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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尔赛宫野玫瑰 第一章
作者:欧斯卡(董妮)
  凌晨两点半,毛世善火烧屁股般打电话给他的工作室合伙人、最佳损友兼红粉知己芝芝。

  铃声响了大概半个小时,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气急败坏的声音。

  “该死的混帐、王八蛋,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了?”

  “二十四小时内,帮我送一张往法国的飞机票到机场来。”世善用肩膀夹住话筒说话,边手忙脚乱收拾行李。

  “毛大哥、毛董事长,你当我是神?还是开航空公司?I说风就要雨,二十四小时内要一张飞机票,三天我都不一定弄得到啊!”

  “芝芝大姊、芝芝副董事长,我可是公司钻石王老五,最佳活广告。多少客户和学徒是冲着我这张脸而来,要是我死会了,嘿嘿!工作室会怎么样?你自己心里清楚!”

  世善忙着检查护照,幸亏还剩下法国的签证没过期,不然就毁了。

  “怎么?世宇大姊又逼你结婚?”逼婚戏码,每年都要在毛家上演好几遍,芝芝早已见怪不怪。

  “没错,不过这一次上场的人物,多加了我爸妈的神主牌位。”他两手拎着行李打开房门,准备跷头。

  “哇!世字大姊玩真的?”这怎么可以?芝芝可是打和世善上同一所大学时就爱上他了,他要结婚也只能娶她。

  “少废话!要是我跑不掉,有你好受的。”他甩掉电话。反正芝芝一定会有办法的,只要她迷恋他的心未变,她永远是有求必应的活菩萨。

  世善放轻脚步,小声关上房门,跑到楼梯口,遇到同样提着旅行皮箱的大哥毛世真,两兄弟很有默契地点点头,同时比了涸“落跑”的手势,便分头溜了。

  *9  *9  *9

  法国圣哲曼安雷

  坐在RER(高速近郊电车)的车厢内,世善瞠目结舌地瞪着坐在旁边,前来接机的好友克林。

  “有没有搞错,你要我一个大男人去住女生宿舍?”

  “不然警察宿舍,你觉得怎么样?”克林好整以暇地半躺在座位上,打量着四年未见的好友,他比二十岁的时候又更漂亮了。

  他们认识在台湾,那时候法国警官克林和世善的大哥,国际刑警毛世真联合抓一个顶级杀手。

  合作期间,世真招待克林住在毛家。想不到他一看见这个美得不可思议的中国娃娃,所有法国男人的浪漫情怀一下子全爆发了。

  他迫不及待向世善求爱,结果被世善狠狠地扁了一顿。后来不打不相识,两人却也因此而结成至交好友。

  “我不要!”世善大惊失措,站起来高声尖叫。

  全世界的单身汉都一样,干净不到哪儿去。尤其是克林,他是那种一条内裤、三个角轮流,前前后后、翻来覆去可以穿六天的人,要他去跟他住,他宁可去和猪睡。

  克林忙捂住他的嘴,把他按入座位里。

  “形象、形象!”他比比四周因受惊扰,而面露不悦之色的同车旅客,提醒向来把面子看得比生命还重要的世善。

  世善扯扯已经端正得不能再端正的领带,将西装口袋里的手巾拿出来,重新摺好,放回去,摆足姿势,才优雅地坐回椅子上去。

  “你,该死的,害我失态。”他压低声音怒吼。

  那双眼睛里闪闪发亮的怒火依旧十分吸引人,克林再次赞叹于他的美丽。就是因为这张天使面孔,使得他们认识以来,他始终被他吃得死死的。

  就连现在,明明是世善有求于人,却还是摆出高姿态压榨他。换成其他人克林早就一拳揍过去了,哪由得他如此嚣张。不过……唉!既然狠不下心揍他,只好耐心地和他讲道理。

  “世善,你知道警察都很穷的。我根本没钱招待你住大旅馆,唯一可以免费暂住的,只有我的宿舍,或我女朋友沙蔓目前租住的‘玫瑰小屋’,你两个地方都不喜欢,难道想去睡马路?”

