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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妻糕照(上) 第二章 我要去京城(2)
作者:简璎
  浩浩荡荡的马车从白莲镇出发是两日后,在此之前,景飞月去祭拜了爹娘,而景家也没其他亲戚了,倒是覃清菡去和街坊邻居一一道别,这些人都是心眼老实的,对他们一家妇孺照顾有加,听说他们要去京城过好日子也为他们高兴。

  依照景飞月的性格,原本此行并不会有如此铺张显摆的排场,仅会轻车简从,带四、五个部下来接人便是,但由于他是婉谢了皇恩来接妻子的,好友黄靖棠说,他驳了皇上的面子,又让霞光长公主难堪,接人的举动便要做得越大越好,要让皇上知晓确有其事,他也确实原来便有此计划,不过是与东辽缠斗多时,耽搁了,绝非皇上赐婚了才冒出个妻子出来。

  黄靖棠是他在京里结交的少数好友之一,黄靖棠身为状元郎,饱读诗书,他素来认为黄靖棠的看法不会有错,因此他才听他所言,大张旗鼓的带了一支接妻队伍由京城出发,便是要召告天下,他景飞月要去宜州桐雨县接妻子了。

  马车宽敞,景飞月因为想与儿子亲近,这才舍了骑马待在马车里,可两个孩子根本不理会他,对他十分冷漠,甚至是防备,他一时也想不出与儿子破冰的方法,只能且战且走,静观其变。

  倒是覃清菡的表现,颇为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从前,覃清菡对他而言是个碍眼的存在,他连她在房里静静的绣花都觉得烦,可如今的她,表现得怡然自得,好像什么风景在她眼里都是美,她甚至没有多看他一眼,多半的时间都在和两个孩子说话。

  「哥哥,咱们京城的府第有多大?我可是能自个儿一间房?」景玲月冲着景飞月盈盈一笑地问道。

  他身为战郡王一事,景玲月已从他的部下口里得知了,他原就没打算瞒着,反正她们到了京里还是会知晓,他原是打算若有恰当时机便告诉她们,不想她们自己知道了,倒也省了他的口舌。

  「那是自然。」景飞月点了点头。「在京城,你和珑月这般的官家千金,都是自己一处院落。」

  官家千金四字令景玲月飘飘然的差点要飞上天了,她这不是在作梦吧?她如今是官家千金了,那她也会像庄员外家的小姐一样,有服侍她的奴婢了?

  景玲月真心诚意的叹了口满足之气,讨好地对景飞月道:「想不到哥哥的成就这般大,若是爹娘地下有知,不知会欢喜成什么样子。」

  短短几日,她便抓住了景飞月的喜恶,她发现只要提到过世的爹娘,特别能令她这位身为郡王的兄长有所波动,兴许是觉得愧对爹娘吧,总之,这是一个很好的筹码,她要善加利用。

  覃清菡把景玲月的心思看在眼里,但她没戳破,当做看戏。

  景玲月这一路上都不消停,叽叽喳喳的,亢奋得跟打了鸡血似的,这小姑娘的心思说穿了也没什么,以前她就一心想飞上枝头做凤凰,如今美梦成真了,她的心便更大了些,盘算着要以她郡王府大姑娘的身分寻觅个如意郎君,跻身京城的贵妇之列。反正也不是害人的事,她也就没必要戳破她的亲情都是假了。

  相对于景玲月,景珑月就安静多了,她对要去京城还有很大的不安,眼神时时流露出旁徨,覃清菡倒是希望景珑月有几分景玲月的野心,堂堂正正的为自己寻找幸福之路。

  「咳!」景珑月拿帕子捂着嘴,干咳了几声。

  景飞月看着她。「如今你都是大姑娘了,身子骨还没转好吗?」

  珑月自小体弱多病,这点他还是有印象的,每每家中稍有积蓄,珑月便来大病一场,家中积蓄便又空了。

  「一直都如此。」景珑月挤出个弱弱的笑容,她面对这个感觉上是凭空多出来的兄长时总有些怯懦。

  景飞月微抿了唇。「不打紧,京城有许多高明的大夫,再不成,让太医给你诊治也行,务必要将你的身子调理好。」

  「太医?是宫里的太医吗?」景玲月吸了口气,不可置信地问道:「哥哥,你是说,你能请得动宫里的太医?」

  景飞月点了点头。「还行。」

  覃清菡想到莲娘说的,郡王只比亲王的地位低一点,再说景飞月是有战功的,因功受封,又永不降爵,看来她日后当真可以当个好命的郡王妃了。

  想到这里,她便微笑起来,往后她可以茶来伸手,饭来张口,不用早起务农,不必再跟泥泞的池水和会割人的莲叶搏斗,她终于可以歇息,终于可以过上跟前世不同的生活了,她要每天睡到太阳晒屁股才起床……

  「嫂嫂,你也很欢喜对不对?」景玲月见覃清菡笑了,便故意问道。

  好日子谁不爱,想到覃清菡过去苛刻她,连做身衣裳都要她以死相逼才给她做,她心里便有满满的不快。

  覃清菡这个穷秀才家的女儿怎么配得上她的郡王哥哥?听说她哥哥原是可以成为驸马爷的,她原是可以有个公主嫂嫂的,都是覃清菡破坏了一切!

