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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缘天注定 第五章
作者:雷恩那
  夜色轻笼的淡水河畔,沿着河岸的店面招牌热闹闪烁,又恰巧遇上周休二日,往来人潮从一早就没停过。近几年,河堤渐渐规画出十分宽广的空间,虽然假日一到,大家一窝蜂往淡水涌进,河岸一带比以往热闹,却也不觉得拥挤。

  还真是「好地方」呢。

  坐在紧临河堤、七层楼高建筑的顶楼,四周围着及人腰高的镂空铁栏杆,程家欣侧眸往下瞄去,心里觉得好笑。店家镶挂在楼墙上的直立贰招牌霓虹灯闪耀,「好地方」三个大字立即吸引她的目光,下头红绿两色的灯炮还排出四个较小的字--海鲜碳烤。

  顶楼布置得很有香港大排档的感觉,挂了不少闪亮的灯泡串,十几桌的位子几乎全满,客源挺广的,有结伴聚餐的大学生、看来意气风发的精英人士,甚至也有全家老小一块儿出游的。

  气氛活络热烈,服务生来往穿梭,又上生鲜蔬菜,又上清凉冷饮,食物已泌出油脂,在烤网上发出滋滋声响,听起来教人食指大动,而风徐徐吹来,竟丝毫末感燥意。

  忽然--

  「小叶,妈的!很不够意思喔,连我结婚你也敢不来,真他妈的欠K!」一个拳头挥来,直直打中叶甘庆肩头,跟着,一名四十多岁、蓄着短短落腮胡的黝黑男人跳了出来,双目亮晶晶的。

  叶甘庆揉着肩膀苦笑。「海哥,我发誓,我真的很想来参加你和瑛姊的婚礼,但我人被丢到国外去,飞机又因雾太大没办法起飞,你们大家喝喜酒庆祝时,我一个人可怜兮兮地在伦敦机场闲晃。唉唉,人没到,至少大礼到了,你饶了我吧。」

  钟海咧嘴笑。「幸好你这小子还懂得一点点义理,要是连红包也没到,我脸皮厚,杀都要杀到你家去讨!」

  程家欣静坐一旁,美眸透着好奇打量他们。

  此时,落腮胡男人也注意到她,黝黑的大脸转向,粗扩的眉微微挑起。「小叶,这位是……」

  「你好。我姓程,程度的程,程家欣。」她大方颔首,神态轻松。

  「妳好。我是钟海,大家都叫我海哥。」他大手挥了挥,「虽然我看起来差不多可以当妳叔叔,但妳千万别叫我海叔,拜托!」

  她被他卡通式的惊恐表情逗笑。「我知道了。」

  叶甘庆进一步为她介绍,「海哥是这家店的老板啦。我刚进大学就一直在这里打工,那时『好地方』才刚开始营业。」

  「嘿!」提及当年,钟海拉开椅子一屁股坐了下来,「我告诉妳,那时真的很惨,年轻时不懂事,耍酷耍狠样样来,等年纪大些,想得多了,打算做些生意,安定下来从头来过,就把所有积蓄全砸在这家店,可是根本不懂要怎么经营……」他将棉质短袖拉到肩头,裸露的上臂有一大片刺青,接着又说--

  「店开张三个月,每天都在赔钱,每天都有工读生被我吓走,呵呵呵,还好最后来了一个小叶,妈的!我一见到他,就知道这小子有料、脑筋好。」

  程家欣下意识瞥向叶甘庆,后者但笑不语,灌着麦茶,双目调向对岸朦胧的观音山。

  钟海嘿嘿笑,拉回程家欣的注意力。「他这小子胆子特别大,有天我关在店里喝闷酒,他竟然把一叠厚厚的经营方案放在我面前,坚定的对我说,要成功、要赚钱,一切就只能听他的。靠!我那时八成真喝醉了,醉到没力,竟然能容忍一个小毛头在我面前耀武扬威!」

  说着,他又一拳打向叶甘庆,笑叹:「不过幸好有他,『好地方』的分店都开到基隆、苏澳、台中、高雄去啦,我现在也勉强算得上是大老板,呵呵小叶……」

  叶甘庆警觉地瞇起眼。「海哥……你不要这样看我,我会害怕。」彷佛随时要扑来抱他,那劲道他尝过,勒得他全身骨头都快断了。

  果不其然--

  「小叶,来,海哥亲一个。」

  「别想!」双掌一前一后挡在胸前,麦色脸容明显泛红。

  程家欣有趣地瞧着他们,忍不住格格轻笑,一手还抓着烤成金黄色的鱿鱼,越嚼越香,菱唇沾上甜辣的酱汁,外带几粒芝麻,她伸出舌头舔得干干净净,根本不在乎吃相。

  钟海抗议,「大方一点嘛,女朋友在看,扭扭捏捏的干嘛?!」

  女朋友?说谁?她吗?