  “可是‘玫瑰小屋’里住的都是女孩子,我一个大男人住进去,岂非很不方便。”世善知道克林不会没有办法,他多半是小气的毛病又犯了,故意推诿。

  “不会的,我也常常在那里过夜,就从来没人多说一句。”谁敢啊!克林的坏脾气也是有名的,哪个不要命的多嘴多舌,不怕被扁得三个月下不了床。

  全世界唯一敢在克林下决定后,还不停地和他讨价还价的,大概只有世善了。哦!他的女朋友沙蔓勉强也算一个。

  “那是因为你是沙蔓的男朋友,房客带男友回家过夜是很正常的事,可我是外人,其他女孩子会怎么想?房东会答应吗?”

  最重要的是世善被女人追怕了。她们常常一看到他,就好像狗见着上等牛排似的,立刻死咬紧追不舍。他不想摆脱掉台湾的女人,却受制于法国的。

  “要不我帮你找旅馆,你自己付帐?”克林反正无所谓,只要别让他出到钱,什么事都好说。

  “你这家伙真是一毛不拔!”世善咬牙,若非逃得太匆忙,忘记带钱和信用卡,何苦来这里受他刁难。

  “我以身为铁公鸡自豪。”克林捻熄手上的香烟。

  “克林,”硬的不行,就来软的吧?世善双手搭到他的肩上。“你不是说,我是你最要好的朋友,难道为了我,都不可以破例一次?”

  克林摇头,取出一张白纸和一把精细的小刀,在纸上切开剩下的烟头,将滤嘴和烟草分开。

  “别这样嘛!”可恨!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世善只能尽量压下怒气,放软声音。“这笔钱算我跟你借,我一定会还你的。”

  “除非还双倍,否则免谈。”一听到有赚钱的机会,克林立刻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准备好好捞它一大票。

  “你敢跟我说这种话!”搞艺术的也不见得富有到哪里去。世善心中暗暗一算,这笔钱一借下去,将来他岂不是要当裤子来还。

  “随便喔!”克林不理他,继续专心分解他的烟头。

  “你……”世善看到他把抽剩下的烟丝收集起来,放进一只小牛皮袋里,不禁疑惑地问:“你在做什么?”

  “收集烟丝,你看不懂吗?”

  “我是问你,收集这种烧一半的烟丝做什么?”这个白痴分明故意气他,早晚要他好看。

  “喔!说清楚嘛。”克林从牛皮袋里捻出一小撮烟丝,塞进烟斗里,点火,叭嗒、叭嗒地抽将起来。

  过足了烟瘾,才对世善解释道:“抽香烟有一个缺点,就是烟燃到靠近滤嘴时,烟草容易燃烧不完全,抽不出好味道,这是很浪费的。所以我把抽剩下的烟丝收集起来,用烟斗再抽一遍,或者拿道林纸卷成小烟抽也不错。”

  世善差点气死,这人还真不是普通小气,败给他了。

  向克林借钱住旅馆是不可能了。他借得起,可还不起,总不能为了一时享受弄得自己破产。

  那么可供选择的栖身之所,只剩下警察宿舍或“玫瑰小屋”。

  和克林这种超级小气、吝啬的人住在一起,未来待在法国的数月里,日子可以想象肯定非常困苦、艰涩、凄惨。不用亲身体验,他光想就浑身冒冷汗,感觉快要晕了。

  为了想多活几年,世善只好选择——“你送我去‘玫瑰小屋’吧!”他万分无奈地道。

  世善站在通往“玫瑰小屋”的石阶人口,怎么也不敢相信克林真的丢下他,只说了句:“去找玫瑰,她会帮你安排食宿。”就跑掉了!

  嘿!有没有搞错?别说这是他第一次拜访“玫瑰小屋”,在曲曲折折的山林小径里,他就不怕他会迷路?而且他一个大男人突然闯进女生宿舍,别人会怎么想?如果她们当他是心怀不轨的大色狼,把他扭送警局怎么办?

  克林叫他去找玫瑰,她会帮他安排一切。问题是他根本不认识玫瑰,谁晓得她长得是圆?是扁?从何找起?

  “这个该死、杀千刀的烂克林、臭克林……”世善气呼呼地瞪着眼前看似绵延不尽的长梯,到底有几级啊?不会他还没爬上顶就累死在半途了吧?

