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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你成癫 第五章
作者:陈毓华
  晕黄的灯光在戈尔真推开门的刹那带着暖意融化了外面的寒意,造型简单的桌面放着几样菜色,还冒烟丝的饭锅、两双碗筷,让他忘了随手关门,直直走到桌前才停住。
  
  “你回来了怎么不出声?”从小厨房出来的海荷官端着烧熟的荸荠差点就撞到他。
  
  戈尔真慢慢回过头。她把长发绾了起来,袖子也因为工作挽得高高,他看得有些痴,有些迷,好一会儿才开口:“你没走?”
  
  “我还年轻,不想莫名其妙当了野兽的点心。”她留下来有什么好兴奋的,看他还翘起嘴角……慢着,是她胡思乱想,他是因为没有失去一个肉票而开心,跟她的去留毫无关系。
  
  “那我必须感谢那些野兽了。”
  
  什么话?海荷官还想反驳,戈尔真又说了:“这兔子我处理过了。”
  
  他简直像一个碎碎念的老公公,思及这份突兀的认知,自己莞尔了。
  
  “哦。”接过用芋头叶包裹的兔肉,海荷官撇开眼,被他那一瞬间的眼神迷慌了心,她居然觉得他其实是个细心又温柔的人,这……太荒唐了。
  
  “我不一定要吃肉,兔肉不如留着明天烧。”为了避免尴尬,她放下兔肉装起饭来。
  
  “无所谓。”其实,他也不是非肉不可那种人,不过,留着明天烧表示她还会待下来,因为这句话他几乎是“快乐”地落坐接过热腾腾的饭。
  
  “饭前要洗手。”她习惯管着朔阳,脱口而出地说。
  
  戈尔真的眼色越深,静悄悄地起身去洗手。
  
  海荷官眨了眨眼,肚子饿的男人都跟绵羊一样温驯吗?刚才,他居然没生气?
  
  这男人有着太多表里不一的内在,他,跟一个人好像……没能想清楚戈尔真又进来了。
  
  跟一个女人同桌用膳不是戈尔真常有的经验,两人沉默着,两双筷却一同挟住一款菜色,戈尔真没动,倒是海荷官抽回自己的木筷。
  
  “为什么不看我的眼睛?”她老是逃避他。
  
  “你的眼睛比旁人好看吗?”她挟了一筷子野萝卜放在碗里。
  
  “我看得出来你在生我的气。”她的手艺不算顶尖,不过还能入口,反正他对口欲没有特别的要求,是很好养的那一型,吃完一碗饭他径自又添了一碗。
  
  “我不生气难道要感谢你把我抓来这里?”因为不悦她很自然把刻意低下的头昂高,面对面地瞪着他。
  
  这一看把他有棱有角的轮廓看清楚了,他五官阴峻并不讨喜,下垂的嘴角带着生人毋近的恶相,但是精瞿的鼻嘴却自顾组成一种迷人的魅力,更特别的是他有双比天空还澄澈的眼,黑白分明得像雨后的晴空。
  
  海荷官不自觉地趋进,胸口顶在桌面也不自觉。仔细地看,他的脸会显得凶狠是肇因于从右眼下到左鼻梁的一道疤,那疤很浅,要不注意看根本不会发现它的存在。
  
  “我想做的事没有什么该不该的。”
  
  “你任性到不可理喻。”
  
  “你的批评很中肯。”
  
  很痛苦,跟这个人说话。很久以前似曾相识的感觉回到胸腔。海荷官闭起了嘴。
  
  “你到底要的是什么?”她整个失去胃口。她没有理由在这里耗着,试着对他动之以情,但,有效吗?
  
  “你。”他毫不犹豫断然说道。
  
  “我不懂。”她的愤怒跟无助快淹没一直隐忍的情绪了。如果理跟情对他都不生效,那她要怎么办,跟一个男人守在这小小的木屋里,比跟野兽在一起还危险,看来今晚她必须被迫露宿荒郊野外了。
  
  “只要住下来,不必懂。”
  
  “你说的是什么鬼话?”
  
