看起来只把呼延真当兄弟,他们吵闹的层次不怎么高,两人往往为了很幼稚很孩子的事争吵不休,但那些打闹似乎完全不影响他们的感情。

  他们经常偷偷地往外跑,差不多已经打遍京城无敌手了……

  想到这点他又开始闹头疼。这可能是他最后悔的时刻,呼延真几乎完全忘了自己的性别,跟着兰欢到处打架生事完全不犹豫!也不想想自己实在没有习武的天分,拳脚功夫差劲得很,若不是兰欢总护着她,又有兰十三在暗中保护,他这闺女恐怕老早被打残了。

  他真不知道再这样下去,呼延真到底要怎么办。她今年已经十二岁,再过两年就要行成年礼了,难不成真要以男儿身行成年礼吗?这件事实在值得他好好想想,但他现下根本没时间去管那些事,朝廷的事已经让他够忙够烦。

  事实上朝政情势让他焦头烂额,这三年来台面下的明争暗斗愈演愈烈,随着小皇帝年事渐长,情势也益发险峻,摄政王兰俊已经快耐不住性子了。

  一次又一次,他想着将呼延真送回北方狼帐,甚至连兰欢也一起。去探望燎皇吧,用这样的藉口应该可以成行,摄政王没有理由不同意。

  可也一次又一次,他暗夜里被梦中的漫天烽火惊醒!

  小皇帝在,摄政王至少还有所顾忌;果将兰欢送走,京城恐怕一夕变色,那他还有何颜面回老家见燎皇?见了老友他又能说什么呢?难道要说只因为心疼女儿就断送了他的大好江山?

  如果真能再见到燎皇,他一定会狠狠地踹他一脚吧!到底是怎样的天真啊!老友!

  他还真没看出自己弟弟的狼子野心,绝不会仅以“摄政”为满足。

  所以说他总对这些武人的脑袋感到很怀疑;燎皇自己当了八年皇帝就不耐烦了,就以为天下的人也都跟他一样关不住锁不了?但兰俊不一样,兰俊想夺得天下,想把兰欢从龙椅上赶下来已经三年多了;兰欢十五岁,再过不了多久摄政王就该还政于他,所以兰俊正在布局,从他当上摄政王的那一刻开始他就没停手过,如今情势已经迫在眉睫,一场哗变是难以避免了。

  留下这样的烂摊子真是教人很生气啊!

  看着坐在他对面,默默报着长剑的兰十三,呼延恪觉得四面楚歌。

  夕阳染红了京城,繁华的永京闪闪发亮,耀眼生辉。

  这是每天他们最喜欢的时刻,每当这时候他们总要跃上屋顶眺望这绝美京城。

  永京人盖房子时喜欢用瓷土跟琉璃瓦。

  无论贫穷富贵,永京人的屋顶一定得用上五彩缤纷的琉璃瓦,富贵人家整个屋顶都铺满,墙壁上则密贴着瓷片以示豪奢。穷人家也一样,无论再如何困顿,也得在屋顶上点缀个几片才行。

  琼璃瓦的颜色不一而足,特色在于全都易于反光;于是光线一照,整座永京城便闪闪发亮,彷似人间最璀璨巨大的珠宝,所以也有人称永京为“珠玉之城”,是整个中土最富饶繁华的代表。

  午时的永京城太亮,几乎能闪盲人眼;黄昏时刻的永京最美,也最温柔,耀耀生辉的都城此时不再令人目盲,笼罩在金黄艳红的光辉中,映照着摇曳的永定河,此起彼落的光,像星空。

  所以他们一次次爬上屋顶眺望永定河,无论多少次都不会厌倦。

  兰欢怀里藏着几个果子,身后的呼延真笨拙地跟着他。

  呼延真行动之所以会如此笨拙,除了轻功练得真是有够糟之外,主要还是因为他一手拎着镇得冰凉的梅汁,另一手拿着个大油纸包,照形状跟味道猜测,那应该是一只很肥的烧鸡。

  说真格的,呼延真根本不懂得什么叫风雅、什么叫赏景,他满脑子只有吃饭跟打架而已。

  是的,呼延真就是个吃货,跟他的姑姑师父简直相见恨晚。

  劈啪一声,呼延真脚下娇贵的琉璃瓦破了,一脚才提高,笨拙的另一只脚立刻又踩破了好几片,他嘴里含糊不清地咕哝埋怨着,而会含糊不清则是因为他嘴里塞满了饼。

  发现努力提气踮脚尖完全没有用,他干脆放弃,抬脚直接往碎了的瓦片上踩,又是一串串劈哩啪啦的脆响。

  瓦片破碎的速度惊人,下方终于传来呼延府管家心疼的怒吼声:“少爷!老奴求您了!别再踩了!”

  “啊……噢……”呼延真意义不明地漫应着,脚步很是为难地慢了一些些。

  好不容易才坐定,呼延真立刻乐呼呼地打开油纸包,炫耀地喊:“你看!烧鸡!”

  谁不知道那是烧鸡呢!闻味道就知道了吧。兰欢翻着白眼直摇头。

  “很好吃的欸。”呼延真嘟囔:“馥芳楼的喔,一天只卖十只呢!”

  当然是馥芳楼的,当然一天也绝不只卖十只;他去他们烧鸡的厨房看过,里面的瓮锅至少有几十口,生意好成这样,哪里会一天只卖十只?能这么傻傻上当的,也只有呼延真这笨蛋。

  “嗯,谢谢。”

  兰欢正经八百地道谢,呼延真这才开心地眯着眼睛笑,慷慨大方地分给他一只腿,自己当然是毫不客气地抱着鸡吃起来了。

  呼延真实在不该再吃了,可是怎么办呢?看那张圆呼呼的可爱圆脸,脸上粉嫩嫩的两坨小肉包,实在是怎么看怎么可爱,怎么忍心阻止他?

