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没有暗恋的经验。但是,如果你曾经迷恋过哪个明星或名人,那么你就绝对有暗恋别人的潜力。
我的好朋友喜欢和我一起看连续剧,前阵子我爱上了裴勇俊,这阵子我又看上了言承旭。不管是成熟男还是幼齿男,我都流着口水爱得半死。
上班的时候趁经理不在,还会打电话跟别人形容他们迷人的笑容和肌肉。没事的时候,也会上网找找他们的照片、资料。一天到晚很想找朋友聊聊心里的感动,只是时常被朋友讥讽一句:“结了婚的女人没有迷恋异性的权利!”
这句话就像当头棒喝,只好自己乖乖的收敛,回家抱抱老公作作春梦。暗自庆幸迷恋不算外遇,心灵出轨也不算劈腿,否则就很难对老公交代了。
这是一个有关“暗恋”的故事。
书里的女主角可喜,从小就暗恋着哥哥的好朋友。她一直习惯隐藏自己的感情,以为自己不会有机会,所以,自然而然地将内心和现实两种世界的感情做了很实际的分野。
虽然常听人说迷恋是空幻的、暗恋是不实际的、初恋是没有结果的。但是这些爱情不同的模式,却是人类最迷人、最原始、最动人的感觉。
既然这是人类最宝贵、最独特的感情,那么何必压抑?何必隐藏?就让这些感觉好好发挥成为另一种力量。(就像写爱情小说的作者一样,他们同样都容易幻想和迷恋别人。而这种丰沛的感情,就足以化成一股写作的力量。)
我记得好几年前,在奥斯丁认识一个年近三十、读博士的台湾女孩。她住的学生公寓附近住着一个又高又帅、蓝眼睛、只有二十出头的大男孩。
男孩每天早上同一个时间都会出门慢跑。她暗恋着他,每天偷偷地观察他慢跑的路线,时常假装不期而遇,自我介绍是他的新邻居,还透过朋友打听他的交友情形。有一天,她终于鼓足勇气去按他公寓的电铃,纵使对附近慢跑路线熟得要命,还是虚心请教怎么跑才得宜。就这样,从那天开始,他们天天一起慢跑,刮风下雨也都一起做运动,只是由户外移到了室内。
一年后,两人在山顶上请牧师公证结婚,然后他穿着礼服,她穿着白纱,两人从山上沿路跑下来。是当时人人称羡的“慢跑婚礼”。
几个月前,他们俩还抱着蓝眼睛的小男孩,一家三口大老远地从奥斯丁来看我。
我时常拿这个故事勉励朋友,“暗恋”这玩意儿不是女孩的专利,化暗为明需要勇气,但是如果连试都不敢一试,拿矜持当个性,那么好对象永远都是别人的另一半。而你,永远只能远远地当个同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