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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讨闲妻 第三章
作者:何缇
  清晨,阳光刚洒进春满园的小院子中。今天已经是颂伶住进春满园的第四天,可是立章还是没来接她回去,看来这次他是真的生气了。

  不过颂伶好像也忘了这档事,这几天她就好像出来渡假一样,悠悠哉哉的过自己的日子。

  像是现在,她正躺在床上做春秋大梦,一点也不理会洒进窗户的阳光。

  “叩叩叩……”急促的敲门声突然响了起来。

  颂伶最讨厌她睡觉的时候被打扰,她不情愿的用棉被盖着头,希望门外那个人能够快点滚蛋,别再打扰她的美容觉。

  “于颂伶,你是睡死了不成?我告诉你,蒋立章来接你了!你再不出来的话,他就要跑掉了!”门外那个人不死心的大喊大叫着。

  原本颂伶睡得迷迷糊糊,但是一听到蒋立章三个字,就好像弹簧一样的跳了起来,连拖鞋都来不及穿,就连忙的冲到门边。

  门一打开,她连忙朝外面东张西望。

  “立章来了!他在哪里?”她正想骂那个浑蛋,竟然敢这么多天才来接她。

  哪知道门外根本就没有立章的踪影,只见到凯仲靠在门边强忍着笑意。颂伶看着凯仲,却发现他那可恶的笑容像是在嘲笑她,难道她又被这个臭男人给骗了?

  “立章呢?”

  “还没有啊!”

  知道自己被戏弄了之后,她原想和凯冲大吵一架,不过睡眠不足是很痛苦的,所以她只赏了他一个白眼,顺手就把门关上,继续去睡她的美容觉。

  但是正当门要关上的时候,凯仲却伸出手把门板给当开。

  “孟先生,如果你玩笑开完了,就请回吧!我要睡觉,没空理你。”

  颂伶一边打哈欠,一边抓着头发躺回床上去,不知道怎么回事,她觉得今天的头特别痒。

  “小姐,你当真以为你是房客啊?在你没有现金缴房钱之前,你答应过要帮忙打扫、买东西这些杂事的,你说过的话难道都忘了吗?”凯仲把她从床上拖下来,但是她仍然半眯着眼睛不肯清醒。

  没错,她是答应过要帮忙春满园一些杂事,来抵她迟交房钱这档子事。不过那也是基于客套说词罢了,没想到孟凯仲竟然当真。更可笑的是,春满园的生意那么差,孟军夫妇两个人打点就绰绰有余,连凯仲都显得有些碍手,何必还要她呢?

  “没忘!但是也不必一大早吧?”颂伶又躺了回去。

  但是凯仲可没那么好说话,他又把颂伶给拉了起来,这次还调皮的用手指头把她的眼皮给撑开。

  “大小姐,今天有个国小的毕业旅行团要经过我们这边,到春满园住两晚,我爸妈都忙得半死,你还有心情睡觉?”今天的春满园的确很忙碌。

  在凯仲的三催四请之下,颂伶总算睁开了眼睛,话是她说过的,怎么也赖不掉,看来她只好认命了。

  “赶快换衣服吧!我们准备到菜市场去买些菜回来吧。”他催促着。

  颂伶一边抓着头,一边找着自己的鞋子,奇怪,头怎么痒得这么厉害呢!

  “喂,你有没有闻到什么奇怪的味道啊?”他突然觉得有股异味扑鼻。

  “没有啊!我要换衣服,你能不能先出去啊?”说着,颂伶又打了个哈欠。

  但是凯仲就是不死心,他掀开床单看看床底下是不是死了老鼠之类的,可是没有,最后他循线走到颂伶的身旁,发现这个异味是从她头发散发出来的。

  “哇塞,你多久没洗头了啊?”他夸张的捏着鼻子。

  听他这么一说,颂伶也发现自己的头发真的有些怪味道传出来。

  “这没办法啊,我昨天本来到街角那家小美容院想去洗头,但是他们说不接受信用卡。那么小的店,设备又那么烂,用的洗发和护发产品又那么低级,要是以前的话,我根本就不会进去的!”颂伶忍不住又搔了搔头发。

  “不去美容院的话,自己洗不就得了?”