  等着瞧,如今她有了哥哥做靠山,看她怎么让覃清菡不好过!

  景玲月唇边泛出抹狡狯的笑意,故意说道:「哥哥离家这么些年,身边肯定有几个可心之人,在京城里,我还有几个侄子、侄女吗?他们都叫什么名字?哥哥先跟我们说说,路上也好准备见面礼。」

  覃清菡觉得好笑,景玲月想让她难受,可怎么办呢,她又不是原主,对景飞月一点迷恋也没有,纵然他有三妻四妾,她也没有任何感觉。

  「是啊,先跟我们说说。」覃清菡悠哉悠哉地接口,「玉儿、堂儿一直想有弟弟妹妹,若是年龄相仿能玩在一块儿,肯定很不错。」

  景珑月则是瞪大了眼眸,彷佛没有想过她兄长会有别的妾室和儿女似的。

  景飞月见覃清菡眸色清澈,不像在说违心之论,他微微蹙眉,难道她如今已经连他是否有妾室都不在意了?「我一直在边关,身边并没有伺候的人。」

  「那怎么成?」景玲月一副这太离谱的神情。「看来嫂嫂日后要多费心了,要为哥哥多物色几个妾室,为咱们景家开枝散叶,这也才能多子多孙多福气。」

  覃清菡秀眉一扬,坦荡荡地说道:「这点我恐怕无法应承。」

  见景飞月的目光落在覃清菡身上,景玲月得意了。「为何不能应承?嫂嫂难道是见不得哥哥身边有可心之人吗?这可是妻子不该有的嫉妒啊。」

  还装?看你何时露出马脚,当初覃清菡是如何嫁进她景家的,她可是清楚得很,整个白莲镇上的人都知晓覃清菡是灌了迷汤睁不开眼,宁可不要自己的命也要救她哥哥的命,偏生她哥哥不领情,病好了便一走了之,如今她哥哥成了高高在上的郡王,身边没有几个女人谁信?覃清菡心中不知急成什么样子,面上还装淡定,那点心思想瞒过她?哼,真真是笑掉人家的大牙。

  「怎么会?」覃清菡笑了起来,和风细雨地道:「你哥哥看中了谁,尽管来与我说便是,我必定会允的,不过我可没有闲暇去为他物色妾室人选,一来我有玉儿、堂儿要教养,二来我又不是花街柳巷的鸨娘,牵线这种事我是不干的,何况还是为自己的夫君牵线?!还有啊,玲月你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家,教唆嫂嫂往哥哥房里塞人,传出去成何体统,往后你还是少说这些为好。」

  景玲月顿时窘红了脸,「我、我又不是那个意思,我哪有教唆了……」勉强辩解了两句便说不下去了。

  她一直不解,过去覃清菡是个不善表达的笨蛋,怎会忽然之间变得口齿伶俐?好像是自她在田里昏过去,大夫诊断她曾没有气息又起死回生开始,她就变了个人,不再半天不吭一声,还把她这个小姑压制得死死的!瞧,刚刚她不过说了几句,覃清菡竟然就让她在她哥哥面前如此难堪,等着,这个仇她若不报,她便不叫景玲月!

  覃清菡端起凉茶喝了一口,景玲月在心里对她咬牙切齿,她自然都听到了。

  她是不想再像前世那般汲汲营营,想过闲云野鹤的日子,但她也是个特别不吃亏的性子,原主为景家付出甚多,做牛做马的,出卖劳力,景玲月可说是原主在养的,可景玲月非但没有半点感激之心,一有人撑腰便想着要叫原主不好过,所以她也不会在言语上客气。

  如今,景玲月认为她傍到景飞月这株大树,不再需要靠她养了,有了底气便想着对付她,她倒是想看看景玲月要如何对她报仇?如果不给她买衫裙也能算仇的话,她也认了。

  宜州距离京城约莫要半个月的车程,他们这浩浩荡荡的车队要费上更多时日,怕是要超过二十日才能抵达京城。

  覃清菡也不怕旅程辛苦,她穿来后没离开过白莲镇,忙着务农,连省城也没去过,此时就当观光旅行,一路上看看大黎的风景。

  这一日,走到了馨州白桃县的山脚下,距离预计要休息的县城客栈还有一个时辰,可景珑月脸色煞白,又想呕吐,实在无法再赶路了,景飞月便命大队人马停下,寻了处宽敞的农庄,借住一宿。

