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真相大白之后,他们相遇的次数就跟着呈倍数成长。
有时候是在中庭花园,原来他们两个都不喜欢冷气,还满喜欢坐在树荫底下乘凉;偶尔是在游泳池巧遇,一个是游泳健将,一个是游泳白痴,范小雪练了很久,
从来没成功过,汗颜的她因此很少去;图书室里的书虽然比不上外面的图书馆,但也会不定期增添新书,他们最多时候是在这里见面。
打过照面,会心一笑,就各自看各自的书,往往她离开后,冯劲书还留在那里。
图书室有着面西的落地窗,他似乎很中意那个位子,每回来都会坐在靠窗边,夕阳西下,橙红色的光芒落在他身上,她不禁为那画面感到心跳莫名加速。
今天他们又在图书室遇上,图书室内只有他们两个人。
冯劲书垂着头,目光落在书页上,静静地读着,那神态美得像幅画。
忽地,他头也未抬地问:气干嘛一直盯着我看?”
呃,被发现了,范小雪也没假装看书,而是大方赞美他。
“觉得你很好看,想多看你几眼行吗?”
微笑的抬起眸子,冯劲书双手交叠抵着下巴,摆出一副准备让她好好欣赏的模样。“当然行,难得你要看我,说什么我都会让你看个够。”
她翻翻白眼,“对了,我有两张免费的电影票,不知道你想不想去看?我上回说要陪罪的。”
“什么时候?”
“明天下午一点。”
“明天啊……”他的声音顿了顿,想起明天跟朋友有约,但难得小雪约他,当然要排除万难。
“不行的话就算了。”她的声音里飘着淡淡的失落。
“你要陪罪,我当然会让你尽情地‘陪’。”他眯眼一笑,“不过那天我早上有约,我们要约在哪里见面?”
“就约在戏院门口好了。”
范小雪心想他早上另有约,八成他迟到的机率比较高,哪知隔天就在她要出门之际,突然接到一通顾客抱怨包装太糟糕的电话。
她没有冯劲书的手机号码,也是想反正两人住得近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怎料无巧不巧地,偏偏在她要出门前发生这种事情。
最后在她诚心诚意道歉并承诺赔偿后,才得以结束电话,赶至戏院。
途中突然下起倾盆大雨,她连雨衣也没来得及穿,抵达戏院时外套已经湿了。
戏院门口站了几个人,她发现冯劲书不在其中,他究竟是来了没呢?还是等得不耐烦先走人了?她满心期待今天能和他一起看电影,毕竟在晓得冯劲书喜欢她后,又不是麻木不仁,她的心情多少有些变化。
那时即使误会他有杀人嫌疑,她仍不愿报警,正是因为原本就不讨厌冯劲书,反而还有点喜欢他。
不过,唉……望着没几个人的戏院门口,冯劲书应该已经走了,正当她转身想回家时,却差点撞上个人。
“对不——”瞧见站在身后的人是冯劲书,她欣喜地露出笑容。“我还以为你走了。”
“我说过要你好好‘陪’我的,怎么会走。骑车来的?”
“嗯,雨好大。”
原来他没走啊……瞬间,心头涌出难以言喻的甜蜜,那种感觉很像是失而复得的宝物又回到了手中。
“知道雨大,干嘛不穿雨衣,要帅吗?全身都湿了,快点脱下来。”他眼眸含柔,轻轻抹去她发上、身上的雨水。
“还好,只有外套湿了。”她边说边脱下外套。“对不起,我迟到了。”
冯劲书接过她的外套再把自己的外套递给她。“先穿上。迟到就迟到,我又没要你赶时间,就算看不到电影也无所谓。”
他只要能见到她就足够了。
不过这雨下的真不是时候。
“但是我一直很期待看……”范小雪的话在瞥见他温柔的眼神时,蓦地收回嘴里,但起了开头总要继续下去。“看这场电影,我朋友说很好看。”
在社区以外的地方看见冯劲书,心情变得不一样,有些雀跃,就好像他们是在约会。
“电影快结束了,不如等下一场?”
