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咚!”便利商店的自动门向左右打开。
日暮时分,滚滚翻腾的彩色云霭为庄严肃穆的罗马教堂增添一些浪漫,古老的街道上行人三三两两。
欧洲商店都很早就打佯,这间位於义大利罗马街头的商店在傍晚七点过后,店里只剩下小猫两三只,店员已经在玻璃门上挂上打烊的牌子,等店内的客人离开就要拉下窗廉,这时──
“不许动。”
两名持枪的蒙面歹徒冲进店里,尖叫声来自於店内吓坏的女性顾客,店员脸色发白的躲在柜台后,正想要按下警铃,歹徒当中身形胖硕的大汉快如闪电的跨越过柜台,在店员还来不及反应之际,用枪托猛敲了下他的后脑勺,并急忙的在收银台下摸索,扯掉警铃线。
店员痛苦的倒地,霎时惊恐的尖叫声不绝於耳?
“通通闭嘴。”瘦汉对店内咆哮,并快速的把窗廉拉下,不让店内的情形给人发现。
“起来。”胖汉一把揪起地上的店员,紧张的用枪指著他,“你,打开它,动作快。”
店员忍著痛,惊恐的伸出颤抖的手打开收银机。
瘦汉则旁若无人的搜括香烟及酒类,一面瞪著站在物品呈列架边的顾客们,不经意的扫过其中一位手里拿著大红皮包的胖妇人,眼睛闪过一抹觊觎,胆战心惊的妇人立刻心生警戒的退后,并紧抓著皮包。
然而,他大手已探向她。
“啊!”妇人发出尖叫,“不,不行。”她拚命的摇头,不管枪口是否对准她的死命抓著皮包。
“拿来。”瘦汉直接用抢的,使劲一拉,妇人不敌的被拖倒在地。
她不住尖叫,“救命!救命……”
而旁观的顾客实在无力帮忙,对方手里可是有枪呀。
“你在搞什么?”搜括完收银机后,胖汉来到他身边,“东西拿了就走。”
“快给我,妈的!”眼看妇人死命抱住皮包,瘦汉烦躁的开枪警告。
霎时惊叫充斥店内,许多人惊骇恐惧的抱头蹲在地上,不敢乱动,免得下一个轮到自己。
“先生,这样对淑女不是绅士应有的风度。”一名戴墨镜的黑发男子不知从哪冒出来,嗓音低沉温和且富磁性。
他单手扣住胖汉的手腕,胁下还锁著他的颈部,而且没有人看见胖汉的枪怎么到了他手里,枪已直指著抢皮包的瘦汉的太阳穴。
店里所有的人都被这一幕给震慑住。
“现在,慢慢地把枪放下,不要起来,把皮包还给那位女士。”
操著流利义大利语的男子身高约莫一百八十公分以上,他身上穿著一袭侧身白条纹的蓝色运动服,足下著NIKE运动鞋。
明明是简单平凡的衣服,套在他身上却像是昂贵的亚曼尼或凡赛斯的西装一样,衬托出一股优雅沉敛的贵族气势。
而媲美模特儿的体格精瘦、颀长,古铜色的肌肤、一头及耳薄削的黑发呈现淡淡褐色,棱角分明的深邃轮廊让人无法分辨出他是哪一国人。他耳垂挂了一只金环垂著形似十字架的小巧耳饰,无形中透著一股诡异的神秘气质,他虽戴著墨镜,却依旧令人隐约感受得到那威严慑人的视线。
他那敏捷俐落的身手则让人叹为观止,动作流畅潇洒,甚至比电影中的史蒂芬席格或成龙都还酷,所有人目瞪口呆之余,脑中都产生疑惑──
他究竟是何方神圣?