  “你明白的不是?!”戈尔真的眼光在她脸上流连。
  
  他的眼光让她昏眩,海荷官不想让自己沉浸在陌生又迷惑……还兼杂无比愤慨的情境下,她搞不懂自己急促粗重的呼吸是为了什么,她霍地站起来,手一翻,推倒了桌子,无辜的碗盘摔得满地狼藉。
  
  “我的答案就是这个,你也听得懂!”她咬牙切齿。“我要走是走定了。”
  
  戈尔真抚着唇,神情是若有所思的。
  
  “戈尔真,我的名字。”遇上她,那种不能随心所欲的挣扎又出现了,只要面对她,他就有取舍的苦恼。
  
  “戈——尔——真?”是同名同姓吗?这个猖狂自大的男人……猖狂自大,没错,她小时候认识的那个戈尔真也是任性的紧,小小年纪不爱人管只想要自由。
  
  “你——不是骗我?”她僵硬的肩膀放松了下来,脸上的线条不可思议地柔软了。
  
  戈尔真瞧着她明显的改变,一颗揪着的心安稳地熨贴回该在的地方。
  
  “当时的我只是个孩子,心底又怨又恨,一颗心好高骛远,谁都想把我抓在手中,只有你肯放我自由。”他的眼睛因为想到久远的过去,出现了遥远却真心的感情。
  
  “你真的是他!”海荷官的灵魂在发抖,不是惧怕,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情绪跟倒翻了酱菜罐一样的,酸甜苦辣说不尽的滋味……以前,怎么看都不顺眼的面目,现在竟然让她眼眶泛红,巴不得扑上去给他一个温暖的拥抱。“这么多年过去,你的同情心有没有多点,不会一点长进都没有吧。”
  
  “我啊,”他一向持平的语调也高昂了起来。“今天遇上一只凶巴巴的母老虎,她不领我的情还毁了我的家具,你说,有没有长进?”
  
  海荷官又是好笑又是尴尬,她噗哧一笑。“什么时候学会拐弯骂我,还隐瞒自己的身份不说,想刺探我的记性啊?”
  
  他还是爱穿一身幽微的青蓝,不同的是愤世嫉俗的气势不再随意散发出来吓人,但,显而易见的阴晴脾气还是没多少长进。
  
  “你的记性差。”他全不客气。话说完立刻招来刀光剑影的眼光伺候。
  
  两人相视,乌云尽去。
  
  ☆    ☆    ☆
  
  很多年来,海荷官一直是劳碌奔波的,她劳心,算计着去把别人的钱拐进自己的口袋,算计怎么设好桃色陷阱给别人和自己跳,既然要骗人就要骗得对方心甘情愿,相对,付出的心力也多。就拿金少康之前那一任丈夫来说,他是一个独自走完人生最后一段路的糟老头,那她就尽心尽力地逗他开心快乐,糟老头超出大夫预估的多活了好几个月,然后她成了人人眼红的多金寡妇,银货两讫,管他多少恶毒的臭嘴造谣生事,她问心无愧。
  
  就因为这样,她没办法在一个地方住太久,她可以不在乎所有的人事物却要顾及朔阳的感受,因此只要拿到钱,她就会搬家,从这村搬到那个店,人家是孟母三迁,她完全数不清自己去过多少地方。
  
  她跟朔阳城市小镇都住过了,就是不曾住过没有人烟的地方。沁凉舒服的空气,听不到一墙之隔的夫妻吵架声,也没有大杂院鸡飞狗跳的噪音,她喜欢也想要这样属于自己的一方晴空。
  
  “你很能习惯这里的生活。”戈尔真不知从哪钻出来,害海荷官仰天长伸的懒腰差点闪到。
  
  她不好意思地放下胳臂。“你不要无声无息地出现,害我吓了一跳。”
  
  “我一向就这样。”他一点悔意都没有。
  
  “任性!”
  