  “自己洗?”颂伶瞪大了眼,好像他说的是非洲土话般难懂。

  “对啊!自己用洗发精洗一洗,然后再用吹风机吹干呀!”这种事应该不用人家教吧?

  没想到她竟然摇了摇头,“我从来都没自己洗过头,在家的时候,我们有固定的发型师,他会帮我们打点。来到台湾之后,我都到沙龙去做头发。”

  对颂伶来说,她压根没想过要自己打理头发,这些事一向都交给发型师来处理。

  头发是一个人的门面,一定要有专长的人才能来处理,她的同学、朋友、家人个个都有专属的发型师,而她也习惯三天两头就到沙龙去报到。所以在她的观念中,头发根本就不属于可以自己打点的范围之内。

  凯仲现在才真的见识到了,有人竟然活到二十几岁还像个生活白痴一样,要是世界有什么灾难发生的话,这些人一定是最快灭亡的。

  看着她这样一直搔痒,凯仲也打从心底痒了起来,惟今之计也只有把她拖到浴室去把头给洗干净。

  颂伶按照凯仲教导的步骤,先把头发淋湿,抹上洗发精,然后用力的把头抓一抓,就像在发廊洗头发一样,不过这次就是要自己服务自己了。

  “哇……好痛喔……”大概是洗发精倒太多了,那泡沫竟然盖到她的眼睛。

  凯仲忍不住笑了出来,连忙用毛巾把那些泡沫擦掉,颂伶的刺痛才好一点。

  “眼睛还是不舒服?”她还真是够白痴了,竟然又用沾满泡沫的手揉眼睛,越揉就越痛。

  “喂……你这不是自讨苦吃吗?”他连忙把她的手拉下来,然后又用湿毛巾帮她擦了一遍。

  但是颂伶还是觉得不舒服,一直眨着眼睛,他只得低下头来对着她的眼睛轻轻的吹气,帮助她减轻疼痛。

  颂伶感觉有股温暖的和风吹到她的眼睛当中,暖暖、凉凉,很舒服。

  可是凯仲这时候竟然看到不该看的东西,他头一低,就看到她前襟那若隐若现的胸部。他难得的脸红了起来,觉得心跳加速,连忙停止动作。

  “我看我先出去好了,你用水把泡沫冲干净就行了。”凯仲连忙逃了出来。

  “你还在摸什么摸啊?再不快点的话,市场都要休市了。”凯仲看着颂伶还远远的落在后面。

  她低着头一句话都不想说,连忙把头上那顶帽子压得更低。还有她身上穿的这件吊带裤,这么宽、这么长,卷了好几折,还是快拖地。可恶的孟凯仲,竟然把她弄成这个鬼样子,还要她陪他到市场去买菜。

  “大小姐,我们是出来买菜,你不要以为自己是出来散步的。”凯仲技着她的手急忙的想往市场赶去,但是颂伶却生气的把他的手给甩开。

  “都是你啦,说什么帮人家吹头发,结果弄了一个鸡窝头,丑死了。还有这件吊带裤,这么难看,要是让朋友见到的话,一定会笑死我的。”想到他帮她吹的鸡窝头,她到现在还是一肚子火。

  “大小姐,谁叫你什么也不会呢,帮你吹头发,不算你工钱,已经很好了!还有借你衣服穿,是不想让你那些名牌的衣服弄得又臭又脏,免得你又得花上一笔干洗费,你别忘了,你现在可是没现金小姐。”凯仲说之以理。

  颂伶虽然心不甘情不愿,可是他说的也是实话。虽然自己的打扮是很丑,不过这个乡下小地方没人认识她,那就算了。

  凯仲会带颂伶出来买菜是因为今天有学生要在春满园住两天,三餐伙食都要在春满园解决。所以今天要买的东西可多了,虽然这个大小姐是个大草包,不过带她出来等于多带了两只手,可以多提点东西。