  到底要不要上去?他瞥向西边一大片被夕阳染成酡红的彩霞,真的要以天为被、以地为枕,露宿荒野吗?他打个寒颤。

  还是上去吧!也许克林已经帮他打点好了,她们正等着欢迎他也说不定?万一真的被赶下来,再做打算吧。

  一咬牙,世善背着两只大皮箱辛苦地爬上阶梯,走了约五十阶后,他随即感到后悔。

  这里看起来既偏僻又荒凉,遮天避地的浓密树荫,仅只少许的光线偶尔不具威力地投射在山径上,使得石板铺成的阶梯到处长满了青苔和杂草,石阶两旁的落叶更是堆如山高,间或不断地发出微腐的酸臭味。

  乏人清理的环境,看起来就像是“倩女幽魂”里的兰若寺,阴气森森,十分恐怖。

  “还是回去和克林挤警察宿舍好了,这里怎么看怎么奇怪。”他正准备往回走,突然一阵惊鸟拍翅声,吓得他尖声大叫:“啊——”

  世善拼命地往上冲,直闯进一座植满各式玫瑰的大花园。

  橡木做的大门在夕阳余晖照耀下,闪着厚实的光彩,辉映满庭各样粉色系玫瑰,竞相展露出它们璀璨不凡的花姿,似正招手欢迎他的到来。

  “咚!”怔忡之间,两只皮箱落地。他伸手揉揉双眼,此情此景,莫非太虚幻境?

  适时两只白色的小猫穿过他的脚边,钻进玫瑰花丛里,追舞着蜂蝶。

  大自然欢乐的气氛,吸引着世善的眼神,其中一只小猫淘气地用它的鼻子磨蹭正忙于采蜜的蜜蜂,蜂儿不堪其扰,不客气地在它鼻梁狠狠打上一针。

  喵呜!小白猫吃痛,厉叫一声,绕过他往前跑。

  世善看到小白猫的鼻子肿得有脸一半大,忍不住轻笑,视线也随着它跑。

  世善发现小猫跑进一栋红瓦白墙的两层楼建筑物里。“‘玫瑰小屋’?”

  随即他摇头否认,这栋建筑叫做“玫瑰别墅”还比较相称,小屋?不可能吧?他转头往外走,记得进来前在园子门旁瞄到一块刻字的门牌,去看看就知道。

  “嗨!你是今天新搬来的房客吗?”

  一个清脆飞扬的声音在世善身后响起,他全身如遭电击,心灵充满莫名的悸动与熟悉感。

  世善立刻转身寻找声音的主人,没有!他又四下看了看,偌大的花园里只有他一个人,一时几乎心魂俱丧,难道真见鬼了?

  “呃,对不起!我是一名旅客,本来是要去‘玫瑰小屋’的,但我好像迷路了,很抱歉打扰到你。”世善衷心希望这位女鬼大姊不是个善记恨的人,可以大人不记小人过,放他一马。

  他一朝空气中喊完话,马上脚底抹油想溜。

  “可是这里就是‘玫瑰小屋’啊!”

  “‘玫瑰小屋’?这里?”世善疑惑的定在原地。一栋小屋盖得像座度假别墅那么大,那个屋主是不是疯了?有钱没地方花!

  世善撇撇嘴,反正有钱人都很奇怪。可是这里既然是“玫瑰小屋”,那么她是谁?

  “请问你在哪里?”他试探地问道。心底还是毛毛的,怎么他会找不着她?

  “我在阁楼里,你抬头往上看。”

  世善闻言,眼光朝上搜寻,看见屋顶突出一座小尖塔,上面的窗户开着,白色的窗帘在风中飞扬,偶尔遮住塔内的景象。

  由于天色渐暗,配上他向来不甚灵光的视力,难怪他看不到她。

  “可以麻烦你把行李提离那块草地吗?那块草坪是昨天才移植的,不能被重物压到。”玫瑰说。

  “啊?”世善愣住半晌,因为外表的关系,从来没人这样义正辞严地当场指出他的错处。她是头一个,感觉挺特别的。

  “哦!对不起。”他立刻照做,把皮箱移到自己脚边来,并十分欣赏这个正直不阿的女孩。

  “你好!”世善向她打招呼。

  不晓得她是谁?“玫瑰小屋”里,他总共知道两个人。克林的女朋友沙蔓和他未来的衣食父母——玫瑰。如果他运气够好的话,或许她就是其中一个。

  “小姐,请问贵姓大名?”