“放开我,王八蛋,干,去你的,狗屎,你……啊痛痛,我的手……”被箝制的胖汉脸红脖子粗的扭动身躯,试图扳开男子比他手腕还细的胳膊。
“你别激动,有话好好说,气急攻心可是没药可医的。”男子语气不疾不徐,面带微笑嗅不出一丝火药味,手枪在他手中晃动。
“你……你想干么?”发颤的声音从胖汉喉咙抖出。
“我警告你们最好别乱动,要是不小心害我枪枝走火,我可不敢保证枪会射中哪里。”
“谁要听你……”跪坐在地上,被枪指著的瘦汉额冒冷汗,眼珠子闪过一抹狠戾,趁枪口没瞄准他,反身抄起地上的枪欲反击,却射不出子弹,他这才发现手枪的扳机不知何时被男子以两指夹住。
“枪不是这样用的,我来教你。”男子语气不愠不火,温和得像幼稚园老师教导小学生。
“我的枪……”望著男子亲切的笑容,瘦汉失神的那一刹那,像变魔术一样,登时掌心一轻,他手中的枪失去了踪影。
接著“砰!”的一声。
“啊──”尖叫声再次跟著枪声响起,不过,这次发出惨叫的只有瘦汉一个人,只见他脸色发青,两腿发软的跪坐地上,一枚子弹从他头顶飞掠,嵌在他身后的石柱子上。
“好了。”男子嘴角弯起和善的弧度,手臂一松,放开胁下被吓坏的胖汉,他对著冒烟的枪口轻吹了口气,绅士的欠身一礼,有风度的把枪递还,“枪还给你们。”
“你这家伙找死!”惊吓过度的瘦汉脸色乍红还白,光想到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这弱不禁风的斯文男子戏耍,羞辱和难堪的情绪累积成怒火,他不假思索的冲上前挥拳。
一旁的人不禁为他捏了把冷汗。
男子偏头闪过凌厉的拳击,微笑道:“年纪轻轻别想不开,想找死的方法很多,没必要……”他单手轻拍了下瘦汉的肩,在众人目睹下,就像是瘦汉自己笔直地往石柱冲去,“撞墙。”
瘦汉及时伸手抵住石柱才免於头破血流的命运,回睨著儒雅男子脸上嘲弄的笑容,他更毛了,二话不说反身亮出裤袋里的小刀,疾如闪电的刺向男子。
“妈的!”转动险些被勒断的脖子,胖汉眼看同夥持刀攻击男子,也不落人后的由男子背后偷袭。
“乖儿子,看不出你年纪那么大还有恋母情结,半路乱认妈。”男子笑说著,身形如鬼魅往旁边移……应该说是飘动。
没有人看清楚他怎么能在间不容发的夹击中闪过,而没碰倒物架上任何物品,两排货架中的走道并不宽,仅容两人通过,别提一个胖子和一个瘦子前后包夹他。
就像亲睹卧虎藏龙的情节演出,他负手而立,身法轻盈,仅侧个身,胖汉就脚步踉跄的跌倒,而闪避从容的他突然一蹲,略抬起手,轻轻的在瘦汉头上一点,瘦汉便变成破布娃娃跪在他面前。
“我的脚……”瘦汉挣扎著,起身膝盖却无法使劲,蓦地眼前黑影一晃,他往前扑倒在地,僵直著身躯,眼瞪前方。
“行那么大礼做什么,快快请起,我不收愚蠢的徒儿,也不收幼稚小孩,我只收金银珠宝,捐献纳贡我是不会客气的。”
“谁鸟你这家伙!”成为刀下俎的瘦汉仍逞强的出口成脏。
“你那比牙签还小的鸟我也不想看。”男子这话引来在场的人的窃笑,接著他从容的掀起两名歹徒的头罩,露出彷佛月球表面的脸孔。“看你们这副长相,钟楼怪人都长得比你们和善,你们还是遮一下好了。”说著,他又将面罩覆回他们脸上。
“去你的。”瘦汉咬牙切齿的骂道。
“啊,我知道了,你们抢劫该不会是为了整形?你们这简直是考验整形医师的技术……嗯,别那么生气,我知道实话总是不中听,如果不介意的话,我倒觉得有份工作比抢匪更适合你们,游乐场的鬼屋演员你们觉得呢?不需要化妆,也不要持枪就很吓人了。”
不知是被男子的话刺激到,还是被他动了什么手脚,瘦汉闻言后眼一翻昏了过去。
“你……你对我兄弟做了什么?”胖汉面露惊惧。
男子两手一摊,“我只是建议他换份工作。”
胖汉骇然变色,拚命挣扎,“你……我的腰为什么没有知觉?为什么我没办法站起来?你、你……做了什么?”