  “算便宜一点吧!两百块,再送几支葱和辣椒。”

  凯仲向菜贩杀价的架式十足,简直比家庭主妇还要专业。颂伶在旁边看得一愣一愣的,还真佩服凯仲杀价的本事。

  几经折腾之下,凯仲总算以超级便宜的价格买到一大包青菜,他顺手交给颂伶,继续朝下一个摊子走去。

  “哇,你杀价的技术真是高明。你以前是做什么的啊?我想你这么会买菜,你以前一定是当管家的。”她觉得这种人不当管家的话真是太可惜了。

  其实这些工作凯仲做惯了,他以前在纽约当小白脸的时候,家中的大小杂事全都由他一手包办,他在唐人街“杀手”的名号可是响叮当的。不过他之所以练就杀价这门功夫,目的是想把菜钱省点下来当私房钱,所以他才这么卖命。

  “算啦,我算是半个管家啦。对了,你去帮我买一点鱼,我去那边买肉,我们等会儿在这边集合。要不然我妈妈可等不到东西下锅了!”他想岔开这个尴尬的话题。

  “买鱼?”颂伶从来就没到过传统市场买东西,今天一到市场,觉得大家用这样子的方式买菜也挺有趣的,就试试也无妨。

  “这是一千块,要记得杀价喔!”凯仲把钱拿给她。

  接着他又去买了一堆便宜又新鲜的蔬菜水果、肉类,老妈交给他的菜钱还剩五百,这就算他的工钱吧!走到市场门口,就发现颂伶已经在那边等了,看她一脸笑得灿烂,肯定发生什么好事情。

  “怎么样?买了多少钱啊?”凯仲问。

  “很便宜耶!还找两百块。”颂伶开心的说。

  凯仲心想不错嘛!买鱼通常要花不少钱,加上毕业旅行的学生少说也有几十人,这个小妮子竟然花八百元就打发了,可见有学习到他的杀价功力。

  “不错嘛!买了什么啊?”

  结果,颂伶竟然从袋子里面捉出一只龙虾,凯仲看了差点晕倒。

  “你看这只龙虾才八百块,我在餐厅吃一客要三千元以上耶!真是便宜,我们这次真是赚到了。”她还想这次自己捡了个大便宜,凯仲非好好赞美她不可。

  没想到他竟然脸色发青的捉着她的手臂。

  “你这个白痴!你知道今天有多少人要吃饭吗?如果吃龙虾的话,要准备几只才够?那要花多少钱啊?我看生意根本不用做,春满园就等着关门大吉好了。”他干吗带一个白痴来买东西啊?简直就是自找麻烦。

  颂伶看到他那么生气,才知道自己好像是做错了。

  “对不起嘛!我以为八百块很便宜的。而且摊子上的鱼,我一样也不认得,我只知道这东西叫龙虾,老板又一直跟我推销,所以我就买了!”她说着,委屈的眼泪就流下来了。

  凯仲原本还想骂她一顿,可看她这么脆弱的模样,也就作罢!

  “算了!算我服了你总行吧!大小姐。”

  春满园很久都没这么热闹了,一堆小学生挤满整栋建筑物,吵得屋顶都快掀开来。凯仲忙上忙下的把这些小学生安顿好,简直连一刻都没办法休息。

  颂伶这个目前还付不出房钱的房客当然也不能闲着,她得到厨房去帮忙春子。

  现在她正笨手笨脚的削着马铃薯皮,看她拿刀的样子,不免让人觉得心惊胆战。就在她一个马铃薯都还没削好的时候,春子已经削了好几个。

  “春子阿姨,凯仲原本到底是干吗的啊?我看春满园平常好像不大需要这么多人手吧?”颂伶开始对凯仲感到好奇。

  没想到春子竟然叹了口气,她的两个女儿都已经出嫁了,惟一的小儿子最让她和孟军头痛。

  “天知道,小仲原本是乖乖的男孩子,考上台大企管系,我和他爸爸都为他高兴得不得了。没想到读了两年,他竟然说要休学,去学什么电影,书也不读了。他爸爸当初为了这事还差点把他打死!”春子想到当年凯仲被打得差点跛脚,到现在都还觉得心疼。

  “那现在呢?怎么不见他做和电影相关的事情呢?”

