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暮西沉,骑着脚踏车的女人停在一个水果摊前,正仔细的挑着水果。
「小康啊,妳挑很久了捏,我这些番石榴每个都混甜啦!」这儿的人当然都认识邬小康,她的名声是无人不晓。
「阿土伯啊,甜不甜不是你说了就算滴!」她挑了眉,「还有,你这些香蕉都黄了,一斤还要卖二十块喔?」
「现在这样最好吃,嘟嘟好。」阿土伯老王卖瓜。
「是啦,再晚一点就丑喽!那时十五块都卖不出去。」邬小康扫视了摊上的水果一轮,「这样好了,我把剩下的都买起来,你要算我很便宜、很便宜。」
「全部?」阿土伯喜出望外,立刻一一包起。
「我说很便宜、很便宜喔!」她再次重申。
「很便宜、很便宜!」阿土伯也再三保证。
只见他忙着论斤秤两,邬小康在脚踏车上打呵欠。昨天院长就说水果快没了,孩子们也吵着想吃新鲜的,她今天下课回来,就顺道带点回去吧!
「好!这样算妳两百七十元!」阿土伯喜孜孜的准备装袋。
「嗄?两百七」她失声惨叫,「阿土伯,你可以改行当土匪了。」
「虾米啊!我算妳很便宜了耶!」
「你少来,你以为我没看见啊!香蕉才算我十八,太少了,最少也要十六!」她一一指着每样水果,「那堆番石榴一颗算我五块就好,还有西红柿啊,哪有人算那么贵的,你都没有半买半相送!」
隔壁的阿兰婶火速把最后一把菜卖掉。要是等会让邬小康注意到她还有剩些什么,只怕全部带回去,要她做爱心咧!
五分钟后,邬小康满意的挑着嘴角,用最甜美的笑容跟阿土伯说再见,拎着丰盛的水果,骑上脚踏车,迎着夕阳余晖往育幼院的方向而去。
阿土伯手上拿着一百五十元,还有阵凉风刮着,配了一片枯叶萧瑟吹过。
「当做爱心啦!」阿兰婶催了油门,摇摇头,呼啸而去。
谁叫他要遇上邬小康,那个远近驰名的杀价天后!
她精打细算的功夫,让那个阿豆仔的院长在她十岁那年,就升她当采买组长,小时候用装可爱和撒娇来杀价,长大后功力不减反增,直接来硬的!
邬小康使劲踩着脚踏车。上星期新买了衣服,今天晚上要穿上去,给她的王子看。
「我回来了!」她脚踏车随便一停,拎着水果就走了进去。
孩子们「小康姊姊」的喊着,簇拥着她往厨房去,不过一到厨房立刻乖乖离开,因为今儿个掌厨的可是邬小安,她将厨房视为禁地,任何一个小鬼都不能踏进一步。
「买了些水果,妳看着办。」邬小康把一大堆东西往桌上扔。
「放到旁边去,我在煮饭。」连正眼都没瞧,冷冷地吩咐着。
「是是是,大厨师—」她又转回了身,「欸,小安,妳记得我上星期买的那件雪纺纱吗?粉红色的?」
「嗯。」邬小安也不知是有听进去还是没听进去,顾着炒菜。
「我晚上想穿给南哥哥看耶!」她一边说着,脸颊微微红润起来。
邬小安只抽空瞥了她一秒,翻菜,铲起,起锅。
「我看到妳不屑的眼神了。」她立刻嘟起嘴,「不好看吗?还是怎样啦!」
「不会不好看,只是觉得妳不适合那种衣服。」将流理台上的菜利落的倒进锅中,「妳不是公主风,不必勉强硬要搭配妳的南王子。」
哼!邬小康吐了舌,头一扭就径自往外走去。
小安一定是嫉妒!对,嫉妒啦!因为她有一个又帅又温柔的南王子,从十岁那年开始认养她,而且他们会通电话、会通媚儿,在他出国前,每个星期都会来看她呢!
她的南王子,她可是从十岁开始就牢牢看紧,就怕不小心被别人抢了去!
低声哼着歌,邬小康进入房间,第一件事就是把包包扔上床,从衣柜里拿出那件新买的雪纺纱上衣—不规则的袖襬连同衣服垂下,橄榄绿的滚边。她只要再搭一条细炼,在视讯上看起来就很正了!
闭着眼。她好想快点见到南哥哥喔!
十四年吶,这么漫长的时间,她一直在等待某种转变、等待他的某句话!