他的牛仔外套穿在她身上过大,冯劲书把袖子往上翻折,范小雪笑眯眯地说好。
“我们先到附近逛逛吧。”他迳自牵起她的手。
冯劲书手心热热的,她没有拒绝,任由他带着自己走,想着他们其实还满合得来,或许在一起也不错。
走入咖啡店,他帮她点了杯热牛奶,小手包在温热的杯子上,她只觉得一阵幸福,而这幸福是冯劲书给的。
“你真的很贴心耶。”她有感而发。
“会吗?”认识他的人都说他冷漠,没听过有人这样称赞过他。
“上次你帮一位老婆婆过马路,我生病时买粥给我,现在怕我感冒又给我外套、热牛奶,这样还不算贴心吗?”她愈说内心愈是万分惭愧。
“不算贴心,我只做我想做的事情,也只对自己喜欢的人好。”他并不想做什么大好人,仅是顺心而为,无论想对谁好、想做什么事,都是看他自己的意愿,若他不想,谁也逼不了。
捧着热牛奶,轻啜了口,范小雪甜甜的笑了。“不管如何,我觉得你是个很好的人。”
冯劲书微挑眉,将她喝牛奶可爱的表情收入眼底,纵使他喝的是冰咖啡,却在听了这些赞美后,觉得全身暖暖的,更有一股犹如尝到蜂蜜般的甜蜜。
好久没有这种幸福的感觉了,或者该说自从剩下自己一人后,他再也不懂何谓幸福,只知镇日埋首工作中,好忘掉过去下愉快的事情。
“小雪,我能握你的手吗?”
“啊?!”对于他的请求,她微微一怔。
在迎上他认真的视线后,范小雪没有迟疑太久,也没有问为什么,迳自把手伸出去,冯劲书随即握住她小小软软的手掌,轻轻搓揉着。
“你的手很温暖。”白白净净的手,握在他掌心内,刚刚好。
“我的体温本来就比较高。”
闲着也是闲着,两人便东拉西扯的聊着,最后他甚至研究起她的生命线。
“你看,你的生命线很长,跟我的长度一样差不多到手腕处。”
范小雪仔细端详着,“对耶,不过……我们手掌大小不一样,算起来应该是你比较长命吧。”
冯劲书闻言,似是不喜欢她的说法,握紧她的手道;“我希望命不要太长,比你少活一天就好。”
她狐疑的看着他,“按照常理,男人不是应该要潇洒一点,说会比我多活一天,等我死后隔天你再死吗?”上述绝对是爱情戏、爱情小说中最经典的浪漫情话,明知老掉牙,但听了心头还是很甜蜜。
“坦白说,我比较自私,宁愿先死。”他从来就不是个浪漫的人,当然是以现实考虑,如果能够,他希望不要再承受他重视的人死去的伤痛。
太沉重、太悲哀的伤痛,一遍又一遍重复,就好似一把锋利的刀子在他身上刻下一道道伤痕,伤势会复原,但疤痕却永远也消除不掉,每看见叶次,心便疼一次。
“为什么要比我早死一天?不好吧,我满爱哭的,一定会哭个不停。”看见自己喜欢的人先走一步,任谁都会伤心。“还有……后事怎么办?那些我全都不懂,谁来帮我处理?”她非常认真地思索现实的考虑。
“放心,你最多哭一天,后事我也会打点好,你完全不用担心。”
意思是说她只要等死就好了是吧?
范小雪愈听愈是一头雾水,他们不是在闲聊吗?怎会聊到如此严肃的事情上?冯劲书的表情虽是有着淡淡的笑容,神情却显得严肃。一点都不像在说笑。
“那同一天死好了。这样就没有谁先走谁又被留下的情况。”她提出折衷方案。
“我仍然坚持早你一秒钟。”
“……”隐约可听见自己脑袋内有根神经断裂的声音,范小雪真的很无言。“好啦,你要早一秒就早一秒。”懒得跟他争了,现在他是老大,他高兴就好。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又不是谁说了就算,也不明白冯劲书究竟在坚持什么。不过瞧他那么认真的模样,她当然会让他。
谁会早点走,只有天知道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