  程家欣一怔,见叶甘庆也同时望了过来,她不太明白那样的神情,双目很深,唇角弧度很模糊,似有若无,彷佛期待某些承诺的言语从她唇瓣流泻而出?

  「我不是他女朋友……你误会了,海哥,我们是普通朋友啦。」她试着轻松带过,耸了耸巧肩,「唔……其实,我连他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所以每次都喊他叶先生哩。」头等舱打印出来的旅客名单仅会显示姓氏,写着MR.  Yeh,后来两人进一步接触,他也不曾主动介绍自己,弄到最后,她就只知道他是「叶先生2。

  「对啦,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她若无其事地笑,问得随性。

  叶甘庆静默了几秒,淡淡出声,「叶甘庆。叶子的叶,阿甘正传的甘,王永庆的庆。」

  气氛有些诡异,钟海没出声,只疑惑地挑挑粗眉。

  这时,一名高瘦的服务生站在楼梯处,扯嗓叫着:「海哥,瑛姊打电话来,你要不要下来接?还是让瑛姊打你的手机?」

  「这就来!」钟海挥挥手,站起来,大掌分别拍拍叶甘庆和程家欣两人的肩膀,咧嘴笑:「尽量点、尽量吃,这ㄊㄨㄚ我请啦!这小子有一大堆好笑的事,妳叫他讲给妳听,我嗯……待会儿有空再过来,你们嗯……加油!」丢下话,他头也不回,大步往楼下去了。

  人声笑语此起彼落,在耳边喧哗作响,程家欣仍继续嚼着手里的香烤鱿鱼串,心有些浮躁。她深吸口气,借着拨弄发丝的动作,偷偷觑向对面的男子。

  叶甘庆脸容微垂,眉眼沉静,拿起夹子好专注地对付烤网上的食物,油脂滴到木炭上所冒出的白烟一下子熏进眼底,他微皱眉心,不舒服地眨了眨。忽然,他手背上挨了一记,夹子就被抢走了--

  「你技术很不高明耶,叶甘庆。」程家欣接手翻动烤网上的食物。

  「啊?」他一怔,一是因为她的举动,二是因为她叫他的全名。

  程家欣瞪了他一眼。「啊什么啊?你把青椒烤成黑椒、把红蕃薯烤成黑蕃薯、把筊白笋也烤成筊黑笋,要怎么吃啊?」

  「呃……」他是有些心不在焉,有些说不出的失意,有些连自己都觉得可笑的意念。

  他才刚结束一段恋情不久,是因为心中空虚,才对她特别、特别地感兴趣吗?

  还是,他根本就是报复和虚荣心作祟,因为被前任女朋友利用完后无情甩开,现在的他,一心只想再找一个更美、更娇艳、气质更动人的女人在一块儿,来证明自己的价值,而她,完全符合他的需求。

  又或者……是那两次的紧拥,两次在她怀中发泄,让他不知不觉间产生奇怪的依赖,以为她看过他最无助的模样,两颗心已相互贴近?

  莫名的,左胸隐隐泛起忧郁,挺无奈的。她对他似乎没什么感觉,而他对她却是感觉满满,丰富到连自己也感到讶异,又要如何在一个普通朋友的定位上安分守己?

  他若观望不前,是否就错过彼此?若放手去追,她肯给这个机会吗?

  甩甩头,暂时不想那么多,他重新振作起来,瞧瞧烤网上的食物,又瞧瞧那张熏得红通通的美颜,吐出两个字:「还好……」

  程家欣忙着帮他收拾善后,一边小心翼翼地顾着几颗大蛤蜊和两根鸡翅。「还好什么啊?」

  「还好妳技术很高明。」他说得一本正经。「我就不会饿肚子了。」

  这话……好似有弦外之音。

  程家欣将那份异样的燥意归咎于烧烤的炭火,没响应他,却把精心照料过的金黄鸡翅、美味海鲜全堆到他面前的碟子里。

  叶甘庆简直是受宠若惊,心跳飞快加速中,嘴角不自觉往上扬,却见大美女淘气地皱起鼻子,接着又凉凉地哼了声--

  「吃吧、吃吧,撑死你!」

  唉……是他想太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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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餐后,两人沿着河堤散步,淡水夜色犹然未歇。

