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位在旧闹区,两年前买的全新大楼,丁曦宁一进门便脱下高跟鞋,打开冷气机,然后一路脱衣服,再进浴室卸妆。
这个过程就像是每日对自己的一次纵容,将专业冷静的外表抛开。
直到来到镜子前,她还是会苦笑。
女人真的是从二十四岁就不会老了,于是乎二十四岁到三十四岁是女人的魔术空间,保养得宜的三十四岁女人可以留一头直发,一身棉T恤加牛仔裤,一脸甜笑,活脱脱像个刚出校门的大学生。
同样的,二十四岁的女人上了妆,盘起头发,穿上样式稳重的套装,踩着高跟鞋,一样可以展现三十四岁女人的风采。
她在这两者之间交换,且游刃有余。
除了几个死党熟知之外,还没被人发现。
这个旧闹区是她长大的地方,十六岁那年父亲过世后,父亲的兄弟将祖屋卖给建商,六个兄弟各分了两百万后,母亲带着她南下租屋,后来因为她考上台北的大学,母亲又带着她北上租屋,大学毕业的那一年,因为母亲中风,她放弃考研究所,进入社会工作。
两年之内,托康妈妈婚友社这份工作的收入和因为这份工作所认识的人的福气,她安顿好了母亲,且有余力在这个她熟悉的小区买了一间小屋子。
之所以买在这儿,除了因为离公司不很远之外,最大的原因就是她喜欢这里的早晨。
没有人可以体会这个晚上是夜市的地点,在晨光出现后,景色多么的纯净,她喜欢这样的反差,同样的道路,昨夜有醉客踏过,今晨依然干干净净的迎接早起的莘莘学子。
周而复始的仰望未来。
这让她有希望,要不然谁来给她希望?
当然,在康妈妈婚友社那儿建立的丰富人脉,及死党们的支持,都帮了她不少忙。
安置母亲的疗养院就是客户帮忙介绍的,连价钱都有优惠,因为疗养院老板的女儿在她的安排下有个好归宿。而她可以不花大笔钱,昂首阔步的走在公司那种地段上,多亏了婕绫无言的支助及精神的温暖,她也因此在这个社会上越走越稳当。
她该对这一切很感恩,不是吗?
可是……为何她的脑海不断浮现今天那张毫不隐藏对她充满兴致的男人的脸?
其实这样的事情也不是没发生过,不过能严重影响她的……只有今天,或者该说,只有那双眼睛。
丁曦宁边卸妆,边看着自己买的白金戒指,咬咬唇,将它拔下来,丢到一旁,然后将盘了一天的长发放下。
微微鬈曲的长发遮住她本来就不大的脸颊,望着镜中的自己,难以名状的泡泡冒上心头,她胡乱爬梳几下头发,掬起水,匆匆抹拭脸庞。
最近几个死党都忙,她也忙得不可开交,好些日子没见面了,但为何她因此在静谧的屋子里自怨自艾?
毫不考虑的换上运动服,穿上跑步鞋,她把三十几岁的上班族丁曦宁丢在家里,让二十五岁的年轻女人冲出家门去寻找自由。
晚间十点过一刻,她等着电梯从一楼爬上十四楼。
她住的这个小区有管理员,安全又简单,分别有四栋,她这一栋属于小坪数,一层楼四户人家,多半是单身贵族或者有钱的学生,往来进出的人都很单纯低调,不会有小孩哭声、夫妻吵架声,最常见的是在楼梯间迷路的猫。
单身的寂寞,看家庭成员就知道。
之所以选择十四楼,是因为她可以从这儿看见自己上班的那栋大楼。说来奇怪,多半的人巴不得下班之后连公司的名字都忘记,可是她很认命,就是喜欢看着公司那栋大楼矗立在夜景中,提醒她已婚的伪装。
只是现在的她未婚,而且正在电梯前做热身运动,转动脚踝、拉筋,适时的利用健康的运动方式释放压力。
当的一声,电梯来到十四楼,她礼貌的站到离门口约两步远的地方,虽然遇上邻居的机会不大,可是她不希望因此吓到谁。
电梯门打开,里面真的有人,是住在左侧的林小姐,而她身边还有个男伴。
丁曦宁低着头,快步走进电梯,这鸵鸟似的行为充满警告意味:我不想认识任何人,也别来跟我打招呼!
只是行经男人身边时,她才发现他的眼光似乎一直停留在她的身上。
谁啊?这样没礼貌!
在电梯门关上的那一瞬间,她眉头微皱的抬起头,与男人四目相对。
不看还好,这一看,她不禁大吃一惊。
“啊!”
是他!竟是那条坏龙!
还好电梯门关得快,她祈祷他没看见她瞪大的眼,紧捏着胸口,看着电梯操控板上的数字一路往下掉,她的心跳速度却不断的加快。
老天!他竟是林小姐的……男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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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可好,她究竟该在哪个时候回自己的窝?
