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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睛 第1章(2)
作者:楼雨晴
  那日之后,他时时借机到这里绕,明明家里附近就有超巿,他也硬要坐半小时的公交车到这里的卖场买包烟。

  几次借故攀谈,他知道她就住在这附近。

  再后来,听临江说附近有房子出租,他便毫不考虑地搬过来,管它什么极阴极煞、怪人一群的怪巷,他自己又正常到哪里去了?

  他那时满脑子只想着近水楼台先得月,就算捞不到月,每天就近赏月他也甘愿了啦!

  愈想愈是满腔爱意沸腾,满脑子只有她温声细语、巧笑嫣然的姿态,他当下热血地提起笔,一笔一划勾勒出记忆中佳人的模样。

  画完了,左看右瞧,他对线条简单的黑白素描愈看愈不满意,那根本不足以描绘他梦中情人的美丽于万一。

  搬出画具,再一点一滴加入色彩,杏眼、桃腮、明眸、皓齿……

  最后,他将完成的画作移到卧房,一张开眼就能看见的地方,带着傻笑心满意足地欣赏。

  美人就是美人,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美啊……

  一夜未眠的脑袋有些许昏沉,寇君谦打了个呵欠,爬上床铺,目光依旧无法自画中美人身上移开,直到眼皮愈来愈沈,他缓缓跌入梦乡……

  “Shit!”

  寇君谦不确定是什么将他由深沉睡眠中唤醒。

  初醒时的意识仍有些许迷茫,他坐起身看向窗外,昏暗街灯透进窗口,初步判断应该是晚餐时刻,他睡掉一整天了。

  “喔!#$%&……”

  厨房的方向传来一个异样声响,他听得不是很分明,接着乒乒乓乓的物体落地声随之响起。

  有贼?!

  不会吧?

  据说这里是方圆十里当中治安最好的,曾有出门没探听的笨贼来44巷闯过空门,最后是一脸青笋笋、屁滚尿流逃出去,并且卧病在床十来天,之后一提到绮情街就浑身抖得说不出话来,因此有点脑袋的“资深前辈”都会教育后进们,宁可去偷警局都不要进到44巷来。

  那——现在又是哪一尾不长眼的笨贼?

  他循声探查而去,在靠近后阳台的地方,发现一团被掩没在衣服堆中蠕动的不明物体。

  怎么会有人闯空门闯到被衣服山埋掉?

  如果是贼——那果然很笨。

  “喔,Shit!”

  这一声细嫩嗓音的诅咒,证实他早先听到的不是幻觉。

  是女孩?

  而且还是声音很好听的女孩?!

  这下他好奇心全被撩起了,手一伸,打开墙上的电灯开关,张口结舌地看着那个在成堆衣服中缠斗的女孩挣扎坐起,再将陷在洗衣篮里的右脚拔出来,头上还顶着他穿了两天……(嗯,还是三天?)的汗衫,一头黑溜溜的长发披散,整个人看起来有够狼狈。

  不过,这完全不是他惊讶的原因。

  “叶、叶小姐?!”他错愕到发不出声音来。

  一见钟情的暗恋对象就在眼前,而且还是三更半夜、孤男寡女的……

  好啦,他是暗爽,心头小鹿多撞了好几下,可是……他怎么不知道他们几时有好到可以夜半来访的交情了?

  尽管脑中一瞬间曾闪过一堆古装戏里才子佳人、夜半幽会的戏码,“西厢记”、“相如文君寅夜幽会”……之类的,所有绮丽遐想也全在下一刻尽数幻灭。

  “混帐,你到底几天没洗衣服了!”臭死了。

  呃?呃呃呃?

  寇君谦来不及反应,忿忿的咒骂声持续冒出。“你是在里头藏了几条咸鱼?味道有够难闻!不洗也就算了,不能放整齐一点吗?几大篮的衣服堵住阳台门口,摔死人你赔我啊!”

  “对、对不起——”他愣愣地道完歉才想起——这是他家、他的地盘耶!他衣服要几天洗、要堆得比喜马拉雅山还高也是他的事,她凶个屁?客人没事又不会绕到后阳台来,会从后阳台进出的除了主人以外就只有夜半上工的宵小,那种手笨脚笨的蠢偷儿摔死也是活该!

  而且——对,这个就是重点了,他的梦中情人气质绝佳,说起话来只会让人如沐春风,这种龇牙咧嘴的泼妇形象实在太不像叶容华了!再说……

  寇君谦眯起眼,将她由头打量到脚,再由脚打量回去……是了,这就是重点中的重点,这身衣服实在眼熟到不能再眼熟,分明就是……

  他恍然大悟,用着乘火箭筒的速度冲回卧室——

  不久前才完成的画作空空如也,只余白纸一张。

  喔,Shit!他就知道!他泄气地瘫坐在地板上。

  蠢啊、蠢啊!寇君谦,你实在是蠢到放银行生利息都有得剩了!明明告诫自己千百遍,依然老干蠢事,这回更了不起,搞出个人来了!这下可不是飞走吼一吼就能了事的了……

  “喔,Shit!”似在呼应他的懊恼,又踢到锅碗瓢盆的女孩,骂出与他一模一样的词汇。

  不会吧?连绘者的个性也会一并copy吗?

  “喔!”又是一串精彩绝伦的咒骂,某“人”绊着风扇的电线仆街了。

  很好,现在他确定了,这一切都与他无关,全是出自个人因素,他可没那么白痴。

  “一号选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奔回本垒,漂亮得分——”他还有兴致在一旁说风凉话,模拟体育主播的实况报导。

  女孩仰头,怒目相视。“寇君谦,你这没良心的家伙,活该追不到女孩子,一辈子光棍!”

  他收住笑。“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不仅知道你的名字,还知道你生活习惯差透了,早上起床从不折棉被,老是从同一个洞钻进去又钻出来、衣服八百年才洗一次、内裤老是正面穿过换反面,所以为了省洗衣服的麻烦常常在自家屋内当遛鸟侠……”

  寇君谦张口、闭口连续了几次,说不出话来,下意识往后退,抓住棉被挡在身前。“你你你……闯进别人家里有什么企图啊?”还把他全身看光光!混帐!男人也是有贞操观念的好不好?

  女孩翻了个白眼,受不了他一副受辱的贞烈模样。接下来是不是要咬着棉被,在晕黄灯光下轻泣了?拜托她胃口没这么好好吗?

  “谁闯进你家?我本来就在这里了。”比他早非常、非常多年,严格来说,她还是原住民咧!

  他就知道!果然是他最不爱的答案,他居然从搬来的第一天就和一只鬼同居,从头到脚被看光光了还不自觉……

  看着月光自窗外斜照而入,而她所站之处,连个影子都没有……

  唉……

  他暗自叹一口气。

  就说他讨厌画图嘛,什么鸟事都会遇到,这下连鬼都招来了,是要怎么收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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