  那农庄原是闲置着,主人在外地,管事得知是京城来的大贵人,乃是堂堂战郡王,哪有不应承之理?满口欢迎的安排了三十间厢房给他们使用,又忙让厨房做了几桌饭菜来待客。

  景玲月见兄长的名号如此好使,又欢喜了好几分,在这穷乡僻壤都能如此受人尊崇,进到京里更不用说了,那肯定是横着走都没问题了。

  景珑月只是晕车,并无其他大碍,农庄管事让人熬了一帖消暑安神的草药让景珑月喝下,她喝了,没吃晚膳便去躺着了。

  至于景玲月嘛,她很把自己当回事,差遣着管事领着她介绍农庄里外,听那管事左一声大小姐,右一声大小姐,沾沾自喜的眉飞色舞,过足了大小姐的瘾。

  覃清菡觉得农家菜挺不错的,她吃了一碗饭,又喝了半碗汤,两个孩子更是胃口大开,吃了不少,吃到小肚子都鼓起来了,她想着带孩子去庄子外头散步消食,一时兴起,想起自己幼时夏季在山里的外婆家过暑假时,总能捕捉到萤火虫,便去问了管事,果然管事说后面山谷便能看到流萤。

  「走,咱们去看流萤!」覃清菡兴冲冲地说道,形容了下流萤是何物。

  两个孩子一直待在白莲镇,没看过流萤,此时听见母亲的形容,很是好奇。

  景飞月听见他们的计划,便道:「这里陌生,我陪你们同去。」

  覃清菡原想叫他派两个手下保护他们娘仨即可,又想到他可能是想亲近儿子,便点了点头。

  可怜他这个做爹的,都几日了,还无法跟两个孩子培养感情。景飞月不是个会主动逗弄小孩子的男人,两个孩子又特别冷静,对他这个半路杀出来的爹,没有狗血剧的自带亲情,甚至可说是冷淡得很,还外加了一些防备心,在这种情况下,要拉近距离是极难的事。

  好吧!她就当做善事,充当孩子和景飞月之间的桥梁,说起来当年他一走了之时,不过是个青少年,一场大病,让他有了个不合心意的妻子同吃同住,怎么说都别扭,说他搞叛逆才离家出走也无可厚非,如今他来接妻儿,有心弥补,也不算坏到底了。

  想到这里,覃清菡也不禁失笑。

  原先她认定了原主的夫君是个大渣男,如今却帮景飞月说起话来,兴许是相处之后觉得他也没那么坏,不过,更大的原因恐怕是他的高颜值让她对他的苛责少了大半,这部分就完全是她自己的问题了。

  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她只不过是特别严重罢了,面对一个赏心悦目的美男子,对任何女人来说都是提神药,放在角落也不碍眼,何况景飞月还是那种很阳刚的俊美,长相英俊,身材魁梧,完全是可以做牛郎的类型,而男人好色,女人爱美,其实性质完全相同,只不过女人对男人的欣赏比较含蓄,前世她录取店员时,也更愿意录用好看的人。

  说起来,原主的样貌也是极为出挑的,明眸皓齿,尤其一双黑眸彷佛黑珍珠般动人,腰身不盈一握,肩膀圆润小巧,纤手雪白如玉,未曾因长年的操劳而粗糙,是个天生的美人胚子,还有份大家闺秀的气质,完全配得上景飞月,可景飞月当年还是离家了,可见他是个不看重外表的人,注重的是心灵相通。

  沿途上,因为景玲月一直多方打探,她也多少听到了一些小道消息。

  据说,皇上要将霞光长公主赐婚给景飞月,而他在金銮殿上,当着皇上和文武百官的面说自己已有结发之妻,而那位霞光长公主,乃是先帝最小的女儿,玉太妃所出,甚得太妃的宠爱,因而刁蛮骄纵,任性极了。

  她大胆臆断,景飞月既会因为受不了原主的愚昧粗鄙而一走了之,恐怕此番接回妻子之举是因为不想与刁蛮公主成亲,宁可重新接受曾遭他遗弃的原主。

  若真是如此,此举定然会刺伤到原主,幸好她不是原主,因此反倒觉得这样甚好,虽然冒出个夫君,却是厌恶她的,尽管要同处一个屋檐下,但他并不会与她同床共枕,她还是能自得其乐的过自己的日子。

  这么一想就觉得好过多了,庆幸不是一穿来便有个夫君在旁,若要跟陌生人行那夫妻之礼,她怕不早就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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