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
聚在莫家的几个死党,表情各异地望着情绪不佳的陆琦,各自琢磨着她所带来的消息——她要去荷兰买农地。
陆家那个天才老爸,这回可真够出人意表了。
竟然要陆琦去买荷兰的农地!
「既然你要去荷兰,我陪你去如何?」白晴琢磨了一番,难得主动开口要求。
她还没去过荷兰,去玩玩也好。
顺便也可以躲开那些总不会完的麻烦事。
「晴要去,我也要去!」莫莫拉着白晴嚷嚷,简直像只怕被主人撇在家里的小狗。
从加拿大回来以后,家人一直要她在家休养,让她快闷出病了,眼下,只有请晴跟爸妈说项,她才有机会到荷兰去玩。
一想到可以解脱无聊的生活,她都快乐坏了。
「你们都去的话,那我也要去。」朱利叶完全凑热闹的口吻。
六个死党里头,真妍去了英国,永井惠嫁去日本,剩下的人如果要去荷兰,她当然也要跟,谁也别想甩掉她。
「你们要去可以,莫莫不行。」陆琦缓缓做出结论。
「为什么?」莫莫抗议。
「不行就是不行,哪来的为什么!」懒得解释太多,陆琦冷冷言道。
其实她是担心莫莫的身体尚未痊愈,不适合做长途旅行。
要是莫莫再出意外,这回真的无法对莫家父母交代。
「可是我想去……」虽然有点被陆琦的气势吓到,莫莫还是怯懦地争取,她不禁摇着白晴的手撒娇:「晴……」
从不预定归期,习惯走到哪儿玩到哪儿,谁知道她们这趟去荷兰,啥时才会打算回来!要是被她们丢在台湾,她一定会无聊到死,呜,到那个时候,她不就得学苦守寒窑十八年的王宝钏,可怜毙了。
不要,她不要一个人被留在台湾。
「她想去就让她去吧。」摸摸莫莫的头,白晴说话了。
无法视而不见,她对可爱的「宠物」向来没辙。
看到莫莫可怜兮兮的样子,就让人想到马尔济斯大又无辜的黑眼珠,不成全她好像欺负了她一样。她知道陆琦在担心什么,可是莫莫除了记忆没恢复以外,身体状况早无大碍,要去哪儿都不会有问题。
犹豫了好一会,陆琦才勉强点头同意。
「琦每次都大小眼,我说什么都不行,晴说的就可以。」一看到陆琦点头,莫莫当下松了一大口气,却喃喃埋怨起来。
说归说,其实她很羡慕白晴总是让人信赖的稳重。
「你到底想不想去?」陆琦没耐心地瞪向莫莫。
被陆琦白了一眼,莫莫当场用力点头,不敢再出声音抱怨。万一琦改变主意,不让她跟去荷兰还得了。
荷兰之旅,她可是铁了心非去不可。
***
千里迢迢,一行人终于站在荷兰的土地上。
累,真的很累!就算坐在最舒适的头等舱,享受飞机上最尊荣的服务,也无法减少长途飞行所带来的疲惫;不过,因为陆琦决定先解决父亲交代的工作,便直接前往目的地做第一次拜访。
她们从市区渐渐进入乡村。
从车窗望出去的荷兰乡村,是一片片用水渠分割出来的草地。
黑白相间的牛群,有些优闲的低头进食,有些则坐卧在草地上晒太阳;有时也会看见羊群或是马群散布在田野间。水渠旁矗立了成排高大的白桦树,偶尔才看见精致小巧的农舍点缀其中。
言 辽阔的视野,渐渐洗褪一行人旅途的疲惫。
情 打开车窗,探头迎向和风,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荡漾。
小 一段车程之后,她们经过长长的红泥路,沿着栅栏来到了目的地。
说「啧,好壮观哪!」下了车,朱利叶忍不住吹了声口哨。
独 连栋有着暗橘色红墙、点缀着白色长格窗的砖造农舍,此刻正伟然耸立在她们眼前。方圆百里,只有这房子像主屋,她们应该不会找错地方才对;不过,以农舍来说,这连栋的房子似乎有些过于巨大。
家 要不是外观格外朴实,她们肯定以为这是哪户有钱人家的别墅。
东张西望之后,莫莫忍不住问道:「我们没找错地方吧?」还养着那么多马、牛、羊,怎么看都不像打算把土地卖人的样子。
听见莫莫的话,陆琦不禁皱起秀眉,思量着可能性。
该不会……被老爸给耍了吧?不对,不可能,老爸应该没那个胆耍她,否则下场如何,他老人家自己知道。
她可没太多当「孝女」的天分。
「问了不就知道。」白晴无所谓的淡淡一笑。
大门就在眼前,她们有手有嘴,敲门问问看,就能知道找对了地方没有。就算找错地方,欣赏了一路养神的风景,不算损失。
想了一下,陆琦就走上前去,用门上的大铜环敲了几下木门。
不一会儿,有个戴着蕾丝边大白帽、穿着传统服饰的中年妇人前来应门。
看见陆琦一头乌黑的秀发,微胖的中年妇人旋即露出笑容,二话不说地拉起她的手,用带着乡音的英语道:「欢迎你来,我们先生正在等着你呢!」
陆琦想抽回手,却让妇人直往屋里带,完全失去主控权。
搞什么?陆琦一脸纳闷的表情,没弄清楚情况,又不好当场发脾气。其他三人面面相觑,耸耸肩也跟进了屋里。
看来,她们并没有找错地方。
没想到荷兰人会对陌生人如此热情呢!