  渡船头的小舞台今晚安排了表演节目,是现代爵士乐演奏,十八人的团体有三分之一左右是外国人,表演的曲目偏向轻快小拍,小喇叭显得十分出色,整体感觉很舒服,让围观倾听的群众忍不住想随着音乐扭动身躯。

  「再走走?」在听完一曲脍炙人口的〈Only  you〉后,叶甘庆侧首低问。

  程家欣不置可否,缓缓移动步伐离开人群,她沿着河堤径自漫步,知道他就跟在身后。

  两人一前一后走了一小段,叶甘庆趁她侧身避开两个迎面跑来的孩子时,巧妙地趋上前来,和她肩并着肩同行。

  「你都不用上班吗?」她忽然迸出一句。

  叶甘庆微怔。「我?」

  「不然你以为我在问谁?」她皱起巧鼻,美丽脸容有几分孩子气。「之前在峇里岛,就算你出差好了,可是怎么一下子又出现在香港,而今天下午还可以守在桃园中正机场?你不用工作啊?」

  脸庞因光线的关系分割出明暗,他下意识摸摸右耳垂,微笑--

  「上回去香港一样是出差,和新加坡总公司派来的两名经理人员见面,谈了一些事,刚好……琳达也接了一支广告Case到香港出外景,经纪公司安排她住进尖沙咀的『Royal  Style』,只是没想到会遇见妳,让妳看见那一幕。」

  他的语气坦然平静,和那一日放怀痛哭落差好大。程家欣觑着他的侧面轮廓,见他浓眉松弛,释怀中犹见淡淡感慨。

  「你和那个琳达……嗯……你还难过吗?」她不禁问了,明知道想保持距离以策安全的话,就该聪明点儿,别涉入太深的感情,可懊恼的是,她似乎越来越难控制自己。

  叶甘庆耸了耸肩,地上有一粒小石头,他拾起脚轻踢出去,片刻才自嘲地答:

  「反正我也被拋弃惯了,难过一阵,伤口就自动复原了。其实琳达是个很不错的女孩,交往这三年,还是有许多美好的回忆,只是谁也不能保证爱情这种东西,它要来便来、想走就走,到最后滋味全淡了。她有自己的目标,我就成了她的拖累,救也救不了,再死缠着她也没有意义。」说着,他双臂撑高过头,往后拉筋,深深呼吸着。

  越往前走,光线越暗,人也越少。程家欣干脆顿下脚步,拍拍河堤上的石椅,一屁股坐了下来。

  回头望去,关渡大桥在黑暗中伫立,车灯流动而过,渡轮正噗噗噗地从对岸驶回,隐约间,那爵士乐未歇,仍顺着清风传送而来。

  她也作了个深呼吸,不知怎地,他一句「被拋弃惯了」,莫名触动她某根心弦,那种同病相怜的感觉再次延伸,模糊觉得,这样的夜、这样的氛围,有些心里的事也能与一个男人分享。

  「为什么你要这么说?」美颜微仰。

  他拉筋的动作一顿,不明白地望向她。

  「为什么你会被拋弃惯了?」她清楚点明,「如果按照现实一点的看法,你有个很棒的工作,你们集团这么庞大,你又是高阶主管,还专搞企画,我想你的年薪再加红利应该很可观,所以经济上很OK啊,而且你还有车子,嗯……也有房子吧?」

  见他眨了眨眼,愣愣点头,她继续分析:「瞧,有钱有车有房子,这还不是金龟婿吗?她们为什么每个都要拋弃你?难不成……」双眼细瞇,她慢吞吞地说:「寡人有疾?」

  他双臂忽然放松,啪一响打在大腿上,竟朗笑起来。

  「有什么好笑的?这问题很严肃好不好?」她脸颊微热,故意提高声音。

  叶甘庆边笑边摇头,一手还摀着肚子,清咳了咳才接话:「这问题的确很严肃,但我保证,本人正值黄金时期,各部位的功能运作顺畅,正常得不得了。」

  话题是她先引起的,自己却脸红心跳了。侧过上半身让河面上的风吹凉脸蛋,她噘起红唇,吶吶地又问:「唔,那总有个理由吧?」

  「嗯……」他双手改插在裤子口袋,望着银波荡漾的河面,坦然牵唇,「从高中开始到现在,我真心交往过五个女朋友,提分手的永远是女方,她们最后都爱上别人,最大的原因是……我长得不够英俊帅气吧。」