  “我叫玫瑰。”

  太好了!真是幸运。“玫瑰小姐你好,我叫毛世善,我是……噢!好痛!”世善正朝阁楼里的玫瑰打招呼,突然一个撞击,他的头狠狠撞上掉在脚边的皮箱。

  “爱菲亚!”玫瑰惊喊。

  “爱菲亚?是另一个房客吗?”世善直盯着压在他身上的女人,她全身都包在一块大黑布里,只露出两只眼睛。

  她的瞳孔是翠绿色的,像猫。他看着她的时候,感觉整个神智都快要被吸进去了。

  “抱歉,我没看到后面有人。”她当然看不到,有哪个倒着走路的人可以看到背后的东西。

  爱菲亚站了起来,顺便拉了世善一把。

  她朝他伸出手,却仍背对着他。“你好,欢迎光临‘玫瑰小屋’!”

  “呃?你好!”世善没试过这样跟人握手,挺别扭的。

  而且她是真心欢迎他吗?他可不记得有哪一国的礼仪是以背相对表示欢迎的。

  加上她始终没正眼瞧他。这一点令他很不是滋味,从来没人可以对他的魅力免疫,难道“玫瑰小屋”里的人比较特别?

  随即世善这种想法被打破了。

  爱菲亚身子不转,却把他强拉到她面前,她的手很快地在他脸上掐了好几把,速度快得让他无从躲避。

  “你……”世善结结巴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他没被吃豆腐吃得这么狼狈过。

  “我从没看过长得这么好看的人。”爱菲亚又乘机在他胸膛上摸了好几下。

  世善是很以他的容貌自傲,也常常利用它做很多事,可是爱菲亚的举动,仍然令他很生气,正想拨开她流连在他身体上的手,爱菲亚却自己离开了,她还是倒着走,临走前又瞥了世善一眼,丢下一句令人费解的话。“男生女相、大富大贵,可惜情关多磨!”

  她是什么意思?世善正想问玫瑰,又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大跳。

  他看到一个赤身裸体的红发女郎从正门跑过去。

  是不是住在女生宿舍里,女孩子们都很随便,不避讳任何东西?如果是?他怀疑自己是否看得到明天的太阳。

  他抬头,询问的眼光瞟向阁搂,不确定玫瑰能不能够看见。

  但是玫瑰看到了。“那是沙蔓!”她替他解惑。

  老天!那是克林的女朋友!而他见着了她的……哦喔!要是克林知道了,会不会很生气?或者……

  “沙蔓是天体营的会员,平常她在家的时候都不穿衣服的,但是克林说过你要来的事,可是……我想她忘记了!沙蔓很健忘。”

  随着玫瑰的解释,世善一颗紧提在胸口的心,舒缓地放下来,幸好!既然是个失误,克林应该没理由怪他。

  “世善,你还好吧?”玫瑰担忧地问。“玫瑰小屋”里住的全是怪人,虽然大家都是善良的好人,但是第一次见到的人很少不被吓到的。

  “我很好,谢谢你的关心,玫瑰小姐。”世善轻蹙眉头。他一向不太信任人,所以绝不与初相识的人直接称名道姓,那样显得太亲密。

  他喜欢在与人交往相处中,彼此保留一点距离。在他的想法里,将自己完全剖析在另一个人面前,是一件既危险又可怕的事情。

  但奇怪的是,他喜欢她这样叫他。

  “世善!”玫瑰又唤了一声,打断世善的沉思。

  她叫他名字叫得好自然,好像她早已这样唤过千百遍。

  世善惊悸地发现,他的心律竟然和着她的音波一起跳动。

  “玫瑰……”他赶忙捂住嘴。那一瞬间,他差点直接喊她的名字。

  他摇摇头,勉强拉回自己失控的心神。“玫瑰小姐,请问这里方不方便让我借住几个星期。”