  她喜欢指责他的习惯还是没改。“小老太婆!一板一眼。”
  
  “我是为你好耶!”她气鼓鼓。
  
  “免。”他不领情。
  
  “不知好歹。”她忍不住嘀咕。
  
  看他一身束装,肩上还背着弓箭,不知什么时候起的床,昨夜她占了唯一的一张床,不知道他在哪里过的夜,现在想起来不禁觉得有丝歉意。
  
  “你要去哪里?”
  
  “例行巡视。”
  
  “那你忙去吧,我,可以自己回去。”虽然她想问什么叫“例行巡逻”,可是他的言不及义一点都不掩饰,就算她有一肚子的疑问只能作罢。
  
  有的人天生跟家人不亲,他的心总是放在别的地方,这无关血浓于水还是水跟鱼的关系,是天生的,谁也不能更改的宿命。如果,他真想知道戈家这许多年来发生的事早就自己去调查了,不用她一个外人来说嘴。
  
  他一定是这样的。
  
  “蜂蜜今天要采收,下午再走。”他又抚唇,望向海荷官的穿着。“我们是有出谷的必要,只不过不是现在。”而他,也有一些超出原来估算要添购的物品。
  
  要进出那些嘈杂的街市的确令人讨厌,不过……看了看海荷官那身不合时宜的裙装,似乎出谷是势在必行的了。
  
  “出谷?”
  
  “嗯,”戈尔真不是很经意。“这整个山谷,你看得见和看不见的地区全是我的。你要走,会迷路。”不欢石谷里危机重重,悬崖峭壁,暗流湍溪,另外还有他布下的五行八卦结阵,没有他的地图谁也走不出去,想乱闯进来更是不可能。
  
  “你这些年来到底做了些什么?”她一直以为他是个穷光蛋,住小屋,吃野菜,以为他不愿回家是没有衣锦还乡导致的自卑,如果不是,那理由是什么呢?
  
  “你不必知道。”他卸下装备,朝屋后走。
  
  海荷官忍了又忍,告诉自己不要跟他一般见识,他从来都不会知道这样不近人情的话有多伤人,反正她跟戈家已经没有瓜葛了,他风光与否跟她一点关系没有,等一下他们就会分道扬镳,再也不会有交集了。
  
  戈尔真在极陡的山坡上站定,往下眺望,一望无际的平原到处是马,三三两两地追逐、吃草、打群架,海荷官闷着头想心事,眼一抬,看见这幅美景心情没有一点喜悦。
  
  戈尔真低吹了声口哨,马群在引起一阵骚动后,有匹离群站在高处的黑色骏马奔驰了过来,在朝阳下,它光鲜的毛色发出粼粼波光,光耀夺目,直到近处更是惊心动魄的美。
  
  “要我骑它?没门儿!”她这辈子是跟这种四脚动物结下似海深仇,她的身体没有足够的本钱再受一次凌虐,不不不!
  
  “它是出谷的唯一交通工具,要不要,随便你!”
  
  “你是没心、没肝、没肺、没肚量的恶鬼!”她隐忍的脾气喷出毁人面目的岩浆。一想到要回马背上去受苦,她全身骨节都泛出酸水,还谈不上痊愈的腰杆也传来阵阵疼意。
  
  “骑?还是不骑?”戈尔真眼皮浮跳,他的脾气一向坏,无心改也不想改,为了不想吓着她已经是忍气吞声好几回,她却频频惹他动怒。“你惹恼我不会有好结果的,上马!要不然哪里都别想去!”
  
  海荷官把眼睛从他越来越寒的脸上转开,小时候倍受他欺凌的记忆一幕幕地浮出眼底。
  
  恶性不改的人呐!
  