  「嗄?!」她瞪大眼眸,眼珠子溜溜地打转,蓦地,两只手在胸前交叉比出暂停动作,「Stop!你、我……嗯,我是说这个理由也太不合逻辑了。她们和你都已经在交往,一开始就清楚知道你长什么模样,就算、就算你外表不够帅气、不够英俊,也一定有其它吸引人的地方,才会让她们想进一步接触呀,不是吗?她们……她们怎么可以这样?」

  在爱情里,她承认自己也注重男人外貌,若对一个男人没感觉,五官轮廓和气质都不是她想要的,她绝不会主动招惹或响应。因此,她不能理解,那些和他交往过的女孩,为什么最后会拿那样的说辞来搪塞?这太没恋爱道德啦!

  见她反应激烈,叶甘庆挑起一边浓眉,抿了抿唇。

  「或者,她们从没有真正爱过我,不够英俊帅气只是一个借口吧。反观自己,我对她们好,认真对待每一段感情,或者不自觉间自我催眠了,以为那样的付出就是真爱……」略顿,他视线移动,缓缓和她相接,瞳底彷佛映上河面的银光,他浅笑,「经过琳达这一段,我好象可以体会了。唉唉,总归是年纪到了,真的想找个好女人结婚,然后生几个小孩,就这样安定下来。」

  「你会是好爸爸。」程家欣直觉反应。

  他的笑容加深。「我也会是个标准的好老公。」

  「喔?」被他的语气轻轻蛊惑,她沉静地回望,剎那间,竟觉他的眉眼唇鼻在光与阴影的分割下,有种独特的感性。

  心似乎跳得太快了,她假咳了咳,看向别处,抬手将飘扬的发丝塞进耳后。

  「所以,你才会开那么大的车,对不对?」

  「我的车怎么了?」叶甘庆居高临下欣赏着美女的各种角度、各个小动作,内心不由得再次赞叹她得天独厚的外在条件。

  程家欣又说:「你一个人干嘛开家庭房车?这么大一台,很难停车耶。我想,那应该是反映出你的潜意识吧,真是想结婚了,有老婆、有小孩,遇到假日就载着一家大小上山下海去玩,看得出来你很向往家庭生活。」

  他瞳底的小火焰再次闪耀,声音微哑,有点半开玩笑--

  「哇,我心里想什么,妳都猜出来啦。原本也想时髦一点,买辆跑车开开,可是一到展示现场,我眼睛就被那种讲究什么……人体工学、人性科技、配备完善的家庭房车给拉了去,然后,脑子里不断冒出泡泡,想象自己开着车,载着一家子到处去--妳为什么这样看我?」

  「啊?」程家欣反射性地眨眨眼,「我、我怎么了?」

  「眼睛水雾水雾的,好象快哭了。」

  「哪有?!」手指赶紧压压眼角,果然微微温热湿润,她有些心虚地垂下脸,心里翻腾着,嘴上却嚷:「你才眼睛水雾水雾的,又要哭啦。」

  被糗了回来,叶甘庆哈哈笑。「我完啦,被妳看过最孬的样子,哭得那么凄惨,注定一辈子都要被妳嘲笑。」

  程家欣脸更赭红。「我心眼才没那么坏。」

  「是--妳不坏,」他点点头,「妳人美心又好。」

  「你、你……」这算是甜言蜜语吗?短短几个字,她的心却震荡得厉害。

  她一样向往家庭生活,嫁个帅帅又好好的老公,生两个孩子--他为自己勾勃出来的梦,也曾在她脑中展现。

  他是喜欢她的,她感觉得出来,可她从未打算和他发展出更深刻的感情。一开始,他便在自己选择的条件之外,如今却发现想坚持自己的三不政策,似乎越来越难……

  奇异的沉默在彼此间荡开,静静品味着,连风都带着奇异的柔软。

  像她这样的上等美女,对他来说实在是空前的挑战。叶甘庆忍不住悄叹。两人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每一次的接触,都因缘巧合地将自己对她的感觉推向不同境界。

  如今结束三年恋情,痛过、哭过;心变得更清朗,以为该沉寂一阵好好放空,却还是没能放下她,多说几句话、多看她几眼,那柔软的情愫也跟着发酵。

  「要喝酸梅汤吗?」他忽然问。

  程家欣仰起小脸,怔了三秒才明白他的话,随即抿出笑花,有些腼腆。「我要喝正宗的『阿妈的酸梅汤』。唔……其实我还想吃铁蛋和鱼酥。」难得来淡水一趟,不吃名产怎么对得起自己。