入境随俗,她们就多看多学吧!对她们这些外来的客人而言,热情的民族总比冷漠的好,喜爱旅行的她们,不是没遇过对黄种人没好感、自以为优越的外国人。
到目前为止,荷兰人所给她们的印象算是不错。
***
中年妇人领着陆琦一行四人,经过两道典雅的巨门和长廊,最后走到书房前,推开门,将她们带到一个男人面前。
「先生,您等的人来了。」开了门后,妇人恭敬地对着那男人道。
那个高大的男人背对着她们,正跟一位很美丽的女孩在说话。
从背影看来,剪裁合身的马裤紧裹着他结实的臀部,将他修长的腿部线条展现出来;身材看上去结实而健硕,一袭白色古典的长袖衬衫,将他小麦色的皮肤衬托得健康闪亮;而他那一头耀眼的红褐发色,让人更难以忽视。
这样的男人,是天生的发光体。
要不是碍于礼仪,朱利叶肯定会忍不住吹声口哨,好让人知道她的赞叹。
姑且不论长相,光是那副好身材,就足以让女人流口水。谁也不能否认,这个男人的背影几近满分,老实说,要是他长得其貌不扬会让人有点失望。
听见玛莉安的话,维伦纳德·布蓝多随即转过头来。
「亲爱的小姐,我终于见到你了。」
看见陆琦时,维伦纳德·布蓝多愣了一下,脑中闪过各种思绪,但旋即露出欢迎的笑容,上前给了她一个热情的拥抱。
本来还很担心人总难完美,朱利叶她们也很高兴,他的长相比她们想像中好太多了。虽然他不是又酷又帅那一型,至少看上去让人觉得很顺眼,轮廓鲜明颇具自我特色,那对墨绿色的眸子也十分漂亮迷人,给人第一眼的感觉特别开朗。
基本上,这男人极为顺眼。
「放开我。」声音不大,陆琦的口气却冷冽到了极点。谁是他亲爱的小姐?
没心情像死党一样研究他的长相,此刻她只觉得莫名其妙透了。
初次见面,她没雅兴和个陌生人以热情拥抱的方式相见欢。
在台湾,敢这样对她的人叫作登徒子,肯定会被她一脚踹到天边去;要不是够冷静,想到还有买卖没谈成,不给他一巴掌,她的脚恐怕也踹出去了。
站在陆琦身后的其他三人,此刻不禁面面相觑,谁也没有上前一步。
如果这男人抱住陆琦是荷兰人打招呼的方式,她们也敬谢不敏。
瞧那大个儿手劲不小,为了她们纤弱的身子骨着想,还是省了这道招呼程序吧!
似乎发现自己的唐突,维伦纳德终于放开陆琦,脸上的笑容却没有退去。
除了陆琦以外,其他人对他的感觉都还不错。
赏心悦目的男人向来不讨人厌,何况开朗的男人必定好相处,也比那种酷或冷的男人更能得到她们的好感。况且,他给人的感觉怎么看怎么阳光,一笑起来周身彷佛有光子在跳跃般,恐怕连太阳神阿波罗都相形失色。
「我想,你应该是布蓝多先生吧?」用手拍了拍被抱过的双臂,陆琦紧绷的神色才缓和些,搜寻着记忆库,挤出礼貌的声音问道。
完全无视于陆琦的冷漠,维伦纳德热情地道:「我是,不过别喊得那么生疏,从今以后,你可以叫我维伦纳德或维伦。」
他十分期待和她的未来。
初见她的第一眼,他竟然心动了,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那种骤然的心悸,虽然还不深刻,却那么的清晰。
要不是太高兴,他也不会失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