  说真的,呼延真样貌可爱归可爱,但比他貌美好看的人多得是,宫里尤其多;不说别的,光说他身边的小太监小喜,那真是美得可比妖孽。事实上宫里的人背地里就说小喜是个妖孽,还总怀疑他们两个之间有什么暧昧之类的。

  要说小孩嘛,他的两个双胞胎妹妹那更是漂亮可爱得天上绝无、人间仅有,完全是粉雕玉琢的一对珍宝。

  更不要说他的母后、他的姑姑师父,一个个尽皆美艳不可方物,但看着看着,久了也就麻木了,再怎么美也生不出什么感想。

  可看着呼延真他的心就暖,看着他那傻呼呼、一脸幸福的样子,他嘴角就忍不住上扬,就算他已经吃成一坨胖大福,依然是他最喜欢的胖大福。

  “喂,跟我进宫吧,让你当中书侍郎。”

  当然,呼延真再怎么迟钝,也老早知道这位打小认识的“君子”其实并不是什么小贼,而是这世上最有权势的少年皇帝。

  大约两年前知道的;那时候也不知道到底是因为年纪小,还是已经混得太熟,对一个每天都跟他抢食、打架、吵闹的家伙,他实在挤不出什么尊重畏惧,即使到现在他们已经相处三年多了,朝兰欢挥拳的时候都只有更用力,完全无顾忌。

  “中书侍郎这官不小了,每天都会跟在我身边,不管我吃什么喝什么说什么都要经过中书侍郎——”

  “是啦是啦,还要帮你写字拟诏书,还要管你所有的生活起居,可了不起啦!”

  “不错吧?”想到胖嘟嘟的呼延真穿上朝服的模样,兰欢就忍不住笑。“那可是跟我最亲近的职位。我本来想让你当御前一品带刀侍卫,不过你功夫实在太差劲——”

  一根扔过来的鸡骨头就是呼延真没好气的回答。

  “喂!”

  “喂什么喂,我爹说不行。”

  “我是你爹的顶头上司欸。”

  呼延真偏着头看他,心里明白其实他是可以用权势让呼延家就范的,但他不会。他喜欢这种“不会”。

  “再过几个月你就不能常来了吧。爹说摄政王该还政给你了,以后你就是真正统治天下的人皇,不再是毛猴子了。”

  距离他十六岁的生辰没几个月了,按祖制的确是如此。

  但这问题只要一开始想,心里就觉得空得发慌;也不是完全不期待,但总感觉缺了些什么。

  甩甩头,甩去那错综复杂得连自己也说不清的思绪,兰欢从口袋里掏出果子扔给呼延真,却发现才那么短短的时间,那只鸡已经完全进了他的肚子里,神速啊!简直无底洞!

  “哇!这个好欸!”

  “你悠着点吃行嘛?小心肚子疼啊。”

  “我吃很慢啦,肚子很饿呢!几时偷的猴儿桃?好好吃喔!”

  “什么偷!真难听,是“顺”,从宫里“顺”出来的。”

  “顺得好,下次帮我顺冰荔枝好不好?好馋欸……”

  “冰荔枝什么的你应该先去问我姑姑吧?如果被她偷完还有剰的话……那你相心作啥?唉,说真的,我看你读书也不怎地,文章根本一塌糊涂,应试肯定是没前途了……”

  “唉唷……怎么这样说啦……”呼延真红了脸。

  “文不成武不就,除了中书侍郎,我还真想不出能让你干点什么别的。”其实让他做中书侍郎也很危险欸,搞不好皇帝还得自己拟诏书写文章,牺牲很大啊!

  “人家只是还没想好嘛!”呼延真嘟囔:“我才十二岁。”

  “若你是姑娘家,十二岁就好订亲,十四岁就该出嫁了。”

  “……”呼延真忍不住起了恶寒,“太可怕了!”

  停顿了半晌,兰欢突然开口:“欸,不如我们回迦兰河去吧。”

  他们俩拌嘴从来都是天南地北,东拉一句西扯一句,换了旁人那肯定是不懂的,可呼延真从来都知道他说的是什么。

  “好欸!”呼延真扔掉手上的果核,双眼灿着亮晃晃的光。“什么时候出发?明儿个行不行?千万不要告诉我爹啊,你骑马偷偷来接我就行了。”

  兰欢笑了起来。“跟我私奔回老家,你爹不扒掉你一层皮才怪!”

  “该扒的反正也跑不了……”呼延真嘟囔。

  “私奔”这两字实在刺耳,兰欢不知道她是女儿身才会这样说。

  兰欢也不知道她永远不会跟他进宫,因为爹不准;就算爹准也没有用,她是个女孩子,万一被发现,那可是掉脑袋的事,说不定还会被扣上欺君之罪,那就不只她掉脑袋,而是全家都得陪她掉脑袋了。

  再过不久兰欢就会成为真正的皇帝,届时他们再也不能像现在这样见面,说不定就是永远的分离了;想到这里,她就觉得有些难受,很为兰欢感到同情,所以啊,随他怎么说,私奔就私奔吧。

  “真不怕?”

  “唉……还真是债多不怕,我欠我爹几顿棍子都想不清了,不差这么一次。”

  兰欢哈哈大笑。“那好,夜里我来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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