  叶甘庆被她脸上小女孩般的神情逗笑。「我去买。」

  他跨着大步,往不远处摊贩聚集和名产店铺林立的地方跑去。

  程家欣望着他宽阔的背影,发丝搔着脸颊,她觉得痒,抬起手拨弄着,也摸到自己往上轻扬的唇角。

  眸光调向河面,对岸的观音山在夜雾中淡淡模糊了,蒙咙而美丽,她偏着小脸,好自然地哼着歌,是她随意编出的曲调。

  「小姐:心情很好喔?」

  这声音十二万分的杀风景,程家欣闻声回头,瞥见五个平均年龄不到二十岁的少年阿飞,在她身后站着三七步,笑得超欠扁。

  她一回眸,三、四声口哨跟着响起:「金正有水喔,小姐。」

  废话!还用他们说吗?!她没好气地看着这群死小孩,缓缓站了起来,一手还扠在腰间。「念哪所学校的?」

  五个人先是一怔,互望了望,中间那个个子较高、右嘴角有一小块青色胎记的阿飞抬抬鸭舌帽帽沿,哈地笑了一声。「小姐--妳嘛帮帮忙,我们看起来像学生吗?我们几个都是在江湖上跟人家混兄弟的,妳要问,应该问我们是混哪里,不是念哪里啦。」

  「是啊是啊!小姐,」另一个阿飞?在地上,边甩着手里的蝴蝶刀,流里流气地说:「妳要不要当我们老大的『七啊』?我们老大要是看到妳,保证心花朵朵开,一定会对妳唱『阿我的一颗心,嗯嘛嗯嘛,阿献给一个人,嗯嘛嗯嘛……』呵呵呵,听别人唱情歌,妳就不用孤孤单单在这里吹风,唱歌给鬼听。」

  忍住想翻白眼的冲动,她藕臂盘在胸前。

  被骚扰的经验多到她用头发都数不完,心里并不特别害怕,只是被那把蝴蝶刀闪动的银光搞得有一点点紧张。

  「你们老大哪位啊?不认识。」

  「我们老大就是海、海海……」忽然,几道警告的眼神射来,说话的阿飞声音陡顿,硬给他拗了过来,「……海上有名声、陆上有出名的『流浪淡水一条龙』。」

  哇哩咧!这会儿,程家欣真的翻白眼了。

  「不好意思,没听过他的大名,还有,顺便提一下,我不是孤孤单单,我男朋友去帮我买饮料,一下子就会回来,他在国安局工作,电话一打,随便可以调十几二十个刑警过来,你们觉得怎么样?」她问得平静,下巴抬得高高的,好骄傲地环视他们。

  闻言,五个人你看我、我看你,跟着竟哈哈大笑。

  「小姐,别骗啦,妳以为我们是小孩子喔?呵呵呵,不想跟我们走也可以啦,我们几个吃亏一点,让妳轮流亲一下,不过咩,亲什么地方就由我们来决定啦,妳说好不好?」

  越扯越纠缠不清,她拿起手机准备打电话报警,脚步也同时往人较多的方向移动。

  「别这样啦,小姐--」忽然,高个子阿飞有些紧张地逼近,想拉下她的手,她反射性地尖叫,高跟鞋踩中他的脚板。

  「靠!」好痛!

  「嘿!你们干什么?!」叶甘庆手里捧着东西,终于回来了,听见叫声,他高喝着,脚步迈得更大。

  「你们到底想--」他板起严厉的表情正要质问,那五张年轻脸孔一致回过头来,一打照面,叶甘庆浓眉纠结,两颗眼珠都快瞪出来了。「你们几个?!」

  「欧吉桑,你谁啊?!」要蝴蝶刀的阿飞猛地站起身来大嚷,硬是盖过他的声音,「哪边凉快哪边去啦!」

  叶甘庆瞇起眼。「去你的大头鬼!」这群欠K的死孩子!

  见到他回来,程家欣心里安定许多,正想靠过去,那高个子阿飞忽然双手一扯,抢走她怀中的小包包。

  「撤!」五个人动作迅雷不及掩耳,俐落得不得了,分成五路逃窜。

  「给我站住!」叶甘庆气得大叫,把手里的食物全堆到只顾着发怔的程家欣怀里,「妳吃,我去抓那群臭小子!」

  「啊?」她下意识接住东西,见他选了一个方向拔腿直追,才慢半拍地大叫:「你别去!叶甘庆,你回来!他们有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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