  “我骑。”她的心头变黑了。她不明白自己的心为什么要痛,难过的情绪没来由地充塞她的胸口,是了,她不是为要离开这里难过,不是为要逃开他难过,她是旧伤未愈,身子痛得难过……
  
  ☆    ☆    ☆
  
  “水伯、水婶,有人在铺里吗?我回来了。水婶,是我荷官,朔阳,娘来接你了。”穿过木板门虚掩的米店大门,海荷官熟门熟路地跑进后面的平房,嘴巴净嚷个不停。
  
  “荷官儿。”颤巍巍的老人扶着砖墙从平房中出来。
  
  “水伯,您……的脸一块紫、一块青的是怎么啦?水婶呢?”
  
  “我这不要紧,你水婶摔了跤躺在床上……这也没有打紧的,倒是你有没有怎样?回来就好……还有,朔阳他……他、他、他是谁?”天水伯正起劲地比手画脚却看见陌生脸孔的戈尔真,一时语结。
  
  “不用管他,您刚说朔阳怎么了,他不乖闯祸了吗?”
  
  天水伯眼神一黯。“他被金家的保镖掳走了。”
  
  “您的伤,”海荷官心中一凉。“还有水婶,都是金家人打的?”
  
  “没关系的,”天水伯连忙挥手。“我这把老骨头还硬朗,挨得住。”
  
  “我要找他算帐!”
  
  “不可以!”出声的是戈尔真,他沉重岑寂的眼瞳满是不赞成。
  
  海荷官狠声说道:“朔阳是我的儿子,就算龙潭虎穴我都要去,何况他连无辜的两个老人家都打了,要是我不去……朔阳不知道会受到什么折磨?”笨蛋也知道山有虎还向虎山行的后果会怎样,可她别无选择,金少康要的是她的人,她要去换朔阳回来。
  
  “去是自投罗网。”不知道对方的虚实就鲁莽行事,这是愚蠢。
  
  “不用你多嘴。”她无心应酬他。“要不是你,朔阳也不会被金少康带走,你走开,走越远越好。”
  
  他双脚钉在地上,没有丝毫要移动的意思。
  
  海荷官怒不可遏,转身要走,没想到下一瞬间就被铁也似的巨力拉回原位。
  
  “待在这里。”
  
  他最讨厌管闲事,宁可见死不救也不想违背自己的心意,可是,碰上她就砸锅了。他的心总是不听话地跑到她身上,他要她,不是冰山一角,已是浮出水面的事实了。
  
  “我去带他回来。”
  
  “你……真的?”海荷官愣了愣。“为什么?”同情心会发生在任何人身上,对他,戈尔真,是绝不可能!
  
  “我最讨厌人家问东问西,也最讨厌解释,你爱怎么想都可以,就是别来问我。”
  
  看着她红艳的唇带着疑问靠近他,他恨不得一口吞下。因为忍着不符合他我行我素的惯性,脾气怎么都好不了。
  
  海荷官明白,他从小就是这种拗性子。“我不问就是了。”
  
  “嗯。”他痛恨凡事忍耐的自己,可是,不忍着点,按照他一贯激昂的行事手段和海荷官硬邦邦的个性,恐怕会闹出人命来。
  
  他不想这样,可是他却发现海荷官没有跟他一贯地硬碰硬。
  
  “我不问。”海荷官吸口气,跟这样的人相处要具备超人的勇气,事有轻重缓急,她不否认要是戈尔真肯伸出援手,她是感激的。“可是我要一起去。”
  