“喔,差点忘了你。”男子噙著温柔的笑朝他逼近,可是看在胖汉眼中就像撒旦正在向他索魂般。
“你、你别过来,我不敢了,大哥饶了我。”胖汉害怕得眼泪鼻涕直流,慌张的用双手爬行。
“你的哭声比三岁娃儿还大,先冷静下来,太激动对心脏不好,你先睡一下。”他伸出手。
“求求你别杀我,饶命。”胖汉边爬边哭喊,大掌触摸到玻璃那一刹那,身子一僵、眼前一黑的倒地不起。
霎时,店内只听得到冷气运转的声响,没有人敢移动或开口,眼睁睁的看著这场惊心动魄的抢劫在短短几分钟之内落幕。
“先生,你……你对他们做了什么?”被抢皮包的妇人捡起皮包,胆寒戒慎的盯著他。
“他们可能太累了,睡著了。”男子彬彬有礼的朝她颔首后,在饱受惊吓的众人行注目礼之下,优游自得的到冰箱拿了瓶矿泉水,接著走到收银台前结帐,“这多少钱?”
“啊……”吓傻的店员颤巍巍的不敢靠近他,瞄了眼他手中的矿泉水道:“七毛七分。”
“一块欧元不用找了。”他手指一弹,一枚硬币自他指缝弹了出去,落在店员面前,店员反射性的去接。
“呃……谢谢。”店员看著手中的硬币,仍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男子点头转身,经过倒在门边的胖汉时,他再度蹲下轻声道:“放心,等警察来了,你们就不会有事。”接著从容的离去。
“叮咚!”自动门打开又阖上,店内的人目送他消失的背影,个个活像是石膏像,冷气的风不停的吹。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冷清的街头,人烟稀少,昏黄不明的古老路灯一闪一灭,孤独的夜风卷起在观光人潮退去后遗留下的满地垃圾。
“达达……”脚步声回荡在漆黑的夜里,令人不禁毛骨悚然。
“先生,从我走出便利商店到现在,你跟那么久不累吗?”黑发男子靠在暗巷边,悠闲的灌了口矿泉水,斜睨著巷口灯光投影下拉长的黑影。
这是一条T字型的路口,他右手边是一条阴暗的死巷,没有光线,只能由巷口透进来的微光望去,路的尽头是三公尺高的护墙,墙上卷曲的铁蒺藜架设的防护网在月光下闪烁著冰冷的锋芒。
夹道两边堆放著游民燃烧木头以便取暖所使用的铁桶,以及捡拾来的家具床被,根本无处可逃,而他依旧是漫不经心。
须臾,影子和脚步声逐渐逼近,沙哑的嗓音不高不低的飘入他耳里,“神偷焦骏恩。”
“先生,你认错人了吧,我叫杰西?罗伦斯,我只是个业余摄影师,来义大利纯粹是为了观光。”焦骏恩脸上挂著吊儿郎当的神情,喝完水后,他将瓶盖盖好随意的往后一抛,“咚!”一声,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不知是误打误撞,还是早知道巨大的铁桶后那堆积如山的垃圾中隐藏著子母车。
他目光瞬也不瞬,“我找的就是你,不管你现在身分是什么,杰西?乔,还是吉尔?宙斯,还是什么罗伦斯。”易容,以及伪造身分证、护照是神偷焦骏恩的专长。
焦骏恩眼神眯起一道缝,转身打量著这个跟踪他的男子,就算光线不足,他依然可以看清对方的模样,留著金色短发的高大男子,身高约莫六尺三寸,从脸廊及肌肤判断年龄在三十岁上下。
“我不会认错人。”金发男子拿下墨镜,露出碧绿色的深邃眸子和眼尾岁月的纹路:他一袭三件式笔挺西装,散发出浑然天成的贵族气势。
“这么有自信?”他失笑,一抹难以察觉的诡异之光在他深不可测的黑眸中闪了下,表面神态自若。
“我已经找了你三个月。”
“花三个月找我?”他挑眉,无辜的眨了眨眼,“凡是我见过一面的牛鬼蛇神我都会有印象,请问我们认识吗?”