  “世善,你不用这么客气,直接叫我玫瑰就可以了。欢迎你搬进‘玫瑰小屋’。”她是真心欢迎世善,并想与他做朋友。

  “谢谢你,玫瑰小姐,请问我该住哪间房?”他依然刻意拉开两人间的距离。

  “世善!”玫瑰的语气里有丝不满。

  “什么事,玫瑰小姐?”不是听不懂她的暗示,但因为对她的感觉太奇怪、太强烈了,反而使得世善更害怕和她过于亲近。

  “世善先生,你可以住左屋,书房旁边的‘藤之馆’!”玫瑰硬着声音说。

  她生气了!她叫他“世善先生”!他如愿以偿拉开了两人之间的距离,可是他一点都不喜欢这个新称呼。

  世善厌恶这种疏离感。该死的!这一点都不像平常的他。

  “谢谢你,玫瑰。”他放弃挣扎,顺从地喊她玫瑰。

  “不客气,世善。”玫瑰的声音恢复到原先的热切与轻柔。

  她的愉悦感染到他,世善松了一口气。“一会儿见!”他朝阁搂方向挥挥手,提着行李满脸笑容走进“玫瑰小屋”。

  

  世善依照玫瑰的指示找到他的房间。

  “藤之馆”内所有的家具都是用藤条编制而成的。

  墙壁上贴着薰衣草式的壁纸,配上原木地板和正面对着玫瑰花园的落地窗,整个布置、格局简单、大方,洋溢着大自然的轻松感。

  世善一眼就爱上了这间与众不同的“藤之馆”。

  他把行李放在床上,走过去打开落地窗,晚风带着些微凉意和阵阵玫瑰花香扑鼻而来。

  “好舒服!”他尽量伸展四肢,让整个身体浸润在这甜蜜、清新的气息中。

  世善把自己抛进阳台上的大躺椅里,闭上眼睛,尽情享受大自然的洗礼。这是个奢侈又难得的经验,在台北上哪找这么新鲜、不受污染的空气。

  不知不觉中,他假寐了片刻,直到一股似有若无的炖菜香味,刺激他空了一整天的胃,才蓦然惊醒过来。

  世善看了一下手表,将近七点,天已经完全暗下来。大概快可以吃晚饭了,不知道有没有他的分。

  他顺着香味传来的方向找到厨房,瓦斯炉上搁着两只大锅子。一个正熬着酸辣浓汤,另一只果然装着奶油炖菜。

  咕哝!他狼狈地吞口唾液,好饿喔!不知道可不可以偷吃一点?

  他四下打量一会儿,没人!正伸手捞出一个肉丸子塞进嘴里,又想起还是问清楚比较保险,万一有人躲在一旁看到他这种偷吃的行径,不是很丢脸?

  “请问有人在吗?”世善大声地喊。

  “世善吗?我是玫瑰,我在后院里。”

  玫瑰的声音吓他一大跳,他差点被嘴里的肉丸噎死,好不容易才吞下去,但再也不敢偷吃了。

  “玫瑰,你在忙些什么?”他走到后门往外看,一闪一闪的灯光从林子里泄出来。

  “我要拔些莴苣做生菜沙拉。世善,麻烦你帮我把炖菜的炉子关掉好吗?”

  “好!”他关掉瓦斯炉后,不好意思让玫瑰一个人穷忙,遂开口问道:“要不要我帮忙?”

  世善才踏出后门,走没几步,就被地上突出的石头拌了一大跤。

  “唉哟!”他痛叫一声。

  “怎么了,世善?”玫瑰忧心地问。

  “我没事。”他灰头土脸地站起来。这一跤摔得不轻,手掌和膝盖都好痛。

  世善的视力本来就不好,三百多度的近视介于要戴不戴眼镜之间。他怕戴普通眼镜会折损他的外貌,戴隐形眼镜又会过敏。因此索性将配镜的钱省下来,这在白天还好,雾里看花自有一番朦胧美;但到了晚上就不行了,常常一不小心就摔个四脚朝天,所以他一向不在天黑后外出,除非万不得已。

