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浑蛋迟到了!
白萝拉心想,更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这个她花钱请来扮演她丈夫的家伙,可能已经带着她的一万块美金跑了,留下她独自面对满屋子的宾客不知从何解释。她早该知道会发生这种事。从一开始,她的计画就出了岔子。这个名叫贾詹姆的家伙,从一开始,就令她头痛万分。好在身为律师的她,为防事情变卦,事先和他签下了一纸合约。而今看来,这真是个明智的决定。不过,若能把这个家伙押上法庭,一辈子官司缠身,好让她出口怨气,一定会觉得舒服多了。她下定决心绝不放过他!
萝拉又看了一眼她的镶钻劳力士表,彷佛她刚纔看的几次都看错了似的。三点二十五分。没错,他确实迟到了,迟了二支分钟。嗯,看来是没什么希望了!萝拉把当天下午才买的新娘捧花丢在夜夜独眠的昂贵床上。她决定下楼去告诉大家,婚礼取消了。不过,她宁愿被人当场射杀,也不愿亲口告诉祖母这个事实。
“奶奶,抱歉,我已经尽力了。”就在萝拉朝房门走去,盘算着如何开口时,门外传来敲门声。“进来!”她大声叫。
走进来的是和她形同手足的亲密友人。小时候,她责希望自己有个兄弟。如果家里有两个孩子的话,也许两人多多交换意见,就会更了解父母的心思了。
“他迟到了。”三十六岁、有着一头金发的聂道格,边走进来边说。他和小他一岁的萨拉同是法律事务所的合伙人。这家事务所是路易斯安那州首府巴吞鲁最负盛名的。另外,道格还在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教授法律。
“可不是。”萝拉说。
“我真想不透他会在哪里。”他显然和萝拉一样不安:“这真的不像平常的他。”
“算了吧!道格,你除了知道他修了你一门课,又急需用钱外,对他又了解多少?”
“我们对人都有一种直觉,我就是不相信他是那种不负责任的人。”
“可是他毕竟没来,不是吗?”
道格一时为之语塞,叹口气说:“没错,我不能否认。”
萝拉用修饰完美的指甲,不耐烦地拨拨她已梳理得十分完美的新娘发型说:“我早该知道,这个办法是行不通的。”
道格突然笑了一下:“怎么了?萝拉,你后悔自己想出来的这个荒谬办法了吗?”
是吗?从她见到实詹姆的那一剎那,她就觉得火大。也许是他一开始就明显比表现出不管她多么轻视他,他对她也同样不屑一顾。若不是萝拉早知道他是个学业成绩优异、还有一年便将毕业的法律系学生,她一定会以为贾詹姆是某个乡下地方的牛仔。他穿着破旧的牛仔裤和骯脏不堪的马靴,一头棕色的乱发塞在一顶污秽的牛仔帽底下,上唇又留着一堆乱如杂草的胡髭,活像从古老西部走出来的人物一样。她可以想象,如果他出现在楼下那间宾客云集的房间里会是什么景象。那简直就像他脚下一路被带进来的污泥,骯脏地钻进她买来的进口地毯里。不管她再怎么努力,都难以掩饰她对贾詹姆的厌恶,他简直天生就是她的死对头
当然,这场婚姻不过是个骗局,而且最多只持续几个星期。要不是她祖母破坏了这个计画,不等结婚证书上的墨水干掉,这个婚姻早已经结束了。然而,她祖母却突然出乎意料之外,决定前来参加婚礼,甚至连祖母的医师也吃了一惊。这个决定使原先的安排横生波折。
“我再问一次,”道格说:“你后悔了吗?”
“当然没有。”萝拉虽然这么说,但是她也不确定自己是否在说谎。也许她稍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不过,她仍然无法摆脱祖母的医生对她说过的话。
“老实说,白小姐,”三个星期前,雷医生在电话里对她说:“我很担心你祖母。”
雷医生说出了她最担心的一件事。自从祖父在和祖母结婚五十周年纪念日前的几个星期过世后,一向十分活跃的祖母便开始生病,而且已经在床上躺了快三个月了。
“我怕,”雷医生继续说:“你祖母是一心想跟随你祖父的脚步。”
萝拉也这么担心。从她懂事开始,她就知道祖父母的婚姻一直令大家称羡。只经历了两个星期如旋风似的交往,他们便安定下来,过着快乐的婚姻生活。
和医生通过电话后,萝拉便赶去祖母位于达拉斯的家,试图说服祖母和她一起返回巴吞鲁,但是祖母拒绝了。没有人能说服祖母离开她和她心爱的丈夫曾共同居住的房子。
萝拉不确定这桩假结婚的念头,是何时闯入她脑海浬的。她只知道,它源自祖母的懮伤和自己的绝望。虽然祖母不愿离开达拉斯的家,但是她一直衷心盼望萨拉的婚礼。毕竟,她是她唯一的孙女。若是萝拉完成祖母的心愿,并拿出一纸结婚证书加以证明,能否令祖母重燃生机?