  “你不气死我,不甘心是吗?”这女人随便生子,还捅了一身的麻烦,她一点自觉都没有吗?也许是真的没有,要不然她一介弱女子怎么敢笨得去招惹芜湖最出名的恶霸。
  
  “祸害遗千年,早早翘辫子的都是好人,你,差远了。”说要救人却净发脾气,任性透顶的坏男人。
  
  两人你来我往,嘴上斗得是日月无光,可在一旁抱伤旁观的天水伯可看出兴味来了,他看透人世的老眼泛起安慰的泪光,不禁边听边点头,就差没咧嘴笑开。
  
  男女间的情愫总在不知不觉中根植在人心里,也许一时的盲目让人无从发觉,可是,会的,哪天落下一场春雨,种子就会萌芽继而茁仕。
  
  失之东隅,收之的也许是更丰富的桑榆,呵呵呵……他老人家挨些皮肉疼好像值得哩。
  
  在天水伯的目送下,海荷官又愁眉苦脸地坐上马背朝金家庄前去。
  
  ☆    ☆    ☆
  
  金家庄名副其实,虽说不是遍地黄金,但一眼看去全跟金色脱不了关系。
  
  海荷官一走进金家大厅,手臂上的鸡皮疙瘩就没断过。用俗气也无法形容对这栋建筑物的反胃感,她只想赶快救出朔阳头也不回地离开这里,也不想知道金家的尿壶是不是也镀上一层黄金。恶!
  
  “没想到我金家庄今天来了贵客,有失远迎,请不要介意。”随着尖锐桀桀笑声,一个皮包骨的男人被搀扶着出现,他的出现带来一阵醺人欲醉的香风,刚开始不觉得如何,吸过香味后却教人浑身不舒服。
  
  戈尔真扬了下眼,不露痕迹地将一样小东西塞进海荷官手中,不动嘴型的吩咐她。“不要声张!那是解毒的药草。”有备无患是他做事的习惯。
  
  海荷官何等冰雪聪明,虽说不明白的事情很多,还是乖乖地闭着嘴。
  
  “劳驾这位英雄把我的新娘送来,我金某人真不知道要怎么报答你才好,咱们开门见山,你开个数儿吧。”两颊深陷的金少康,把戈尔真当成来领赏的江湖混混,想用银子打发他。
  
  “你要嫁的就是他?一个要死不活的短命鬼?”戈尔真根本不理会金少康的屁话,撩起他满天怒焰的是海荷官,她居然要委身下嫁给一个病恹恹的半死人。“你这样糟蹋自己?”
  
  海荷官怎么也想不到应该同仇敌忾的节骨眼上他还有心算帐,这一气气得不轻,她暗暗发誓,只要把朔阳救出火坑,她头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搬家,搬到天涯海角,搬到狗窝地洞,就是不要再见到戈尔真。
  
  “我不想在这个地方跟你吵架。”她忍耐一肚子委屈。
  
  “算你识相!”戈尔真死瞪着她,继而发现金少康的贼眼贼溜溜地瞧着海荷官,他把一股气全出到痨病鬼身上去了。
  
  “金庄主,我想你是误会了,荷官是我的人,今天带她来只是为了要让你知道,还有,听说贵庄的人掳了我的儿子,我是来要人的。”他是戈尔真,绝不废话。
  
  “你的人?阁下好狂妄的口气,也不想想这里是什么地方,想撒野,会没命的。”
  
  金少康宛如野兽的眼睛闪烁着教人发颤的光,给人阴森森又凄惨的恐怖感。
  
  海荷官不由得躲开他猥亵的眼睛。
  
  戈尔真的眼睛也教人害怕,可是,他的凌厉带凶却不见邪,金少康太淫了,淫得下流恶心。
  
  “我本来就是野人,一句话,放人还是不放?”他要挖下金少康的一对贼眼。
  
  “我从来不作赔本生意。”
  
  “错!金家庄做的全是无本的非法生意。”戈尔真真的杀机动了。
  
  “慢着!”金少康的神情微变,似乎在侧耳聆听什么,不甘愿和许多复杂的情绪一一飘过他蜡黄的脸,傲慢狠毒瓦解成深沉的颓丧。
  
  好一会儿。“我不跟你计较,人在前院,你们带走吧!”
  
  前后不一的态度,三岁小孩都看得出他虎视眈眈的三角眼中有许多的贪恨,背后又是怎样一股能制衡他的力量呢?
  
  戈尔真什么话都没说,诡谲地转身就走。当然,他也绝不会忘记先将海荷官推出门外。
  
  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动作,海荷官心中却吹起波纹。俗话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不管金少康葫芦里卖的会不会是一肚子坏水,戈尔真纵使口舌恶毒、外表冷酷,不管在什么恶劣环境之前,却是真心护卫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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