  “他当完兵就说要去纽约学电影,他老爸不让他去,他靠打工赚了机票钱就飞到美国。在那边,他生活得很苦,我请我在美国的亲戚去看他,才知道原来他在美国是靠女人在供养他。我到现在都不敢让他爸爸知道,要是给他知道他儿子当小白脸的话,他肯定会气得心脏病发。”春子一想到自己的儿子被那些女人当成佣人使唤,她心头就觉得难过。

  “喔……原来是这样啊!那现在呢?”颂伶原本以为凯仲是个好吃懒做的不良青年,没想到他也有自己的理想。

  “他回台湾半年了,他说想先从写剧本开始,以后有机会再说。不过他爸爸气他还在做电影梦,三天两头就发脾气,我真害怕他受不了又跑去当……”说到这边,春子说不下去了。

  原本他是在从事剧本创作,难怪常看到他拿着一堆稿纸写啊写的。

  想着想着,她总算是削好一个马铃薯。

  “春子阿姨,你看我削这样可以吗?”

  春子一看差点没昏倒,她哪是在削马铃薯皮啊?她简直是在挖马铃薯肉,瞧她把马铃薯连皮带肉都给削了下来,只剩下一小个马铃薯。

  “喔……等会儿凯仲要带那些小朋友去寻梦湖钓鱼,你跟他们去玩玩吧!这边我自己一个人就行了!”

  春子连忙把颂伶推出去,要是继续让她帮忙的话,恐怕今天的菜连一桌都做不出来了!

  一大堆小学生在营业大厅吵吵闹闹的,一下子要颂伶陪他们玩这玩那、说这说那的,她觉得自己的头都快要爆开了。

  越过这些小朋友看过去,她的火气就更大。瞧凯仲跟那个施老师聊得那么开心,施老师笑得花枝乱颤,甚至忘了照顾班上的小朋友。

  “孟凯仲先生,你还要聊多久啊?我们不是要到寻梦湖吗?”颂伶故意跑到两个人中间把他们隔开。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们两个人这么亲近,她就一肚子火。

  “施老师,请你把学生集合过来,我们这就出发了。”凯仲说得温文有礼。

  颂伶气死了,他对这个施老师就这么绅士,对她就老是冷嘲热讽的,难道她长得比这个施老师丑不成?

  那个施老师长得那么普通,鼻子又那么塌、穿衣服又没品味、皮肤黝黝的黑,根本和她如冰雪般的皮肤不能比。怎么凯仲对她那么好,对自己就那么凶啊?加越想越不能理解。

  “喂……于颂伶,你还站这边干吗啊?不是说要一起去的吗?再不走的话,我们可不理你了!”凯仲说话又不免粗声粗气的。

  看施老师穿着洋装,颂伶意识到自己身上那套可笑的吊带裤根本就还没换下来,她可不能穿得比这个女人逊,说什么也要把她给比下去才行!