然而,祖母坚持要来参加婚礼,要和孙女的新婚丈夫见见面。于是计画必须改变,不仅加进了一场婚礼,而且还扩大成和祖母见面,这至少需要几个星期的时间。关于婚礼和暂时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的部份,贾詹姆同意了,但却坚持另外加钱,而且是当初协议的两倍!结果,这个家伙竟然没来!她为什么笨得事先就把钱给了他?她要告诉这该死的家伙,她会以违反合约的罪名把他拖上法庭,她会议全路易斯安那州的警察都去追捕他,她会……
一阵吵杂的声音随着第一波清新的秋风从窗口飘了进来。萝拉皱着眉走向窗前,拉开雅致的音丝窗帘。她看见楼下有人正把车停进她位于湖滨大道上高级住宅的停车门廊里。那辆既破又旧、排气管还不断冒着白烟的小卡车,突然熄了火。相形之下,似乎所有停在四周的豪华轿车都对它不屑一顾。
萝拉看到那辆车的车门卡嗒一声打开,走出来了一个头戴牛仔帽的人,立刻就把窗帘拉上,随即闭上眼睛,口中喃喃道:“噢,天呀!”
“看来,婚礼还是要照常举行了。”道格说。
虽然萝拉不知道此时的她应该高兴还是害怕,但是,至少她确定那部车应该送去废车场,以结束它的苦难了。也许,它的主人也该有同样的下场。
※ ※ ※
贾詹姆看着他的新娘手捧鲜花,逐步走近他和牧师。孟德尔颂的《婚礼进行曲》充塞在空气中,不过那是有人紧急换过曲子的结果。先前放的欧本森的《哭泣》,似乎更适合此刻。
几分钟前,贾詹姆才被一个态度强硬的男仆挡在门外,这个穿着白外套的男仆硬要他把头上的牛仔帽拿掉。然后,聂道格出现了,道格带着已脱掉帽子的贾詹姆走进屋里,那里有位看来友善的牧师,和许多宾客在等他。穿着一袭黑衣的史克利牧师,面带微笑。若是他知道自己所主持的竟是场假婚礼,很可能会觉得受到了侮辱。另外,新娘的笑容看来也十分虚假,虽然他可能是唯一能看得出来的人。也许别人得先知道他们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见面的情形,才会怀疑这其中的虚假。
这个在传闻中拥有大笔财富的女人、居然有钱得可以只为取悦祖母,而把一大笔钱投入一个荒谬至极的计画。她一点也不吸引人,就像他也不曾令她心动一样。这里绝没有什么真情真意,有的只是令他讨厌的虚假做作。就像她明明视他为一块黏在她昂贵意大利皮鞋底的口香糖,表面上却又假惺惺地表现出善意。
可是,彼此彼此,他对她也没啥好感,他已经领教过她的自命不凡了。曾经有个像她这样的人毁了他的家,骗走了他家大笔金钱,当然,是合法的骗。不,他绝不会被一个拜金、虚荣、装腔作势的女人所吸引。她的社会地位并非唯一引人诟病的地方,罪加一等的是,她还是那些他无法信赖巧言令色的律师之一。
他觉得她每走近一步,他的血压就升高了一点,没关系,贾詹姆,这个婚姻并不是真的,它只是个商业交易。虽然如此,若不是他这么急需用钱,他一定会叫她把那张合约丢到地狱里去。不过,有了这笔钱后,他就可以专心读书,不必白天上课,晚上开出租车的辛苦工作了。他已经快四十岁了,目前的体能状况再也不能和同班的男孩相提并论了。
而既然他接下了这份工作,理当要让这位小姐觉得值回票价。他在内心深处调皮的微微一笑,顺便开点玩笑会有什么害处呢?
“嗨,万人迷,”他在萝拉走到他身边时说:“准备好要套上婚姻枷锁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