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行公事,夜里带lucky散步。
住家的附近,lucky比我还熟,每一条巷子它都了若指掌,只见它一派优闲的游走每一条巷弄。
这一点,我就败给它。
搬来这里近一年,我只知道每天陪它散步的路线,其它的道路对生来是路痴的我来说,最好不要轻易尝试。
可怜的我,每当它兴致勃勃的钻进我不熟悉的巷弄时,我只有认分地站在巷子口等它。
痴痴等待的模样简直就像站壁的女人。
说不定还真有白目男人上前问:“小姐,一次多少钱?”
要真有这种事发生,看我不把lucky剁了灌狗肉香肠才怪!
不过,说起狗肉香肠……
周边就有一群朋友真的很想一刀剁了lucky!因为他们都嫌lucky很烦,只因为lucky很喜欢找他们的麻烦。
至于原因,有点玄,所以在此不赘述。
不过lucky最近体重直线上升,连兽医都说它太肥了,三十五公斤,是哈士奇的极限,但是我家的lucky好象超超超……过了。
有一回在住家附近发现一只哈士奇,从那只哈士奇看到lucky的眼神,好像巴不得把lucky宰了;因为那只哈士奇只有lucky的三分之一大,干干瘦瘦的。
这也难怪,有没有谁家的狗认识7-ELEVEN?
大概只有我家那只宝贝狗,它只要一见到7-ELEVEN,它的肾上激素便瞬间往上窜;而它什么都不要,只认最爱的热狗。
更妙的是,我出门若是跟它说:“我要去家乐福。”
那更不得了了!
平时我出门回来,它连动都懒得动的瘫在地板上,像一摊烂泥;若是说去家乐福,只要车子一进车库,它会以无比的热情迎接你,甚至谄媚的对你摇尾巴,它知道购物袋里有它爱吃的炸鸡腿和可颂饼。
绝吧!
养肥它,可是让我的荷包失了不少血,肥了它、瘦了我,成天拼命赶稿……真不知道为谁辛苦、为谁忙?
敢情上辈子真的欠它,这辈子做狗跟我讨债。
家人笑它是哈士奇中的马龙白兰度,大大的身体、小小的脸。
咦?不说还没发觉,仔细看它,还真的与马龙白兰度有几分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