对於他的讽刺,金发男子不苟言笑的摇摇头。
“那就是啦,老眼昏花认错人是常有的事,如果要找人,往前五百公尺斜前方有警局,恕我不奉陪了。”打死不承认的焦骏恩说完,转身要走出巷口时被他拦住。“还有事?”
“身为神偷家族的老三,焦先生睁眼说瞎话的本领令人叹为观止。”金发男子慢条斯理的开口。
他停下脚步。
“我已经观察你很久了,你耳朵上戴的十字架耳饰,实际上是神偷家族特制的万能钥匙,我并没找错人。”
肯定有人出卖了他!
焦骏恩叹了口气,“聘请那么多侦探找我做什么?从英国跟到义大利你不累吗?”讨债也不用二十四小时紧迫盯人,连他上厕所都有人跟踪,该怪自己刚刚不该多管闲事不小心泄了底。
闻言,金发男子精锐的眸瞳乍闪了闪。
“莱云顿?莫诺威?贝卡,古老的巴伐利亚王族的宰相,年仅二十五就掌握著巴伐利亚王国的政经大权。”他道出金发男子的来历。
“看来我小看你了。”莱云顿布满细纹的嘴角慢慢上扬,精锐深沉的眼眸掠过一抹对他的激赏。
焦骏恩微笑,笑不入眼底,“哪里、哪里,做这一行小心谨慎是必要的。是谁告诉你我人在欧洲的?”他对自己的易容技术很有自信,除非有人扯他后腿,而他心里已经有了底。
他不答,转移话题道:“我想拜托你帮我一个忙。”
“很抱歉,我已经很久不偷东西。”只是用借的,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焦骏恩双手插在裤袋,转身绕过他,“阁下另请高明吧。”
“帮我们族人偷回被盗墓者窃走的伊利诺皇冠。”
他停下脚步,“我有什么好处?”
中欧巴伐利亚高原上的巴伐利亚王朝,全盛时期曾与法国路易十四掌权时期媲美,而当时的国王伊利诺所戴的皇冠全以金玉雕琢,上头镶嵌六十四颗蓝宝石和红宝石,每一颗都有拇指大。
传言之后巴伐利亚王朝历任的国王都是以伊利诺皇冠加冕,是王族的象徵,后来,在某任国王逝世时,拿来当陪葬品被埋於王墓之中,而除了皇冠本身价值不菲外,更传言皇冠上的图腾暗藏著巴伐利亚王族的千年宝藏,不过,因为王族看守王墓严密,至今无人能窥其貌。
但,不知何时那座王墓被发现了,皇冠出土,王族刻意将消息封锁,没想到百密一疏,还是被人盗走。
巴伐利亚旧王族为了面子和王族尊严,以及避免不肖人士利用皇冠引起国际纠纷,当然不可能公开寻找。
“你将可以得到你想要的东西。”
焦骏恩拿下墨镜,露出一双黑冽如寒潭的幽瞳,嘴角噙著若有似无的弧度,不冷不热的道:“是老头子跟你谈的交易?”这家伙可以轻易的掌握他的行踪,背后一定有高人指点。
“一句话?”
“成交,两个月后在台湾见。”不疾不徐的戴上墨镜,他看也不看他一眼的走进死巷中。
“你有了线索吗?你知道被谁盗走的?”莱云顿忍不住追问。
“这我自有办法调查。”
他赶紧追上前,“那么到台湾我该怎么跟你碰面?”
而凄凉阴暗的死巷中已经不见焦骏恩的踪影,只有燃烧未尽的袅袅白烟和呼啸冷风,风中传来他的声音──
“你应该知道到哪去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