  “世善,你别出来了,进屋去吧?我很快就好了。”玫瑰好像知道他的弱点似的。

  世善瞄瞄眼前的一片黑暗,又转头看看灯火通明的厨房,思考片刻后,终于还是往回走。

  可是他很不放心玫瑰一个女孩子在天黑后,还独自身处荒山野岭中,便坐在后门台阶上等她,从这里他可以看到她,万一她发生了什么危险,他也可以及时帮助她。

  “玫瑰,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其他人呢?”已经晚上七点多了,上班的人也该回来了,怎没人进来帮玫瑰做晚餐?况且还有原本就待在屋里的爱菲亚和沙蔓,她们呢?从刚才勿勿一瞥后,就再没见到她们。

  他突然想到“玫瑰小屋”里不会是所有房客轮流做晚餐吧?因为今天恰巧轮到玫瑰,所以大家都待在各自的房间里等她开饭。若真如此,轮到他那一天怎么办?不晓得有没有人肯送外卖到这深山里来。

  “爱菲亚和沙蔓在房间里,她们八点要上班,正忙着准备。”

  爱菲亚?不就是那个倒着走路的女人。沙蔓是克林的女朋友,天体营的会员,她们是做什么工作?晚上八点才上班!而这座偌大的“玫瑰小屋”竟只住了三两个人?

  世善很好奇。“爱菲亚,她……呃!她为什么倒退着走路?”

  “爱菲亚是个占卜师,她算出来今天不利北方,‘玫瑰小屋’的大门正对着北方,所以她倒退着走路。”

  “不可以侧着身子走吗?倒着走很危险,容易撞到别人或跌倒。”这是世善的切身体验,他傍晚被撞到的地方,此刻还隐隐作痛。

  “可是今天大利南方啊!她倒着走时,正面对着南方不是吗?”玫瑰的语气里满是疑惑。

  “原来如此!”世善苦笑,他问了个白痴问题。“玫瑰,爱菲亚今天跟我说了一句奇怪的话,‘什么大富大贵……又是情关多磨的?’那是什么意思?”

  “爱菲亚在帮你算命,她真的有预知能力,算得很准,如果这是她对你的警告,你以后就要小心了。”

  “哦!我知道了。”才怪!世善在心里偷偷加上一句。只有无知妇孺才会相信占卜、算命的那一套。

  “玫瑰,沙蔓在哪里工作?为什么晚上八点才上班?”这两个人倒是隔着后院聊起来了。

  “在爱菲亚开的‘阿久磨俱乐部’里,她帮客户算命,沙蔓则在那里跳舞、唱歌。”玫瑰说。

  “‘阿久磨’?这名字取得挺别致的。”

  “爱菲亚具有日本和吉普赛血统,而‘阿久磨’在日语里是恶魔、巫女的意思。她取那个名字,用意在告诉大家,她是个真正拥有预知能力的占卜者。”

  “玫瑰,那你呢?你在哪里工作?”

  “我?我在这里洗衣、煮饭、打扫屋子啊!”

  如此看来玫瑰该是这里的管家耶!太好了,他的嘴里到现在还留着刚才偷吃一颗肉丸的香味,玫瑰的手艺不是盖的,想到往后住在这里的每一天都可以尝到这般人间美味,又不用自己动手,他不禁庆幸来“玫瑰小屋”是来对了。

  “玫瑰,除了你刚才说过的,这里还有多少名房客?”

  “没有了,就爱菲亚她们两个,加上你总共三个人。”

  世善松下一口气,还好!人不算太多,而且各有其工作,彼此相处的机会不多,应该不会太麻烦才是。

  至于从早到晚都留在屋里的玫瑰,他们相处的时间最长,不过他想她不会是个问题。

  世善从没和女孩子聊天聊得这么久、又这么愉快,玫瑰算是个例外,他挺喜欢和她在一起的感觉,轻松、自在,没有压力。

  “世善,你搬了一天家肯定很累了,开饭前,要不要先去洗个澡,舒服一下?待会儿用餐的时候可以尽情享受食物。”玫瑰突然问道。

  是啊!他的头发都被汗水弄湿了,挺难受的。“我现在就去,待会儿见。”

  世善走后,一盏灯轻飘飘地荡进厨房,薄雾中隐约可见一条女性身影,几成半透明状。

  她开口了,是玫瑰那特有轻脆飞扬的声音。“我说过了,‘玫瑰小屋’里只住了三个人,我没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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