当年骆良南认养她后,两个人的确如同兄妹一般的要好,身为高中生的他每星期都来探视邬小康,她也尽力的收集特别的糖果,当做给南哥哥的礼物。
如胶似漆的感情在她国一时起了变化,她在短短半年内抽高,并进入青春期,对骆良南而言,那个可以抱在怀里玩耍的妹妹,突然变成亭亭玉立的少女。
她多出了女人味,稚气虽然未曾消失,但再怎样都不能再玩什么骑马打仗了。
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们之间多了一条界线。
邬小康也很清楚,因为自己身体与心境上的变化,不能再跟以前一样,最重要的,是她真的喜欢南哥哥。
从一种对王子的憧憬发展成对恋爱的向往,一直陪在她身边的骆良南,变成她情有独钟的对象。
因为他真的是个非常非常好的男人。
面对十岁的女孩子,他依然信守诺言,每个月拨十分之一的零用钱给她,即使高中毕业后赴美念书,每个月还是固定把钱汇到她户头。从两千元到三千元,一直到现在的五千元,邬小康十几年来省吃俭用,把这些零用金全部存了下来。
因为她啊,有个很大的终极愿望—就是有一天要当好野人,做自己的豪门!
小福、小安和她,都好希望可以变成有钱人,这样就能随心所欲的做任何事!所以她从小到大,国中、高中乃至于大学,都拚了全力在打工存钱,绝对要让愿望得以实现!
唉,结果万万没想到,最先实现这个愿望的,竟然是小福那个迷糊蛋!
「很抱歉打扰妳的冥想!可以下来吃饭了!」邬小安不知何时走进房里。她煮了顿饭,满身是汗。
「唉,好羡慕小福喔!」邬小康躺在床上,感慨万千。「谁想得到她本来就是千金大小姐,竟然有生之年还有机会认亲耶,一下就被接回去了!」
「妳也有机会啊,嫁给那个南王子,一下就是好野人了。」她应付的笑了笑,「好歹他也是建设公司的小开,一个月五万块零用钱是吧!」
「哎哟!」一提到骆良南,邬小康又绯红了脸。「谈什么嫁不嫁的,南哥哥又没说!」
邬小安在浴室里擦着汗。情同姊妹的小福突然找到亲人,而且还是超有钱的金融集团,的确很让人意外,但对她而言,剩下的是寂寞而已,而从小就对南王子有非份之想的小康呢……她有句话埋在心底,倒不知该不该说。
她走出浴室时,邬小康已经准备要跟骆良南视讯了。瞧着她把视讯架好,一脸兴高采烈的模样,就不禁叹了口气。
「小康,骆良南去美国多久了?」
「嗯……哇,快十年了!」她算着日子。竟然这么快啊?
想当年南哥哥到育幼院告知即将去美国念书的消息时,她当场就哭得淅沥哗啦,甚至央求着他不要去美国、不要离开她!
那份心痛的感觉至今还留在身体里,她的心记忆着那时的痛楚,光是想到以后见不到他,她就无法克制鼻子的酸楚,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她惊觉到自己对南哥哥的情感,再也不是兄妹。
她憧憬他、她爱慕他,对一个十四岁的女孩而言,那份爱恋之心因为距离而延长,因为寂寞而增加!
她开始等他的信,等到焦躁不安,接着当网络发达之后,他们就通伊媚儿,至少每天一封,说着自己的状况,好不容易有了视讯之后,每隔一天晚上,他们就能见到彼此。
她知道他在那儿的生活圈、知道他有哪些朋友、知道他现在在做些什么;他也知道她的历程,甚至返台参加她的国中及高中毕业典礼,大学的毕业典礼他就算无法赶回来,仍精心准备了礼物送她。
十年来,他们并没有因为距离而间断联络,而她对骆良南的爱恋,有增无减。
「要十年了!」邬小安不得不残忍的提醒她,「小康,要发展什么,是不是早该发展了?」
「咦?」邬小康回眸。小安话里什么意思?
「妳二十四岁了,骆良南也要三十岁了吧?两个人都不青春年少了!他期间回来过几次?我记得是两次,一次妳国中毕业、一次是高中。」邬小安顿了一顿,「如果有什么感情的变化,我觉得那两次都是个好时机。」
但是没有。
骆良南亲自飞回来参加她的毕业典礼,总是带她去吃大餐。那两次她跟小福都认为当小康回来时,可能会大声宣布说他们交往了,或是谁告白了。
可是什么也没发生,欢乐的庆祝结束,骆良南就立即飞回美国。
这样子十年时间过去了,他们感情好得似家人,每天都会通信、通msn,视讯从未间断—但他们依然不是情人!
这种诡异的关系,不该再继续。
「妳是什么意思?」邬小康沉下脸色。
「妳何必明知故问?我想,骆良南对妳是否真的只是当做妹妹,并没有任何男女之情?」一个都要三十岁的男人了,认识小康十数载,要有感觉早就说了。
「闭嘴!才不是这样!」她低吼着,「我喜欢他啊,我喜欢他十年了,我才不是妹妹!」
「是啊,是妳喜欢他。」邬小安深吸了口气,「可是他的想法呢?」
国中时认养的妹妹,终其一生,说不定就只是妹妹。
「我不喜欢妳说的话,一个字都不喜欢!」邬小康吼叫起来,双手摀住耳朵,「南哥哥是喜欢我的,他待我的好跟一般人都不一样!」
「妳知道我说的是实话。」她缓缓退出门口,「你们两个人都没有表示、没有动作,很快会再错过下个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