  “等等,我先去换件衣服。”她说完就往楼上冲去。

  “喂,你快点啊!大家都等你一个人。”凯仲在她后面大声提醒着。

  寻梦湖是风谷乡美丽的风景名胜之一,没经污染的湖水清澈见底,虽然湖面并不大,不过四周宁静,有人在其上泛舟、钓鱼,平时非假日来到这里,宁静的湖气氛围、空旷的山谷回音,让人心情为之大好。

  看大家玩得那么开心,颂伶却觉得无趣。那些小朋友缠着凯仲说要玩球、玩飞盘,那个施老师也一直跟在他旁边,让她觉得无趣极了。

  颂伶的眼光不自觉的跟着凯仲和施老师。“她有什么好?说漂亮也没有我漂亮啊!那个孟凯仲真是瞎了狗眼。”

  她从小就是家中最受宠的小孩,习惯所有目光集中在她身上,对于这种被冷落的感觉,她真的没办法习惯。

  这时候施老帅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坐在颂伶的旁边。

  “于小姐,怎么不去和大家一起玩呢?”她好意的邀请。

  “不想玩,累得一身汗,有什么好玩啊?”她一边说,一边拔着草地上的青草。

  “是吗?其实和小朋友跑一跑,动一动,对身体很好的。”

  “你很鸡婆耶!我又不是你的学生,你管我这么多干吗?”颂伶的口气不怎么和善。

  施老师见她不好亲近,就跑回去和学生玩球,独留她自已一个人。

  他们一群人在草皮上玩球,开心得不得了,听到那些刺耳的笑声,颂伶更觉得不开心。

  “于颂伶,帮我们把球丢过来!”凯仲在那边大喊着。

  颂伶回过头来,发现有颗球朝这边滚了过来,可是她才不要去捡呢!他把她当成什么啊?捡球妹啊?她可没那么傻。

  她故意站起身子,朝另一个方向走过去。

  于是施老师只好跑过来捡球,不过那颗球刚好滚到一个下坡路段,咚一声竟然就掉到湖里面去。施老师一时煞不住脚,竟然也一头栽到湖里去。

  颂伶回头一看,施老师在湖里面挣扎,她吓坏了。

  “救命啊……”她一边叫着,一边跳到湖里救人。

  她压忘了自己不会游泳,喝了好几口水才拉到施老师的手,可是施老师紧张的乱捉,颂伶根本就没办法把她救上岸。

  这时候总算救兵赶到,把两人拉了上来,可是她看到凯仲竟然抱着施老师径自离去,压根也不理她的死活。

  她这么辛苦的救人,差点惨遭灭顶,竟然还受到这种待遇。

  凯仲以为颂伶奋不顾身的下水救人,一定很会游泳,所以当然先抢救施老师。看她昏了过去,他连忙帮她进行人工呼吸。

  那些小学生看到凯仲对老师施以人工呼吸,惊呼声四起。

  “人工呼吸耶!嘴对嘴耶……”

  “那不就是接吻吗?”

  一群小学生在旁边议论纷纷,但是颂伶却生气的想哭,在凯仲的心中,难道施老师是宝、她是草?

  看他们这么亲密的嘴对嘴呼送气体,她又是生气又是脆弱。自己向来在大家的眼中都是宝贝,只有这个孟凯仲不把她当一回事。

  颂伶倔强的想着,她又何必在乎他对她好不好呢?他不过是个靠女人的小白脸。她这么想着让自己好过些,却仍忍不住泛起的酸意。

  施老师在凯仲的急救之下,吐出几口水,总算醒了过来,她一醒来就抱着他不放手。

  “我好怕喔!我还以为刚才死定了。”她说得声泪俱下。

  颂伶不以为然的把头别了过去,她以为她在演爱情文艺戏啊?肉麻当有趣。

  “没事了!”凯仲温柔的安慰着她。

  那些小朋友看到自己的老师和救人英雄抱在一起,不免又鼓噪了起来。

  “好恶心喔……男生爱女生……”

  “老师爱孟大哥……”

  “哼,无聊!”颂伶嗤之以鼻,头也不回的拖着自己那身湿透的衣服慢慢走回去。她才不要看那种免钱的无聊爱情剧!

  凯仲被施老师抱得气都快喘不过来了,可是他却不好意思拨开她的手,毕竟她才刚从鬼门关走回来。他的眼睛不自觉的梭巡着颂伶的身影,看着她一个人拖着湿重的衣服蹒跚的走着,心头竟感到一丝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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