刚刚只拎了钱包就急忙出门,手表和手机全放在沙发上,她连现在几点都不确定。
跑步约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喝杯杨桃汁约十分钟,那么现在是……厚,不算了啦!
丁曦宁走进录像带出租店,慢慢挑了几支片子,问清楚时间,咬着唇,陷入沉思。
嗯……如果他是林小姐的男人,那么应该是明天早上才会走出她的屋子,她要担心的是明天早上不要撞见他,而不是现在。
如果他跟林小姐纯粹是朋友……那么他应该在一个小时之内出来,也就是说,现在是时候了。
不知为何,她一直比较想接受后面这个可能,可是另一个声音又提醒着她,若他只是来“办事”的呢?
“噢……”她不禁呻吟出声。
她怎么可以用一直以来还算干净的脑袋想这种乱七八糟的事情?她又不是颖瑶,虽然高度怀疑颖瑶也只是纸老虎,光会嘴巴说,实际经验用五根手指头就算得出来,但是也不能思春到这种地步啊!
都是那家伙害的,让她胡思乱想,谁教他这样……这样让人不容忽视。
她要猜他何时离开?
不管了,穿过马路,丁曦宁钻入热闹滚滚的夜市。
这个旧闹区屹立不摇的就是这些路边摊,以前还有杂七杂八的摊子,现在清一色是小吃摊,她走进一家熟悉的吴郭鱼汤店,坐了下来。
一个女孩独自来到有点脏乱、有点吵闹的夜市吃小吃,难免会吸引一些异性好奇的眼光,不管是老的、丑的、俊的、壮的,彷佛在说这个时刻美女不该落单,让丁曦宁一碗鱼汤喝得无滋无味。
好怀念,怀念和爸爸妈妈一起在这儿大快朵颐的时光。
那究竟是多久以前的事了……
好不容易喝完鱼汤,她匆匆付了帐,这下子已经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去,认命的往家的方向走去。
也许……他根本认不出她?
想着,为了安全起见,她拉了拉头发,遮住脸颊,任由心跳微微加速……
安全到家。
关上门,她背靠着门板,心中五味杂陈。
她有在期望什么吗?或者她失落了什么吗?
糟糕了,丁曦宁,你完蛋了!
她的身子慢慢往下滑,蹲在地上,头皮发麻。
她究竟是哪根筋不对劲?
不过是见过一次面的男人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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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十二点半,龙克东看完最后一个病人,站起身伸个懒腰,捏了捏酸痛的颈子,离开诊疗室,朝医院的美食街走去。
途中,他的肩膀被人拍了下。
“嗨,听说你去相亲。”是同期的内科医生吴奎耀。
龙克东皱起眉头,压低声音说:“你哪里听来的鬼消息?”靠,这世界是透明的啊!
“就听来听去听到的啊!”吴奎耀当然不会明讲,一讲死一挂。
“这些小护士平常都这么闲啊?我家小佳说出去的?”
“谁教你对小佳没兴趣!”这条龙花名远播,就是没见他朝医院的护士伸出魔爪。
龙克东捶了下吴奎耀的肩膀,“我对女人一向抱持高度兴趣,但是对于当狼,没兴趣。”
医院里有三匹狼的传说已经流传很久,多的是飞蛾扑火般勇敢的小护士夜夜提供野狼晚餐加宵夜,有时连病患或病患家属都不放过,搞得前一阵子这个护士不支援这一区,那个护士不走这层楼梯,被他们这些不食窝边草的好青年唾弃了好几次。
“对对对,你是飞龙在天,只捡明月吃。”
龙克东低笑出声,“吴色,飞龙在天是很久以前的电视剧了,我朋友的女儿当年还会唱几句它的主题曲呢,现在她都上小二了。”
“靠,你是不知道我这好青年天天累得像条狗,回家之后只能看电视补脑吗?还是你想我跃上第四匹狼的位置?”吴奎耀目不斜视的走向美食街,“还有,别叫我吴色,被病人听到了,多难听。”
“要不然叫吴味好了。”龙克东讪笑的说。
他们这一期有三个人进入这间医院,工作了三年,除了他们两人之外,还有朱育成,每天中午的men’stalk是他们舒解身心的唯一管道。
“无味的是老朱,我的天,他说最近要去学画画。”吴奎耀想到下班后还要拿水彩笔,就觉得更累了。
龙克东笑得更大声,那低沉迷人的笑声让几个小护士纷纷回头,他一视同仁,报以成熟稳重的笑容。
“他不学画,还能干嘛?无论是医院或是诊所,他老婆都如影随形,我实在想不出来他还能干嘛!”
苦啊!小儿科医生娶皮肤科医生,还一起在台北郊区开联合诊所,除了每个星期四医院有门诊,中午可以和他们两个闲谈外,老朱几乎都跟他老婆一起工作。
“可是他至少有老婆相随,人生一片美好……喔,我也挺想去相亲的。”吴奎耀再度压低声音,“像你啊,不也去相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